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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了切实保证高校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江西高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重点要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结果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人员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八条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西委[2008]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吸收新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性。

坚持把优秀大学生、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六条发展党员审批权限:发展教职工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发展学生党员由学校党委授权二级党组织审批。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七条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扩大党的政治影响,提高群众申请入党的积极性。

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及时安排党员与其谈话,进行鼓励和帮助。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符合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安排支委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来校学习或工作前已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培养教育的衔接工作,避免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可以由党组织指定或者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

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修订版)

西交利物浦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制度,实行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坚持发展对象考察和预审制度,实行接受预备党员无记名票决制,完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实施预备党员转正无记名投票制度,建立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努力使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要求入党的在籍学生,必须向学校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入党申请书交至西交利物浦大学学生党员服务中心。

学生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缺点和不足,自己的打算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申请书的最后附上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的简要情况,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它问题,要如实写清楚。

要求用黑色碳素笔书写,严禁抄袭。

第六条入党申请书要求如下:一. 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二. 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三.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南大党字…2007‟96号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党,是各级党组织的经常性的重要的组织工作,对于新时期新形势下把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使之成为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校党委负责党员发展的审批及审批授权工作;各二级党组织(指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武汉学院党委,下同)负责制定上报学期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按照学校党委授权负责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查(审批)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对其开展日常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负责报请确定发展对象与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工作。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两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学部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学生党员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做到“早选苗、选好苗、早培养、早发展”。

坚持入党志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和管理第一节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考察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所谓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并已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并经党组织审核、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大学生。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一)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二)共青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团“推优”);(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四)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

(五)若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无异议后,报学部党总支审核;(六)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公示的人员、时间、地点报院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七)党支部书记或党总支秘书到组织部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八)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只是表明了其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态度和强烈愿望,还要认真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表现:主要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旗帜鲜明地在思想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考验,积极参加政治活动,较好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针对大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旨在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发展对象1. 在校学生党员:指已经入党的在校学生。

2. 豫备党员:指已经通过豫备党员培养教育的在校学生。

三、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应向所在学校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和党内推荐人的意见。

2. 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根据入党申请的情况,学校党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进行培养。

培养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通过考试。

3. 豫备党员培养:经过入党积极份子培养后,学生党员将进入豫备党员阶段。

在此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豫备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豫备党员考核。

4. 正式党员发展:豫备党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后,将进入正式党员发展阶段。

学校党委将根据豫备党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发展标准1. 入党申请标准: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应符合党章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应真实、深入、具体,党内推荐人的意见应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2. 入党积极份子标准:入党积极份子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和人民,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豫备党员标准:豫备党员应在入党积极份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熟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工作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

4. 正式党员标准:正式党员应在豫备党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党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发展工作的保障措施1. 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大学生中发展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在大学生中发展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我院发展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肃纪律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员工作质量,各系总支、支部在发展员工作中,要认真执行《XX 省发展员票决制试行办法》、《XX省发展员预审制试行办法》。

2、为进一步落实发展员工作责任,严肃发展员工作纪律,保证发展员质量和员队伍的先进性,对在发展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XX省发展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程序1、严格程序是保证发展员质量的关键。

学院现制定了《发展员工作程序与要求》(以下简称程序表)。

程序表按照发展工作过程的时间顺序,详细列出了发展工作的步骤、内容和要求。

各系总支、支部要在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按照文件所列程序和要求开展发展员工作。

2、坚持按计划发展员是使发展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各系总支在制定发展员计划时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要按照全系专科学生员比例在8%-10%、本科学生员比例在10%-12%范围内上报发展员计划。

努力实现低年级有员、高年级有支部。

3、加强对预备员的教育和考察,督促他们经常汇报思想和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支部要每季度填写教育和考察情况。

预备员预备期满时,各系总支、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应转正日期3个月上报转正申请材料。

4、学生员毕业时,各系总支要督促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员自带入材料交至所去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居委会、村组织。

如不愿自带员档案材料,组织部会同招生就业处将材料装入毕业生员学籍档案,一并寄往毕业生档案转往的单位。

三、规范操作1、支部和入联系人要指导入积极分子按照程序表中所列的有关要求,规范书写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入文书;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履行入手续,填写好《入志愿书》。

2、对拟发展对象实行公示制度是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措施。

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04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成为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并使之成为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大致均衡、适度增长”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早成熟、早发展”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把优秀大学生、研究生、“两课”教师和一线一流青年教职工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团组织生活、党建咨询、短期军训、个别谈心和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对于在高中阶段提出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党组织要继续对他们提出政治上的要求,及时转接有关材料,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应及时掌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对于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华航院党字[2005]13号,2005年3月30日印发)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合格接班人的重要阵地,是造就掌握和使用先进生产力主体的摇篮。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吸收入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为了“保证质量,把好入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与目标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教职工发展的重点是一线教师、青年职工;学生党员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应达到一定比例。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本科生党员比例达到12%,专科生党员比例达到6%。

基本实现:本科生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四年级有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专科生一年级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年级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班上。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引导教育(1)各党支部应将第一次提出入党申请的职工和到学院工作之前已写过入党申请书的职工列入培养计划。

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与入党积极分子做一次正式谈话,以后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指导。

学生各党支部可以采取集中上党课的形式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集体教育。

保持党组织与申请入党的教职工、学生的密切联系。

(2)选送申请入党的教职工、学生进党校集中培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培养考察(1)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每学期初讨论确定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名单报学院组织部。

各党支部对所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深入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人选。

每名入党积极分子需确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根据具体情况,培养人也可由学生预备党员担任。

(2)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给任务、压担子,让其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

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

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一、党员发展标准(一)基本标准1、党员评议和班级评议较好2、党校结业成绩达到合格3、为邓论分会成员,并积极学习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4、思想汇报每月一篇5、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科必须合格6、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7、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二)分年级细化标准1、大一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5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8名(3)英语成绩班级前8名2、大二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5名(3)英语成绩班级前10名(4)英语须过四级3、大三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5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0名(3)英语须过四级4、大四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2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5名(3)英语须过四级(三)优先考虑条件1、获邓论优秀会员、党校优秀学员等优秀个人荣誉称号2、组织参加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3、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4、学生工作能力突出5、思想汇报量多、质高6、英语四级过600分、六级分数较高(针对大二以上年级)7、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四)一票否决制1、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出现挂课情况2、严重违反校级、院级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3、英语四级未通过(针对大二以上年级)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条件(一)高中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2名3、思想汇报每月一篇4、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二)大学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和良好的学习成绩2、积极加强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完成高质量的思想汇报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备注:对于特长同学,除以上基本要求外,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英语四级分数较高、过六级(针对大二以上年级)者优先考虑。

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员之家办公室(制)二零一一年二月目录第一章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2)第二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3)一、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3)二、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4)第三章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5)第四章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6)一、指导原则和要求 (6)二、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条件 (6)(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6)(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继续培养考察 (8)(三)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 (9)(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0)三、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12)第五章预备党员五十小时义工制认证细则 (12)第六章思想汇报的写作及要求 (14)第七章温州大学网上党校介绍 (15)一、网上党校简介 (15)二、使用办法 (16)附件一:预备党员审批和接受材料目录 (17)附件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目录 (18)附件三:相关表格填写模板 (18)第一章学生党支部的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订组织生活技划,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开展学生党章、马列学习小组活动。

5、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工作情况。

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学院党总支[2006]1号第二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一、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 “ 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上海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 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在试行 1994 年下发的《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上 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 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接班人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 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大致均衡、适度增长”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 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 质量。

第四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和“重 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把优秀大学生、研究 生、两课”教师和教学、科研、医疗等一线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重点 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 节,使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团组织生活、党建咨询、短期军训、个别谈 心和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 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对于在高中阶段提出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党组织要继续对他们提出政治上的要求,及时转接有关材料,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党组织应及时掌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对于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依据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实行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公开。

公示制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试行)》执行。

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安徽省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员预审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的重点应放在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进行;发展大学生党员重点应放在大学二、三年级。

大学生离开学校以后,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第五条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对大学生入党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提出如下要求:非毕业班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班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学生放宽至前二分之一;非毕业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占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学生放宽至前二分之一;达不到上述条件或有课程重修的,应慎重发展。

第六条党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发展对象培养计划,并报所在党总支审定,党总支将审定后的发展对象培养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凡未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第七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个人的表现和变化情况,可将计划作适当调整,报党总支审定和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要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宏观控制、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九条凡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应及时找其谈话,予以鼓励,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一是本人履历、奖惩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二是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三是本人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对照党员条件还有哪些差距,今后如何努力等。

发展党员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实施细则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建立、教育、培养考察1、建立和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和数量的基础。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样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吸引他们向党靠拢组织,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1)《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坚持自愿的原则。

由申请人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

(3)写入党申请书一要忠诚老实,二要联系思想实际。

(4)申请书的主要内容:①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③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5)对新提出申请或新生入学(教工调入)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帮他(她)分析自己的表现、存在的不足,要求他(她)结合党员的标准提高自己。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志,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

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

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

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5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1.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自传。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

自传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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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
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实施细则
一、党员发展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党员评议和班级评议较好
2、党校结业成绩达到合格
3、为邓论分会成员,并积极学习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
4、思想汇报每月一篇
5、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科必须合格
6、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
7、积极参加学生工作
(二)分年级细化标准
1、大一标准
(1)学习成绩班级前5名
(2)综合测评班级前8名
(3)英语成绩班级前8名
2、大二标准
(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
(2)综合测评班级前15名
(3)英语成绩班级前10名
(4)英语须过四级
3、大三标准
(1)学习成绩班级前15名
(2)综合测评班级前20名
(3)英语须过四级
4、大四标准
(1)学习成绩班级前20名
(2)综合测评班级前25名
(3)英语须过四级
(三)优先考虑条件
1、获邓论优秀会员、党校优秀学员等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2、组织参加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
3、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4、学生工作能力突出
5、思想汇报量多、质高
6、英语四级过600分、六级分数较高(针对大二以上年级)
7、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一票否决制
1、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出现挂课情况
2、严重违反校级、院级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英语四级未通过(针对大二以上年级)
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条件
(一)高中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
2、综合测评班级前12名
3、思想汇报每月一篇
4、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
(二)大学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和良好的学习成绩
2、积极加强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完成高质量的思想汇报
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
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
备注:对于特长同学,除以上基本要求外,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英语四级分数较高、过六级(针对大二以上年级)者优先考虑。

转载自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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