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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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

全年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我区将按照国家规范及X市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化系统登记、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登记和数据归集工作。

为做好有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X年公布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X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X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 市X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并依目录完成数据归集工作,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

二、主要任务开展我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依编目将相关数据归集到X市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目依据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4.《X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X政综〔X〕1726号);5.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6.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7.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8.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总体组和部门工作组。

总体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数字办、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部门工作组由部门人员、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2日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通过“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16号),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统一”原则,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整合范围。

纳入整合共享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三)工作目标。

X年年底前,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数量大幅压缩;各级、各部门统一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服务,人口、法人、证照等基础信息率先实现共享。

X年年底前,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各类业务专网基本完成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

各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开展自查,全面厘清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和接入市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03•【文号】国办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东府办[2010]164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16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方案《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提出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三大基础设施,分别是电子政务网络、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已基本成型,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也不断完善,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目录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阶段。

为实现广东省委《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建设“数字广东”的意见》(粤办发〔2008〕21号)要求,到2012年实现80%以上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目标,我市必须加快“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这一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市将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管理工作,通过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的全面梳理,编制《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目录管理服务,建立规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运行管理机制。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先导,建立以跨部门的信息整合为特征的、可供政府和社会快速定位和检索的信息库,全面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管理,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4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4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6日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具体部署,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数字福州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成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018年10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政务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完成市直部门信息系统整合,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部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数据汇聚。

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福州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建立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 10
以事项为主线
三、主要任务
* 11
梳理范围
地方政务 数据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结果数据; 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
•各级部门汇聚、管理的本行业的政务数据(如发改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
•牵头和参与建设的本地区基础库数据,如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等; •各级部门纳入本地区共享责任清单的数据;
握数据的,也要梳理;
聚规范及时上报至国家平
和公共服务类事项;
• 各级部门不得以政务服务事
台。
• 层级范围:事项行使层级
项即将调整、暂停、取消等
涉及省、市、县三级。
理由不梳理相应的数据目录。
四、工作要求
* 24
(一)全量梳理
国家平台经验做法: ➢ 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与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将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入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 以方便各部门直接选择事项进行目录梳理; ➢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树,包括事项基本目录(主/子项)、 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并层层下钻展示,但系统只 允许部门选择“最小颗粒度”事项数据进行目录梳理; ➢ 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并非专指部本级实施的事项,而是 本部门条线上所有事项;属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 非部本级实施,但部本级掌握数据的,也要填报;属 于本部门条线上的事项,非部本级实施,部本级也不 掌握数据的,可以不填报。事项树对于各部门政务服 务事项按照“国家级”、“国家和地方”以及“地方” 进行了区分展示。
与政务服务 事项无关联
•应急响应、突发状况等产生的数据,如新冠疫情产生的相关数据。
三、主要任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复核上报
前置机 交换

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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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资源和主题信息资源的目录规划制定工作,由牵头部门 负责,在所有参与单位范围内开展。
7.3.3 资源调查 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划,各责任部门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工作, 梳理部门、所属机构(单位)或共同参与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结合 已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源,细化完善目录规划,全面掌握政务信息 资源情况。 7.4 目录编制与报送 7.4.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 各责任部门根据在目录规划、资源调查阶段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 目录规划和资源情况,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元数据要求,编制生成 基础类、主题类和部门类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7.4.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报送 各责任部门应按要求,在对基础类、主题类和部门类的政务信息 资源目录进行复核、审查后,及时报送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 门。报送的信息资源目录为目录编制工具导出的统一格式文件,或者 et、xls、xlsx等电子表格文件。各责任部门应同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 录在目录管理系统中的在线填报,做好相关数据对接,保障国家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按照信息资源目录顺利调取相关的信息资源。 7.5 目录汇总与管理 7.5.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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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包括核心元数据和扩展元数据。其中,核心 元数据包括:
(1)信息资源分类 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 类、项、目、细目的四级分类。 (2)信息资源名称 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的标题。 (3)信息资源代码 政务信息资源唯一不变的标识代码。 (4)信息资源提供方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原则上,中央政务部门细化到内 设司局或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地方政务部门细化到内设机构和所辖政 务部门。 (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代码。信息资源提供方细化到内设 司局或机构的,其代码仍使用政务部门代码。代码采用《国务院关于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 体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信息资源摘要 对政务信息资源内容(或关键字段)的概要描述。 (7)信息资源格式 对政务信息资源存在方式的描述。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30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30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8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24日十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全市各级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以及共享平台管理部门对归集的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使用活动。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17〕50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17〕50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17〕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6月16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6月26日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赣府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快新兴业态培育,注入经济发展新活力,制订《抚州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强化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顶层设计,健全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统筹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信息数据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坚持以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大数据产业体系,催生和培育新兴业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按照《江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要求,构建完善的市、县(区)两级大数据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示范应用建设等工作,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共享交换、加工处理、分析挖掘形成统一、完整、有序、可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体系,打破政务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封闭的局面,夯实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解决数据重复、信息孤岛等问题,初步具备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能力,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概念及实施要点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概念及实施要点

那么第二块我们来看一下,政府现在面临的现实需求。拿我们每个人来说 ,我们每个人有很多记录,比如像工作记录、会议记录、日常记录,这些记录随 着工作时间的增加,资料是无比多的。那怎么找到我需要的信息?怎么获取数据 ?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比如五年前开过的一次会,有多少人,都是谁,我想知 道怎么办?同样的一份会议纪要,每个人理解的不同,记录的可能就不同,这些 都是有差异的,我们怎么样去规范,这就是数据标准的定义。怎么样来定义数据 ,不同的数据就有差异,没办法共通。对同样的信息,如果没有业务系统发展相 适应的话。这种特定的语义环境是很难去进行沟通的。同样写报告,谁写的好? 谁写的坏?实际上是有差异的,那怎么样去规范?为什么要规范?最重要的就是 说政府组织机构内部的技能、业务的流程怎么样去传承,需要一个标准。比如说 我们现在的政府工作,而换一个工作人员以后,对于一线技能开发和实际技术操 作人员来讲,比如说领导需要一个综合类的数据,这个数据需要去各个系统内部 挑,那就统一口径。比如说一个数据报表信息,如果他是季度的,我是月度的, 那么我们加在一起就是错的。每项业务他都有对应的一个系统有的可能还会跨系 统。比如我们要去查吃低保的五十岁以上的女性有多少人,这个可以在低保系统 中查到,但是这些女性有多少个孩子,这个就查不到了,这需要人工去查,这个 数据公安里面有,公安有血清、有户籍证,那我们问的问题就说这些数据来源于 哪个部门哪个系统里有,如果对这块业务了解的人他最清楚最快数据来源。但是 很多人不知道那怎么去查怎么去取?这是很关键的问题。
• 那么什么是元数据?我们说元数据是描述数据的数据,可以类比为每一本书的内容是 数据,那么查找书本的线索就是元数据,这个解释可能比较抽象,包括我们在做整个 目录体系建设过程中还会碰到一些概念比如说像数据源,那数据源是最小的一个单元 ,那么还会涉及 比如说核心元数据、扩展元数据,这些概念到底怎样去理解。那我通过一个例子可能 可以使大家更加具体地来了解一下这些相关概念。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16号),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统一”原则,依托市政务云,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全面提升我市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整合范围。

纳入整合共享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三)工作目标。

X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有效整合,数量大幅压缩;各级、各部门统一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服务,人口、法人、证照等基础信息率先实现共享。

X年年底前,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具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政府部门各类业务专网基本完成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

1.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

各级、各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开展自查,全面厘清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地、本部门清理整合和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

合肥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合肥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十二)合肥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目录1 引言 .................................................................. - 1 -2 范围 .................................................................. -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4 术语和定义............................................................. - 2 -4.1 政务信息资源..................................................... - 2 -4.2 元数据........................................................... - 2 -4.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2 -5 概述 .................................................................. - 3 -6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3 -6.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 - 3 -6.1.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资源属性分类............................. - 3 -6.1.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涉密属性分类............................. - 4 -6.1.3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分类............................. - 4 -6.1.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层级属性分类............................. - 5 -6.2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 5 -6.3 政务信息资源代码................................................. - 8 -6.3.1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码......................................... - 8 -6.3.2 政务信息资源顺序码......................................... - 9 -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要求............................................... - 9 -7.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责任分工.................................... - 10 -7.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流程........................................ - 10 -7.3 前期准备........................................................ - 10 -7.3.1 组织准备.................................................. - 10 -7.3.2 目录规划.................................................. - 10 -7.3.3 资源调查.................................................. - 11 -7.4 目录编制与报送.................................................. - 11 -7.4.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 - 11 -7.4.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报送.................................... - 11 -7.5 目录汇总与管理.................................................. - 12 -7.5.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审核汇总................................ - 12 -7.5.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维护................................ - 12 -7.6 目录更新........................................................ - 12 -8 附录 ................................................................. - 14 -附录 1 元数据说明................................................... - 14 - 附录 2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 - 19 - 附录 3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和编码示例................................... - 20 - 附录 4 区域编码..................................................... - 21 - 附录 5 部门编码..................................................... - 22 -1 引言为规范和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依据《合肥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相关制度与标准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9•【字号】榕政办[2013]210号•【施行日期】2013.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3〕210号)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9日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7号)要求,为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总体目标是:编制各部门信息目录,建立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编制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三)《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国信〔2006〕2号);(四)《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国信办〔2007〕24号);(五)《福建省政务信息网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闽委办〔2005〕67 号);(六)《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7-2004);(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GB/T 21063.3-2007);(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B/T 21063.4-2007)。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更名)
•【公布日期】2017.06.30
•【文号】发改高技〔2017〕1272号
•【施行日期】2017.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

发改高技〔2017〕12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国家统筹管理,我们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2017年6月30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03•【字号】成办发〔2019〕36号•【施行日期】201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9〕3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3日成都市政务服务“蓉易办”(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建设集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于一体的“一网通办”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上一张网,办所有事,最多跑一次,一次能办成”,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在国家和省“一网通办”体系下,按照统分结合原则,充分考虑成都市高水准的政务服务创新需要和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需求,建设成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即“蓉易办”平台,作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成都分站点。

2019年,初步搭建起“蓉易办”框架体系,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建好成都“蓉易办”政务服务分门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实现市、区(市)县两级80%以上事项“一窗”办理、100%事项“网上可申请”,主要高频主题事项“最多跑一次”。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一、指南背景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以信息形式存在的各类数据、文档、文件、数据库、音像资料等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目录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整理和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工作,也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民主和法治化,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指南。

二、编制原则1.透明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迅速地获得政府信息。

2.分类原则: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类,便于公众查找、使用和管理。

3.编制标准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的编码标准和分类规范,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信息安全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信息安全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三、编制步骤1.制定编制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信息资源: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行分类和编码: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码,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审核和审定:对编制的目录进行审核和审定,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发布和公开:将审定后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和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使用。

四、编制内容3.项目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负责的各类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等。

5.数据库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库名称、数据库内容等。

6.其他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的其他信息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图书、音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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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9月1日,省数字办部署要求全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按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登记工作。

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共享应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在全国目录编制的考核中力争上游。

二、主要任务
分期分批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制依据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
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
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4.GB/T7027-2002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5.GB/T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
6.GB/T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
7.GB/T21063.6-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编制内容及成果
1.编制内容:一是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二是已经建成的部门应用系统目录和数据库目录;三是数据汇聚目录。

2.编制成果
第一阶段成果:
1.《X市XXX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X市XXX部门数据库目录》;
3.《X市XXX部门应用系统目录》;
4.《X市XXX部门数据汇聚目录》。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总体组和部门工作组。

总体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数字办、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部门工作组由部门人员、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组成。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技术支撑单位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编目工作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编目任务。

各单位和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市数字办:负责组织编目培训、编目成果评审。

3.市效能办:负责部门编目工作的绩效督查。

4.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按照工作进度,提交调查资料、审核本部门编目成果。

5.总体组:负责目录的标准、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目录审核发布和目录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成果符合国家发改委绩效考核要求。

6.部门工作组:负责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调查、编制、登记工作。

六、进度安排
1.X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启动第一批目录编制工作,开展编目培训;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并于9月1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本部门负责编目的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3)报送市数字办;各部门工作组收集本部门行政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梳理部门业务,收集业务信息系统等资料,分析和填报调查表(详见附件1),编制本部门已建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初稿,提交总体组。

2.X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总体组对提交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初稿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部门工作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已建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政务外网上完成目录登记与发布。

3.X年10月1日至11月25日:部门工作组对收集的资料再进行分析、编制部门整体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10月31日前提交部门目录初稿。

总体组对目录初稿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部门工作组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目录评审稿。

4.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市数字办组织专家评审,继续完善后形成发布稿,由各部门正式(盖章)上报;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正式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成果,通过政务外网在国家发改委的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中完成目录登记与发布。

七、第一批编目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城管委、市国资委、市旅发委、市外侨办、市金融办、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监察局、市机关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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