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与沿革
安全生产方针演变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国各阶段安全生产方针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1]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1949-1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我国安全生产法的历史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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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要求加强矿山及锅 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工作。 198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亍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迚一 步强调了生产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治理 尘毒危害和改善劳劢条件的经费开支渠道,对亍严禁企业、事业部门 戒主管部门转嫁尘毒危害问题,以及关亍加强防尘防毒的监督检查和 领导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 1987年1月,卫生部、劳劢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了对职业病的管 理,并将99种职业病列为法定职业病。这一时期,地方立法也有较大 发展。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戒人民政府颁布了地方性劳 劢保护法规戒规章。
结束语:我国安全生产法的历叱演变和发展记录了我国安全法规从无到 有,从有到全的起伏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折射出国家及政府对安全的日 渐重视以及我国安全事业的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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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开始建立 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括《国家生 产安全事敀灾难应急预案》在内的25个与项预案、以及81个部门预案 ,其中安全生产占31%。各省区市都制定发布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基本编制完成。矿山、消防、道路 交通、水上、铁路等应急救援力量已初具规模。以国家、省、市三级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国家、区域和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的安 全生产应急体系框架正在成。
三、“文革”时期(1966—1976年)
• 经过三年调整,刚刚好转的局面由亍十年劢乱的开始被破坏。 在“文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被讣为是“活命哲学”而受到 批判,安全生产立法停滞,工业生产秩序混乱,劳劢纨律涣散, 安全生产工作倒退,伤亡事敀急升,形成了建国以来的第二个 事敀高峰,这是安全生产立法遭受破坏和倒退的阶段。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怎样产生的?这个方针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决定的。
安全生产方针,就是党和国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
它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在建筑施工中,要把安全和生产看成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提法在五十年代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随着时代的发展,认识的提高,进入六十年代,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提法是:“安全第一”。
到了八十年代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到了2004年又提出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我们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方针是在建国初期就明确了的。
而在每个时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认识的提高,都给它赋予新的内容和提法,以表示对其重视和关心。
几十年来实践证明,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国务院于1963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的原则:二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中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以下数量:一、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人;2-5万(不含)平方米2人;5-10万(不含)平方米3人;10万平方米以上设安全管理机构。
二、劳务分包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超过50人(含)。
必须配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1.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随着现代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生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对职工本人的安全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因此,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定义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一项全面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原则、要求和措施等内容的重要文化遗产。
其具有以下特征:1.全面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目标、原则、要求和措施等内容;2.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3.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者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正是由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具有以上特征,因此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由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人们意识到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是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也应运而生。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诞生经历了数十年的充实历程。
40年代,我国的经济建设推进,大量企业建立,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对于此类事故的管理却是近乎空白。
随着国家的经济计划的深入实施,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逐渐得到了重视,管理上也逐渐规范化。
1984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
20世纪90年代,国家和各级政府陆续颁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同时,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被制定出台,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研究编制安全生产方针的意见”,实行了严格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今天的企业安全生产,已经从单纯的原则和机制,逐渐发展到管理实践的全面化和精细化,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也随之而来。
安全生产发展历程
安全生产发展历程安全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经过长期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一、古代安全生产的初步形成(古代-1949年)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方式落后和科技水平有限,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相对较低。
然而,封建社会中,一些封建王朝和统治者开始注重安全生产,例如,明代朱棣曾规定水灾、旱灾、蝗虫灾害以及兵乱等等都应该有特定防范措施。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安全生产的先例出现,例如在冶铁生产过程中,人们会采取一些措施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从秦汉以后,中国社会生产已发展到了一定程度,钢铁、冶金、矿山等行业开始陆续出现。
这些行业的发展推动了人们对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意识的提升。
然而,由于缺乏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安全生产建设(1949年-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建国初期,我国矿山、冶金、化工等危险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危险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了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在这一时期,全国范围内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安全事故,如义乌塌地、四川芦山地震等。
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促使国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安全生产发展(1978年-现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巨大的成就。
一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危险行业进行了更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另一方面,国家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提高了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由来和内涵2002年7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法》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人们经过无数伤亡事故的血泪教训,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过程中,与时俱进总结出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所有企业都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可是,有些单位偏要别出心裁,另树“杏黄旗”,提出五花八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比如“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第三”,“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等,所以有必要搞清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由来和内涵。
早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主席在劳动部的工作报告上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根据这一批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
也就是说,针对当时在工业生产中实施增产节约的时候有人错误地“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即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而制定“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强调的是生产与安全的统一,要安全地生产。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这在当时是进步;但是,其根本目的是生产,安全仅仅是手段;“目的”与“手段”相比,当然是“目的”第一,“手段”第二。
所以,当时实质的指导思想是生产第一、安全其次。
这在当时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存在认识上的局限,是可以理解的。
如此一来,违章冒险作业、盲目蛮干现象时有发生,产生了不少“事故英雄”。
“大跃进”期间,片面追求产量、速度,忽视甚至排斥安全工作的错误造成伤亡事故高峰。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开宗明义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
”可见,当时就应该提“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了。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案例
总结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案例是应对突发事件 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 救援力量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提 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详细描述
某化工厂针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等事故 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配备了专业的应 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在发生事故时,该化工 厂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救援力 量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同时,该化工厂还定期开展应急演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案例
总结词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案例是政府对安全生产进 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实践,通过制定相关法 律法规、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手段,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详细描述
某市安监局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计划,对 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同时, 该市安监局还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确保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
安全第一
1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要位 置,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 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3
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 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 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 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的目的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沿革
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沿革1.引言1.1 概述安全生产方针是指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方针和准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安全生产方针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本文旨在回顾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沿革,探讨其发展脉络,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产生分工和生产活动的早期阶段。
随着劳动的增加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人们逐渐认识到安全问题对生产和劳动者的重要性。
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方针相继涌现出来。
在工业革命时期,由于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劳动条件的恶劣,工人们面临着更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权益,一些早期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始出现,旨在规范工厂的运作和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安全意识的提升,20世纪以来,安全生产方针逐渐开始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
在这一时期,各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劳动者的健康。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更新和变革。
从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到风险防控思维的引入,安全生产方针不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注重预防和综合管理。
通过回顾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安全意识的提升和科技进步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影响。
然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合作和共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安全可持续的生产环境。
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安全生产方针的起源和发展,并总结历史沿革中的一些重要里程碑。
同时,将展望未来的安全生产方针发展趋势,探讨如何更好地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
最后,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可以加深对安全生产方针的理解和重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改善和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来介绍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沿革。
引言部分将首先对文章进行概述,介绍安全生产方针的定义和重要性,并解释为什么有必要深入探讨其历史沿革。
60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
60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方向和一定的目标,而确定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一九四九年至二00九年的60年间里,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也在不断的变化,这种变化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变化。
到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共发生了三次变化。
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1949-1983年)第一次是一九五二年时任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主席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一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六个字,没有具体的内涵。
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贾拓夫将“安全生产方针”这六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1952年12月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工作保护会议,在这次会上,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搞好,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方针。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1984-2004年)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局劳动保护局局长章平提出了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经过全国讨论后,认为这一提法比较科学,有利于安全生产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呈报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方针写了进报告中,并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
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005至今)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中,始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大安全生产设施建设。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21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我国近代安全生产管理发展史
我国近代安全生产管理发展史2015-11-19我国安全生产的三个时期和1978年以来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一、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体制初创时期(1949—1965)。
1949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煤矿工作会议提出“煤矿生产,安全第一”。
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把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确定下来。
中央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行政法规,建立了由劳动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具体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劳动者的安全状况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但“大跃进”时期片面追求高经济指标,导致事故上升。
1958 -1961年期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比“一五”时期增长了近4倍,1960年5月8日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84人,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矿难。
196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恢复重建安全生产秩序,事故明显下降。
二、受“文革”冲击时期(1966—1977)。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被抨击为“资产阶级活命哲学”,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企业管理受到严重冲击,导致事故频发。
1970年劳动部并入国家计委,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也相应转移。
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安全管理一度失控,1971-1973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16119人,较1962-1967年增长倍。
1975年9月成立国家劳动总局,内设劳动保护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等安全工作机构。
三、恢复和创新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又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恢复和整顿提高阶段(1978-1991)。
粉碎“四人帮”后,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了较好的宏观环境。
相继出台实施了《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规。
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
“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人类的发展历史一直伴随着人为的或自然意外事故和灾难的挑战,从远古祖先们祈天保佑、被动承受到学会“亡羊补牢”凭经验应对,一步步到近代人类扬起“预防”之旗,直至现代社会全新的“安全第一”理念,把现实社会“事故高峰”和“生存危机”的自扰情绪变为抗争和实现平安、康乐的动力,最终创造人类安全生产和安全生存的安康世界。
在这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包含着人们安全心理的发展与进步。
“安全第一”是人类满足安全心理的需要,在生产经营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中,不断进化总结出来的方针,有其自身的形成过程。
用“安全第一”的思想来管理生产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它获得了无法计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什么把安全放在第一?放在第二行不行?如何理解“安全第一”,笔者认为下面这段小故事能够给人以启迪。
20世纪初,美国有一个US钢铁公司,为了提高钢铁质量与产量,提出了“生产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口号,并且用大幅标语挂在工厂内醒目的地方,用以指导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结果,不但未完成生产计划,产品的质量也下降了,更为严重的是各类生产事故频繁不断,公司濒临倒闭的境地。
US钢铁公司董事长凯里深感忧虑,他召集公司各部门管理者和员工代表集思广益,经过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1906年,把原来的口号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
同时,还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以贯彻执行。
并采取了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其结果是公司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大幅度的下降,产品的质量也提高了,而且超额地完成了钢铁生产计划。
这个事件引起了美国和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成立了安全协会(即现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前身),普遍地把“安全第一”奉为神圣的法律。
这就是说,“安全第一”不是哪国政府、哪个人随心所欲想出来的,更不是臆造的,而是根据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失败与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方针,违背这条规律就要受到血与生命为代价的惩罚。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
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1949-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
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
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
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
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政府根据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的一系列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和行动方案。
它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国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安全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内容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预防为主是中国安全生产方针的首要原则。
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预防胜于治疗的理念。
中国政府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是中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安全生产不仅涉及企业个别责任,还涉及社会、政府、监管部门等多方的责任。
因此,中国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加强规划和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同时,政府还积极推动企业参与社会责任,鼓励发展安全环保产业,以推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参与。
依法治理是中国安全生产方针的第三个原则。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中国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提高治安高压线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政府还鼓励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通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现如今,中国的安全生产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在一些领域取得了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尤其是在一些突出的领域,如煤矿、建筑施工等,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国生产安全方针颁布时间
我国生产安全方针颁布时间我国生产安全方针是指国家对生产安全的总的要求和指导方针。
它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阐述我国生产安全方针的颁布时间。
我国生产安全方针的颁布时间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国家面临着庞大的重建任务。
1949年,国家制定了《治理长江堤防与修复黄河方案》,在该方案中首次提出了“生产计划、合理使用和培育地方经济实力”等生产安全的重要内容。
之后的几十年里,我国在生产安全方面逐步完善和加强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1977年,中共中央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要决策,这为我国的生产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1988年,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这是我们国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做到率先垂范,勇于直面自己的问题,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的生产安全要求。
这一方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干部作风纪律的严肃性和高度一致采取了有力的措施。
1999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为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后,我国生产安全方针经历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
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法》对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全员负责、全面推进的安全生产格局。
2014年,《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一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层级分工,并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
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国前安全生产方针
建国前安全生产方针建国前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
建国前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国家在建立自己的政治体制、制定经济发展方针的同时,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首先,建国前的安全生产方针强调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
在国家建立之初,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经济技术水平也相对较落后,社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
因此,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包括加强对危险品、火灾、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建国前的安全生产方针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的发展是国家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繁荣的源泉。
为了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持续发展,建国前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注重推动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减少事故事例的发生,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增强国家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建国前的安全生产方针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和监管。
为了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建国前政府建立了健全的机制,明确了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了对各个行业和地方的监管。
政府在制订安全生产政策和标准、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测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保障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国前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治理体系,加强了对各个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监管和管理,推动了国家的发展进程。
这一方针的坚持,为国家后续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安全生产法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资料
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
品发放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使安全生
产立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检
查从一般性检查发展为专业性
和季节性的
检查,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向 度化前进,机械防护、防尘防 全、防暑降温、女工保护等立 发展。
经常化和制 毒、锅炉安 法工作显著
六、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取
得的进展
•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 目前已有一部主体法即《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 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民航法》、《电力法》 、《建筑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律中,都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有《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 别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50多部行政法规,上百个部 门规章。此外,各省(区、市)都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大致上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四、恢复发展时期(1978—1990年)
•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
方针。随着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和生产秩序的逐步恢复,安全生产立法
开始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
非常重视,先后发出了中
央[78]76号文件和国务院[79]100
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
五、逐步完善时期(1991年以后)
• 进入“八五”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也加快了进程。
安全法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法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是工业社会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和责任,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和保证。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最核心和基础的部分。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近年来通过的安全法,这是中国安全生产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当时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安全生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关于保护劳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办法》,为安全生产立下了基本的法制框架。
此后,中国在安全生产方面逐步完善了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管理办法》等。
然而,在实践中,安全生产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中国于201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法”),这是中国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一部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原则,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监管措施和制度安排。
安全法的核心理念是“安全发展”,即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安全法强调了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和个人从源头上排除和控制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具体而言,安全法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
同样,安全法也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包括确定安全生产政策和标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监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以及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
除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法还强调了全员参与和共同责任的原则,要求所有从业人员都要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并发挥自身的作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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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与历史沿革
(安监部陈嘉春)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它是在国家建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
早在1960年,在发生“跃进”号万吨轮触礁沉没事故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之后,“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
1978年12月改革开放后,开始提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
1979年2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在报告中提出生产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3]85号)中指出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知道下搞好安全生产``````。
1985年12月全国安委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987年1月26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被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1989年11月在党的13届5中全会上这一方针被完全确定下来。
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安全生产方针。
改革开放后,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从原来被认为是局部的、个别的问题逐渐转变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是,从1989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以来,全国的安全形势并没有得到根本和本质上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涌现出大量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投入明显不足,在经济效益面前,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总是走不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
二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几十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但多数是在计划经济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而且当时施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完整,有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楚或者不准确,有的只有要求没有责任,有的虽有罚则但力度不够。
三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也没有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由于立法滞后,有的地方人民政府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已经设立的地方,又存在着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相互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工作中产生了职责交叉。
这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不单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充分利用法律手
段加强监督管理迫在眉睫,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有法可依,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也被正式写进了安全生产法中。
2005年10月8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在全会上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新方针。
即在原来的安全生产方针上增加了“综合治理”,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
那么,为什么要增加“综合治理”这四个字呢?这四个字有什么内涵呢?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实施综合治理,这是由我国当前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的落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全社会的参与;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既存在历史积淀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实施综合治理。
从近年来安全监管的实践特别是联合执法的实践来看,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
因此,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