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自查评估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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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近年来,××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9号文件提出的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重点内容,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司法体质工作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提升了司法能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根据自查侧重12项内容,评估侧重15项指标的要求,我们对我区的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夯实基础,打造司法公开工作平台
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司法公开工作硬平台。
司法机关的办公场所是执法公开的重要载体,是司法公开工作的硬平台。为抓好这个平台建设,我区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2003年我区完成了法院审判大楼、检察院办公大楼建设工程,20××年建成了全市公安系统一流的110指挥中心。各办公场所配置了办案工作需要的电子显示、安检、监控、羁押室等设备,建成了多媒体会议室、当事人休息专区、诉讼调解室等。同时我区坚持办公场所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建成了相对完备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了公、检、法、政法委统之间数据、语音和视频信息无障碍传输。2009年起,我区公、检、法、司部门均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和工作动态,社会公众随时可以上网浏览,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让法律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强了政法部门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
目前,我区政法系统各项工作已实现了智能化、信息化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极大地提升政法工作科技含量,为司法公开工作打造了完备的软件平台。
二是讲求实效,推进司法公开深入发展
第一创建信访、接待文明窗口,营造温馨和谐法制环境。在全区公检法司机关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度》、《领导接访制度》、《文明接待制度》等信访接待制度,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的信访、接待运行管理机制,使接待、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了言路畅通,做到了有访必接、来信必复。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庭前调解模式,扩大简易程序调解范围,加大庭前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上级交、督办案件的办理力度,坚持“四定一包”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上访老户案件。建立健全了案件流程管理、审限跟踪、接待来访登记、大案要案报告等制度。公检法司部门均设置了休息区,提供笔墨、纸张、饮水机等物品和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条件。第二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依法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公检法司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再次创业、打造新型工业与文化产业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主城区,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打破常规,走出机关,积极依法服务。近两年来,共为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法律援助,出警2000余人次,解决各类纠纷3000余起。在今年召开的全区经济会议上,我区政法机关均获“优胜单位”荣誉称号。第三加强联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搭建政府行政执法平台,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我区公检法多次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全
力支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注意审理好个案,加强协调,依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区公检法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及时改进、调整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坚持带案下乡,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厂矿企业、社区、校园,现场处理纠纷,解决矛盾。通过现场办案,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起到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的目的。。第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寻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区法院、司法局与辖区各社区达成协议,由法院拟判处管制、缓刑的罪犯,提前向矫正机构征询是否具有适用管制、缓刑的条件,让矫正机构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并要求社区做好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乡镇社区矫正办公室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区矫正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根据矫正对象的个人实际情况而定),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专档,专人管理。
二、突出重点,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首先坚持审判执行向当事人公开。在法院、检察院立案大厅、当事人休息区等处显眼位置悬挂诉讼引导、信访工作、收费标准等制度和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等常识宣传栏,摆放《案件立案条件》、《法院立案程序》及《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充分实现。
第二坚持审判执行向社会公开。通过网站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公检法司各项工作。不断更新内容。重点在网上公布人民群众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各网站点击率均达2万余人次。同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第三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全面推行审判公开制度和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防止司法腐败,畅通内外联系,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制度,把司法活动全方位置于社会监督之下。2010年以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45件90余人次。第四坚持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公民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一种民主形式,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宣传、监督功能,积极选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执行。我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30%以上。第五建立刑事被害人求助制度。区法院、检察院创新救助办法,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创新救助办法,解决好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做到司法保障民生。,确保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第六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自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15日,区法院共审结涉及十五类罪名的案件55件,判处罪犯110人,其中:盗窃案件32件81人、交通肇事案件4件4人、强奸案件2件3人、故意伤害案件6件8人、抢劫案件4件4人、诈骗案件3件4人、妨碍公务案件1件1人、聚众斗殴案件1件1人、职务侵占案件1件3人、敲诈勒索案件1件1人。所结案件上诉10件,上诉率为18%。维持原判9件,改判1件,改判率为10%。上诉率、改判率与去年同比下降了53%、76%。通过与以往审理的案件进行统计对比,量刑标准更加清楚明确,操作性较强,量刑比较均衡。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呈现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