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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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采购2011年号招标项目:******空调采购
2011年4月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注:投标人请交纳招标书款300元,投标保证金50000元(开标后三日内退
回)至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并请注明**公司投**标。
1、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凭交纳招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回单至******审计部领取。
2、本次招标所接受的投标材料及相关复印件统一存入本行公开采购委员会保管,恕不退还,敬请原谅。
总则
1、项目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内容
1.1.1项目名称:******空调采购;
1.1.2产品品牌:格力。
1.1.3产品型号:风管式送风空调机组FGR系列;家用1匹、1.5匹、2匹挂机
1.2项目要求
1.2.1投标方需提供FGR系列空调、家用1匹、1.5匹、2匹空调的协议价格,及所有安装所需材料、人工费用的单价等。并提供供应###场的该系列空调市场价格对比表。
1.2.2中标单位原则上将成为我行长期合作伙伴,负责我行相关空调产品的供货及安装服务。
1.2.3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对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设备安全、我行财产安全负全责;
1.2.4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安全防范标准”施工,并接受我方保卫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
1.2.5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方需对安装区域场地进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1.2.6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0000元需在装修完毕待我方检验合格后予以退还;无论是否已过质保期,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1.2.7 质保金为工程款的5%,质保期满后如无纠纷,一并退还,若招标人对工程质量不满意,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维修或返工。
1.2.8中标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我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的要求
2.1 公司主要经营空调销售、安装;
2.2 公司成立至少三年以上;
2.3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4 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7 客户已经完成的相关装饰、装修代表作品;
2.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3.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需求说明、服务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解释,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5.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5.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书。
6.2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6.3 投标书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4 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投标承诺书、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汇总报价表、招标文件注明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6.5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 30 天(日历日)内有效。
7.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8、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设计的单价和总价。每步设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2 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报价。
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1 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信封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印章。
10.2 信封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招标人、招标人地址、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等内容,并标注“[2011年 4月25日12:00]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0.3 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