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讲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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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史平时作业3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

1、D

2、C

3、B

4、A

5、A

6、D

7、A

8、D

9、D 10、B

二、多项选择题(10分,每题2分)

1、ABC

2、ABCD

3、ABCE

4、ABCD

5、ABC

三、辨析题(35分,每题5分。先回答对或错,再从正确内容的角度简单说明理由)

1、答:错。隋唐五代时期是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发展的重要阶段,皇权有了进一步加强。举凡军国大事,皆由皇帝最后决定,以诏敕下达有关部门执行。

2、答:对。隋唐五代十国时期的中枢决策系统在魏晋南北朝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其体制之完备、决策程序与方式之严密,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3、答:错。这些投状有不少是指陈皇帝之失的,但更多的是针对各级官吏而来,所以这一制度实际上是御史台之外的另一条监察渠道。它不仅在有唐一代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监察制度也产生了影响。

4、答:对。辽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一国两制”,“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5、答:错。宋朝为对皇帝的过失进行规谏,还设置了谏官,负责规谏朝政,纠正君主的过失,同时也检举臣下的越轨行为。宋初虽设置谏官,但徒有虚名,宋仁宗时,进一步弱化了谏诤制度,谏官的功能进一步向以监督朝廷百官为主转化。

6、答:对。君主专制政治的特点,就是以一人独治天下。但是,真正从制度上保证皇帝独裁,却是从明朝开始。主要表现在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接管理行政事务,实行特务政治,以确保皇权的稳固。

7、答:对。明朝皇帝在法定的监察机构之外再搞一套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监察组织。东厂和锦衣卫,不仅有侦缉权、司法权,也有监察权。这种监察权其实就是监视权,而各级官员对之畏惧更甚于正式的监察机构。厂卫对官员的监察,作为法外制度,比法定制度的影响更大。

四、简答题(30分,每题10分)

1、答:唐代户籍制度之完备程度是前代所无法比拟的。唐初定制,“三年一造户籍”,由县令亲自主持,里正具体负责完成。造籍时,主要依据是民户自报的“手实”。这是一种记载各户家口、年纪、田地实际情况的文书,均以户主名义书写,户主要在手实上保证所报内容属实。里正将手实以乡为卷编造后,呈县司。再经过严格的“团貌”(即貌阅),确定户籍。户籍造成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县呈于州,一份州呈于户部。根据户籍,各县一年一造计帐,即向户部申报的去年与今年户口数及今年已征赋役数和预计明年将征赋役数。为了控制户口,增加政府的编户,唐代还制定了惩办脱户、漏口、逃亡的法律,规定了新附民户的优待和蠲免制度,并且制定了严格的析户原则。

2、答:隋唐五代时期的中枢决策系统的结构以唐朝中叶为界,前后有所不同:隋和唐前期,决策系统是以皇帝为中心,由宰相,中书省和门下省共同组成;唐后期和五代时期,则又有枢密使、翰林学士等介入其间。在整个隋唐五代期间,决策机构和决策者呈逐步多元化之势。

3、答:唐朝在高祖、太宗、高宗、武则天、玄宗、宣宗等朝,进行过较大的立法活动。唐太宗登基后,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重修法律,历经十年,在贞观十一年(637年)修成《贞观律》十二篇,五百条。至此,唐朝法规中律、令、格、式四种基本形式已齐备。从现存的唐代法典《唐律疏议》看,唐代法律的基本内容是集历代法律之大

成,并增加了许多方面的新法规,使之更加系统、严整。唐律体系之严整,内容之详尽、细密,是前所未有的。它不仅继承、发展以前历代的传统,大大丰富了刑事立法的内容,而且非常注重经济立法和民事立法,制定了众多的调整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的专门规条,使其成为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完备的封建法典,为以后的封建王朝提供了优秀的样板。隋唐五代时期的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唐朝制度,达到了中国古代法制的较高水平,不仅为其后的宋、元、明、清制度奠定了基础,而且对周围一些国家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五、论述题(15分)

答:科举制就是设立各科,定期统一考试,考中后由政府选用的制度。其制始于隋代。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隋炀帝时,又增设进士科。一般认为,至此,科举制已经确立。科举制的产生,是划时代的大事,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门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一般地主甚至贫寒子弟也可由此途径入仕,从而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唐代的科举制更加完备。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类。常举每年举行,科目主要有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此外还有一史(《史记》)、三史(《史记》、前后《汉书》)、开元礼、道举(玄学)、童子(十岁以下通一经)等科。常举的应考举子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中央和地方各类学校保送来者,二为乡贡,是经州县考试选拔出来的自学者。考试起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为由礼部侍郎主持。应考举人主要集中在明经、进士两科。明经一般试帖经(记忆经文)、经义、策论(政见)。进士不试经义,但须加试杂文(辞章)、诗赋,难度较明经为大。进士科为时人所重,成为任高官的进身之阶,凡考中者称“登龙门”。

制举是皇帝下诏临时举行,名目也不固定,有近百种,较常见的有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博通故典达于教化科等。制举的目的是为了搜罗特殊人才。应考者可以是有出身者和前任官,也可以是一般平民,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以自荐。制举以策赋为主,兼试诗赋。考试地点有时设在朝廷,皇帝亲自观看。制举中者,文策好的,直接授官,其他人给与出身(做官资格)。

唐代还有武举,始于武则天时。由兵部主持,各州县保送举人。考试科目为马射(马上射箭)、步射、平射、马枪、举重等。成绩优异者可以直接授以武职,其他考取者也可以给与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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