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防范控制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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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家防范控制水污染事件的能力: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启示

一、事实

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发生水污染事件,从那以后短短数月时间,北江、湘江、黄河连续发生水污染事件。分析近期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可以归纳出一些类似或相同的特点:

(1)造成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是工业企业超标、违规、事故排放的化学品;

(2)水污染事件虽然没有直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由于污染饮用水,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大大超过一般的安全事故;

(3)造成事件的污染源都没有被纳入环境风险管理的范围;

(4)在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地区和流域,污染源监测、监督、治理和水质监测的水平都很低;

(5)造成事件的污染源多数为老工业企业,建厂时没有执行过环境影响评价;

(6)在发生事件的流域,有些虽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计划,但都没有水污染事件应急的内容;

(7)水污染事件的社会经济影响是相同或类似的,但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却很不相同,监控和处置的技术也各异,表明了水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的复杂性。

频繁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将“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作为未来15年国家环境保护的七项重点任务之首。

2006年2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发布。2006年初,九个省的11家位于江河边有突出环境风险的企业被挂牌督办;127个投资总额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接受环境风险排查。

二、分析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水污染事件虽然表现为突发事件,但在“突发”背后却存在必然性。

1.最近20几年,在大规模、高速度开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一直滞后。在“先污染、后治理”思想的主导下,遗留和积累了大量环境风险和隐患,其滞后效应现在开始显现。中国的环境保护投资实际上一直无力保护经济高速增长压力下的生态环境。“八五”、“九五”和“十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只占同期GDP的

0.74%、0.88%和0.99%,无论是比重和增长率都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如果比照同期

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三个5年内环保投资的比例分别为2.17%、2.46%和2.37%,基本没有增长。即使是“十一五”规划的环境保护投资,比“十五”增长85%,按照过去15年中国GDP每五年增长80-120%的比率,也仍然是和GDP同比增长,无法实现超越。温家宝总理坦承“十五”规划的环保目标没有实现,投资不足应是主要原因

本篇为世界银行“中国水战略研究”项目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子课题的国际经验系列报告之一。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教授执笔。

有关世界银行“中国水战略研究”项目的信息和其它报告,请与世界银行谢剑博士联系,电邮:,传真:202-522-1666;或访问项目网站/eapenvironment/ChinaWaterAAA

之一。

2.流域水污染防治,特别是跨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具有国家公共服务的特征,中央政府应当承担管理责任。但是长期以来,在跨省流域水污染控制问题上,中央政府过度强调地方政府的职责;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也职能不清,揽权诿过。中国主要的跨省流域,都存在上游经济落后但环境重要、下游经济发达的巨大差距,依靠贫困的上游,无论是环境保护能力制约还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都不可能解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为了纠正市场失灵和体制失效,中央政府必须保持强有力的直接监督权和控制能力。

3.中央政府对跨省流域综合治理的财政投资,在部门间也很不均衡。同一流域的不同部门的投资项目和规划一直失于统筹协调,中央财政在洪水控制、水土流失和水资源调配上从来不吝惜投资,但由于上面提到的认识,认为水污染治理主要是地方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导致财政资金严重短缺,由此造成政府对污染源监督失控,环保部门能力疲弱,水质监测信息混乱失真,中央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获得环境信息的渠道,更不掌握直接监控重大污染源和保护水源地的能力。

4.近年来政府鼓励环境信息公开化,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认可媒体报道环境状况和相关问题。环境质量是具有很强收入弹性的服务,收入水平提高后,对于环境质量的需求会加速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化和对环境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也增强了水污染事件的社会影响力。

三、认识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每一次发生重大的自然、社会、经济事件,往往能从“坏事变成好事”,推动了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1998年全国范围的大洪水,促使中国政府决心大幅度提高生态建设的投资。2003年的SARS,使中国政府认识到公共卫生的重要性。农民贫穷和农村落后的严峻事实,使得中央政府在2005年下决心“建设新农村”。2005、2006之交的水污染事件能否帮助中央政府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于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而痛下决心呢?

中国的七大江河流域面积为43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4%,覆盖中国的29个省、市、自治区。人口占全国的88%,耕地面积占全国的80%以上,河川径流量占全国的57%。因此,控制流域的水污染就是保障国家的水安全,对于人民生活、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都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

频繁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确实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普遍认为建立流域水污染应急机制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造成水污染事件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没有应急机制,而是对污染源的监督失控,治理流域水污染的能力极度不足。中国的水环境就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污染事件只是病症的急性发作,面对事件,环境保护部门和专家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事件是表,污染源是本,建立流域应急体制虽然非常紧迫和十分必要,但过分强调应急,不看到造成问题的原因和应急所需要的制度、体制和能力条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就好像治病,治表不治本,只可以救一时之急,不能解心腹之患,甚至可能误诊。也会错失水污染事件这个坏事带来的历史性机遇。

水污染应急机制是一个综合管理过程,包括四个个环节: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事件处置;影响清理。其中风险评估和预防是事故发生之前的管理,是应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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