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喷漆线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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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线作业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喷漆作业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具备操作资质后才能上岗操作;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及结构性能,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设备。
2.油漆库房、喷漆场地严禁烟火,并按照规定设置禁止烟火的安全标识和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持有效性。操作者应掌握防火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正确使用方法。
3.喷漆操作时,喷漆房十米以内,禁止进行电焊、气切割等明火作业。
4.喷漆使用的漆料应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宜采用防护服、护目镜及防毒面具隔离。
5.操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系统的完好性:①检查引风机轴承箱的油标油位处于正常位置。确保轴承箱内有足够的润滑油,以保证风机正常运行。②检查燃烧机柴油箱内的柴油油位,确保燃烧机正常运行。③检查气动门用压缩空气的压力正常(压力不小于0.5MPa),检查大门下面无杂物卡阻,确保气动门正常工作。
④检查气动门滑轨处的行程开关完好、灵活,保证开关信号能正常传到PLC。⑤确认输送机上无工人检修、小车无卡阻、系统各部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认电动葫芦挂钩完好,吊具及工件悬
挂牢固可靠。吊起工件重量不超过电动葫芦额定载荷(2T/组)。
⑥送、引风机消音间内无人员维修,风机旋转部位无杂物。
6.涂装操作开始时,应先启动送风机,待电流稳定后开启引风机,后开启喷涂设备(或燃烧机);涂装操作结束后,应关闭喷涂设备(或燃烧机)3-5分钟后,再关闭送、引风机,防止漆雾(或高温气体)长时间滞留在室体内。
7.燃烧机启动前应对烘干室做预通风,预通风的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室容积的4倍。
8.喷漆室及烘干室内的各种可燃残留物及沾染有涂料和溶剂的棉纱、抹布等物料,必须及时清理,并置于安全容器内,妥善处理。
9.下件后,吊具升起最小高度2300mm;必须将吊钩收起才能放车,以免吊钩钩挂到周围设备(新吊具使用时,特别注意其在全程运行轨道上的轨迹,及时避免阻挡、磕碰现象)。
10.喷漆操作或电动葫芦进入烘干室后,应及时关闭气动门;气动门开启或关闭时应远离其运行轨道,防止挤伤、夹伤。
11.下班前,确保关闭所有电源、气源;收存工具、清扫工作场地。
12.操作人员应根据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提出的要求,对风机、燃烧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理喷漆室内壁(1次/周),均风层及各管道内外的漆渣、粉尘(1次/月),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工具。
13.循环水池中添加漆雾絮凝剂,以保证循环水对漆雾的絮凝效果(初次添加按说明书要求配置;补加絮凝剂时,以少加勤加为宜);操作者每天下班前打捞沉淀池中表面杂物;沉淀池中的漆渣每月彻底清理一次。喷漆室内的脚踏隔栅、液力旋压器、挡水装置、地槽等部位的漆渣及杂物每3个月彻底清理一次。
14.可燃性浓度监测报警仪报警后,应马上关闭喷涂设备,迅速离开现场,并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对报警原因进行排除。
15.应根据设计单位及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安全定期检查,检查报警系统、泄压装置等有关安全防护装置的有效性。
1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测定和电气安全技术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记入档案。
17.凡是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1米内不准进行喷漆作业。
18.(维修工人)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维修使用工具、零件安放牢固,以防滑落。
19.在容器或可关闭的场所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或带好通风防毒面具,并在容器外设监护人。
20.喷漆室排风管道不得与其它工艺通风管道连接,喷漆室排出的空气不得进入喷漆室再循环使用。
21.室体内任何操作位置至室体外应畅通无阻,安全门开关自如,严禁在安全门周围堆积、存放漆桶等杂物。
22.喷漆室内的所有金属制件,如各种风管等均需配备可靠的电气接地装置。
23.涂漆设备、储存容器、通风管道及物料输送系统等检修时,如需采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时,应经企业安全部门审查批准,严格执行动火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4.电气控制及照明的维护、保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