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管理规定
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以及与液氨相关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鼓励液氨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第二章液氨生产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液氨生产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二)加强对液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液氨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对液氨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液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液氨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对液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使用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液氨使用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液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和任务。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来源、进口、出口、使用等情况,确保液氨使用可追溯。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液氨的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建立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液氨使用不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液氨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液氨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保证驾驶员具备液氨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液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包括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液氨的储存和使用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储存和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进出、存量、损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具备储存和使用液氨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液氨储罐、输送管道、泵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液氨使用区域,并对使用区域进行划定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要求。
第三章液氨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液氨储存和使用的区域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围墙、栏杆等隔离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近。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人员,并进行液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液氨泄漏事故的处置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控制和隔离措施,避免泄漏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执勤人员进行处置。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3.0内容3.1液氨(NH3)制冷剂3.1.1特性3.1.1.1物理特性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②密度:比空气轻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④沸点:-33.5℃,易液化3.1.1.2热力学特性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③对钢铁无腐蚀性;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3.1.2氨的毒性氨的毒性为Ⅱ级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3.____对环境的影响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____%-____%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13.1.4氨的伤害程度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3.1.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3.1.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3.1.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4.1防泄漏损失4.1.1阀门阀杆渗漏: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冷冻、制冷、化学制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其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爆性等特点,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以下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液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液氨使用前的检查和培训,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不留死角原则:任何涉及液氨使用的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要全面而且细致地进行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原则:液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和设施安全(1)液氨容器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体泄漏报警。
(3)液氨设备和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4)液氨使用区域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氨气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5)液氨储存区域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液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理液氨泄漏事故的能力。
(2)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液氨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疾病的检查,以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4)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液氨设备和管道。
3. 应急处置措施(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泄漏源隔离,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2)液氨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的安全使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液氨的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以及液氨使用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液氨的基本性质与危害第四条液氨,化学式NH3,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溶于醇和醚。
液氨在常温常压下会迅速气化,产生大量氨气,对人体呼吸道、眼睛、皮肤等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过量会导致窒息甚至死亡。
第五条液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燃烧爆炸:液氨遇明火、高温或氧化剂,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二)中毒:液氨挥发产生的氨气对人体呼吸道、眼睛、皮肤等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过量会导致中毒。
(三)腐蚀:液氨具有腐蚀性,对金属、混凝土、木材等建筑材料有腐蚀作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实行“谁生产、谁负责;谁储存、谁负责;谁运输、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处置、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液氨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液氨安全使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液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一)生产环节:采用自动化控制,减少人员接触液氨的机会。
(二)储存环节:设置专用液氨储罐,确保储罐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仪表;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防止液氨泄漏。
(三)运输环节: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装载、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运输车辆应配备应急处理设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它具有较高的腐蚀性和毒性,因此在使用液氨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以确保使用过程安全可靠。
以下是液氨使用管理的一些常见规定:
1. 人员培训要求:使用液氨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要求,并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 安全设施要求:液氨储存和使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通风设备、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停气装置等,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使用的操作规程,包括液氨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符合规定并达到安全标准。
4. 泄漏应急处理:制定液氨泄漏应急处理方案,包括报警、疏散、封锁泄漏源、紧急停气等措施,以减少泄漏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5.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检查液氨储存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防止发生潜在的安全隐患。
6. 法律法规遵守:遵守液氨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法规等,确保液氨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相关审批。
7. 废液处理要求:液氨使用后产生的废液要得到妥善处理,禁止直接排放到环境中,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流和处理。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液氨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差异,使用液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用于冷冻、制冷、合成氨等各种工艺。
在使用液氨时,需要严格遵守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
1. 安全设施和装备: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氨气泄漏报警系统、防火墙、防震设施、通风系统等。
2. 安全标识和警示:液氨使用单位应在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告知人员禁止吸烟、明火等违规行为,并指示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避难场所。
3. 储存和运输: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在专门储存的容器中进行存放,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在运输液氨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装卸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4. 人员培训: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液氨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对液氨危险性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必要时,还应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5. 泄漏事故处置:如果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泄漏物质的控制和清理,确保人员安全。
6. 监测和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和执行。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见的氮气化合物,常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制冷、冷冻和气体灌装等环节。
然而,液氨具有高压、高毒性和易燃性的特点,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使用和存储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使用安全管理(1)人员管理:液氨的操作必须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持有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且必须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警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2)通风管理:液氨使用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防止氨气积聚。
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确保畅通。
(3)防火管理:液氨为易燃物质,使用过程中必须禁止火源,严禁吸烟。
使用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在液氨罐区附近,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明火”标志。
(4)泄露管理:液氨泄露会形成有毒气体,如发生泄露,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容器管理:液氨通常以高压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形式存储,必须按照规定的容器型号和负荷限制进行存储。
存储的容器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等条件。
2.液氨存储安全管理(1)容器选择:液氨的存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合格的厂家生产。
选择容器时,必须考虑其负荷、材质、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等因素。
(2)容器标识:液氨容器必须在外部明显位置上标注“液氨”字样,并注明氨气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操作要求等信息。
(3)存储环境:液氨应存储在通风良好、远离有机物和易燃物的区域。
存放区域应进行防火设计,并随时保持清洁和干燥。
(4)容器检测:液氨容器应定期进行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参数的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修理或替换措施。
(5)防护措施:存储区域应设立相关的防护设施,如安全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6)应急预案:针对液氨泄漏、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冷却剂和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冷、冷冻、气体制备等领域。
然而,液氨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液氨使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液氨的储存和供应1. 液氨储存区域应建立专门的氨气储罐,储存区域应避免与明火、可燃物品和易燃物接触,避免阳光直射,储罐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2.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应急。
4. 液氨供应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5. 在液氨储存和供应过程中,严禁进行违法操作,如倒装、过量供气等。
二、液氨的使用和运输1. 使用液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防护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 液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保持操作区域通风良好。
3. 液氨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液氨运输时,应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并按照规定的容器标识进行标注。
5. 液氨运输车辆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液氨的泄漏应急处理1. 发现液氨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包括迅速撤离人员、隔离危险区域、关闭液氨供应和电气设备等。
2.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处置。
3.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使用专业的泄漏处理设备和化学吸附剂进行泄漏物的清理和处理,避免扩散和二次污染。
4. 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液氨的储存、供应、使用和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液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售、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谁主管、谁负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四)科学管理、技术进步、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生产。
第五条液氨生产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六条液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七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储存安全第九条液氨储存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出入库、巡检、应急处置等要求。
第四章使用安全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氨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五章运输安全第十七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化工原料和冷媒,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管理,以确保安全。
以下是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的一些规定:一、储存规定:1.液氨储存仓库应设立在远离人员密集区域,特别是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的地方。
2.液氨储存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3.液氨储存仓库应使用防火阻燃材料进行装修,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液氨储罐应采取防爆措施,如设置防静电装置和防爆门。
5.液氨储存仓库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以防止事故发生后无法及时控制。
二、使用规定:1.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2.液氨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维护和检修液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
5.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立液氨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急救药品。
三、安全管理:1.液氨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2.液氨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液氨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液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以及安全事故处理过程。
4.液氨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措施。
5.液氨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液氨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
总结起来,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包括储存规定、使用规定和安全管理。
储存规定主要包括选址、通风、装修和消防设施等要求;使用规定主要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和维护等要求;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制度、检查和档案等要求。
只有加强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才能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液氨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的管理,确保液氨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液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核发和管理。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液氨使用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定期检测液氨的浓度、温度、压力等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涉及液氨使用的事故或安全事件,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液氨的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液氨的安全使用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的工艺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保证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根据液氨的特性,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现场监测,及时发现液氨泄漏事故的风险和危害,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根据液氨的储存容器容量和数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立安全阀、保护罩、泄漏探测器等,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的容器、管道、阀门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隐患。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的交、接班制度,及时传递工作信息,确保液氨的安全运行。
液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液氨安全管理,提高液氨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生产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液氨储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储存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储存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储存设施和人员。
第九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储存操作规程;(二)加强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设施、设备完好;(三)定期检测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气体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四)建立健全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液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经营与运输第十一条液氨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经营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经营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经营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运输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运输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运输设施和人员。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包括化工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冷库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液氨的特性和危险性,建立液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
并根据生产、存储等使用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助等。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对液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液氨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液氨泄漏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在液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颜色、形状和标志图案,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设施,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并建立储罐、管道等设施的防止漏氨的措施。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及时发现液氨泄漏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购买液氨责任保险,为液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液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可以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涉及液氨安全的重要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的具体内容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涉及液氨使用管理的一般规定:
1. 工业用途:液氨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如制冷、化工、制药、合成纤维等行业。
液氨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2. 安全设施:液氨使用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通风设施、防火设备等,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3. 操作培训:液氨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操作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处理方法、应急措施等,确保能够正确使用和处理液氨。
4. 泄漏应对:液氨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和应对。
工作人员应戴上适当的防护装备,并根据泄漏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案,防止液氨对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5. 检验检测:液氨使用场所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管道的完好性,防止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6. 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液氨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正确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规定,并不能代替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在液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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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1.引言液氨是一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常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冷、冷冻和溶剂等工艺。
为了保证液氨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建立一套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以规范液氨的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置。
2.液氨的存储管理2.1 存储容器要求液氨的存储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容器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气体泄漏。
容器表面应涂有特殊的防腐涂层,以防止液氨对容器的腐蚀。
存储容器应设置在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爆易燃品的地点,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2.2 存储条件要求液氨的存储温度应控制在-33℃以下,并保持液态状态。
存储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以确保气体不会积聚在空间中,防止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存储区域应定期清理,以防止杂物的堆积和火灾的风险。
2.3 存储安全措施存储液氨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存储液氨的类型和危险性。
存储区域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监控液氨的存储情况,确保安全使用。
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3.液氨的运输管理3.1 运输车辆要求液氨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车辆的车厢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气体泄漏。
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运输安全。
3.2 运输程序要求运输液氨的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运输车辆的稳定性,避免碰撞和抛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运输液氨的车辆上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监控液氨的运输情况,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的问题。
3.3 过程监控要求运输液氨的车辆应配备监控设备,及时监测液氨的压力和温度等参数。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液氨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液氨的使用管理4.1 使用场所要求液氨的使用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以确保气体不会积聚在空间中。
使用场所应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爆易燃品,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液氨的类型和危险性。
4.2 使用人员要求从事液氨使用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使用方法以及事故应急处理等知识。
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于工农业生产中的化学品,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和毒性。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和储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液氨的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选择:液氨储存场所应设在离集聚区、居民区、交通要道等场所距离较远的地方,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2.储存容器要求:液氨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容器材质需耐腐蚀,并采取必要的防爆、防火措施。
液氨储存容器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和维护。
3.储存条件控制:液氨储存容器的温度和压力应在安全范围内,且应配备相应的温度和压力控制装置。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液氨发生泄漏和积聚。
4.储存容量控制:液氨储存容器的最大容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控制,不得超过安全范围。
二、液氨的使用管理1.使用场所的安全防护:液氨使用场所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吸烟、明火等行为。
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呼吸防护面具、防化服等。
使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2.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液氨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应急处理等知识。
相关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或资质证书,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复核。
3.使用操作规程:在液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确保各种阀门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液氨使用中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范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4.废弃物处理:在液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专门收集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应急处理和事故管理1.应急预案和演练: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检查。
确定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2.监测与报警系统: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液氨泄漏监测系统和报警设备。
一旦发现液氨泄漏,应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不受损害。
3.事故记录和调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记录和调查制度,及时记录和汇总各类事故事件,并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液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液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液氨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提高液氨事故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液氨仓库管理第四条液氨仓库应设在与周边建筑物、交通干道、人员密集场所等有一定距离的安全地带,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第五条液氨仓库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墙、阻燃涂料、自动报警装置等,确保仓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液氨仓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液氨桶或容器应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相应的容器编号和内容物。
第七条液氨仓库应定期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仓库应设立专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液氨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宣传。
第三章液氨使用管理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加强液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确保液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随时检查液氨输送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液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液氨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液氨事故。
第四章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第十四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建立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液氨销售环节和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确保液氨包装容器的完好无损,严禁使用过期或破损的容器进行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定期对液氨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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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管理制度07 -2014氨区管理规定2014-08-25修订2014-09-01实施发布氨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
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安全、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八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三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处所)。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四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五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第十八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第十九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第二十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章液氨储罐及设备第二十二条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
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五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
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六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第二十八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第四章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第二十九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和压力高报警等装置。
第三十一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
第三十二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第三十三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五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三十四条运行部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负责氨区的安全检查、防火、防汛、防腐措施的落实。
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行使解释权。
锅炉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1.值长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落实,并对当班期间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了解氨区设备的运行及缺陷处理情况。
负责人员进入氨区的许可。
2.锅炉主值负责氨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必要时应请示值长批准。
负责氨区的日常巡检等相关工作。
负责来氨接收、使用记录等相关工作。
3.氨区是我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经值长或有关部门领导许可,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除当班锅炉运行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氨区,应在本厂有关人员陪同下并征得值长同意,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氨区。
5.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氨区管理规定》,服从当班运行人员管理;凡违反规定者,运行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有权令其离开氨区。
6.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
7.禁止酒后进入氨区。
8.患有支气管炎、冠心病、心脏病及哮喘病的人员禁止进入氨区。
9.非通行需要时,氨区大门必须关闭并上锁。
10.禁止电瓶车、非工作需要的机动车辆进入氨区;机动车进入氨区,必须加装防火罩或其他防火措施,并做好登记。
11.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消防车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齐全好用,监护人到位,并保证连续监护;如检修工作未完成,检修人员中途离开前,必须通知当班运行人员锁上氨区大门;工作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并经运行值班人员验收合格。
第三十五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
第三十六条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
第三十七条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第三十八条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
第三十九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第四十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2. 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
3.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4. 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5. 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第六章检修维护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5ppm(体积浓度)。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四十三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第四十四条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四十五条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第四十六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
第四十七条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 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第四十八条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第四十九条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
第五十条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五十一条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氨区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
第五十二条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第五十三条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第五十四条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第七章卸料安全管理第五十五条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第五十六条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第五十七条卸氨准备工作1. 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
2.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
3.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