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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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8•【字号】晋政发电[2010]116号•【施行日期】201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发电【2010】1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一、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

加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

三、要强化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对重点对象和敏感人员进行细致排查,严管严控。

五、要落实学校巡逻值班制度,尽快配齐、配强学校保安人员,对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增加公安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

六、要强化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和请假、销假制度,禁止将各种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七、要严格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要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八、要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严格校车管理,严禁无牌照车辆和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九、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各种违章经营摊点。

十、要强化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认真、及时、准确上报安全工作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现象。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Xx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秩序监管力度,加强教风建设,树立我校教学工作的良好形象,现作出如下有关规定,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一、教师应保证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加课或更动教室。

任何部门和个人安排学生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以不影响学生上课为前提,否则,相关部门和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任课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

教师应严格遵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控制停课。

在教学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的,由停课部门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临时停课申。

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制度规定

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制度规定

完善学校各种管理制度规定一、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要完善学校教师管理制度,首先应该建立一套严格的招聘标准,包括对教师资格和能力的要求,确保招聘到优秀的教师。

其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是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建立多元化、科学性的评价体系,既注重学业水平,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培养。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课程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学校应该完善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

首先,要健全课程设置规划,根据学生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地确定课程目标和内容,确保课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其次,学校应该组织编写和选用优秀的教材,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此外,还应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与评价,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加强学生行为管理学生行为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学校应该完善学生行为管理制度。

一方面,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另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纪律与惩戒制度,对于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既严肃性,又注重教育引导。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和谐的班级管理机制,加强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推进家校合作家校合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学校应该完善家校合作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学生在校的表现和问题。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

家校之间要建立信任和共识,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六、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安全是学校管理中的首要任务,学校应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韩城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资源整合,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职业院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一)全省各级各类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的设置、变更等事宜统一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二)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由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办学单位申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省、市有关部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2010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中等职业学校时,应严格执行此《标准》,坚持条件和标准设置审批学校。

二、清理整顿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资质核查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

对不具备办学资质或办学审批手续不完善者,应在2012年12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善设置审批手续。

学校有关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有关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有关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桌面上,笔尖在纸上跳跃,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的工作方案在我脑海中逐渐浮现。

一、背景与目的二、具体措施1.作业管理(1)科学布置作业,遵循“适量、适度、分层”原则,避免机械重复。

(2)教师需关注作业完成情况,及时批改、反馈,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3)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家长可随时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共同监督学生完成作业。

2.考试管理(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避免频繁考试给学生带来压力。

(2)考试内容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避免单一的试卷考核。

(3)考试后,教师需及时分析试卷,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3.作息时间管理(1)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3)加强午休管理,确保学生充分利用午休时间休息。

4.手机管理(1)明确手机使用规定,限制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

(2)加强学生手机使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3)家长需配合学校,共同监管学生手机使用。

5.课外读物管理(1)推荐有益的课外读物,引导学生广泛阅读。

(2)加强课外读物审查,确保读物内容健康、积极。

(3)鼓励学生参加读书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和能力。

三、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师生对“五项管理”的认识。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五项管理”落实到位。

4.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家校合作,共同推进“五项管理”工作。

四、预期效果1.学生学习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2.学生作息时间得到合理调整,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3.学生手机使用得到规范,网络素养得到提升。

4.学生阅读能力得到提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5.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校园氛围更加和谐。

注意事项:1.作业管理中,教师布置作业时容易忽视学生个体差异,导致作业量不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中学:9月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9月27日早上6点多,广西灵山县平山镇古朴村发生恶性砍人事件,该镇古朴小学4名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一名中年男子砍杀,造成3个孩子当场死亡,1个孩子送到平山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以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大礼堂、体育馆等学生集体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楼道是否有杂物堆放、疏散指示标牌是否健全等,要严格落实“谁排查,谁签字”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宿舍、食堂安全管理,做好水、电、气、油等管网设施和生化危爆物品安全防护,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关心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实际困难和问题。

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提示,要求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1.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督促各市和普通高校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对各市和普通高校的督导检查,通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进展情况。

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和所属中小学的业务指导,定期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处区域内或学校存在的问题。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杜绝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办学行为。

二、突出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5.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条件。

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提前私自组织招生考试、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等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风气的不断变化和学生自我管理意识的淡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性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制定实施一系列措施的必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科学的工作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实行科学决策和合理分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其次,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和监督制度,确保管理措施的及时有效实施。

二、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师生之间的良好关系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基础。

要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首先,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对学生的感情和责任意识,提高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其次,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增强学生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意识。

三、强化管理责任意识学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有一支高效的管理团队,他们需要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要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干部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强化管理干部的责任担当和执行力,培养一支忠诚、担当、有为的管理干部队伍,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管理干部的工作成绩和责任担当进行评价,及时奖惩,激励干部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推动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管理措施和工作效果的评估考核,发现和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矛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规定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规定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身心健康,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及责任具体明确如下:一、消防安全(一)教职工办公室、各功能室要做到下班时关闭一切电器(包括办公电脑、电扇、空调、电灯等,网络中心、监控室除外),办公室内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烧水壶、蒸煮功能煲等电器。

责任人:教职工、功能室管理员督查部门:各级部、各功能室责任部门(二)各教室学生离开后要关闭一切电器。

日常多媒体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教室的电教平台内不得存放书本、纸张等易燃物品。

责任人:班主任督查部门:各级部(三)各宿舍学生离开后应及时关闭照明和电扇,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把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宿舍,不得使用插座等电源设备。

责任人:生活老师或者教官督查部门:德育处(四)教职工宿舍 (包括居住在学生宿舍楼)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得在楼道堆放易燃易爆的杂物。

责任人:教职工住户督查部门:总务处(五)每月至少一次对全校范围内的用电路线及设施、应急疏散指示灯等进行检查,每月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学校工作日 12:40-13:40 关闭教学楼 A 栋、B 栋的供电总闸,非工作日全天关闭教学楼 A 栋、 B 栋的供电总闸。

责任部门:物业部门督查部门:总务处(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

责任部门:德育处督查部门:分管安全副校长二、食品药品安全和防动物伤人(一)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不定期查看食堂操作间、配餐间内和食品储存室的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视频图象,严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关、无违法犯罪记录关,取缔无证无照供应,规范处置食品加工制作、专间管理、食品留样、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责任人:食堂负责人督查部门:总务处(二)建立学校行政人员配餐制度,做好配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平安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立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 学校平安工作管理方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管理目标1、学校平安管理工作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那么。

学校师生人身平安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零伤亡,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2、全校师生平安知识知晓率达100%,师生具有明显的、强烈的平安防范意识。

3、在建立健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同时,各班制定具体的平安管理制度,并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学习,预防各类平安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内容学校平安管理内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每学期都要对照以下十个方面排查平安隐患,消除平安隐患:1、仔细排查校园、校舍的平安隐患,重点是建筑物、楼道、围墙、用电线路、走廊栏杆、门窗平安网等。

2、仔细排查交通平安隐患,重点是检查有无乘坐无证无牌无平安保障的交通工具、骑自行车、违背交通规那么、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

3、仔细排查“六防〞〔防溺水、防火灾、防疾病、防触电、防行凶、防绑架〕范围内的平安隐患。

4、仔细排查校外摊点有无出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中存在的平安隐患。

5、仔细排查有毒、有害、有危险物品中的平安隐患,特别是管制刀具、火种、火源等。

6、仔细排查学生因打架斗殴、矛盾纠纷引发的平安隐患。

7、仔细排查学生课间活动、追逐、打闹存在的平安隐患。

8、仔细排查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的交往情况、私自进入营业性网吧等方面的平安隐患,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受侵害。

9、仔细排查教学活动中的平安隐患,诸如教育行为不当或活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学生伤害等。

10、仔细排查学生上下楼梯或校外活动中存在的平安隐患。

四、保障措施1、建立学校平安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平安防控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干部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平安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平安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职责,把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1•【字号】青政办[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10〕6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省教育厅二○一○年四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加强中小学校规范管理的目标任务(一)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真正担当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狠抓学校规范管理为抓手,以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突破口,全面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目标是,努力形成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学校的水平;坚决纠正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做法,消除“违规补课多、各种考试多、家庭作业多、学生在校时间长”的“三多一长”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及班级管理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及班级管理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及班级管理的规定为了更好的规范学生行为,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的“精致化”,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特对各项常规管理作如下规定:一、校服穿着:1.在校期间全天穿着校服,不穿校服不准进出校门。

2.穿着全身校服,上衣要拉好拉链,与肩齐平。

3.不准在校服上乱涂乱画。

4.不准私自改变校服式样,裤腿不卷起。

二、胸牌佩戴:1.在校期间全天佩戴,无胸牌不准进出校门。

2.胸牌佩戴在右胸前于左侧校徽对称。

3.不准涂改、遮挡、污损。

4.妥善保管,不要弄坏或弄丢了。

丢失或损坏要按时以班级为单位到政教处补办并领取临时通行证,费用自理,每个10元。

三、自行车排放:1.分类排放,车尾排放整齐。

2.在班级指定位置排放,不乱停乱放。

3.车下卫生打扫干净,无纸屑等废弃物。

4.停车落锁。

四、课间操、集会:1.按时集合,做到快静齐,不迟到。

2.做操或跑操要保持安静、步伐整齐(跑操时口号响亮、最后一排要卡齐)。

3.跑操时要注意前后左右距离,要紧凑。

与前面班级距离10米左右。

4.班主任跟操要及时,并做好指导,最好跟跑。

5.退场时按照要求安静迅速撤离,不逗留,中途不散队。

6.集会时保持安静,保持好卫生。

搬椅子时搬起来并注意安全。

五、卫生:1.按时打扫,上午下午上课前认真彻底打扫,不留死角,下午放学后捡拾垃圾即可。

2.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桌椅排齐。

3.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书橱卫生整洁,书籍摆放整齐。

六、日常行为:1.不允许在校园内吃零食(尤其是口香糖、棒棒糖等)、随手乱扔垃圾,禁止在校期间隔护栏买东西,禁止往博学楼楼南扔垃圾,不在校门口两侧50米内购买零食。

2.举止文明,不在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文明如厕,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服从老师管理,虚心接受批评。

3.不准携带手机进校园,不留长指甲、戴耳钉、留怪异发型、穿奇装衣服等违反中学生守则关于仪容仪表的行为。

4.学生无迟到行为,需晨读7:10前,下午预备铃结束前到教室(包括排自行车的),否则算迟到(有病请假或迟到来晚的,由家长送来的不算迟到)。

2024年职业学校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职业学校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职业学校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范文一、加强学生手机管理1.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使用手机,上课、晚自习等时间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教室。

2.设立手机存放点,学生进入校园后需将手机统一存放,放学时领取。

3.加强对学生手机使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自觉抵制手机诱惑。

4.定期开展手机使用情况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手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学生睡眠管理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4.定期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对睡眠不足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三、加强学生作业管理1.严格控制作业量,确保学生每天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

2.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对学生的作业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开展作业辅导,帮助学生解决作业中的问题,提高作业质量。

4.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作业或作业质量低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四、加强学生读物管理1.严格筛选校园读物,确保读物内容健康、有益。

2.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3.加强图书馆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

4.定期举办读书分享会,让学生交流阅读心得,提高阅读素养。

五、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1.落实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2.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和运动技能。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质检测,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1.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对“五项管理”的认识和执行力。

3.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五项管理”的重要性。

4.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注意事项:1.在实施学生手机管理时,要注意尊重学生的隐私,避免在搜查手机时侵犯学生的个人权利。

解决办法就是明确搜查的规则和程序,比如只有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查看手机,或者在特定情况下由专人负责检查,确保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出如下规定。

一、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2.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属地化招生的规定。

严格擅自提前招生;严禁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等前学生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或组织报名;严禁普通高中接受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尊重学生的报考志愿,严禁强迫学生更改志愿或以各种形式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积极实施优质高中指标“定校配额”办法,不断扩大“定校配额”比例。

3.加强对学校异地招生的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异地招生,确需异地招生的,须经本地和异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

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办学校擅自异地招收的学生必须坚决予以退回,不落学籍、考籍;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以流入地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使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待遇;凡是自愿选择异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一律按借读生处理,在户口所在地录取学校注册学籍,由借读学校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

学生毕业证必须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放。

4.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宣传的管理。

中小学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生源学校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高考成绩或高考名次排列情况。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办公室的角落,一杯热茶在桌面上冒着热气。

我闭上眼睛,让思绪飘回到过去十年,那些关于方案写作的日子。

今天,我将用我的经验,为学校制定一份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校管理逐渐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我校决定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

二、工作目标1.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3.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4.确保校园安全,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学习环境。

5.优化后勤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1.教学管理(1)加强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设置合理、科学。

(2)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加强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2.学生管理(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3)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高学生自律意识。

(4)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

3.教师管理(1)完善教师选拔任用制度,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4)关心教师生活,提高教师待遇。

4.安全管理(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3)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后勤管理(1)优化后勤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后勤保障,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3)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4)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

四、组织实施1.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2.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

3.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师生对“五项管理”的认识。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1•【字号】文政发[2005]8号•【施行日期】2005.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通知(文政发〔2005〕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深化我州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依据《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坚持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核心工作(一)向管理要质量,以质量谋发展。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工作。

只有质量全面、持续、稳步提高,教育才能充分发挥育人功能,才能真正实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的,才能取得全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提高教育质量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发展教育。

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创业、创造、创新意识,教会学生做人。

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面向全体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进行教育,为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复合人才夯实基础。

通过政府统筹,学校操作,实施农村“三教统筹”,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的基础上,结合“三农”实际和学生合理需求及特长爱好,自主安排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二、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制(一)根据《文山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按照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6•【字号】长府办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优化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身权,是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和基础。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教育优先发展和健康发展目标的实现。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能有效遏制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保证。

(二)“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长春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保证了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长春教育的和谐与稳定。

(三)当前,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增加;校园及周边还存在大量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普遍不强;校车工作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浙政办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7〕39号)为加强对我省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保障民办高校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把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切实转移到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上来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并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省现有独立设置的各种形式的民办高校13所,另有独立学院20所,在校生总数已占全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一。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紧缺人才的培养,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民办高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不够规范;投入不足;不少学校法人财产权不落实、财务管理混乱,有的甚至造成校园不稳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等等。

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当前,要把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要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一)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民办高校须按法律规定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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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规定
一、办理走读的同学,请各位办主任将名单统一上报各年级政教督导组,与组长上交政教处统一进行办理。

二、从9月10日起门卫将严格履行校门出入手续。

门卫一律凭走读生《出门证》放行,对随意出入校门者,第一次由家长领回反省,并上交反省材料;第二次勒令退学。

各督导组长在下午校门开放时间要进行严格检查。

三、早饭一律在校内就餐。

中午需回家吃饭的走读同学,按作息时间进出校门。

上晚自习的同学要在校内就餐。

出了校门不允许再进,门卫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开锁大门。

另外,走读同学一律从东门进出,严禁走西门。

四、任何学生不得将一次性餐盒、食品袋带入校内。

在食堂就餐的同学,不得将食堂内的一次性餐盒带出食堂,更不允许带入教学楼和宿舍,只能在食堂用餐。

五、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教学楼。

有病需出楼时,必须有班主任或当堂任课教师及年级主任签字,有急事外出必须有政教处下发各年级的出门条,并附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的签字。

住校生需要离校的同学还必须通知家长,由政教主任和家长双方签字后方可离校。

六、从9月10日起,必须按规定穿校服进入教学楼。

没有校服的同学,上报年级政教督导组及时补做。

任何人不得不穿校服或上下穿不搭配的校服进入教学楼,否则政教处值班教师及政教督导组教师有权令其参加净化校园的劳动。

七、爱护学校财物,若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政教处还将对违纪同学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若再有其他违纪行为,处分不予撤销,并在全校予以通报,严重者勒令退学。

八、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各年级责任区卫生,不要随意乱扔垃圾,要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若发现随意乱扔垃圾者,将由政教处组织参加净化校园劳动。

九、各位教师及走读同学请按总务处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教学楼前或体育馆前,从9月6日新生正式上课开始,凡不按规定停放的自行车,政教处将配合总务处予以封存,引发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附:以上规定望各年级、保卫科、膳食科、总务处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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