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2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1. 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内容、服务范围、标准和要求,包括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妇幼健康、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等项目。
2. 服务对象管理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居民、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等)、特殊区域(如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
3. 服务设置管理制度: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要求,包括区域覆盖、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
4.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操作规范、质量检查等制度,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服务过程和结果的质量安全。
5. 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根据绩效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推动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
6.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来源、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7. 数据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报告,及时反馈服务情况和效果,为卫生部门和服务机构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理制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目标是保障公众健康、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二)1. 总则1.1 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和人员。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分类2.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2.2 针对不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管理3.1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一、引言公共卫生是指通过公共政策、社会行为、专业服务等手段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社会公共健康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确保人民的基本卫生需求得到满足,国家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服务流程。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1.目标与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满足人民对卫生健康的基本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公共健康。
其原则包括公平、可及性、可持续性、综合性和规范性。
2.范围与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和应急救援等方面。
具体内容包括免疫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等。
3.资金与监督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流程1.需求评估根据人口数量、年龄结构以及疾病类型等信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进行评估。
2.资源配置根据需求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3.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包括组织实施、目标测量、宣传推广和质量控制等环节。
各级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承担者。
4.服务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进行定期评价,包括用户满意度调查、效果评估和质量检查等。
5.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并对绩效不达标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奖惩。
6.改进优化根据评估和绩效管理结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改进和优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果。
四、结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的建立,为保障人民的基本卫生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不断改进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努力为黄海路街道城市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山东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鲁卫妇社发…xx‟23号)、《烟台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财政厅的通知》(烟卫规财…xx‟46号)、《山东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解与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卫规财发…xx‟7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烟台市莱山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各居民委员会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及公开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35元,并随着财政补助政策的改善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社区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
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管理等11类43项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管理及实施具体分工详见《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黄海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内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鹿鸣社区卫生服务站、清泉寨社区卫生服务站、前七夼社区卫生服务站、金海岸社区卫生服务站、海滨社区卫生服务站、埠岚社区卫生服务站、万光社区卫生服务—2—站)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中心及各站具体责任分工详见《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意见》(烟莱卫…xx‟52号)。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管理(村卫生室)职责
平原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管理(村级)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我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项目内容,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特制定了本指导意见。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村卫生室职责: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档案建立、维护和使用,负责辖区居民死亡病例的报告,填写居民死因登记卡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健康教育村卫生室职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个,每2个月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向辖区群众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在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和活动中,中医药内容要占1/3以上。
三、预防接种村卫生室职责:掌握辖区预防接种儿童数(包括流动儿童),通知预防接种对象(儿童)按时接种,协助做好接对象建档、常规接种、强化免疫、查漏补种、传染病调查及免疫规划综合检查等工作。
四、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村卫生室职责:建立0~6岁儿童花名册,掌握辖区儿童数和变化情况;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健康管理;有条件的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进行健康指导,做好访视的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村卫生室职责:建立辖区孕产妇花名册,掌握辖区孕产妇情况;负责宣传和通知孕产妇按时接受检查,做好通知记录;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有条件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产后访视工作,做好健康指导和工作记录。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居建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学、合理、有序、有效的开展,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及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领导与实施,并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第三条县卫生局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协调有关项目执行单位具体实施。
第四条县疾控中心承担全县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五条县人民医院承担全县居民建立健康档案、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六条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七条区中心卫生院、县医院承担全县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八条各乡镇公卫办和村卫生室承担本乡镇辖区内区域基本功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县人民医院负责县城城区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接受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技术指导。
第九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乡镇、部门、服务单位及个人给于表彰奖励。
第二章项目任务第十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记录。
2、对于35岁以上的居民慢性病人的健康档案内容每年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65岁以上老年人每两年至少更新一次,并记录每次诊疗的内容与结果,达到动态管理。
3、针对居民健康问题进行卫生干预健康指导,消除健康危害。
第十一条传染病登记、报告和处理1、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分类报告方式与时限报告传染病。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遵循公平、效率、可持续的原则,确保服务的普及性和均等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七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三)慢性病管理;(四)妇幼保健;(五)老年保健;(六)精神卫生服务;(七)应急医疗救援。
第八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频次和服务标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实施机构,应按照规定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等,应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加强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实施定期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作为职称晋升和工资分配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规定执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监督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监督方案
1. 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以便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
理和监督。
2.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规定项目管理和监督的组织架构和各
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个部门在项目管理和监督中的具体职
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项目管理流程,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流程,包
括项目立项、实施、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
项目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 资金管理和使用,明确项目资金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
安全管理。
5. 绩效考核和评估,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和
评估制度,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管理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6.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7. 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的来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监督方案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和监督措施和制度。
这些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及问责制修订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能力,促进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原则㈠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㈢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社区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
第四条主要工作指标: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50%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9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0—6岁儿童预防接种;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
4、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率每年不低于95%,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
5、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管理。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保健管理。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
第五条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按现阶段工作需要,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居民常住地进行区分服务人口,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镇级和村级常住人口;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城区常住人口。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文(4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文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人们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国决定在2024年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供更加完善和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1.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和层次,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卫生需求;3.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持续性,加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能力;4. 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公共投入,支持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基金集资等方式筹集。
通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包括:1. 资金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包括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人力资源培训、卫生宣教等方面;2. 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规定,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 资金使用应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群众需求,优先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特殊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 资金使用应遵循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估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5. 资金使用应加强监督和审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
三、资金管理机构和职责为了保证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议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2. 制定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资金使用的流程和标准;3. 完善资金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4. 加强项目宣传和推广,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知度和满意度;5. 组织开展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卫生环境问题日益显著。
农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卫生服务的基本单位,承担着农村地区的卫生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而村卫生室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健康和福祉。
因此,制定一份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对于加强农村卫生管理、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卫生工作项目,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权益,提升农村卫生水平。
二、项目内容和措施1.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监测系统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监测系统,包括建立监测指标和监测方法,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2.加强村庄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对村庄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重点建设卫生厕所、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等,确保农村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推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向村民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加强防病知识的传播。
4.建立村卫生室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村卫生室的村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完善村民的健康档案记录,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评估,为村民提供个体化的卫生服务。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的预防接种工作,推行免疫扩散和宣传活动,提高村民对于疫苗接种的认知和参与度。
6.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加强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使其具备专业的卫生知识和技能,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7.建立健康服务网络建立村卫生室与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的协作网络,实现村卫生室与上级医疗资源的共享,提供更加有效和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1.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监测系统: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2.加强村庄卫生设施建设: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3.推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4.建立村卫生室健康档案管理系统: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6.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培训: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7.建立健康服务网络: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目录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四、行政工作管理制度五、信息统计管理制度六、资金管理制度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九、信息收集、报告、管理制度十、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十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十四、疫情报告制度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十六、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十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十八、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十九、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二十、精神卫生工作制度二十一、老年保健工作制度二十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团队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二十三、确定建档对象流程二十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二十五、健康教育服务流程图二十六、儿童体检服务流程图二十七、孕产妇保健服务流程图二十八、老年人体检服务流程图二十九、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图三十、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三十一、高血压筛查流程图三十二、高血压随访流程图三十三、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流程图三十四、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流程图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1.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7.组织辖区内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二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一、项目背景与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了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卫生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项目的目标是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全体人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发展。
二、资金管理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共性、平等性和合理性。
2.科学规范原则:根据项目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精确监管。
3.监督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规、透明。
三、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每年拨款一定金额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2.地方财政配套: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财政拨款的比例配套拨款,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运行和发展。
四、资金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包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扩建和设备采购。
2.医疗服务补贴: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补贴。
3.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用于卫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绩效评估,提高医疗资源的质量和能力。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推广:用于宣传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
5.其他支出:用于项目的其他必要支出,如行政管理费用、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
五、资金使用程序:1.资金需求计划:各级地方政府根据项目需求和经费预算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并报送上级政府审核。
2.资金申请与拨付: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资金需求计划向上级政府提出资金申请,并按照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3.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资金拨付程序进行资金的核对、审计和使用管理。
4.资金使用报告: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包括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效果评估和问题反馈等。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公共卫生需求而设立的重要项目,旨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资金,制订本方案。
二、资金管理目标1.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2.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3. 优化资金使用过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三、资金管理措施1. 资金计划编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包括项目的预算、拨付计划和使用计划等。
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需求相匹配,避免项目资金不足或闲置的情况发生。
2.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到各项目单位,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拨付过程中,要做好资金拨付凭证的登记和记录,建立健全的资金流转和使用监控制度,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3. 资金使用各项目单位在使用资金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用途和用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详细的报账制度,严格审查和审核资金使用凭证,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操作。
4.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和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资金评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管理措施。
评估过程中要注重考核项目的绩效和效果,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为制定下一年的资金管理方案提供参考。
四、责任分工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资金管理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
2. 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资金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做好资金计划编制、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各项目单位负责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按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报告和相关数据。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资金筹集 (2)第三章资金管理与使用 (3)第四章资金监督 (4)第五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第五条从2006年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总计不低于6元标准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财力的增加,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第六条省财政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地区实行分类分档补助。
有条件的市级财政也可以给予县(市、区)一定的资金扶持。
第七条各地自筹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于每年4月底前落实到位。
第三章资金管理与使用第八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直接面向乡村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八个项目工作的补助。
八个项目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重大传染病防治、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慢性病与老年人动态健康管理、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以及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第九条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社保专户,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明集镇第二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由乡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基层医疗机构具体实施.2、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3、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二、资金的拨付1、根据本年度省级财政对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乡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3、第一次资金拨付为预拨资金,拨付是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但预拨资金总额不得高于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4、按照《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具体要求,开展对各社区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5、对社区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进行第三次拨付。
三、资金的使用1、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2、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社区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社区卫生室。
庆元县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
庆元县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实施,提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41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18〕1号)、《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丽卫〔2018〕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主要内容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活动,配合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各项工作。
2.及时收集辖区户籍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和流动人员等人口基础数据,认真核实、汇总和上报给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辖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粘贴、更换健康教育画报,村卫生室在本辖区每年组织4期健康教育课,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工作4.规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档案合格率达到要求。
5.按规范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建档、随访、转诊、健康干预、评估等健康管理,及时录入管理信息。
6.全面掌握本村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基础信息,按规范要求开展随访和评估等工作。
7.及时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做好患者筛查、推介转诊、干预、宣传等工作。
8.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9.全面掌握本村常住的适龄儿童信息,协助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催种、补种等工作。
10.全面掌握本村常住的孕产妇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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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卫生服务所带来的益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乡镇卫生院不少于12种;中心卫生室不少于6种。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乡镇卫生院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
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
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
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组织实施
1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2、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室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并确定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考核
1村卫生室的考核。
由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该乡镇村卫生室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
2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与各中心卫生室的奖补、绩效工资、年终评比挂钩,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