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下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主体是财政部门。
第二章资金申请与审批第五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编制使用申请,明确资金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结算方式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查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将批准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
第八条财政部门可以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定期组织审计,并要求申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九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进行使用,不得挪用或者滥用资金。
第十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结算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收据等资金凭证,必要时还需要提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有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审计第十二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十四条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财政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第五章处罚与追责第十五条对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财政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十六条对于滥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2.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财政专项资金:特定目的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下达并管理。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第四十一条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可以参照
本办法制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1月I日起施行。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 解读
2023年10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重新申请设立。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间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调整实施规划 和绩效目标,经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请省人民政 府调整、撤销该专项资金;或者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报请省人民政府调整、撤销该专项资金:
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政策研究,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和申报等事项的审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场中介组织应当遵循公正诚信原则,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截 留、挪用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拖延专项资金的拨付。
第二十四条 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 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用)(2024)
引言: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根据特定目标或政策需要,经过立法程序确定的专门用于实现这些目标或政策的资金。
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透明、有效,各级政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本文将深入探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用要点,包括目标确定、申请程序、使用规定、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罚等方面。
正文内容:一、目标确定1.明确政策目标: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目标,政府需要明确政策目标和愿景,以确定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
2.综合评估需求:政府应该综合评估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确定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重点,并向社会公开。
二、申请程序1.项目申报: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政策目标,提出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
2.资金申请:项目经过层层审核后,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包括具体资金数额、使用预算和时间计划等信息。
3.资质审查:财政部门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申请单位符合相关条件,有能力完成项目。
三、使用规定1.专款专用:财政专项资金应按照政策目标进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2.财务报告:申请单位需要每个季度向财政部门报送使用情况和财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3.严禁违规使用:财政部门应建立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监测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申请单位应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2.外部监督: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投诉举报等渠道,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3.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应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五、违规处罚1.违规行为的界定:财政部门应明确违规行为的定义和界定,包括滥用资金、虚报项目、挪用资金等行为。
2.处罚措施: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止资金支持、责令整改等。
总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用要点包括目标确定、申请程序、使用规定、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罚等方面。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给部门、单位用于特定事项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五条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部门、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并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财政资金状况,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财政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第九条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和额度。
第十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国库单一账户等途径,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评价第十四条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结束后,部门、单位应当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价,形成项目实施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政策。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性、有效性,保护广大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财政部门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法律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目标、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金管理方式、管理人员责任、监督检查等,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用于专项用途。
”二、使用范围财政专项资金是提供给特定行业、领域或项目的资金。
财政部门需要将资金用于指定领域的项目,例如:国家减贫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指定的领域和项目,避免被挪用到其他领域或项目中。
三、管理措施1、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来源包括:税收、国债、银行借贷等。
财政部门必须规定专项资金的来源,并建立相应的收款程序,确保专项资金的来源合法、透明。
2、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必须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并在专门管理系统中进行核算和审计。
严密监管专项资金的支出和收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3、资金用途财政专项资金的用途必须明确规定,只能用于指定的领域和项目。
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核准后才能支出。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用途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管理责任财政部门必须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必须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确保专项资金的合法、规范和有效使用。
5、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需要建立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开展日常监督和年度复核,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总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财政部门为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透明、有效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通过资金来源、资金管理、资金用途、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措施,有效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
实施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运用的正确性,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或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由财政部门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这些资金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严密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首要目标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能够真正服务于预定的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
同时,要保障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防止出现浪费、滥用和贪污腐败等问题。
(二)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2、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效果。
3、绩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今后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4、依法管理原则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和预算安排(一)设立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现实需求。
设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资金的设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预算安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规模。
预算安排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资金的供给与需求相匹配。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一)分配方式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可以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等分配方式。
因素法是根据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分配资金;项目法是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金分配。
(二)拨付流程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来说,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用于支持特定领域、项目或活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并对下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设立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政策,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设立。
第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应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范围、使用条件和期限等。
第三章资金分配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应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实际需要,通过竞争性分配、项目评审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九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不得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滥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与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用于支持特定领域、项目或者事业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使用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二)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分配方式和使用方向。
(三)公开透明原则。
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导向原则。
注重资金使用效果,强化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设立与管理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
第五条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目标。
(二)有明确的资金来源。
(三)有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
(四)有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五)有明确的绩效评价标准。
第六条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程序:(一)由财政部门提出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建议。
(二)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由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向社会公布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职责:(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
(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使用第八条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三)与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四)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
第九条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程序:(一)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门审核分配方案。
(三)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
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3,管理要求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4,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
2,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3,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XXX(以下简称“管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拔款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二)集中管理,突出重点;(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四)统一支付,严格把关;(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二)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
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财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项目库,项目库由财审局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使用。
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申批按规定程序办理;(三)各业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审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审局审核,后经政府审批。
第七条XXX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工程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当局审定、通过。
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接收、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接受财政专项资金的组织。
三、资金申请和审批1.申请程序(1)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计划、预算等内容,并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提交给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批。
2.审批程序(1)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预算合理性、项目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
(2)审查通过的申请,由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出具批复文件。
(3)审查不通过的申请,应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资金使用和监督1.资金使用(1)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机构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不得超出预算和计划范围。
(2)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购买、招标等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资金监督(1)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机构进行监督,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监督。
(2)受监督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向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效果评估和资金绩效管理1.效果评估(1)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定期进行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效果的评估、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等。
(2)效果评估结果应及时报送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资金绩效管理(1)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机构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管理能力等。
(2)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可以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机构进行奖励或处罚措施。
六、法律责任和违法处罚1.法律责任(1)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滥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下达或本级财政安排,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专项资金的设立专项资金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和使用范围。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明确资金的规模、使用期限、支持方向和重点等内容。
对于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专项资金,应当明确分年度的资金安排计划。
三、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程序,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和分配方案。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绩效目标和使用范围,审核相关部门提出的预算申请,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四、专项资金的分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和使用范围,合理确定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可以采取因素法、项目法、竞争性分配等。
因素法是根据与专项资金使用相关的客观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权重和分配金额;项目法是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选择支持项目;竞争性分配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最优的项目或单位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应当用于支持特定的项目或工作,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合理、合法、安全地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的、用于特定目的的、列入政府预算的资金,包括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应按用途进行管理,用于其他用途,应当严格依法惩处。
第四条国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依法对使用不当情况进行追究。
第二章申请立项第五条申请立项前,应当开展立项论证工作,明确项目性质、目标、原则、范围、内容、实施机构、预算及资金来源等。
第六条申请立项,应当提交如下材料:(一)立项申请书;(二)项目建议书;(三)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书及其他评估材料;(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项目名称、目标和重要性;(二)项目的内容、范围、工作目标和计划;(三)预计实施方案及期限;(四)预算及资金来源;(五)实施机构、分工与职责;(六)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申请,应当经过预算管理机关审批,预算管理机关应当制定审批管理规定,并建立审批处理程序,杜绝违规行为。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专项资金应当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保管和支付,应当设置业务账户,实行“一账三决算”和“底账底单核对”的制度。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程序执行,任何情况不得超标使用。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新增、变更预算、提前使用等情况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预算、提前使用的,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工作实践,制定合理的执行账务制度、核算制度、报账程序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进口设备、物资及服务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使用专项资金建设或购置房屋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社会经济,保障人民群众福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指用于特定目的的财政资金,包括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两种。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规范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政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接受相关监督和审计。
第二章资金划拨和调剂第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的划拨应当根据项目的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及时划拨到位。
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的调剂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合理分配,确保各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划拨和调剂应当及时报送相关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监督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资金的支出,确保合理使用。
第十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保障资金的安全,防止盗窃、挪用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相关资金的统计和报表工作,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财政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监察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四章违法和处罚第十四条对违法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和追责。
第十五条财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违法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划拨审批表2、资金使用报告表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资金使用单位:指接受财政专项资金并用于特定目的的机构或单位。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一、前言在财政管理中,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为了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法的内容和具体执行细则。
二、基本原则1.严格专项管理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于特定的领域和项目,并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专户管理是指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都应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并合理分配使用。
2.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资金支出规定。
要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严禁挪用、私分、截留专项资金。
同时,还应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在保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约使用。
3.规范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的安全、准确、合法运转。
对从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同时,对于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形成警惕和震慑。
三、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1.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分配流程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分配过程应规范化、程序化,并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具体措施如下:•对于专项资金的申请方要提交申请书,附上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书应注明申请的金额、用途和购置目的等具体内容。
•财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限制性条件,则提交给有关专项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将专项资金划拨给申请方,申请方按照划拨周期和额度使用专项资金,应当建立独立的专户进行管理。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程序化的审核规定,审计部门定期进行监督和审计。
2.专项资金使用的控制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具体控制措施如下:•对于开支的资金应当按照审核程序进行,不得超预算,并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严禁决定瞎花、瞎拨,过度拨款等行为。
•应当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监督,对于项目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对资金支出规定的学习宣传,让相关人员熟悉专项资金使用的政策和规定,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针对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单独设立的资金,具有专项支出职能和管理体制。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突出财政资金的公共性、慎重决策、精打细算等管理理念,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要求。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申报、决策、使用、监管等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应当严格遵守预算法和相关法规,强化内部控制,严控资金违规用途。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申报第五条行政机关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可以单独列支专项资金。
第六条专项资金应当具有明确的支出项目和使用期限,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充分考虑政策导向和经费来源,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向财政部门提供备案。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专项资金预算申请,并附上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经过预算部门和监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决策和使用第十条专项资金的决策和使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预算方案、政策导向和资金用途要求;(二)依法合理、经济有效,符合节约集约、精打细算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三)具备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专项资金进行谨慎安排和使用,建立健全决策制度,防范经费浪费和滥用。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控制支出进度和节约使用,确保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应当采取有关措施,避免资金闲置或挤占国库资金。
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得借债或任意挪用。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不脱离主体预算,严禁骗取、挪用、侵占或滥用专项资金。
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以及河北省财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河北省财政为特定目的的支出而专门划拨的资金。
该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支持特定领域的项目和计划,以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
二、资金管理2.1 资金来源和划拨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政府投资和其他收入。
根据专项资金的用途和支出计划,省级财政部门将资金进行划拨。
2.2 资金监管河北省财政部门将建立专门的监管机制,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组织检查和评估、开展财务审计等。
2.3 资金使用范围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应当用于特定领域的项目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
使用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申请前明确资金用途,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支出。
2.4 资金使用程序资金使用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执行和监督。
资金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申请表、提供必要的材料、经过审核等。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申请,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项目管理3.1 项目管理机构省级财政部门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督促执行。
该机构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拔和任命。
3.2 项目申请和评审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评审。
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实施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3 项目监督和评估省级财政部门将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估制度,对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
该制度应当包括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监控和评估。
四、财务管理4.1 财务制度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
山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
山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山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细则。
2.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财政厅安排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资金分配1. 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应依据国家政策、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和分配方案。
2. 资金分配方案应明确资金用途、支持方向、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等内容。
3. 资金分配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截留、挪用或侵占。
2. 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支出报销手续和会计核算要求。
3. 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绩效评价1. 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2. 绩效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 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监督检查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
3.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责任追究1. 资金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1)擅自变更资金用途、截留、挪用或侵占资金的;(2)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3)其他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行为。
2.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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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在国家、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项目等的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事项。
(二)限额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控制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范围。
(三)统一管理原则,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
(四)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五)风险防控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可靠。
第二章资金管理机构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是指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一)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资金的拨付和支付。
(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
(四)向社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应当明确,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确保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有效性。
(三)确保资金使用经过合理的评估和论证。
(四)确保资金使用过程记录真实可靠。
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应当按照以
下程序进行:
(一)使用单位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相关材料。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审批通过后,由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单位按照申请及审批文件要求使用资金。
(四)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并及时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报告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八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
(三)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四)加强对使用单位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一)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或职能机构。
(二)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对资金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防控。
(三)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四)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2-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3-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财政专项资金:国家、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项目等的资金。
2-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应当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事项,不得挪作他用。
3-限额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控制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范围,避免超额支出。
4-统一管理原则: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6-风险防控原则: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可靠。
附件:
1-财政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报表
2-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财政专项资金:国家、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项目等的资金。
2-专款专用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应当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事项,不得挪作他用。
3-限额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控制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范围,避免超额支出。
4-统一管理原则: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6-风险防控原则: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