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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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预案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判断火情,立即报告院长、护士长、科主任及医院稳定值班室,组织、指挥灭火。

(2)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或使用灭火器材予以扑灭。

(3)火势较大并有蔓延可能时,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报告火灾发生的单位、详细地址、火灾情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组织人员灭火,延缓火势蔓延。

(4)紧急疏散患者到安全地带。组织患者撤离时,让患者沿安全通道有序逃离,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保护好头部,切忌拥挤,防止摔倒踩伤。如遇浓烟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蹲行或爬行逃离。

(5)不能行走的患者,医护人员可采用担架、人抬等方法撤离。

(6)如有危重、手术中的患者不能中断治疗和移动时,医护人员就地关闭门窗,并用湿棉被捂严,防止烟气侵入,尽可能采取措施延缓火灾侵入的时间,向外示意,等待救援。(7)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及重要资料。

(8)火灾扑灭后:迅速查看患者受伤情况,对摔伤、砸伤、烧伤的患者实施救治;清点火灾中损失的财、物;写出为灾发生火灾发生的情况报告,上报卫生院相关部门。

2.程序 见图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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