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
习题
5、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负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
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 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逐年还 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AD) 6、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 行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 D、招聘经理执行 (ABCD)
(ABC)
8、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
(1)甲死亡,戊为起继承人;(2)乙因吸毒,已耗 尽家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一下判断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与丁一起决定将丙开除 D、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与丁一起可劝丙退伙无权将 其除名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概念、特征 2、优缺点 3、适用范围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2、设立程序-----准则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2、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六、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申请贷款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权利
权 利 和 义 务
义务
拒绝摊派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纳税义务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
解散
投资人决定解散
合伙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法
3、财产分割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之前, 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4、财产份额的转让
这里的转让是指合伙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外部转让——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 的权利。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 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特征: (1)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共同投资设立. (2)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
陈玉芳主讲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
1.概念: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 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特征:
(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3)不具有法人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设立程序 1 、合伙人依法达成合伙协议。 2 、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取
得有关部门批准。
3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 、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成立后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财产
• 5、财产份额的出质
• 根据质物不同,质押又分为两类: • 动产质押:质物为动产。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课件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
– 所有合伙人都拥有对外代表权;委托执行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 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第三人明知其无权除外。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以及对外代表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 情的善意第三人。
(2)监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执行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的 义务。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
议。 – 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内部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 – 外部转让: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优先购买权,受让人取得合伙人身份。 – 出质: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 (1)事务执行:
共同执行 分别执行 委托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 当然退伙:
•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指的是由一个自然人独立投资、组织、经营的一种企业形式;合伙企业则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一种企业形式。
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都受到法律的规定和保护。
本文将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制度注册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出资人之间签订协议的,只需个人提交相应材料、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即可成立。
在注册时,个人需要填写企业名称、所在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经营与运营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运营主要由个人独立承担。
个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制度和合同,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个人需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责任与风险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风险均由个人独立承担。
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内部关系的延伸,个人对企业负有无限责任,即用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承担企业的所有债务。
因此,经营风险比较大,个人需要谨慎经营。
税务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各类税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许多优惠,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初创型企业家,是一种优良的选择。
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注册与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出资人签订协议,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款项,提交注册登记材料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成立。
在协议上需要说明合伙人的具体出资额度、出资方式、股权份额等。
合伙人共同商议并签署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出资人须履行的义务、分配利润的办法、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解散与清算等事项。
税务办理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各类税款。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具体而言,合伙企业在涉税事项方面的税负相对较小,但管理复杂度高、制度衔接较为困难。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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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法旳概念和基本原则
话,请他赶快到北京帮助处理债务纠纷。原
来张晓强在读大学一年级时就做起了计算机
生意并注册了个人企业,生意很好。但1月份 旳一笔近20万元旳生意因上当被骗,卖出旳
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按协议约定,张晓强要
补偿全部损失,但张晓强称自己财产仅6万元,
再免费还能力。于是,对方要采其家长负连
带责任,声称若不偿还就起诉至法院,张晓
最古老旳一种。 从全部制关系看,个人独资企业是私 有(营)企业旳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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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旳特征
1. 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旳 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及立法禁止从事商业活动旳特殊职业者(如国家 公务员),均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者。
本案要处理两个问题,一是谁能够作为投资人,二是个人 独资美容院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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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赵乙(赵某长女,I7周岁)能够作为投资人。根 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旳要求:“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旳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申请设置个人独资企业。”赵某(国家税务局局长) 是国家公务员,赵某之妻(美国国籍)不具有中国 国籍,赵甲(某美容院旳合作人之一)不符合合作 企业竞业禁止要求,赵丙(15周岁)不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人。
给别人使用。 ⑨泄露本企业旳商业秘密。 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旳其他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在创业阶段,企业主常常面临选择开设个人独资企业或是合伙企业,因此,对于这两种企业法有一定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投资和经营组成的企业,是一种由个人经营、全部出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
在中国,个人独资企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组织形式。
在中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和设立比较简单,且成本较低。
2.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灵活性和快速性。
3.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资本金最低要求的一种企业,因此,没有额外的注册资金要求。
4.企业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承担企业经济责任。
5.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也相对容易,没有太多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1.合伙企业可以由多个投资者合作,提高企业的成本资金以及经济实力。
2.合伙企业中的管理者可以根据股份的多少,平等地分配权力和责任。
3.合伙企业中的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集体决策来推进企业运营。
4.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更大更为稳定。
5.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较为复杂,需要较多的法律程序和费用,但其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灵活规范股权转让的程序。
两种企业法律责任差异1.制度完备度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制度比合伙企业简单一些,企业主的法律责任更加直接。
2.合伙企业的其合伙人是根据他的股份去享受该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
如果合伙人出现了经济上的问题,则该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而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该企业主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由企业主独立经营,因此,他只负有法律责任,而不负有与合伙人相似的管理责任。
而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对所做的经营决策负责,其责任程度和范围要比企业主大得多。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引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企业形式多种多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较为常见的两种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由个人独立经营、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形式;合伙企业则是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的企业形式。
本文将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比较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异同,以及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出资、自负盈亏、独立经营、自负债务的企业形式。
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通常无需注册登记手续,而是由个人自行设立,可以立即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1.1 独立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独立经营,拥有自主权,可以自由决策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无需与其他合伙人协商或共同决策。
这使得个人独资企业的决策速度更快,更具灵活性。
1.2 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个人独资者可以全面控制和管理企业,自主决策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策略。
这使得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发展更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
1.3 全部责任和风险承担个人独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可以由个人全部财产进行偿还。
这意味着,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相对较高,个人独资者需承受更多的经济压力和风险。
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的特点如下:2.1 共同责任和风险承担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不能由个别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而是由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进行清偿。
2.2 共同经营和决策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策略需要经过合伙人充分商议和共同决策后执行。
2.3 分工合作和专业特长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合伙人的专业特长和技能进行分工合作,形成互补优势,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益。
四、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法律制度上存在一些区别,下面是两种企业的比较:3.1 责任和风险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独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2020/12/28
23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原始财产(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 的财产 ) 积累财产(营业性的○收入 +依法取得的其 他财产 ) 劳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 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 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 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 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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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申请设立登记
审查核准
发给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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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明确以其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 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三章 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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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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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含义及其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主要区 别在于:承担责任的原则○ 不同。
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 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执业行为中有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三资企业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七条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及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适用 即《合伙企业法》在理解和掌握我国《合伙企业法》的适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该法不适用于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按照现行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 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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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法》作了原则规定,主要内容为: 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 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 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权利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享有事务执行权 对外代表权 知情权和监督权 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权 义务:报告义务、竞业义务、交易禁止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法律强制规定 合伙协议约定 一人一票表决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对此专门作了规定,即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企业财产 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欠H--20万 企业财产8万
合伙企业的设立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有合伙企业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A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01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01
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02
应提交的文件
03
登记
04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具体方式包括以下4种: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由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二)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hh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 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的统一体而存在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指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1)向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2)向内---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几个问题
1、“新”合伙人须经修改合伙协议后方成为 合伙人 2、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 行为无效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无论出资多少都平等)。
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④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的权利。
⑤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 利。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
BD(1)选项AC涉及的行为有效: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BD:未经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将企业商标转让。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在取得对外代表 权后,即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个体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体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概述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我国商事主体中的两种常见类型。
个体独资企业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非公司制企业;而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合伙企业。
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法律上有一些区别,主要体现在企业成立、责任承担、经营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对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二、个体独资企业法律制度1. 个体独资企业的定义个体独资企业是指个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
个体独资企业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非公司制企业。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独资经营、不以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业性经济组织。
非公司制企业是指个人独资设立的非法人组织。
2. 个体独资企业的成立个体独资企业的成立相对简便,只需个人申请注册即可,无需经过繁琐的程序。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而非公司制企业的注册则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个体独资企业在办理注册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
3. 个体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个体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债务的承担和对违法行为的承担。
个体工商户和非公司制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的全部财产都可被债权人追偿。
此外,个体独资企业所有者还需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个体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个体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由个人负责。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经营,而非公司制企业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经营管理。
个体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财务报告制度、税收管理制度等。
三、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 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一种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特殊合伙企业则有特殊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分,特殊合伙人只对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 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通知债权人。财产清偿顺 序: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 他债务等。
• 3、注销登记
• 案例分析:
• 1、李明想设一独资企业,名称为“洁又惠”面点 制作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为企业董事长。资本暂 定为400元,外加一些碗筷、几把桌椅;他注册 资本1元,认为资本越少,承担的责任就越小。计 划雇用3名职工,但支付工资中不包含社会养老金、 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内容。他认为企业业 务较少,没必要设置账簿、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 他的这些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2、2004年1月15日,甲出资10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 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超过1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004年2月10日,乙未经 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 货物。2004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
债务,甲决定解散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培训老师提供担保
D.销售一批培训教材
五、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 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乙在郊区开了一家小型加工厂,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工厂经营过程中,乙因病 去世,其儿子继承了加工厂。请问乙的儿子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营业执照?
案例六
丙在市区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因丙涉嫌违法经营被吊销 营业执照。请问丙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共性案例
案例七
某合伙企业与某个体工商户同为 餐饮行业,两者均因经营不善而 倒闭。请问两者的清算程序有何
异同?
案例八
某个人独资企业与某普通合伙企业 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发生争议。请问 两者在合同纠纷解决上有何异同?
案例九
某个人独资企业与某有限合伙企业 在税务处理上存在争议。请问两者 在税务处理上有何异同?
06 总结与建议
合伙人按照各自所占合伙企业的份额比例分别缴纳所得税。在税收政策上,合伙企业通常被视为“透明体”,即 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与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同。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上,个人独资企业通常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政策。在责任承 担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合伙人数量、出资方式、经 营场所等。
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多种,如合伙人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人死亡或 被宣告死亡、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时需要进行清算,分配剩余财产 。
03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01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 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的企业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注会)
个人独资企业需进行财产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合伙企业需进行财产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财产清算与责任承担
财产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清算由出资者自行负责,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
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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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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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投资主体单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企业事务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监督通常由投资者本人负责,而合伙企业则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设立监督机构或指定监督人。
企业事务监督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企业应按月、季、年度申报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并提交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在设立时或开业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财产归属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组织形式简单
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相对简单,不存在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
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需用个人财产偿还。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
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颇为盈利,丙又介绍其表弟戊参加合伙,甲、丁均同意,唯有乙不同意,戊以多数人同意而驾车营运。后因闯红灯超速而撞车,造成损失5000元,戊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甲乙丙丁不同意承担,诉至法院。问:法院应怎样判决?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设立。其含义包括:(1)合伙企业的投资人至少为两个,故而称其为“合伙人”;(2)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3)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4)合伙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之间设立的企业采用合伙组织形式的,不适用《合伙企业法》,而由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02
设立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2、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作为合伙协议设立的基础,应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1)合伙协议必须一般是书面形式,也可根据合伙人间的口头方式及他们的行为来判定他们之间的合伙关系; 在中国,合伙的成立必要求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2)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极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高;
设立条件和程序
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只能为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
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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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一、单选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物中,不是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B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C、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该期间是(C )A、10 日B、15 日C、30(20)日 D 、60 日3、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A、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B、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D、投资人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4、甲、乙、丙拟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D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按3:3:4 的比例分配损益D、按利润3:3:4 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5、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
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D )A、不再清偿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 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B )A、未履行出资义务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C、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7、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 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 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担亏损达不成协议,此时甲实际缴付10万元出资,乙实际缴付15万元,丙实际缴付5万元,对于30万元的亏损应如何分担?( C )A、三人平均分担B、甲、乙、丙按照I:2:2的比例分担C、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D、以上答案都不对8、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二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决定为合伙企业购买卡车一辆用于运输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乙、丙、丁有权提出异议B、丙、丁有权提出异议C、乙有权提出异议D、乙、丙、丁均无权提出异议9、大学毕业生甲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但申请书中没有载明注册资金的数额。
关于该申请书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关于该申请书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A )A、该申请书有效,因为独资企业不需要有注册资金B、该申请书无效,不载明注册资金不能使交易相对人信赖该企业C、该申请书的效力待定,登记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办,则无效D、该申请书有效,因为有申报的出资已经可以保护交易相对人10、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10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张某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张某先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财产不足清偿的,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D、企业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1、某甲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事项不是登记申请书中的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D )A、企业住所B、某甲的居所C、某甲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D、从业人员的人数12、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 C )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授权任命书B、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的职权C、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的书面合同D、个人独资企业与受托人、被聘用人签订的委托或聘用合同二、多选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应当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有(AC )A、提交虚假文件取得企业登记B、使用的名称与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C、出租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D、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5 个月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期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ABCD )A、合伙企业发生债务后入伙的新合伙人B、合伙企业发生债务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C、合伙企业发生债务后被除名的合伙人D、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3、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C )A、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是企业法人B、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C、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D、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4、合伙企业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 万元。
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三人各自偿还 4 万元。
下列关于这笔借款清偿的判断,错误是的(ACD )。
A、丁有权直接要求甲偿还12 万元B、丁只能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才能要求甲乙丙承担偿还责任C、甲、乙、丙有权依据约定各自以4 万元对甲进行清偿D、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丁可以向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主张任意份额的债权5、下列情形中,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有(AD )A、甲委托乙保管名贵字画一幅,已交付B、甲借给乙现金100 元,已交付C、甲赠送乙手机一部,已交付D、甲将自己的汽车出租给乙,已交付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CD )A、个人独资企业应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须在企业成立时缴足C、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住所D、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7、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BD )A、如果甲企业清算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甲企业清算结束后,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B、乙公司对孙某的债权受到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C、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D、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为5年,自乙公司对甲企业的债权成立之日起算8、甲个人独资企业准备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A、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B、应当向甲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C、甲企业对分支机构的经营承担无限责任D、甲企业的投资人最终对分支机构承担无限责任9、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包括:( ABD )A、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B.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C、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D、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10、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C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三、判断题1、合伙协议为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灭。
(√)案例: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4万元于2010年2月注册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约定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损失。
2010年底,甲由于急需用钱擅自抽回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2万元,并声明退伙。
经查明,此时合伙企业共亏损7000元,其中2000元是由于甲的擅自退伙造成的。
在妥善处理价的问题之后,考虑到企业资金短缺,乙、丙二人于2011年2月向银行贷款2万元。
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2011年7月邀请熟悉食品业务的丁加入该合伙企业。
并许诺让丁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以丁在2011年期间的劳务作价3万元算出资,丁了解企业的情况后欣然接受,并签订了书面入伙协议,后来由于企业被诈骗,亏算严重,无力支付银行的到期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1、合伙企业应如何处理甲的退伙问题?2、由于合伙企业无力支付,应该由谁对2万元的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第一章教育和教育学1 教育的发展一、教育的概念考点: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的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
考点广义: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
狭义:主要指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通过学校的教育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二、学校教育制度考点:1.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过程。
a。
前制度化教育前制度化教育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
b。
制度化教育选择: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
从17-19世纪末,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近代学校系统。
名词解释:制度化教育:主要所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