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资产类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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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每个类别有不同的余额方向。

1.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拥有的资源和对外所欠的债务。

资产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常见的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3.权益类科目:权益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的净资产,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等。

权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

常见的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盈余公积等。

4.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支出。

成本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常见的成本类科目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制造费用、研发费用等。

5.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等。

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或贷方,根据收入或支出的性质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科目类别和余额方向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企业和行业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建立会计制度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科目设置和余额方向的确定,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性。

补充内容: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除了按照类别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之外,还可以按照业务性质进行分类。

常见的业务性质分类包括:应收账款类科目、应付账款类科目、现金类科目、固定资产类科目、流动资产类科目、流动负债类科目、长期负债类科目等。

这种分类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地进行会计信息的管理和分析。

在建立会计科目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立相应的分类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而对于每个分类科目,其余额方向仍然遵循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规定。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的分类和余额方向相对于旧准则有一些变化。

在新准则下,会计科目被分为五大类别,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和现金流量。

1.资产类会计科目: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即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

2.负债类会计科目: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4.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收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而成本、费用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5.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包括现金流入类科目和现金流出类科目。

现金流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

现金流出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损益类科目和现金流量类科目上。

在旧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一般都是借方,而现金流量类科目只有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借方,非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贷方。

而在新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现金流量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也有明确规定,分别是现金流入类和现金流出类。

总的来说,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更加灵活和具体,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活动。

但是,企业在实施新准则时需要根据准则要求及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新旧准则会计科目的衔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旧准则会计科目的衔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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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将“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沿用旧账。
企业应当将上述三类投资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自“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能够可靠计 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 “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 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 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 额。
(七)“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 企业 应当按照新准则的划分标准, 将原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 按照其首次执行 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 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 利润”科目金额。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而设置了“长期应收款” 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另外对租赁企业专设了“融资租赁资产” 科目。调账时, 应将“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应收 款”科目;一般企业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清 理”科目, 租赁企业则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沿用旧账;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 沿用旧账。

会计实务: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2)

会计实务: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2)

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 (一)直接转至新科目 1.对于与《制度》中名称、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可将《制度》中的科目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制度》中多数科目属于这种情况,如资产类科目中的流动资产科目、负债类科中的流动负债科目以及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2.《制度》与《准则》科目的名称相同,但部分内容的核算方法与《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对核算方法未变的内容可将《制度》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内容,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转换的相关规定处理,如预计负债在调账时,应将“预计负债”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对于首次执行日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计入预计负债,并增加资产成本。

 3.《制度》与《准则》科目的名称不同,但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制度》完全相同。

在转换时只需把原账户的金额直接转至新账户即可。

例如《制度》中规定的“现金”科目与《准则》中规定的“库存现金”账户的转换。

 (二)将《制度》科目分解归入《准则》科目 1.《准则》没有设置该科目,但设置了与其相关的科目,并且《准则》科目核算的范围小于《制度》科目。

可将《制度》科目余额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并入《准则》科目中,如: (1)《准则》将《制度》中的“短期投资”科目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应将“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2)《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如何进行新旧制度转换和衔接的会计处理——写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转换为准则的新旧科目转换规定(一)会计科目余额的结转和比较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所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从2013年1月1日,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将企业各个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至本准则所规定会计科目的会计账户之中即可,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以下几个会计科目余额的结转应进行特别处理:(1)考虑到本准则规定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这三个会计科目的余额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后不再设置这几个会计科目。

(2)“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的余额继续保留,按照原先规定的期限分摊或使用完毕后,不应再有发生额。

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后,如果小企业认为还需要使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也可以使用,但是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不得有余额,如有余额应结转至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会计科目。

(3)“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如有余额,应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如果应当在2013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其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如果应当在2013年及以后年度交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其全部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以后年度通过纳税调整交纳企业所得税,不再保留本科目。

(4)考虑到本准则对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了改变,应将“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该明细科目仅在新旧转换时使用,科目余额视同资本溢价使用。

新旧准则科目衔接及新科目账务处理

新旧准则科目衔接及新科目账务处理

第一部分新收入准则施工企业科目衔接会计处理1.施工企业预收的工程款,应该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

调整分录如下:借:预收账款贷:合同负债案例1:2020年12月31日某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余额90万,调整分录:借:预收账款90万贷:合同负债90万2.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案例2:2020年12月31日某建筑施工企业质保金余额60万,调整分录:借:合同资产——质保金 60万贷:应收账款——质保金60万—合同毛利”借方余额减去“工程结算”贷方余额大于零,则账务调整如下:借:工程结算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已完工未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案例3:某建筑施工企业2020年12月31日,相关账户余额资料:“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为220万元(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为50万元(借方),“工程结算”账户为210万元(贷方)。

由于现有的60万元差额(220+50-210)代表的是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属于施工方为履约而发生的成本中尚未结算的部分,因此,应做如下调整: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60工程结算 21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20——合同毛利 50—合同毛利”借方余额减去“工程结算”贷方余额小于零,则账务调整如下:借:工程结算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已结算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案例4:某建筑施工企业2020年12月31日,相关账户余额资料:“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为220万元(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为50万元(借方),“工程结算”账户为300万元(贷方)。

由于现有的-30万元差额(220+50-300)代表的是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属于已结算但施工方尚未发生的履约成本,因此,应做如下调整:借:工程结算300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30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20——合同毛利 505.新旧准则在采用完工进度或履约进度所确认收入基本一致,因此在新旧准则转换衔接时一般无需调整收入。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

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操作手册第一章前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9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企业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要求“政策性企业、中国农业企业、非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邮政储蓄企业、城市商业企业、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企业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

为保证某企业顺利实施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完成账户余额结转,我们编写了本手册,以协助行总部及各分行的新准则首次执行工作。

实施新会计准则总体上需要依次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的准备工作1、会计政策的选择。

2、会计科目和账薄的选择与设置。

3、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包括盘点工作的安排及盘点结果的处理。

二、企业2007年12月31日科目转换和账户余额结转1、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对照表。

2、将原准则会计数据重新分类。

3、编制调整分录。

4、编制调整工作底稿。

5、编制新准则下的科目余额表和试算平衡表。

三、编制2008年1月1日新准则下资产负债和“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四、编制2007年度执行新准则备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一、释义:新准则:指财政部第33号令、财会(2006)3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原制度:指现行准则和某企业目前执行的《城市商业企业、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二、首次执行日:指2008年1月1日三、需追溯调整事项涉及38号准则中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2008年期初留存收益,除此之外的事项不予调整。

涉及某企业主要为:1、在首次执行日前存在的各分行内退计划、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按未来应付补偿金额折现现值调整留存收益,未来应付补偿金额总额和折现现值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2、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

在这个过程中,会计科目的变化、调整和转换是不可避免的。

而在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或调整的过程中,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针对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为财务会计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从原来的单一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转变,原来的会计科目结构和编制规范也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

由此导致了原有的会计科目余额需要转移和继承到新的会计科目中,这就需要对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转账处理。

二、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定义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是指以旧会计科目的余额为基础,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转移并继承至新会计科目中的一种处理方式。

其目的是为了保持会计科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对象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对象是指所有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余额的会计科目,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科目,在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或调整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余额的转账处理。

2.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范围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账户余额、财务报表等,需要对余额进行逐笔审核和核对,确保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程序(1)审核会计科目余额:首先需要对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进行逐笔审核和核对,确保余额的真实和准确。

(2)编制余额转账凭证:根据新旧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编制相应的余额转账凭证,明确转移和继承的金额和科目。

(3)复核和审批:对余额转账凭证进行复核和审批,确保凭证的准确和合规。

(4)记账处理:根据余额转账凭证,进行记账处理,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转移到新会计科目中。

(5)制作相关报表:根据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处理结果,制作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料,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和规范。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指的是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转入到新会计科目的过程。

一般来说,当事业单位的会计政策发生变化、会计制度调整或者出现新的会计准则时,就需要对旧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转换。

在进行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 初步了解新会计科目的设立和编码规则,以便对旧会计科目进行合理转换。

2. 清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确保余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对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进行调整,以满足新会计科目的要求。

调整一般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1) 调整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码,确保与新会计科目的规定一致。

(2) 调整会计科目的余额,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新会计科目的要求进行重新计算
和调整。

4. 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凭证,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转账到新会计科目。

转账
凭证的编制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根据转账凭证模板,填写凭证的标题、日期、编制人等信息。

(4) 对转账凭证进行复核和审核,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根据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将转账凭证送会计部门进行审批和记账。

5. 记账和核算处理,将转账凭证进行会计分录和会计核算处理。

这一步骤需要按照
新会计科目的规定进行,确保凭证的记账和核算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以上步骤,事业单位可以完成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确保会计科目
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这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还应该建
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新会计准则5大变化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新会计准则5大变化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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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5大变化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次准则的修订仍延续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方向,新旧准则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1、金融工具的分类和区分方法
新准则指出企业应当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准则第二章详细介绍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以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方法,第三章规定了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方法。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条件披露要求
旧准则对抵消条件的说明比较简单,实务中不好操作,新准则第五章大篇幅介绍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明确了抵销权的定义和抵消标准,并列举了五种不能抵消的情况,同时在第六章“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中对抵消的披露要求也做了规定。

3、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在流动性风险披露中,规定了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原则,强调需披露流动性风险敞口汇总定量信息的确定方法。

在市场风险披露中强调对具有重大汇率风险敞口的每一种货币,应分币种进行敏感性分析。

4、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除新增了金融资产转移、继续涉入的定义外,还详细规定了所有未终止确。

财政部10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政部10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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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0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会计司加快会计改革步伐,今年以来相继制定发布了10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
(财会〔2013〕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
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净资产类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净资产类

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净资产类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净资产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

(1)“一般基金”明细科目。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对应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投资基金”明细科目。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对应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为新账中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上述科目发生变化。

(1)“修购基金”明细科目。

自2013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得计提修购基金。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所属“修购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所属“修购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2)“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的折旧范围变大了。 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 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 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 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 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 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 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 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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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理变化 论文摘要:2006年 2 月 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 1 个基本准则和 38个 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 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 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 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2006年 2 月 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 1 个基本准则和 38个具体准则在 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 2007年 1 月 1 日起率先执行, 中央国有企业于 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 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 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 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1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2001年 11月 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 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 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 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而 2006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

2006新会计准则(含准则原文、解释和指南设计)

2006新会计准则(含准则原文、解释和指南设计)

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11月11日最后更新)完整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 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等6 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2 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在32 项准则解释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解释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解释包含了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包含了企业合并报表格式及其附注。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涵盖了各类企业的各种交易或事项,是以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原则及其解释为依据所作的规定,其中对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专用科目作了特别注明。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记录的规定。

这部分规定赋予企业一定的灵活性,即在不违反准则及其解释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这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都将由财政部发文公布,同样具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全面推行,也就是所有大中型企业同时执行统一的会计标准,而不再采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之类的分块分步推行办法,届时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无需专门审批。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净资产类会计科目衔接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净资产类会计科目衔接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2)对于自 2012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制度的医院,应对原账中“收 支结余——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 新制度下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余)—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将属于新制度下财政项 目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结 余”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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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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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 医院在执行新制度前对于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和从结余中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都通过“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核 算的,应对原账中该明细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成本 费用中提取但尚未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福利费”科 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 无法对原账中该明细科目余额加以区分的,应将该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 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

新准则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运用[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新准则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运用[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新准则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运用[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在新准则下该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变化,以下通过举例说明。

(下列举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作其他分配) 一、调整预计负债或确认新负债[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供销合同中规定甲公司在2007年8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

由于甲公司未能按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

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50万元。

该诉讼案件在2007年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

2008年2月1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400万元。

甲、乙均服从判决,赔偿款当日支付。

甲、乙公司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2008年3月20日完成(假定该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税前抵扣,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抵扣)。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08年2月10日记录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10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0注:250000=1000000×25%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借:预计负债3000000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3000000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40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0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00调整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75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0(2)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08年2月10日,记录收到的赔款并调整应交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40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0借:银行存款4000000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4000000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00调整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0贷:盈余公积300000结语:学习财务会计,要注意两个不良,一个是“营养不良”,没有一定的文史基础,没有科学理论上的准备,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搞出来的东西,不是面黄肌瘦,就是畸形发展;二是“消化不良”,对于书本知识,无论古人今人或某个权威的学说,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辄止。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会计科目和报表对照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会计科目和报表对照表

金蝶财务软件安装维护服务-会计实操文库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会计科目和报表对照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1。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一、会计科目的调整: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主要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控制的企业、收入、费用、利润、利润分配、现金流量和附注等十个类别。

在新准则中,与旧准则相比较,主要新增了共同控制的企业科目和现金流量科目的类别。

资产类别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和资产减值准备。

负债类别主要包括: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和负债减值准备。

所有者权益类别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调整。

共同控制的企业类别主要包括:共同控制的企业投资和共同控制的企业资产。

收入类别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

费用类别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利润类别主要包括:利润总额、所得税和净利润。

利润分配类别主要包括:未分配利润和股利分配。

现金流量类别主要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附注类别主要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期末余额、发生额及会计处理的附注。

二、账务处理的调整:根据新准则,会计处理原则上不变,但对于一些具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规范。

1.资产的确认:在新准则中,确认资产的标准更加侧重对经济利益的支配和控制权的考量,要求企业能够收到或支配经济利益,同时能够单独进行决策制定。

企业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2.利润的确认:新准则对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按照实质经济事项发生的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

3.费用的分配:新准则对于费用的分配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根据费用发生的具体原因和关联性进行合理的分配。

4.财务报表的编制:新准则对于财务报表的编制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规范,要求企业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应的披露。

5.附注的披露:新准则对于附注的披露要求也比旧准则更加详细,要求企业在附注中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重大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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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资产类 [会计实务,会计实
操]
1.“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及暂付款” 科目,但设置了“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应收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账款” 科目; 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3.“材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 、“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 、“其他对外投资”科目,而是将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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