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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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
是储存于冰箱的药品管理规程,是管理冰箱药品者必须遵循的制度。
2.目的
规范冰箱药品的管理,做好冰箱药品的储存养护,保证置于冰箱药品的质量。
3.标准
3.1药品说明书标明需要冷处保存的药品必须放人置有温度计的冰箱内保存,温度控制在2 - 10℃(如有特殊要求,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如胰岛素注射液储存温度为2~8℃)。冰箱温度每日检查两次,并砰记检查情况。药品避免与冰箱内壁接触。
3.2放置冰箱的药品应设置登记本(卡),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以备检查。
3.3冰箱内的药品每月检查、盘点。开启后的药品应参照药学专业资料或药品说明书在药品包装上注明开启时间、药品开启后的保存时间及有效期。
3.4到期药品由药师查看确认,遵照医院《药品报损程序》处理。报报药品由药学部按规定统一处理。
3.5冰箱应指定专人管理、养护,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6需冰箱储存的药品及保存条件遵照药品说明书执行。如冰箱温度超出药品保存所需的温度范围,使用部门应通知药学部,由药学部派药师到场检验和确定药品能否继续使用,同时报告总务部维修冰箱,在冰箱恢复正常状态以前,需冰箱保存的药品移至药学部冰箱暂时保管。
4.定义(无)
5.指南
本程序规范冰箱药品管理程序,各药品储备部门和药品使用部门应熟知本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
6.规程(无)
7.职责
7.1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按制度工作,每日清点冰箱药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保证药品质量。
8.相关文件
8.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