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0fe14a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1d.png)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湖北省企业
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2.26
•【字号】鄂发改高技〔2023〕352号
•【施行日期】2023.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
心评价结果的通知
鄂发改高技〔2023〕352号
有关市、州、直管市发改委:
根据工作安排,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及以前认定的602家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评价。
按照《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并参照国家做法,对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中铁重工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优秀;对得分在70分至90分(不含90分)的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等463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良好;对得分在60分至70分(不含70分)的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合格;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3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不合格。
对中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7家未按要求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视为放弃评价。
对本次评价不合格和放弃评价的企业,撤销其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本次
评价仅针对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工作。
请各有关发改委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相关企业。
附件:2023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附件
2023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fb7df1f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1d.png)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致力于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其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研究活动的有序进行,提升研究效率和质量。
2. 研究中心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确保研究方向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符合。
3. 研究中心的管理应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研究活动透明、公正、高效。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研究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2. 研究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科研活动、财务与资产管理等。
3. 研究中心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科研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项目立项、评审、执行、监督和验收的完整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立项需经过专业委员会的评审,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预期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度报告会,及时解决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和验收,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财务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要求,并经过审批程序。
3. 对于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人才培养与激励1. 研究中心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
2. 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3. 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促进创新思维的形成。
六、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1. 研究中心应加强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研究成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公示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bbe87f02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91.png)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5.04.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市科技局关于认定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的公示
根据《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将“武汉市生物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为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武汉利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67个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为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将“武汉市关节置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0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为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将“武钢冶金工程技术转移中心”等8个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为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现将拟认定的武汉市科技创新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
式。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云龙
联系电话:027-65692140
传真:027-65692138
附件:2015年拟认定的武汉市科技创新平台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2日。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制度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09d2b9b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6a.png)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创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为研发中心规范管理及技术创新提供指导。
二、组织架构1. 研发中心设立研发总监,直接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负责研究方向的确定、项目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研发水平。
2. 研发中心下设研发团队,根据项目需求设立不同的小组,负责具体的研发工作。
3. 研发团队内设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及团队协作等工作。
4. 研发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由各项目负责人组成,负责技术难题的解决、技术交流及研发成果评审。
5. 研发中心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研发过程的质量管理及成果的质量把控。
6. 研发中心设立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推广等工作。
7. 研发中心设立人事部门,负责人员招聘、团队建设及员工培训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1. 研发项目由研发团队按照研发总监的指示制定计划,并向技术委员会汇报审核。
2. 研发项目按照设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阶段性成果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重新规划实施方案。
3. 研发项目的风险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及时发现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4. 研发项目的成果归研发中心所有,实现成果转化需经公司同意。
四、技术创新1. 研发中心鼓励团队成员进行技术创新,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团队成员积极投入研发工作。
2. 研发中心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促进团队之间的技术沟通和经验分享。
3. 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研究项目。
五、团队建设1. 研发中心重视团队建设,举办团队建设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2. 研发中心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研发中心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平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福利待遇。
六、监督检查1. 研发中心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团队成员及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奖惩分明。
2. 研发中心设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武科规〔2019〕1号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武科规〔2019〕1号](https://img.taocdn.com/s3/m/f303ad2f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82.png)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市科技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武科规〔2019〕1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截至2019年3月31日为止现行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认真清理,现决定保留1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详见后附《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执行原文件规定有效期。
2019年3月31日前制发,且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上述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规定的程序重新公布实施。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3月29日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印发《武汉市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武科规〔2018〕1号2关于印发《武汉市查封、扣押假冒专利产品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武科规〔2018〕2号3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2号4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3号5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科规〔2017〕4号6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5号7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6号8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8号9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7〕9号10关于印发《武汉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科规〔2016〕1号——结束——。
工程研究机构法规
![工程研究机构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64744a24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9a.png)
工程研究机构法规简介本文档旨在概述工程研究机构的法规要求,以便确保机构的合法运营并促进科研活动的有效进行。
注册与许可工程研究机构在设立之前,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许可申请。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机构详细信息、研究领域、人员构成等相关资料,并符合相关审批条件。
资金管理工程研究机构应遵守资金管理的法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人员管理工程研究机构应依法管理机构内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聘用合规的研究人员、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
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研究机构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进行科研活动中,机构应加强对研究成果的保密和专利申请,以确保科研成果的合法性和独立性。
安全管理工程研究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究过程和实验设备的安全。
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学术道德规范工程研究机构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秉持科学精神进行研究。
机构应制定学术道德准则,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并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法律合规工程研究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机构的合法运营。
机构应及时了解和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建立法律合规的管理机制。
结语以上是工程研究机构的法规要求的概述。
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应牢记法规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注:此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规要求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c333e29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91ba26d.png)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湖北省工程
研究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
有关市发改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全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专家答辩评审、现场核查、信用查询、集体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生物医用与防护材料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33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请各地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监督、管理,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引导创新主体紧紧围绕省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示范,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条件,探索长效管理运行模式,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切实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附件:2020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附件。
湖北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ae25166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43.png)
湖北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鄂发改办高技〔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我委年度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2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域方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质量、水平,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高端聚集,我委编制了《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
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领域指南》方向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一)主要依托单位须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工程化开发且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省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和企业联合共建,并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
(三)省工程研究中心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基础条件,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或人才队伍,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四)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细分领域(方向)已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不重复进行认定。
三、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初评、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认定六个程序。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96aa9672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f7.png)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7.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17年,市科技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武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和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严格依法决策,提升法治化水平1、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成立市科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依据《市科技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牵头单位负责、各单位履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整体谋划、科学统筹、协同推进,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部署推动重点工作。
2、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今年4月以来,我局印发了《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市科技局党组及成员职责清单》(试行)、《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落实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党组党务公开制度(试行)》、《市科技局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明确提出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f3c945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f4.png)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是依托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主要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第三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突出产业特色,聚焦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企业研发实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中心设立理事会,作为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企业、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中心章程;(二)确定中心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大科研项目;(三)审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监督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五)决定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心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
执行委员会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等组成。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中心章程和理事会决议;(二)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三)组织研发活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四)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六)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章研发与成果转化第九条中心应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十条中心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中心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十二条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激励第十三条中心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中心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中心应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提升个人能力和中心整体水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规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aae9b8b4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84.png)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运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规范。
二、中心性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可以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
三、中心任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前沿、核心技术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和解决方案;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创新;3.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4.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中心组织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般设立主任、副主任、研究员、工程师等职务。
中心通常设置办公室、科研部、人事部、财务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
五、中心管理制度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中心的整体工作负责;2.设立科研委员会,负责中心的科研项目的审批和管理;3.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立项、组织、执行和结题等程序和要求;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分享机制;5.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六、中心运行机制1.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成果评价;2.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3.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合规;4.建立评价机制,评估中心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七、中心考核评估1.建立中心绩效考核制度,对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量化评估;2.定期组织各项考核活动,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评估结果作为中心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上报依托单位,并作为决策依据。
八、中心发展规划1.制定三年、五年、十年中心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2.根据中心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目标分解,加强工作跟踪和督导。
九、中心宣传推广1.加强中心品牌宣传,提升中心知名度和信誉度;2.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大中心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3.建立品牌推广机制,提高中心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与择优补助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与择优补助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67211d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a2.png)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与择优补助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与择优补助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发挥其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实施竞争性分配的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工程中心进行绩效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给予资金补助。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经省科技厅认定和验收合格的工程中心。
二、评价主要内容绩效评价的内容为工程中心近两年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包括研究开发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社会化服务、研发投入、人才队伍和基础建设等。
三、材料报送工程中心填写《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附件2),经市(州)科技局审查并签章后,于5月15日前送省科技厅。
中央在鄂和省属单位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报送材料为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并贴上标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省科技厅条件处吴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1 2013年开展绩效评价的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2 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格式)2013年4月25日附件12013年开展绩效评价的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序号中心名称依托单位所在地1湖北省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工业学院武汉市2湖北省数据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3湖北省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日新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4湖北省动物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武汉市5湖北省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武汉市6大型冷轧成套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7湖北省茶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武汉市8湖北省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宜昌森源食用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添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9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武汉市10湖北省食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工业大学、武汉佳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11湖北省工业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力诺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12湖北省化工材料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武汉市13湖北省粮油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工业学院、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武汉市14湖北省园林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法雅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15湖北省热敏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市16湖北省农业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17湖北省动漫暨游戏工程研究中心江通动画武汉市18湖北省鸭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汉口精武工业园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19湖北省现代纺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市20湖北省水生蔬菜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蔬菜研究所武汉市21湖北省汽车结构振动与噪声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市22湖北省下一代融合网络接入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23湖北省木本粮油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楚林园林绿化中心、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武汉市24湖北省薄板特种涂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25湖北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优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26湖北省有机硅及其改性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27湖北省桥梁施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28湖北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格瑞林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29湖北省红外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0超高层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1湖北省智能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2湖北省多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传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33湖北省光传输与宽带接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4湖北省汽车用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市35湖北省光通信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6湖北省电机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冶南方(武汉)自动化有限公司武汉市37湖北省腺病毒介导基因治疗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38湖北省过滤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39湖北省生物酶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40湖北省特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黄石市41湖北省锻压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黄石市42湖北省保健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劲牌有限公司黄石市43湖北省制冷压缩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44湖北省有色金属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黄石市45湖北省冲压成形及模具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十堰先锋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46湖北省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47湖北省精密冲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襄阳市48湖北省光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49湖北省蓄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50湖北省光电子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襄樊航天化学动力总公司襄阳市51湖北省高支高密高档家纺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襄阳市52湖北省高压大功率电动机软起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53湖北省精密锻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襄阳市54湖北省玻璃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55湖北省碳一化工及衍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56湖北省精细磷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57湖北省制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58湖北省酿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59湖北省微生物制药工程技术中心宜都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宜昌市60湖北省鲟鱼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天峡鲟业有限公司宜昌市61湖北省矿山开采废弃物建设粒料制备工程中心葛洲坝第五有限公司宜昌市62湖北省电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高科电缆有限公司宜昌市63湖北省柑橘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秭归县屈姑食品有限公司宜昌市64湖北省水产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洪湖德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荆州市65湖北省汽车转向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荆州市66湖北省合成染料中间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67湖北省石油钻采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荆州市68湖北省稻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福娃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学院荆州市69湖北省兼香型白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70湖北省纸制品包装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71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72湖北省民用爆破器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73湖北省承压储运装备工程技术中心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荆门市74湖北省振动电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钟祥市新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荆门市75湖北省汽车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荆门市76湖北省生育调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77湖北省蛋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华中农业大学孝感市78湖北省电动机软起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79湖北省汽车灯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80湖北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81湖北省工业窑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黄冈市82湖北省微生物技术与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83湖北省磷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84湖北省磷霉素系列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85湖北省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及基础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天雄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市86湖北省兽用合成原料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黄冈市87湖北动力锂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能-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88湖北省特重异型汽车驾驶室总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89湖北省山区特色果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学院恩施州90湖北省纺织并条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门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天门市91湖北省功能性食品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92湖北省眼科用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市93湖北省甲壳素工程技术研究研究中心湖北省潜江市华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潜江市94湖北硬质合金和超硬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潜江市江汉钻具有限公司潜江市附件2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格式)工程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州)科技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有关说明1.研究开发项目工程中心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科技项目以及企业委托的研究开发项目。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c0e2153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04.png)
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提升运行绩效,增强创新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本次绩效考核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经认定或通过验收的以下两类平台: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2.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见附件2)。
已参加市科技局2018、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平台不参加本次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根据《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2号)、《武汉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办法》(武科规〔2017〕5号),考核两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2017-2019年的运行绩效情况。
三、申报时间2020年8月20日-9月17日。
四、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通过考核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发文确认;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运行经费补助30万元;对考核不合格以及应申报而未申报绩效考核的,取消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资格。
五、申报事宜(一)网上申报1.登录网上系统。
登录武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在“服务事项”栏目下点击“创新平台认定与管理—绩效考核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点击“项目申报及管理(前资助)”板块,选择“项目申报—2020年度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需要申报的平台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事项名称为“平台名称+绩效考核”(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核、XXX公司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考核)。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e62a06d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f6.png)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在专家论证、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认定“湖北省打印复印耗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2012年度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附件: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2012年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名单序号中心名称依托单位1湖北省打印复印耗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湖北省高档重型机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3湖北省高技术船舶研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湖北省电力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5湖北省无线电通信抗干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6湖北省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7湖北省智能电网光传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湖北省生物多肽及长效蛋白质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美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9湖北省民族药物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10湖北省生物医药冻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11湖北省环境监测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12湖北省磷矿采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工程大学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3湖北省现代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14湖北省渔用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中博水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5湖北省芽胞杆菌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科诺生物科技股份公司16湖北省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7湖北省肽类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天天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学院18湖北省兽用抗菌与促生长药物工程技术中心武汉美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湖北省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生命源干细胞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湖北省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襄阳市农业科学院21湖北省铁路工程机械技术研究中心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2湖北省电力电子器件及功率模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23湖北省工程胶粘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24湖北省有色金属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25湖北省生猪繁育工程技术中心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26湖北省齿轮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长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7湖北省液晶显示背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湖北省工程泥浆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旋风工程机械开发有限公司29湖北省先进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欧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湖北省低碳节能超细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市三峡天润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31湖北省汽车零部件模压锻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都市仝鑫精密锻造有限公司32湖北省茶叶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昌萧氏茶叶集团有限公司33湖北省精密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湖北汽车工业学院34湖北省桑蚕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十堰天翔茧丝生化有限公司35湖北省大功率HID电子整流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惠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湖北省真空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湖北省钢帘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湖北省竹纤维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39湖北智能输送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0湖北省换热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迪峰换热器有限公司41湖北省饲用植物蛋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邦之德牧业科技有限公司42湖北省生物菌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达雅化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长江大学43湖北省林桨纸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骏马纸业有限公司44湖北省葡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荆州市金秋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科学院45湖北省鼓风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风机厂有限公司46湖北省微型音叉晶体制造技术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7湖北省锰氧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京汇实业(集团)湖北恒昊科技有限公司48湖北省钢结构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精诚钢结构有限公司49湖北省橡塑成型加工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50湖北省天然组分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51湖北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GAP)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52湖北省油料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巨源油业有限公司53湖北省工业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天门泵业有限公司54湖北省汽车制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5湖北省搅拌车罐体驱动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结束——。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cef916d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5c.png)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机构,负责新技术的研发、新产品的设计以及技术改进等工作。
2. 中心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核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 中心的管理应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研发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协助主任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若干,负责具体的研发任务。
2. 主任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
3. 副主任负责分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项目进度监控等。
4. 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开展研究工作,保证研发质量和进度。
三、项目管理1. 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流程。
2. 项目立项需经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度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4. 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验收,确保研发成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四、资金管理1. 中心应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研发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控。
2. 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财务法规,严禁挪用、浪费和私分。
3. 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经过中心领导审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五、人才培养与激励1. 中心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2. 鼓励技术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3. 对于在研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职业晋升机会。
4. 建立公平的评价体系,确保每位员工的努力都能得到公正的回报。
六、知识产权保护1. 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保护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不被侵犯。
2. 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创新成果,应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3. 在与外部合作时,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限,避免纠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5]6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4ec25d5f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f7.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按规定使用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一)城市公共安全设施;(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三)市本级政权基础设施;(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和水利、农业、林业、城建、交通等基础设施;(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上述投资项目中,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
工业、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务、科技、教育、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9735fcb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e0.png)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度概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市政府的重要科研机构,是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平台。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对于提升城市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制度建设,以期为该领域的管理和运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性质和职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市政府直接管理的科研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市政府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并为市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仅要承担科研任务,还要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升工程技术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结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科学,符合其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
通常包括主任办公室、研究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
主任办公室是研究中心的领导机构,负责整体规划、协调各项工作;研究部门是核心部门,负责承担科研任务和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为市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研究中心的内部管理和日常运作。
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体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体制应当建立科学、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其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促进各部门间的合作交流。
同时,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机制应当密切结合市政府的需求,积极主动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活动。
应当加强与产业界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和评估机制,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果的有效评价。
五、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经费管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经费管理应当严格规范,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的监督和审计,防止浪费和滥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1b0d8c9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a5.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6•【字号】武政办[2009]185号•【施行日期】200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政办〔2009〕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1.增加负责全市科技投融资管理工作职责。
2.增加负责武汉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职责。
3.增加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百星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加强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下放和取消的职责1.将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2.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对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4.取消对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归口管理职责。
5.取消对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进行认定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或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及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武汉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规划。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6676a89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e3.png)
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提高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团队协作和创新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的核心平台,承担公司技术开发、产品研究、工艺改进等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第三条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原则,制定合理的管理机制,明确各项管理程序和规范,确保工程技术中心正常运行。
第四条工程技术中心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保障技术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立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等,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技术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立研发部、工艺部、标准化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七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立项目组、课题组等科研开发团队,按照项目需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等,科研开发任务由其负责。
第八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立原材料实验室、产品试验中心等实验室平台,为科研开发和试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条件。
第九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由技术负责人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对技术开发和创新进行评审和决策。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条工程技术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工程技术中心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研发部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结题,推进技术创新成果向产品化的转化。
第十二条工艺部负责产品工艺的研发和改进,提高产品工艺制造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三条标准化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项目组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设计、试验验证和效果评估,保障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第十五条课题组负责课题的研究和实验,深入分析课题的技术特点,开展技术攻关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审核,提出技术发展建议,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
![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472979d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37.png)
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中心研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是研发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工程中心旗下所有研发项目,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包括研发项目立项、进度控制、成果评价、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四条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由研发部门负责起草,经工程中心负责人审批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下发。
第五条工程中心研发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中心负责人和研发部门负责人。
第二章研发项目立项第六条新项目的立项由工程中心研发部门提出,并经工程中心负责人批准。
项目组成员将在项目开始之前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计划和资源等,提出项目方案和计划书。
第七条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目标、需求分析、技术方案、开发计划、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内容,需要全体项目组成员共同审议通过。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督导项目进度和成果,并定期向负责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要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将项目成果提交给工程中心负责人进行评定和存档。
第十条无特殊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项目方案和计划,如有需要变更,需经过全体项目组成员讨论通过。
第三章进度控制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需要根据项目计划书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任务分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需要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汇报工作进展、讨论问题解决方案,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资源配置。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必要时提出调整建议。
第十四条项目终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需要将项目成果提交给工程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如有问题,需进行整改。
第四章成果评价第十五条项目完成后,工程中心负责人进行项目成果评价,评价标准包括项目目标是否达成、研发质量、成本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
第十六条项目成果评价结果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考核合格者将得到相应奖励,不合格者需要接受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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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2016-2020年)》(武办发〔2016〕2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认定和绩效评价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工程中心是面向产业,带动与支持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扩散、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第三条市级工程中心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从事科
技成果商品化、技术转移、规模化生产等创新链中后端的研究开发,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国际科技交流,提供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
开放共享服务,培养或培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推动产业科技进步。
第四条市级工程中心的建设遵循“统一规划、部门认定、
面向应用、奖优汰劣、稳定发展”的原则,主要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
第五条市级工程中心按照依托单位性质分为企业类、高校
类(含科研院所)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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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认定
第六条市科技局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工程中心建设现状,编制市级工程中心年度申报指南,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对
外发布实施。
第七条市级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企业类
1、依托单位上一年销售收入不少于3亿元(农业领域不少
于2亿元),且近二年研发投入经费之和不低于3000万元(农业
领域不低于1000万元)。
高新技术领域的工程中心,其依托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
2、工程中心具备开展技术试验和行业服务所需的物理空间、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
3、工程中心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或
硕士以上学位人数不少于10人(农业、社会发展领域工程中心
的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人数不少于5人)。
4、工程中心近三年与上下游企业有合作或委托研发项目。
5、工程中心近3年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成果4项以上,其中
自主完成的不少于1项。
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但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
(二)高校类
1、依托的学科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者特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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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并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工程中心拥有固定研发人员30人以上(不包含在读学生),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20人以上。
3、工程中心近三年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与依托学科相关)不低于10项,或近三年接受企业委托的研发项目(与依托学科相关)入账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4、工程中心近三年向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与依托学科相关)不少于3项。
5、工程中心近三年自主获得的的知识产权成果(与依托学科相关)不少于6项。
第八条市级工程中心的认定程序
1、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
2、依托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4、市科技局组织现场考察;
5、局长办公会审定;
6、公示;
7、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第九条经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武汉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效期3年(自认定通过之日起),由市科技局统一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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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运行
第十条市科技局对市级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编制《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市级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为工程中心的持续运
行提供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配备优秀的管理团队,吸引和培养
人才,给予相对独立自主的人事、资金分配权。
第十二条市级工程中心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开发行业、领域的重
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对有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行业、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2、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研究开发平台,开
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通过成果辐射和扩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新
产品开发,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4、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参与引进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提高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水平。
5、培养行业、领域的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十三条市级工程中心内设技术专家委员会,由国内同行
业科技界、企业界权威知名人士,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技术骨干组成。
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审议中心研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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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计划、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及市场信息等。
第十四条市级工程中心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应对外
开放共享。
应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外公布研究成果或科技数据,实行开放共享。
第十五条市级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变更名称,应书面向市
科技局提出变更申请,市科技局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对三年有效期到期的市
级工程中心集中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七条市级工程中心根据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
绩效自评工作,并向市科技局提交绩效评价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绩效评价,需提出延期申请。
经市科技局批准后,可参加下一年度的绩效评价。
市级工程中心所依托
的单位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如企业重组、高校合并等情况,可提
出延期申请。
第十八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市级工程中心提交的绩
效评价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提
出绩效评价等次建议,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对外公布。
第五章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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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经认定的市级工程中心,按照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按后补助方式给予经费资助。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市级工程中心,按照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按后补助方式给予经费资助。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等次为不合格以及未提出延期申请且不参加绩效评价的,市级工程中心资格自动失效,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二十二条市级工程中心有效期内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绩效评价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三条市级工程中心在认定、绩效评价等环节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中心资格,其依托单位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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