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费很大的劲整理的呢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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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益,促进创新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法问题及其简答:1.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成果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2.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确保了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专属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3.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4.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确保商标所有者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以独占的方式使用其商标标识,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5.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具有秘密性,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6.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通过制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行政保护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例如专利局、著作权局等。

司法保护是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7. 违反知识产权法有哪些后果?违反知识产权法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通过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法,我们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知识产权试题(汇总)

知识产权试题(汇总)

知识产权试题(汇总)一、简答题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4、如何理解专利申请日。

5、如何理解先用权。

6、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7、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9、简述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10、为什么我国新商标法要规定反向假冒为商标侵权行为?1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4、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二、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2、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3、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4、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一、简答题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保护条件有: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答:(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一、简答题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4、如何理解专利申请日。

5、如何理解先用权。

6、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7、.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9、简述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10、为什么我国新商标法要规定反向假冒为商标侵权行为?1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4、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二、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2、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3、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4、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保护条件有: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3、(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答: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及其指定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16.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17.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1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哪些人是有权取得我国著?作权的"合格人"?19.简答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期限的规定。

20.简述著作权取得制度。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什么?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29.简述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

30.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3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32.著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3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35.试比较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36.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

3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38.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三、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客体和对象不同。

“无形”是知识产权的首要特征。

虽然作为抽象的概念,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作为知识产权首要特征的“无形”明显不同于物权的“无形”,知识产权的“无形”不仅指权利本身,而且也指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

并且即使从权利自身的角度看,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权利转让的角度看,除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转让“物”的所有权等少数情况外,转让物权,必须转移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而转让知识产权,则一般不涉及“物”的转移。

因此,尽管物权也是“无形”的,但物权的转让,最终要体现在“物”之上而不仅仅是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知识产权的转让则必须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不是体现在“物”之上。

其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精神产品,而不是“物”。

当然,对“无形”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亦即不能把“无形”理解为“没有一定的形状”。

强调“无形”,实质上是要把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客体的载体区分开来。

以美术作品为例,美术作品固然要表现为一定的“形”或“体”,但必须把作为版权客体的美术作品与作为物权客体的美术作品载体——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区分开来。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享有所有权不等于对作品享有版权。

其实,作为物权客体的“物”也不一定有确定的“形”或“体”,例如,电力就没有确定的“形”或“体”,但是电力可以用一定的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可以由权利人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而知识产权客体则不可以用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一经公开,权利人就不可能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

因此,对物权客体之“有形”或“有体”也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

所谓“有形”或“有体”,无非是指“物”一般具有直观性——即使没有直观性也能以自然力支配。

由于客体的不同,导致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不同,因此,尽管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将“无形”这一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视为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亦未尝不可。

2.知识产权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弱于物权。

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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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隐藏帖此帖为回复帖,您已经回复过此帖隐藏帖具体内容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基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完整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讲座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投机倒把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中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颂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颖性是一个法律概念,对新颖性的判断所依据的时间标准、地域标准以及公开的形式,教师由专利法予以明确规定的;2、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和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用申请日标准;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是不相过似,应认为是具有独创性的;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应用;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简述着作权人享有哪些着作人身权利答:着作权人的权利,是指着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着作人所享有的专用权利;这些专用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伤口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伤口完整权;1、发表权,即决定伤口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伤口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伤口完整权,即保护伤口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试述中国着作权法的主要原则答:一,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二,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四,与国际着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试述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答: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试述我国着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答:我国着作权法规定了四种法定许可的情形:一,作品在刊登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规定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二,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己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四,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而录像制品制作者不管是使用他人己发表的还是未发表的作品都必须经过着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按规定支付报酬;五,表演者为制作录像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5.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答:实质条件包括: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二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那些对象;三,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质条件中的第四项标准;6.试述商标权终止的原因答: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撤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违法撤销,即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二,不当注册撤销,即商标注册不当,因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三,争议撤销,即在先注册的商标对已经注册但核准不满1年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7.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有限制答: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包括:一,合理使用;为私人的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的目的而复制布图设计,不构成侵权;二,反向工程;运用反向工程对布力设计进行复制,不构成侵权,三,权利穷竭;四,善意买主;依据不知情不侵犯原则,凡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五,强制许可;8、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答: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艰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简述委托作品的着作权归属着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简述商标与商务标语的区别商务标语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务标语不具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为特定经营者独占使用;商务标语仅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它无须注册,也不能产生专有性的权利;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商标保护、管理和注册制度的需要,商标注册人在行使转让权时须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商标注册有在行使转让权后,其所拥有的商标权消失,其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身分也随之失去;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二、不可专利的项目: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论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新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了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和保护范围;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四、授予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包括两项的专利;六、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八、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此外专利权的归属不当,把个人的发明创造按照职务发明授予单位,或者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未经其他共同开发人同意而申请专利等也可以申宣告专利权无效;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1、使用侵权;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权;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标识侵权;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反向假冒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5其他侵权;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一、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二、商业秘密性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三、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形式及其程序一、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示意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二、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通知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有哪两类一、未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而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行为二、未取得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质而承印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使用对象为划分标准,商标的种类有哪些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不同,又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包括两个方面:1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2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着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消除影响;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的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3赔偿损失;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简述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被学科人需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直接侵权有哪些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他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为什么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1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力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2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擅自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简述逐一国家注册的程序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申请逐一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如果我国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意一个成员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则这些国家与我国签订有商标互惠协议,并且协议规定有限权条款的,也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驰名商标认定条件1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2为相关公众所熟知;3已经核准注册;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商标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2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3商标是由生产、经营者使用的标志;4商标是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简述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2民事法律责任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简述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4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制裁措施: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护商标的概念及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防护商标,也称为防御商标,是指经营者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所注册的与其正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就在于保护自己的正商标,防止其他经营者将其正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用于与其指定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引起消费者误人、混淆而损及该正商标的声誉;简述我国法律规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1假冒或仿冒行为;2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诽谤行为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的不良影响的,由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消,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且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具有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可以称为智力成果或知识劳动;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就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各样的智力成果一般都需要用物质的载体表示或显示出来,即将智力成果的内容通过物质载体固定或显现出来,才能使人们了解、掌握、应用、使用;但是,载体本身并不是智力成果,而只是固定或表现智力成果的物体;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没有形体的,智力成果本身不是有形物;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和它的载体的有形性,是智力成果与其他动产、不动产等有形物的最大区别;有形物是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知识产权;简述着作权法规定了哪些着作财产权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述影视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着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着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遍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着作权;”简述着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第一篇: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

答: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答:答:1.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第一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办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

第二、第二、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

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

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期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他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没有法律许可,或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成果,否则,知识产权所有人可指控其侵权,并请求排除侵权B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

3.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因为:第一,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确认或授予智办成果完成人享有知识产权,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派斥他人对期智力成果的非法侵犯、仿制、假或剽窃,而并不排斥他人经许可而使用其智力成果。

第二,许多国家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学艺术繁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还规定了对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对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作适当限制。

知识产权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问答题汇总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①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②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著作权主体;③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国家便成为该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

简答论述题

简答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答:客体的非物质性,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占有方式: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公开性)使用:人们合法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区别: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篇一: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主观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制度(每小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5分,共20分)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权的管理制度。

: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3、知识产权法的渊源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知识产权法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7、商标注册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8、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9、服务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10、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11、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12、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争执。

: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1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14、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15、专利权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简答论述题

知识产权简答论述题

简答题:1.专利侵权例外(1)依照国家许可或强制许可实施专利;〔2〕由专利权人制造或经其许可制造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该产品;〔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非法制造产品售出后,行为人不知道该情况而使用或销售该产品;〔4〕根据先用权在原范围制造他人专利产品或使用他人专利方法。

先用权,是指在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日以前,另一人已经制造一样产品、使用一样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必要准备,该人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5〕外国交通工具临时过境,为运输工具本身需要使用有关专利,按所属国与我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依照互惠原那么而不属侵权;〔6〕为科学或实验使用有关专利。

2.著作权法定许可著作权法法定许可:1、法定许可不需著作权人许可由法律直接许可,但需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2、法定许可,著作权人只有“获得报酬权〞而无“制止权〞;3、法定许可仅限于法律列举五种方式;法定许可五种方式分别是:(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与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作品片段或者短小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登载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登载;(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不得使用。

(4)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作品;(5)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3.商标法著名商标法律保护1、就一样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著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不予注册并制止使用。

2、就不一样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著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不予注册并制止使用。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题汇总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4.简述着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5.简述着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6.简述着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7.试述中国着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9.我国着作权法、《着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10.简述着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11.简述着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着作权人取得着作权的途径。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13.作品要成为着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15.简述不适用着作权法的作品。

16.简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内容。

17.简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的侵权行为。

18.根据我国着作权法,哪些人是有权取得我国着?作权的"合格人"?19.简答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期限的规定。

20.简述着作权取得制度。

21.简述邻接权的概念。

22.简述我国对图书出版者专有出版权的限制。

23.简述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24.简述表演者的义务。

25.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是什么?26.简述表演者的权利。

27.简述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28.试述邻接权与着作权的关系。

29.简述着作权转让的特点。

答:(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着作财产权。

(2)着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着作权转让导致着作权主体的变更。

(4)着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

30.着作权转让的内容。

31.简述着作权许可使用的几个特征。

32.着作权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为什么?如果可以,其具体形式是什么?33.简述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34.合理使用的条件。

35.试比较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36.简述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使用的区别。

37.简述着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38.试述我国着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论述题:1.商标注册原则;商标(de)注册原则有两种: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de)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de)商标申请注册(de),申请在先(de)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de)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de)商标,驳回其他人(de)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de),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de),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de)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de)正当性,防止不正当(de)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de)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de)商标.2、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de)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de)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de)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de)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de)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de)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de)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de)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de)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商标注册(de)基本原则一共三项: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和优先权原则.3、申请单一性原则申请人在申请时只能就同一商品申请一个商标4、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申请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de)协议或共同参加(de)国际条约或按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享有优先权2.专利注册原则;一、书面原则:该原则指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二、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de)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de),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de)人.如果是在同一天申请(de),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不成(de),该发明即成为社会公有技术.三、单一性原则: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de)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de)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de)一项外观设计.四、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de),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de)协议或者共同参加(de)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de),可以享有优先权.四、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指同样(de)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向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对同样(de)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de)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de),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3.着作权限制;着作权(de)地域限制着作权法是国内法,只能在本国有效,即在本国所创作完成(de)作品,只能受到本国法律(de)保护,其他国家不予保护.这就是着作权(de)地域限制.但知识产权(de)国际化趋势使得着作权保护已跨越国境.如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条约,根据其“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原则”等基本实现了着作权(de)国际保护,而未参加国际公约(de)国家在着作权保护方面才受到地域(de)限制.着作权(de)权能限制着作权(de)权能限制,是指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享有着作权(de)作品,且不构成侵权(de)法律规定.着作权(de)权能限制主要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1.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根据着作权法(de)规定,在一定(de)范围内使用享有着作权(de)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de)同意,不支付报酬(de)法律制度.我国着作权法第22条对于合理使用(de)范围作了列举式规定:(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眷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de)作品.这种使用方式,主要是使用目(de)要明确,即使用他人作品(de)目(de)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不是商业性(de).所谓(de)“个人”不得作超出家庭范围(de)解释.;(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de)作品.引用是在自己(de)作品中适当摘录他人已经发表(de)作品.本款中“适当引用”很关键;首先是引用目(de)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其次是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de)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de)作品.本款是指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de)作品,这里主要强调:首先是以新闻报道为目(de),其次是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de)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了这个目(de)、范围,则构成侵权.(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de)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de)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de)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de)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de)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de)作品,供教学人员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适用该款荽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使用目(de),仅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其次是使用方式,一般来说,只能是翻译或复制作品,复制也必须是少早(de),更不得出版发行,不得影响作品(de)正常利用.(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de)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de)需要,复制本馆收藏(de)作品.馆藏作品是指本馆收藏(de)已经发表(de)和未发表(de)作品.复制馆藏作品(de)目(de)是为了陈列或保存版本;复制(de)条件只能是馆藏作品且只有一份.(9)免费表演已发表(de)作品.免费表演是指不向听众、观众收取费用且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de)表演.(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de)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本款(de)使用条件是:必须是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de)艺术作品;使用(de)方式只限于非直接接触(de)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de)汉语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条件是:该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语文字作品,且翻译(de)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de)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12种合理使用行为,同样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de)限制.2.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根据着作权法(de)规定,在一定(de)范围内使用享有着作权(de)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de)同意,但应支付报酬(de)法律制度.(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de)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de)作品片段或者短小(de)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de)美术作品、摄影作品.(2)作品刊登后,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de)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de)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该款规定对作品(de)使用只限于音乐作品,使用(de)前提是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戏剧、曲艺等其他作品(de)录音制品不在法定许可之内.(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de)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出版(de)录音制品.(de)区别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1)相同之处是;使用(de)作品都是已经发表(de)作品;使用作品都不必征得着作权人同意;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出处;必须尊重着作权人(de)其他权利;目(de)都是平衡社会与着;作权人(de)利益.(2)不同之处是:法定许可应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不必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使用(de)范围不同,合理使用规定了12.种情形,法定许可只规定了4种情形;在法定许可(de)情况下,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de)不能使用,而合理使用没有附加这样(de)条件;合理使用必须不以营利为目(de),而法定许可多以营利为目(de).4.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着作权主管机关根据当事人(de)申请,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时,不须着作权人同意,但应支付报酬(de)制度.4.专利权限制;期限:发明专利权(de)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de)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一)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de)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de)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de)一种行政措施.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de)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de)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de)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de).2.先用权人(de)实施权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de)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de).3.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de)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de)协议或者共同参加(de)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de).4.非营利实施,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de).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de)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de),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de).6、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de)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de),不构成侵犯专利权.5.商标权限制;商标权(de)限制主要是合理使用、非商业性使用、权利用尽和比较广告.(1)合理使用 ,是指他人在经营活动中以正当善意(de)方式使用描述性商标(de),不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de)行为.商标(de)合理使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商标(de)叙述性性使用,一种是对商标(de)指示性使用.(2)比较广告 ,是指使用人在广告中将自己(de)产品与商标所有人(de)广告相媲美.我国法律并没有一概禁止比较广告,只要不违反基本广告原则就应允许 .(3)商标用尽,是指商标权人自己或经其许可将带有注册商标(de)商品售出以后,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商品,都不侵犯商标权,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人都无权控制.因为商标权人已经行使了权利,产生了权利用尽(de)结果.(4)非商业性使用,即与标识商品或服务无关(de)使用,这通常属于商标侵权(de)例外.主要有新闻报到及评论和滑稽模仿.7.专利不予授予(de)情况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de)规则和方法;(三)疾病(de)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de)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de)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8.商标授予(de)条件;9.专利授予(de)条件;授予专利权(de)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de)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de)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de)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de)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de)实质性特点和显(de)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4、授予专利权和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生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de)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de)合法权利相冲突.10.专利优先权原则;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de)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de),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de)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de)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de)目(de)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1.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de)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de),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de)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de)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de),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论述题整理及参考答案全

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论述题整理及参考答案全

第一章论述题1.试论知识产权的对象。

答:(1)知识产权的对象就是“知识”本身。

在知识产权领域,知识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知识是人类对认识的描述,知识的普遍存在方式或本体是形式,知识产权不是无形财产权,也不等于无体财产权。

(3)目前,中国知识产权理论对"知识"有三种描述方式:无形物、无体物、形式。

(4)知识的本质是"形式"。

就创造而言,无论其内容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都是构造形式的活动。

这些人造的"形式",就是知识。

(5)对象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两种不同的事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那些导致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因素,知识产权的对象,顾名思义,应当就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对象属于专有知识。

对象是具体的、感性的、客观的范畴,是第一性的,它是法律关系发生的客观基础和前提。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基于对知识产权的对象的控制、利用和支配行为而产生的利益关系或称社会关系,它是法律所保护的内容。

2.试论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答:(1)创造是人类产生、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创造在社会进步中居于源泉与核心的地位。

(2)知识产权法律既是制度文明的典范,也是激发创造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加速器。

①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劳动者的解放,是人的解放。

知识产权制度从法律上确立了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利益是一项财产,创造人是这项财产的所有权人。

这种制度为人的解放,让人掌握自己的命运,提供了法律保障。

②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人的解放,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方面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本身就是一项杰出的发明创造,就是巨大的生产力。

③法律是人类从事物质与文化生活的教科书。

它既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影响人们的思想,改变人们的观念。

(3)科学技术和法律不是万能的、科学技术不是万能的。

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提高了人类的生活质量。

《知识产权法》知识问答50题

《知识产权法》知识问答50题

《知识产权法》知识问答50题1.【著作权】我国公民的著作权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答: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2.【著作权】作家甲于2023年1月写成一本书的初稿,3月修改定稿,5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7月经版权登记。

甲从何时起取得该书的著作权?答:从1月创作完成时起取得著作权。

3.【著作权】甲写了一篇小说,某网站未经甲许可,也未向甲支付报酬,将该作品发布在其网站上。

该网站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答: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

4.【著作权】甲在工作期间,利用单位的资源创作了一部小说并出版获得稿费,此稿酬应归谁所有?答:需看甲与单位是否有事先约定,若无约定,一般归甲所有,但可能需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5.【著作权】一部身份不明的文学作品,其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是多久?答: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

6.【著作权】甲计划将乙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

7.【著作权】甲公司员工乙在工作中创作的作品,属于什么作品?答:如果是为完成公司工作任务而创作的,属于职务作品;如果是由公司主持并代表公司意志创作的,属于法人作品。

8.【著作权】王某向某报社和某期刊社寄出了自己的作品,依据著作权法,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答:如果期刊社征稿启事规定三个月内未受到用稿通知可另行投稿,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用稿通知;或者投稿信中明确约定的可另行投稿的条件满足等情况下可以投稿。

9.【著作权】甲为作品的作者,他将该作品售给画店老板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答:乙可以展览此画并收取一定报酬,但乙未经甲同意不能对画进行修改、改编等实质性改动。

10.【著作权】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答:为介绍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

11.【著作权】乙为帮助盲人了解甲的作品,对该作品予以改编成盲文并以原名义出版发行,乙的行为是否侵犯甲的著作权?答:乙可以不经甲的同意,也不用向甲支付许可使用费,不构成侵权。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论述题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论述题

一、知识产权总论1、简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

P2-3、P15-16答: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界定:(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范围。

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又称版权),还包括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即邻接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这一功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利权,保障他们在物质上的经济利益和精神上的人身权利。

另一方面,国家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的知识财产不受侵犯,禁止并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知识产权制度是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事业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

这样的法律机制,一方面能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收回其开发专利技术和用于创作的投资,并将获利进行再投资进行新的开发研究和新的创作;另一方面能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作品的传播,使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快速运用到生产建设中去,迅速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各国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联系接轨。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上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共同规则,都为各国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所采纳或承认,而且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制定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参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篇一: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主观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制度(每小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5分,共20分)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权的管理制度。

: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3、知识产权法的渊源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知识产权法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7、商标注册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8、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9、服务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10、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11、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12、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争执。

: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1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14、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15、专利权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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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 费很大的劲整理的呢, 珍惜啊)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 不占有一定的空间, 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 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 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 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 能够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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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 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 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 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 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 两个相同的创造物, 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
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 而以后的创造与已有的技术相比, 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 知识产权, 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 它同所有权一样, 具有排她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 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 对同一项智力成果, 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 两个相同的创造物, 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 而以后的创造与已有的技术相比; 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 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 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一般来说, 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 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 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 都照
样归权利人所有, 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

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 ; 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 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 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 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这一特点表明: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知识产权就自行消灭, 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之一。

所有权就不受时间限制, 只要其客体物没有灭失, 其权利即受到法律保护。

依消灭时效或取得时效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涉及财产权利主体的变更, 而财产本身作为权利客体并不会发生变化。

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有限性是世界各国为了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所普遍采用的原则, 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 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都规定了长短不一的保护期。

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 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要。

建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特别的法律手段调整因智力成果创造或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这一制度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 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利益, 协调知识产
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 (1)两者的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 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

在一定时空条件下, 标的物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 因为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就排除了其它人同时占有和使用的可能。

而著作权则不同, 其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 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 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 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

因此, 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 同一作品就能够同时被多数人使用, 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

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 互不排斥, 因此这两种权利能够同时存在。

(2)两者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 其属性是完整的, 它既不受时间的限制, 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在法律上具有无期限性, 所有权虽然会因为标的物的灭失而绝对丧失, 但这只是因为有形物的物理性质而导致, 因此所有权具有完整性。

而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 但只能在法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一般也只能在本国领域内有其效力, 且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 因此说著作权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答: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 而是表示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则不同, 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创造创造, 它抛开表示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 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

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创造, 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创造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 排斥了其它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 因此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

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 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 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

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 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 (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 其著作财产权虽然能够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效力, 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商标权则只是一种财产权, 不具有人身属性, 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而整体灭失, 还
可能因商标权人的违法行为而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 它只要求识别性, 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 无须登记注册。

而商标权则不然, 由于一件商标甚至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一个商标权, 因此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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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答: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 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 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 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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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 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 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

中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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