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业主委员会成立全套表格
关于长沙市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于年月日竣工并通过了验收,在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或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年月日项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附: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人签名表长沙市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人签名表长沙市项目业主清册表长沙市项目业主投票权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汇总表填表单位:关于长沙市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成立长沙市特此公告。
联系人:联系电话:长沙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章年月日关于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定于年月日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一、审议通过《管理规约》;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四、;五、;六、;七、;上述一~事项需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以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项目主出入口、宣传栏、楼栋单元出入等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
特此公告。
长沙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章年月日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本人(栋号房号: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参加年月日项目业主大会会议,进行选举/表决投票。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附:委托人、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长沙市项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注:1、筹备组应当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并由筹备组组长代表筹备组签署意见;2、“自荐人的简要情况”由自荐人本人填写;3、自荐人应提供无侵害其他业主利益证明(物业管理费的缴费记录证明等)。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如下:
1. 发起筹备: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成立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0 日内,会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 筹备工作: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征求意见。
4. 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5. 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6. 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查阅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成立业主委员会操作整套表格
关于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告知书小区各位业主:小区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
抄送:桓台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开发企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年月日关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
具体名单如下: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时间:特此公示。
社区(代章)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1、自荐2、联合提名3、筹备组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委员会相关表格模板
市业主大会设立与其活动操作表格(示文本)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第号)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市区(市)县镇(乡)、街道路(街)号附号的(建筑区划名称)已具备业主大会设立的条件。
按规定将由市区(市)县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设立的筹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区(市)县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请本建筑区划的广大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积极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名业主参加到业主大会筹备组中工作,共同切实完成设立业主大会的光荣使命。
筹备组成员推荐表,请至领取,填写完后交回;推荐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
特此公告。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年月日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公告(第号)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代表,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代表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和工作职责与推选结果公告如下: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最新流程(含流程说明文字)
确定业主身份及首次投票权 未达到⑩ ⑨ ⑥ ⑧ ⑦ ③ ④ ⑤ ① ② 达到 开发商 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局物管科 成立筹备组 确定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侯选人产生程序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内容 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 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 管理规约 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 房管局申请登记法定份额 停止召开 报告全体业主 及房管局 物业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 刻章(一)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6〕548号)要求配置: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3-5‰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具体比例参照指导意见。
(二)需准备的资料: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等);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7、该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三)小区公共收益帐目。
(四)会所或泛会所、露天停车场的产权情况。
(一)物业已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二年的;(三)物业十分之一以上业主联名。
(一)当出现有第一项所列述条件之一时,开发商和管理处须将下述资料上报房管局物管处,并咨询其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领取有关表格。
(流程图①②)1、物业总建筑面积;2、房屋开始出售时间;3、业主花名册;4、各业主建筑面积。
(二)由房管局物管处协助完成筹备工作。
(流程图③)1、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2、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组成:开发商、管理处、业主代表。
如有可能,可邀请驻区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
业主委员会成立全套表格.
关于长沙市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于年月日竣工并通过了验收,在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或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年月日项目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附: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人签名表长沙市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人签名表2长沙市项目业主清册表3长沙市项目业主投票权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汇总表填表单位:4关于长沙市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成立长沙市特此公告。
联系人:联系电话:长沙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章年月日关于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定于年月日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一、审议通过《管理规约》;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四、;五、;六、;七、;上述一~事项需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以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项目主出入口、宣传栏、楼栋单元出入等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
特此公告。
长沙市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章年月日长沙市项目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本人(栋号房号:产权证号/备案合同号:)参加年月日项目业主大会会议,进行选举/表决投票。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附:委托人、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长沙市项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注:1、筹备组应当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并由筹备组组长代表筹备组签署意见;2、“自荐人的简要情况”由自荐人本人填写;3、自荐人应提供无侵害其他业主利益证明(物业管理费的缴费记录证明等)。
苏州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苏州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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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苏州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流程一、苏州住宅小区业委会概述业委会的定义与作用:业委会全称为业主委员会,是由住宅小区的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自治组织。
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业主之间的矛盾等。
业委会作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不仅能够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还能够增强业主的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
苏州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相关法律法规:苏州住宅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和管理,依据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的最高决策机构,而业委会则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了业委会的组成方式、选举程序、职责权限等方面的规定,为苏州住宅小区业委会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各地方也会根据中央法律法规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以指导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
二、成立业委会的前期准备在苏州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中,前期准备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过程,包括了解小区基本情况、业主自荐与推荐、成立筹备组以及确定筹备组成员等环节。
了解小区基本情况首先,需要对小区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这包括小区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筑规模、入住人口、物业公司管理等。
成立业主委员会操作整套表格
成立业主委员会操作整套表格关于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告知书各位业主:我们小区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我们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以下是物业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特此告知,抄送___、街道办事处。
开发单位:(盖章)物业服务单位:(盖章)年月日关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现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
具体名单如下:序号姓名性别房号年龄政治面貌学历职业备注1 社区代表2 建设单位代表3 物业企业代表4 业主代表5 业主代表6 业主代表7 业主代表如果您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地址:联系特此公示。
社区(代章)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1、自荐2、联合提名3、筹备组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文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物业管理区域情况;2、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3、所在辖区社区核准证明;4、业主大会议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5、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授权委托书;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7、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8、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9、选举结果登记表;10、需要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内容统计结果;1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简介;1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图片;13、小区业主名单及面积;14、选举产生的业委会身份证明;15、小区业主委员会用房。
以上资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交三套材料。
资料齐全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批复。
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存根安阳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工作程序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项目归属社区证明、成立业主大会申请;或由建设单位持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50%证明材料、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项目归属社区证明等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附件1)。
二、受理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开具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函。
(附件2)三、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工作要点(一)社区居委会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居委会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一、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
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和倡议小区热心公益的业主联名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居委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
已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向小区业主发出《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联名业主收到的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
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居(村)民委员会同时发出《关于佛山市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最新实用版)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己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成立业委会工作流程及表格(32项)
成立业委会工作流程及表格(32项)成立业委会工作流程一、发起人提出申请1.制作业主联名表,由每栋的部分业主联名(附件0);2.填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街道。
二、征集义务工作人员1.业主代表填写附件3报名表送街道审核,(包括业主推荐和自荐,附:业主代表必须为房产证上的业主,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填写业主代表推荐票(附件7)(由每栋的部分业主推荐,数量不限)三、组建筹备工作组1.筹备组由街道、社区、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7-15人)。
3.筹备名单由街道确定,进行征询业主异议公示(附件10)(公示7天征询业主异议)。
4.7天无异议后,筹备组进行备案(附件11)o四、候选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1.制定管理规约草案(附件12)和议事规则草案(附件13),制定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15);制作征求意见通知,在小区各楼栋张贴7天;2.候选人报名,候选人可以自荐和推荐,填写候选人简历(附件16)(附:候选人必须为房产证上的业主,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托欠物业费证明、承诺书)3.召开候选人审核会议,接收推荐候选人况报告、候选人提名报告,表决确定候选人。
4.将确定候选人名单和简历进行公示征询业主异议。
(公示7天)。
五、召开业主大会(一)会前1.制作召开大会通知并附候选人简历(附件16)和票样(附件14)报街道办备案后在小区各楼栋张贴15天,拍照反馈给街道和社区;2.会务准备。
(二)会中1.业主投票,小区专有建筑面积和人数(人数指的是户数,有多套为同一户主合并为1人,面积相加)需达三分之二参与投票,参与投票中二分之一面积和人数同意才通过;2.填写各楼栋投票记录表(附件17)和投票汇总表(附件18),相关人员在统计表和汇总表上签字确认;3.制作大会决议(附件19),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筹备组组长现场宣读,在小区各楼栋张贴,拍照反馈给街道和社区;4.表决票原件现场移交街道办;投票记录表(附件17)、投票汇总表(附件18)、大会决议(附件19)现场交街道一份。
完整版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和表格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4.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图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到达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到达百分之三十缺乏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立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立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与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与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与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完整版)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及表格
附件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试用)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4)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第一部分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程序一、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一)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3.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二)提出申请1.具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条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
2.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二、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筹备组人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合理设置,总人数为单数。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或者自荐产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业主代表的身份进行核实。
(二)筹备组组长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履行以下职责:1.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2.对筹备组会议的会议记录予以签字确认;3.签发筹备组公告;4.在筹备组出具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上签字;5.筹备组赋予筹备组组长的其他职责。
筹备组组长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经筹备组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确认,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另行指定组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指定。
业主委员会筹建全套表格模板
关于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告知书小区各位业主:小区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特此告知。
抄送: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开发企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年月日关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
具体如下: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联系人:地址:联系:时间:特此公示。
社区(代章)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1、自荐2、联合提名3、筹备组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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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步骤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
(附件1)二、告知县(市)、区房管局在街道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
(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四)首次业主大会结束后,筹备组审核业主大会议题的有效通过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附件10)(五)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并进行成员分工。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筹备组报送的筹备工作情况及材料进行审查后,3日内发放《业主委员会备案表》,有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去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九)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
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解散。
(附件13)申请_________房管局:我们是_________小区(大厦)业主,现申请成立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请予以指导。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申请人基本情况附件1(续)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签名表附件2存根编号: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你辖区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请通知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该项目首次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业主联系人:住址:电话:年月日函编号: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你辖区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请通知项目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该项目首次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业主联系人:住址:电话:__________房管局(局)年月日附件3公告__________各位业主: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____________小区(大厦)已符合成立业业主大会条件,你开展筹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将有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代表担任。
筹备组业主代表名将以下列方式产生:1、2、3、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3业主大会票权统计表计算方法:1、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一证一票;2、产权面积按专有部分产权证(或备案合同)记载的面积计。
附件5业主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6公告____________小区全体业主:兹定于_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在______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大会议题是:1、表决成立业主大会;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表决《管理规约》4、选举业主委员成员;5、其他事项。
为保证业主大会的合法有效,请全体业主(被委托人委托书)或业主代表(持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准时参加。
筹备组成员签字: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7委托书业主,住址:,产权证号(合同备案号):,产权面积:平方米,委托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就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1、成立业主大会;2、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通过《管理规约》;4、选举业主委员成员(次委托书有效期七天)委托人被委托人年月日附件8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业主:住址:产权面积:,产权证号,委托业主参加本次业主大会,代表表决以下事项:说明:1、请在相应意见栏中打:√2、如推选其他人,请在空栏中填写;3、本表格涂改无效。
社区居委会(章)委托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书、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说明1、委托书是物业项目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业主)因故不能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时,委托他人(具备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的自然人)代表自己参加大会的一种委托,被委托人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其他人,但必须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盖章。
2、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由业主填写,经业主签名后,叫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上代表业主投票。
3、业主代表委托表决书应是使用辖区居民委员会印发的统一表格(附件8)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印章,否则为无效票。
附件9表决票业主住址产权建筑面积附件10公告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已于年月日召开,应到会业主(或业主代表)人,实到会人。
大会议题表决情况如下:1、表决成立业主大会议题,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统一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
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同意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
3、表决《管理规约》,同意票,同意的人数达%、同意的人数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达到%。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成员表决统计业主大会四项议题的表决,已(未)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筹备组成员签字:社区居委会(章)年月日附件11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申请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11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情况附件12存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局委员辖区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于年月日在我局备案。
附:业主委员会备案表一份县(市)、区房管局(章)年月日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局委员辖区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于年月日在我局备案。
经办人:批准:年月日附件13公告经业主大会表决选举产生的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已经主管部门合法备案,名成员选举分工如下:主任副主任成员秘书社区居委会(章)业主委员会(章)年月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议事规则经年月日业主大会通过,本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业主大会召开程序第五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
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
第六条征询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将业主大会一是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
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填写征询意见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回收统计意见。
业主委员或召集人柯通过设立投票箱、上门伙计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并邀请所在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壳分步骤进行。
第八条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员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房管局备案。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九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物业服务人;(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七)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报酬;(八)制定物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九)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物业小区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一)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为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业主大会决定和授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接触物业服务合同;(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组织修订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有关问题;(六)提出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维修资金缴纳责任人按照规定缴纳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维修资金的使用;(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内容;(八)对违反管理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定期公布账目;(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投票规则第十一条业主的投票权采用产权制。
业主自取得物业产权时自然取得投票权。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1/2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作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持有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预售合同为投票权人。
业主的投票权可书面委托使用人、承租人或其他业主行使,但是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业主应主动在指定地点领取投票表格,没有领取投票表格,业主委员会应派人逐户派送,送达物业使用人的,视为送达业主本人。
投票人必须按要求在投票表格上填写有关情况并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由其中一名工友人签名确认的意思表示,市委全部物业共有人的意思表示。
第四章议事方式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