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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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方式改变的实质——实现建设产品价格属性的调整,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价格,促进 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区别——工程量清单和定额的精髓均表现的是“量”。定额是人、材、 机要素的消耗量,工程量清单是工程的工作量。工程量清单是交易内容的表现形式,而定额是组价的基础。 没有定额的人、材、机要素构成,就无法组价,交易后也不便于调整,定额永远是建设工程精细管理的基 础。
2015-11-01实施 联合发布
1 总则
总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 【条文说明】 • 1.0.1 本条为本规范编制的目的,其针对的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本
规范是通过对其业务活动的流程、方法、依据、内容等的规范管理,提高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概述
背景介绍: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于2012年立项, 2013年启动标准编制,2014年初完成编制, 并提交报批稿。2014年下半年,根据《关于 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 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要求进行了系统修改。 2105年3月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1095-2015
总则
1.0.7 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1.0.7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2术语
术语
2.0.1 工程造价咨询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 包、实施、竣工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服务。
工
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程
造
价
管
理
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
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工 程 计 价 工程计价信息体系
前两项定义为工程造价管理范畴,后两项定义为工程计价的范畴; 前两项是以工程管理为目的,需要有法规和行政授权加以支撑,属宏观管理的范畴; 后两项由国家或地方授权的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企业进行编制和管理或服务,并服
概述
建设工程 造价指数
国家或地方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造价指 数 各行业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数
建设工程要素 价格信息
人工价格信息 材料价格信息 施工机械租赁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设备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综合 指标信息
建设项目的综合造价指标 单项工程的综合指标、单位工程的指标 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指标 分部分项工程指标
总则
1.0.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时接受利益或厉害双 方或多方委托进行同一项目、同一阶段中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条文说明】 • 1.0.6 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范围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既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也 可以接受承包人的委托,还可以接受审计、仲裁、法院等工程建设第三方的委托,但是为了确保 其执业的公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同 一阶段,相对利益方多方委托的咨询业务,如:接受招标人(发包人)的委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 报价;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委托编制同一项目的投标报价;接受承包人委托编制竣工结 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竣 工结算审核;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审计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审计,也不得再接受仲裁、法院的委托进行工 程造价鉴定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4.决策阶段 5.设计阶段 6.发承包阶段 7.实施阶段 8.竣工阶段 9.工程造价鉴定
附录
2015-03-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总则
1.0.4 工程造价咨询应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应选择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 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 【条文说明】 • 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原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02-0212)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 规范市场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咨询业务时,宜按此范本签订书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宣贯材料
1.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成就
概述
1.1形成了独立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从从属于设计单位的附属专业发展成为工程建 设的管理重要产业
截止2014年底 造价工程师 ——142960人(注册136300),造价员98万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931家,甲级2774家 全行业产值——合计1064.19亿元,其中:工程造价咨询479.28亿元,占比42.15%。
概述
1.2 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展
工程计价
工程造价管理
估
概
预
结
全过程造
全要素造
全方位造
算
算
算
算
价管理
价wenku.baidu.com理
价管理
全寿命 周期造 价管理
基础 造价员 具体业务
概述
计量 计价 造价师
融资策划 可行性研究 建设方案比选 设计优化
信息服务
工程鉴定专业
高端业务
概述
工程造价管理与项目管理
质量
安全
项目管理 核心: 造价
国际化要求—— 推进国际趋同战略,实行全费用单价
投资估算 概算(指标) 概算(定额)
预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
全费用 全费用
定额直接费+取费 定额直接费+取费 非完全综合单价
概述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国际化要求—— 推进国际趋同战略,实行全费用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费及以量计价的措施费=工程量X综合单价 建筑或安装单位工程的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工程造价=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与清单计价配套的建筑、 装饰、市政等全国统一计 价定额
全国统一计价定额 95册
各行业编制和发布,涉及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 等
各类专业计价定额 495册
各地区编制和发布的专业 计价定额
各地方计价定额 1038册
熟练掌握和应用这些定额,需要坚实的技术基础
工程计价信息体系
工程计价信 息体系
术语
2.0.3 编制人 compiler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
• 【条文说明】 • 1.0.2 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
果文件的管理,凡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在 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执行本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 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时应按本规范执行。
2.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路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概述
转变政府工程造价管理职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减少对市场形成造价的 微观干预
完善工程计价规则
优化造价公共服务
基础性作用
加强造价咨询市场 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提高投资效益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
术语
2.0.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project cost consultancy document deliverables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方出具的,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
成果以及管理要求的文件。
• 【条文说明】 • 2.0.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最 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审核书、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等文件。
工期
环境
其他
监理 施工 设计 业主
预测 计划 确定 控制 评估
工程造价管理
1.3 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价格属性的调整
概述
政府定价 (1985年以前)
政府指导价 (1985-2003年)
市场调节价 (2003年以后)
1985开始 实行价格双轨制
2003年我国推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概述
务于微观工程计价业务
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
已出版国家标准15册;待 颁布国家标准2册;中价协发布 协会标准9册。
工程造价行业的标准体系 已经初步建立,并将逐步完善。
概述
概述
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工程计价定额已经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工程计价依据的核心内容,是我国工程管理的宝贵财 富,但是从本质看是经过标准化的各类工程数据库。
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委托咨询合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并应在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的相关文件 上签章,承担合同主体责任。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章,承担相应责任。
• 【条文说明】 • 1.0.5 本条明确了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成果报告和签章的原则要求,以及企业和个人 责任的划分原则。《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定义是: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签章要求上,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的相关文件上加盖具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其完成的成果文件上加盖执业(或从业)资 格专用印章。
• 【条文说明】 • 2.0.1 工程造价咨询是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一般要通过工程造价 专业人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等各个阶段进 行工程计价,或者为委托方提供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 • 在决策和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估价与决策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一般的开发商或投资 人所不具备的;在工程发承包和实施阶段,发包人与承包人相比,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为解 决这些不足投资人或发包人应聘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也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争议解决,工程审计等经济鉴证服务,这些均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提供的专业中介服务。
计价依据改革方向—《关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计价依据 总体目标
• 定位于工程计价规则 • 完善后全社会广泛使用
• 定位于计价的参考性依据 • 政府逐步退出,鼓励发布主体多元化
鼓励市场主体发布信息,政府逐步退出 研究发布指标、指数等公共服务
概述 清单
定额 信息价
3.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概述
总则
1.0.3 工程造价咨询应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条文说明】 • 1.0.3 本条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原则。本条合法原则是指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依法、依规进行执业,提交合格的成 果文件,包括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成果文件合法;独立原则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不受非正常因素干扰独立地提供咨询成果文件; 公正原则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公正地出具咨询成 果文件,做到立场公正、行为公正、程序公正、方法科学公正、成果文件体现公正;客观性原则 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全面、真实、准确、客观 地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地表述。
概述
1.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 监管行之有效 ”的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
2.构建以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以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 定额为核心内容,以工程造价信息为服务手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3.在“加强政府引导监督,完善行业自律,实现公平守信”的方针指导下,促进 工程造价业的可持续发展。
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区别——工程量清单和定额的精髓均表现的是“量”。定额是人、材、 机要素的消耗量,工程量清单是工程的工作量。工程量清单是交易内容的表现形式,而定额是组价的基础。 没有定额的人、材、机要素构成,就无法组价,交易后也不便于调整,定额永远是建设工程精细管理的基 础。
2015-11-01实施 联合发布
1 总则
总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 【条文说明】 • 1.0.1 本条为本规范编制的目的,其针对的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本
规范是通过对其业务活动的流程、方法、依据、内容等的规范管理,提高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概述
背景介绍: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于2012年立项, 2013年启动标准编制,2014年初完成编制, 并提交报批稿。2014年下半年,根据《关于 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 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要求进行了系统修改。 2105年3月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1095-2015
总则
1.0.7 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条文说明】 • 1.0.7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2术语
术语
2.0.1 工程造价咨询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 包、实施、竣工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服务。
工
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程
造
价
管
理
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
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工 程 计 价 工程计价信息体系
前两项定义为工程造价管理范畴,后两项定义为工程计价的范畴; 前两项是以工程管理为目的,需要有法规和行政授权加以支撑,属宏观管理的范畴; 后两项由国家或地方授权的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企业进行编制和管理或服务,并服
概述
建设工程 造价指数
国家或地方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造价指 数 各行业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数
建设工程要素 价格信息
人工价格信息 材料价格信息 施工机械租赁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设备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综合 指标信息
建设项目的综合造价指标 单项工程的综合指标、单位工程的指标 扩大分部分项工程指标 分部分项工程指标
总则
1.0.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时接受利益或厉害双 方或多方委托进行同一项目、同一阶段中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条文说明】 • 1.0.6 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范围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既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也 可以接受承包人的委托,还可以接受审计、仲裁、法院等工程建设第三方的委托,但是为了确保 其执业的公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同 一阶段,相对利益方多方委托的咨询业务,如:接受招标人(发包人)的委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 报价;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委托编制同一项目的投标报价;接受承包人委托编制竣工结 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竣 工结算审核;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咨询业务的工程 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再接受审计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审计,也不得再接受仲裁、法院的委托进行工 程造价鉴定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4.决策阶段 5.设计阶段 6.发承包阶段 7.实施阶段 8.竣工阶段 9.工程造价鉴定
附录
2015-03-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总则
1.0.4 工程造价咨询应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应选择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 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 【条文说明】 • 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原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02-0212)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 规范市场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咨询业务时,宜按此范本签订书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宣贯材料
1.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成就
概述
1.1形成了独立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从从属于设计单位的附属专业发展成为工程建 设的管理重要产业
截止2014年底 造价工程师 ——142960人(注册136300),造价员98万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931家,甲级2774家 全行业产值——合计1064.19亿元,其中:工程造价咨询479.28亿元,占比42.15%。
概述
1.2 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展
工程计价
工程造价管理
估
概
预
结
全过程造
全要素造
全方位造
算
算
算
算
价管理
价wenku.baidu.com理
价管理
全寿命 周期造 价管理
基础 造价员 具体业务
概述
计量 计价 造价师
融资策划 可行性研究 建设方案比选 设计优化
信息服务
工程鉴定专业
高端业务
概述
工程造价管理与项目管理
质量
安全
项目管理 核心: 造价
国际化要求—— 推进国际趋同战略,实行全费用单价
投资估算 概算(指标) 概算(定额)
预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
全费用 全费用
定额直接费+取费 定额直接费+取费 非完全综合单价
概述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全费用单价
国际化要求—— 推进国际趋同战略,实行全费用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费及以量计价的措施费=工程量X综合单价 建筑或安装单位工程的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工程造价=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与清单计价配套的建筑、 装饰、市政等全国统一计 价定额
全国统一计价定额 95册
各行业编制和发布,涉及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 等
各类专业计价定额 495册
各地区编制和发布的专业 计价定额
各地方计价定额 1038册
熟练掌握和应用这些定额,需要坚实的技术基础
工程计价信息体系
工程计价信 息体系
术语
2.0.3 编制人 compiler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果文件的管理。
• 【条文说明】 • 1.0.2 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其成
果文件的管理,凡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在 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执行本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进行工 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时应按本规范执行。
2.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路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概述
转变政府工程造价管理职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减少对市场形成造价的 微观干预
完善工程计价规则
优化造价公共服务
基础性作用
加强造价咨询市场 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提高投资效益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
术语
2.0.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project cost consultancy document deliverables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方出具的,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
成果以及管理要求的文件。
• 【条文说明】 • 2.0.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最 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审核书、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等文件。
工期
环境
其他
监理 施工 设计 业主
预测 计划 确定 控制 评估
工程造价管理
1.3 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价格属性的调整
概述
政府定价 (1985年以前)
政府指导价 (1985-2003年)
市场调节价 (2003年以后)
1985开始 实行价格双轨制
2003年我国推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概述
务于微观工程计价业务
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
已出版国家标准15册;待 颁布国家标准2册;中价协发布 协会标准9册。
工程造价行业的标准体系 已经初步建立,并将逐步完善。
概述
概述
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工程计价定额已经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工程计价依据的核心内容,是我国工程管理的宝贵财 富,但是从本质看是经过标准化的各类工程数据库。
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委托咨询合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并应在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的相关文件 上签章,承担合同主体责任。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章,承担相应责任。
• 【条文说明】 • 1.0.5 本条明确了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成果报告和签章的原则要求,以及企业和个人 责任的划分原则。《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定义是: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签章要求上,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的相关文件上加盖具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其完成的成果文件上加盖执业(或从业)资 格专用印章。
• 【条文说明】 • 2.0.1 工程造价咨询是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一般要通过工程造价 专业人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等各个阶段进 行工程计价,或者为委托方提供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 • 在决策和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估价与决策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一般的开发商或投资 人所不具备的;在工程发承包和实施阶段,发包人与承包人相比,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为解 决这些不足投资人或发包人应聘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也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争议解决,工程审计等经济鉴证服务,这些均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提供的专业中介服务。
计价依据改革方向—《关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计价依据 总体目标
• 定位于工程计价规则 • 完善后全社会广泛使用
• 定位于计价的参考性依据 • 政府逐步退出,鼓励发布主体多元化
鼓励市场主体发布信息,政府逐步退出 研究发布指标、指数等公共服务
概述 清单
定额 信息价
3.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概述
总则
1.0.3 工程造价咨询应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条文说明】 • 1.0.3 本条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原则。本条合法原则是指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依法、依规进行执业,提交合格的成 果文件,包括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成果文件合法;独立原则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不受非正常因素干扰独立地提供咨询成果文件; 公正原则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公正地出具咨询成 果文件,做到立场公正、行为公正、程序公正、方法科学公正、成果文件体现公正;客观性原则 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全面、真实、准确、客观 地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地表述。
概述
1.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 监管行之有效 ”的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
2.构建以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以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 定额为核心内容,以工程造价信息为服务手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3.在“加强政府引导监督,完善行业自律,实现公平守信”的方针指导下,促进 工程造价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