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回民殡葬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市回民殡葬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殡葬管理
【发文字号】昆政复[1987]135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7.12.25
【实施日期】1987.12.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7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7年3月1日)废止
昆明市回民殡葬管理办法
(1987年12月25日市政府
以昆政复〔1987〕135号文批复同意)
第一条为了搞好回民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云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是昆明市回民丧葬事宜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昆明市
回民殡葬事宜和回民公墓,并为回民殡葬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