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涉外收养效力有哪些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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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效⼒有哪些法律适⽤问题⼀些坚持完全收养的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被收养⼉童取得收养⼈婚⽣⼦⼥的⾝份。
不完全收养的⽬的主要在于为⼉童提供某种形式的社会帮助,因⽽被收养⼈不必完全融⼊养家,也不要求与原出⽣家庭断绝关系。
下⾯店铺⼩编带您⼀起来看看涉外收养效⼒的法律适⽤问题。
涉外收养效⼒有哪些法律适⽤问题(1)主张适⽤收养⼈属⼈法。
收养成⽴后,收养⼈与被收养⼈之间既然形成了⽗母⼦⼥关系,故收养效⼒应适⽤收养⼈属⼈法。
实践中,法国、⽇本、意⼤利等国的收养法都采取这种主张,如:《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第2300条规定:“收养的效⼒由收养⼈的属⼈法规定。
夫妻双⽅同意的收养,其效⼒由规定婚姻效⼒的法律规定。
”当前⼀些国际公约在处理收养效⼒的法律适⽤问题上,也采取类似做法。
如1993年5⽉海⽛国际私法会议制订的《跨国收养⽅⾯保护⼉童及合作公约》,规定为了强化⼉童原住国与收养国的合作机制,要求依公约成⽴的收养应得到各缔约国的承认,其效⼒依收养国或承认国的法律决定。
(2)主张适⽤被收养⼈属⼈法。
该主张认为收养制度的设⽴是为了保护被收养者的利益,因此收养效⼒应适⽤被收养⼈属⼈法。
实践中,泰国、印度等国即采⽤这种主张,如泰国《国际私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养⼦⼥与⾎亲之间的权利义务,依养⼦⼥本国法。
(3)当然还有少数国家主张重叠适⽤或分别适⽤收养⼈和被收养⼈属⼈法。
因为收养制度同时涉及到收养⼈和被收养⼈的利益,⽽且这种法律适⽤也有利于收养效⼒的承认。
瑞典、芬兰等国家主张分别适⽤各⾃的属⼈法,⽽奥地利、葡萄⽛等国家则主张重叠适⽤收养⼈和被收养⼈属⼈法。
名词注释:属⼈法是指与民事关系主体有关的国家的法律。
它是经常被⽤来解决⼈的⾝份、能⼒(权利能⼒、⾏为能⼒)、婚姻、亲属、和继承权等领域的法律冲突的⼀项原则。
由于各国对属⼈法连结点分别理解为住所或国籍,故属⼈法有住所地法和本国法之分。
(⼤陆法系国家多采⽤本国法,英美法系国家多采⽤住所地法)⼀些国际公约多采⽤惯常居所地法,⽽法⼈的属⼈法多采⽤国籍国法。
中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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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中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探析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关键词: 涉外收养/国际法/跛足收养内容提要: 中国的涉外收养在国内与国际大背景中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中国涉外收养立法仍存在空白点,特别是对涉外收养效力及其准据法选择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当今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有的主张涉外收养适用收养人属人法或被收养人属人法,抑或重叠适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属人法的,有的坚持适用法院地法或收养发生地法的,还有采取折衷主义或倡导适用与被收养儿童福利相关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
在我国制订民法典以及倡导国际私法法典化的过程中,应考虑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国际人员流动的新特点,着重分析研究中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立法取向,尽可能维护涉外收养效力的国际性或趋同化,努力减少或消除“跛足收养”。
在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基础上,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政治、文化乃至宗教等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各国人民之间相互杂居的现象增多,产生了跨国或跨地区的收养关系。
这种跨国或跨地区的收养关系又统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称涉外收养或国际收养,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凡具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关系,即在收养关系的各要素中,有一种或数种要素超出一国或一定地区的范围,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有一定联系的收养关系。
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属于不同国家或惯常居住于不同国家的收养关系,即超国籍或国境的收养关系,通常称为跨国收养。
本文将着重从广义的涉外收养角度,探讨中国涉外收养效力的准据法选择问题。
一中国涉外收养立法概况在中国,收养子女是自古即有的比较常见的社会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和规范正常的收养行为,在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和规章中对收养问题都有一些规定。
1950年的婚姻法就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法第13条明文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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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我国与外国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紧密,而涉外收养也随之增多。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是一个涉及国际私法、家庭法等多个领域,又与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有关的复杂问题。
当前,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执行外国涉外收养判决认证困难、未确定受领收养的中方机构等等。
因此,对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解决涉外收养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涉外收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研究内容和主要思路
1. 研究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和相关国际公约。
通过梳理涉外收养案例,对比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分析涉外收养涉及的国际私法、家庭法等问题,确定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2. 分析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实践问题并提出对策。
针对我国涉外收养中存在的问题,如执行外国涉外收养判决认证困难、未确定受领收养的中方机构等,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完善我国的涉外收养相关政策规定。
3. 重视涉外收养的配合和交流,促进国际间分歧的减少和有效地解决收养争议。
促进国际间在此领域的配合和交流,倡议各国建设更为高效的收养登记机制,减少双亲无限制地出售或者舍弃孩子的情况的出现,维护孩子收养 - 外出境的合法效应。
三、研究预期结果
1. 系统说明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为我国涉外收养相关政策规定提供指导;
2. 提出针对我国涉外收养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完善我国的涉外收养相关政策规定;
3. 倡导国际合作,促进国际间在涉外收养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共同维护身份不存在的儿童的正当权益。
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问题(3篇)
![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问题(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514f392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30.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际交往日益频繁,涉外案件的数量也呈现出上升趋势。
涉外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从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的原则、具体方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涉外案件法律适用原则1. 国际法优先原则国际法是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的首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的规定,我国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国际法。
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2. 国内法优先原则当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国内法。
这是因为国内法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国家有权根据自身利益和需要调整国内法律制度。
3.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涉外案件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适用。
这一原则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4.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在涉外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法律。
三、涉外案件法律适用方法1. 国际条约的适用在涉外案件中,如果存在相关的国际条约,应当优先适用。
我国已经加入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涉外案件中,如果国际条约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
3. 国内法的适用在涉外案件中,如果国际法和国际惯例都无法适用,应当适用国内法。
国内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4. 最密切联系法的适用在涉外案件中,如果无法确定最密切联系法,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四、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 法律适用冲突在涉外案件中,由于国际法、国内法和国际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冲突。
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法律适用不明确部分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定不明确,给法官的判断带来困难。
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难点(3篇)
![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难点(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a9db6d4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9a.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涉外案件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然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和解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难点。
二、法律适用原则的冲突1. 国际私法原则与国内法原则的冲突国际私法原则主要涉及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如主权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等。
而国内法原则则侧重于国内法律的适用,如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等。
在涉外案件中,如何协调这两类原则,成为一大难点。
2. 法律适用原则之间的冲突在涉外案件中,往往存在多个法律适用原则,如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公平正义原则等。
这些原则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原则,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三、法律适用范围的界定1. 法律适用范围的模糊性在涉外案件中,法律适用范围往往较为模糊。
例如,关于知识产权的跨国侵权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适用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合同法、侵权法等。
如何准确界定法律适用范围,成为一大难点。
2. 法律适用范围的争议在涉外案件中,不同当事人可能对法律适用范围存在争议。
例如,在跨境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
如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四、法律适用标准的差异1. 法律适用标准的多样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标准也各不相同。
例如,在合同法领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合同解释、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如何协调这些差异,成为一大难点。
2. 法律适用标准的争议在涉外案件中,由于法律适用标准的差异,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产生争议。
例如,在跨国侵权案件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认定,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
如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五、法律适用证据的收集与认定1. 证据收集的困难在涉外案件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证据收集可能面临诸多困难。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冲突(3篇)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冲突(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e1d2fb6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51.png)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婚姻日益增多,涉外离婚案件也日益频繁。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往往会出现法律冲突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冲突的成因、表现及解决途径三个方面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冲突进行探讨。
一、法律冲突的成因1. 法律体系的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
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可能同时受到本国法律和外国法律的约束,导致法律冲突。
2. 法律文化的差异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式不同,从而产生法律冲突。
3. 法律适用原则的不同各国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适用的法律原则存在差异。
如我国采用“属地主义”原则,而美国则采用“国籍主义”原则。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4. 国际私法规则的冲突国际私法规则是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私法规则存在差异。
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这些差异可能导致法律冲突。
二、法律冲突的表现1. 离婚资格的认定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离婚资格的认定成为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
如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才能在中国境内提起离婚诉讼。
而有些国家则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在本国境内居住满一定期限,才能在本国境内提起离婚诉讼。
2. 离婚财产分割涉外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成为法律冲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存在差异,如我国采用“平均分割”原则,而有些国家则采用“公平分割”原则。
3. 子女抚养权归属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子女抚养权归属成为法律冲突的焦点。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存在差异,如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母亲,而有些国家则规定由父母共同抚养。
4. 离婚损害赔偿涉外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成为法律冲突的表现之一。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存在差异,如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限于过错方,而有些国家则规定,无论过错方或无过错方,均可要求赔偿。
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规定(3篇)
![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423f089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2d.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涉外收养现象日益增多。
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收养儿童,或者我国公民在国外收养儿童。
涉外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而依法终止收养关系的行为。
为了规范涉外收养解除行为,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收养法》是我国关于收养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死亡;②收养人不具有收养能力;③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④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方有其他严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2)涉外收养解除的程序: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应当依法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收养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我国关于民事基本制度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后,原收养关系终止,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涉外收养解除后的财产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后,原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财产,应当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涉外收养解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涉外收养解除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案件,由被收养人住所地或者收养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收养解除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涉外收养解除的证据,应当依法收集和提供。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282b3c01581b6bd97f19eacf.png)
依据保护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 ” 被 收 养 人 的 属人 法 , 为 收养 制 度 同时 关 的司法负担,有利于法院争取有效控制, 识到了 “ 因
一
连 接点 之 势 。 然 欧 洲大 陆 一些 国家 在 先 ”“ 虽 、关注儿童 的成长与发展 ”“ 、 儿童 享
以收养 人 的住 所 为 依据 的专 属 管 辖 模 式 。 2 纪 九十 年 代 的 国 际私 法 立 法 中 没 有 有 特 别 照料 和 协 助 ” 0世 已成 为 当 今 世 界 各 国 只 要 收养 申请 人 在 英 国有 住 所 , 国高 级 像 瑞 士 18 国 际私 法 立法 那 样 完 全 放 的共识 。对儿童来说, 英 9 9年 家庭是最适合成长 法 院 就有 权 颁 布 收 养 令 。
l 、儿童利益原则。儿童是世 界的未
主 义 。 英 国, 院注 重 的是 管 辖 权 。 要 国籍 法 ) 所 反 映 , 主 要标 志 是 住 所 地 来 , 在 法 只 有 其 人类 的希望之 所在 , 保障儿童权益就 “ 英 国对 涉 外 收 养 有 管辖 权 , 只适 用 英 国 的 地位 得 到 了提 高 , 有 逐渐 取 代 国籍 这 是 保 障 全 人 类 的 持 续 健 康 发展 , 儿 童 优 就 大 国 内法 。 国对 国际 收养 的管 辖 权采 取 了 英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 原则可 以为涉外
别 , 涉外 收养 过 程 中 不 可避 免 地 会 产 生 选 择 问题 上 , 在 住所 是个 人 与 其 主 要 居住 地 收 养 的准 据 法 选择 提 供 明确 的 方 向, 究 研 法 律 冲 突 , 学 地 适 用涉 外收 养 法 律 是 解 之 间形 成 的法 律 关 系 , 以表 明 一 个人 的 怎样更加科学地适用收养法律 , 科 借 首先应研 决涉 外 收 养 中法 律冲 突 的重 要途 径 。
试论我国涉外离婚法律适用
![试论我国涉外离婚法律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53c51976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09.png)
试论我国涉外离婚法律适用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增多,涉外婚姻的数量逐渐增长,随之而来的涉外离婚案件也日益增多。
为了应对这一趋势,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做出了新的规定,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本文将首先分析涉外离婚的发展趋势,然后重点研究我国在涉外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原则、管辖权、程序等问题,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涉外离婚概述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
在中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遵循法院地法的原则,即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为准据法。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则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这意味着,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将适用中国法律如果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则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法院的管辖权通常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和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有居所,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即如果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通常建议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我国涉外离婚法律框架我国涉外离婚的法律框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
这一框架旨在处理跨国婚姻关系解除时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判决承认与执行等问题。
论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论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bc49c6ced5bbfd0a79567399.png)
【 关键词】 国际私 法; 收养法; 区际收养 ; 法律 冲突; 属人法 ; 儿童最大利益
【 中图分 类 号1 D 9 9 7 【 文 献标 识 码 】 A 【 文 章编 号 】 1 6 7 3 —2 3 9 1 ( 2 O 1 3 ) 0 8 一o 0 7 7 —0 3
收养 风 波 , 美 国养父 母 抛 弃 收养 的俄 罗 斯 儿童 , 并把 她 送 回
3 . 重叠适用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跨国收养 不 仅涉及收养人, 还影响到被收养人的身份和地位 , “ 子女同
生 父 母 的 关 系 因 收养 而 断绝 或 松 弛 , 收 养 可 能 使 子 女 的地 位变坏 , 而 和 子 女 没 有 血 缘 关 系 的第 三 人 却 因 收 养 而取 得 了危 险 的 权 利 , 除 非 养 父 母 是养 子 女 的近 亲 属 。 ” 另外, 适 用 收 养 人 或 被 收养 人 一 方 的属 人 法 , 在 双 方 属 人 法规 定 相
还会影响到被收养人的生活状况 , 因为被收养人 都是未成
年 的儿童 , 其人 身依 附性很强 。 再次 , 收养关系开始于收养
2 0 1 3年 8月
湖 北警 官学 院学报
J o u r na l O f Hub e i Uni v e r s i t y Of Pol i c e
Au g. 2 01 3 NO. 8 Se r . NO . 1 43
第 8期 总 第 1 4 3期
论涉外收养 的法律适用
人 的收养 申请 , 收养人是主动者, 其承担的责任也比较大 。 由此适用收养人的属人法有利于收养关系的成立 。 2 . 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在 收养关系 中, 被收养人 处于弱势地位 , 其合法权益需要法律 的保护, 国际私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就是保护弱方 当事人合法权益, 适用被收的适 用
论伊朗和法国民法中的审查子女抚养权问题
![论伊朗和法国民法中的审查子女抚养权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253bbdc8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23.png)
论伊朗和法国民法中的审查子女抚养权问题在伊朗和法国的民法中,子女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家庭法和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分析伊朗和法国两国在子女抚养权审查方面的不同处理方式,探讨其背后的法律依据和社会背景。
一、伊朗的子女抚养权审查制度在伊朗的民法中,子女抚养权审查由法院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原则来决定。
伊朗法律注重保护儿童的权益,尊重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1. 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2. 父母的职业和生活稳定性3. 子女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4. 子女与父母的亲密度和家庭环境5. 父母的犯罪记录和家暴等不良行为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法院会作出最终的判决,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二、法国的子女抚养权审查制度在法国的民法中,子女抚养权审查也是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原则来进行的。
然而,与伊朗相比,法国更加注重父母之间的协商和共同决策。
在法国法律中,父母共同分享抚养权被视为最理想的情况,法院会鼓励父母就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达成协议,以保障子女的幸福和健康成长。
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行审查,考虑以下因素:1. 子女的意愿(年龄足够大的子女被鼓励表达自己的意见)2.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关爱程度3. 父母之间的合作能力和冲突解决机制4. 子女与每个父母的关系和亲密度5. 父母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稳定性法院会根据这些评估结果作出决策,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利益得以实现。
三、伊朗和法国的审查子女抚养权差异与原因伊朗和法国在审查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存在一些差异,这主要源于两国法律和社会文化差异的影响。
首先,伊朗法律强调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经济状况,这是由于伊朗社会普遍存在较为保守的观念,认为父亲应承担更多的经济责任,而母亲则更适合照顾子女。
此外,伊朗法律还注重保护儿童的宗教和文化教育,这也是审查子女抚养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而在法国,父母之间的共同决策和合作被视为保障子女最佳利益的重要因素。
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2篇)
![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2篇)](https://img.taocdn.com/s3/m/3821a66f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12.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涉外诉讼法律适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作为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的概念、原则、适用范围、具体规则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的概念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和具体规则,确定案件应适用何种法律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即根据案件性质、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
2. 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即确定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3. 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即确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4. 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证据规则,即确定案件审理过程中证据的效力。
三、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的原则1. 国际私法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平等互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往来。
2. 准据法原则: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同时兼顾法定准据法。
3. 管辖权原则:尊重国家主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适当考虑案件与法院的联系。
4. 诉讼程序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四、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范围1. 涉外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
2. 涉外侵权纠纷: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等。
3. 涉外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抚养、赡养等。
4. 涉外继承纠纷:包括遗产继承、遗嘱执行等。
5. 涉外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
五、涉外诉讼法律适用法的具体规则1. 准据法的选择: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若当事人未作选择,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 管辖权的确定:根据国际私法原则,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应考虑案件与法院的联系,包括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侵权行为地等。
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纠纷(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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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经济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涉外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法律适用纠纷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文以一国际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涉外案件法律适用纠纷的产生原因、解决途径以及相关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涉外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年,我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由A 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价格为100万美元,支付方式为信用证结算。
合同中还约定,如发生争议,适用新加坡法律。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A公司发现B公司提供的信用证中存在瑕疵,导致A公司无法按时交货。
B公司则以A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双方就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产生纠纷,并就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分歧。
二、法律适用纠纷的产生原因1. 法律体系差异我国与新加坡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这导致了双方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判断产生分歧。
例如,在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等方面,我国与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
2.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虽然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但并非所有法律问题都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适用受到强制性规定的限制,如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3. 法律适用规则的复杂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多种法律适用规则,如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判断法律适用规则,成为处理涉外案件的一大难题。
三、解决途径1. 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可以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案例中,A公司与B公司可以尝试通过协商,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 仲裁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仲裁规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3. 法院诉讼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法院诉讼。
法院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适用的法律。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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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sure not to treat others as fools. In fact, all the people you can meet are smarter than you.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导读: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涉外收养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
对于后者一般是包括收养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身份与意思表示等内容。
? ? ? ? ?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 ?刑事和解 ? ? 刑事谅解书 ?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 ? 刑事案件管辖 ? ? ?刑事诉讼 ?收养大多数是一些丧失父母的孤儿,比如烈士的遗孤,孤儿院的孩子,孩子的亲生父母健在将孩子送于他人抚养的情况比较少见。
现在我国在收养领域的法规中完善了涉外收养的相关制度,涉外收养无外乎于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其中一方是外国人,收养其他国家的孩子那是需要遵守人家的法律的。
所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一、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关于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收养的成立侧重于收养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收养的效力侧重于收养对养子女和养父母关系的法律效力和收养对养子女和生父母关系的法律效力,收养的解除则偏重收养解除时的程序,这是三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适用法》符合“分割论”原则,使得涉外收养中准据法的选择更加合理化,也顺应了当今世界涉外收养准据法选择的潮流。
二、涉外收养的程序怎么进行?为确保建立有效的收养关系、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涉外收养在程序上较国内的收养程序复杂。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立法探讨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立法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494e0305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c5.png)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立法探讨摘要:在理论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范围包括涉外婚姻的成立及效力、涉外夫妻关系、涉外离婚的条件与效力、涉外父母子女关系及其他涉外家庭关系。
我国现行立法仅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扶养等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
正在起草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草案)用专章规定了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但其结构安排和内容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未来立法应按照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在逻辑要求,借鉴国际社会立法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关键词: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家庭关系,即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引起婚姻家庭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一般认为,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范围包括涉外婚姻的成立及效力、涉外夫妻关系、涉外离婚的条件与效力、涉外父母子女关系及其他家庭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婚姻家庭的数量逐年上升,涉外婚姻家庭纠纷也不断增多。
其中,涉外离婚及亲子关系案件是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主要类型。
我国现行立法仅对涉外结婚、离婚、扶养、监护做出笼统规定,内容不够全面,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正如有学者指出,我国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存在“五不”现象:即不系统、不全面、不具体、不明确、不科学。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最重要、最根本、最可行的途径就是加快制定统一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
目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已经启动,草案正在酝酿之中。
(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列入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计划,正在讨论的草案由“一般规定、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附则”等八章组成。
其中,第六章“婚姻家庭”包括10个条款(第6170条),涉及结婚的条件和效力、离婚的条件和效力、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父母子女人身关系、父母子女财产关系、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收养、扶养、监护等问题。
浅析涉外抚养法律适用(2篇)
![浅析涉外抚养法律适用(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0b615b5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c9.png)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涉外婚姻家庭案件日益增多,涉外抚养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涉外抚养法律适用涉及国家主权、法律冲突、儿童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涉外抚养法律适用的概念、原则、冲突解决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涉外抚养法律适用的概念涉外抚养法律适用是指在国际私法领域,当涉及抚养权问题时,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教育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涉外抚养法律适用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1. 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即确定抚养权归属所适用的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2. 确定抚养义务的法律:即确定父母抚养义务所适用的法律。
3. 确定抚养费支付的法律:即确定抚养费支付所适用的法律。
二、涉外抚养法律适用的原则1. 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在涉外抚养法律适用中,应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
2. 法律关系密切原则: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应优先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当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公共秩序时,可以排除适用。
4. 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相结合原则:在涉外抚养法律适用中,既要考虑国际惯例,又要结合国内立法。
三、涉外抚养法律冲突的解决1. 识别冲突:首先要确定涉外抚养法律冲突的类型,如实体法冲突、程序法冲突等。
2. 解决冲突:根据冲突规则,选择适用的法律。
解决冲突的方法有:(1)直接冲突法:即直接引用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中的冲突规范。
(2)间接冲突法:即通过比较各国的法律,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选择适用法:即在多个法律中,选择对当事人有利或对儿童有利适用的法律。
四、我国涉外抚养法律适用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抚养关系,适用子女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8条规定:“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涉外收养的争议法律适用(2篇)
![涉外收养的争议法律适用(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dd5bae0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6f.png)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涉外收养案件逐渐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
本文旨在探讨涉外收养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条约的规定,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引言涉外收养是指在一国境内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关系的收养行为。
由于不同国家在收养法律制度、文化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差异,涉外收养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常常出现法律适用争议。
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解决涉外收养争议,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涉外收养争议的法律适用原则1. 国际私法原则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其基本原则包括:领土原则、国籍原则、住所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等。
在涉外收养争议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领土原则:以收养行为发生地的法律为准据法。
(2)国籍原则:以收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关系建立地的法律为准据法。
(3)住所原则:以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地法律为准据法。
(4)最密切联系原则:以与收养关系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准据法。
2. 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涉外收养争议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国际条约对涉外收养争议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作用:(1)联合国《关于儿童权利公约》(CRC)(2)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公约》(Hague Convention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International Adoption)三、涉外收养争议的法律适用分析1. 收养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收养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是涉外收养争议中最常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外收养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并经我国政府批准。
因此,在涉外收养争议中,我国法律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2. 收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关系建立地的法律在涉外收养争议中,收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关系建立地的法律也具有重要地位。
这些法律反映了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收养关系建立地等因素,对收养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报道法律案例范文(3篇)
![报道法律案例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61bb479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fe.png)
第1篇导语: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婚姻和家庭关系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跨国抚养权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跨国抚养权纠纷案为例,分析案件审理过程,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关启示。
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跨国抚养权纠纷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5年在我国相识,并迅速陷入热恋。
2016年,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
婚后,李某怀孕,并于2017年生下一子,取名小张。
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张某于2018年回国,与李某离婚。
离婚后,张某要求获得小张的抚养权。
然而,李某认为,小张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国外,从小受到西方教育,若将小张带回国内生活,可能会对其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李某坚决反对张某获得抚养权。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二、案件审理1. 法院受理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2. 调查取证为了查明事实,法院依法调查取证。
首先,法院依法传唤了张某和李某,要求双方就抚养权问题进行陈述。
其次,法院向双方当事人调取了婚姻登记证明、出生证明、小张的成长记录等相关证据。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已解除,双方均有抚养小张的能力。
然而,考虑到小张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国外,且从小受到西方教育,若将其带回国内生活,可能会对其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法院判决,小张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三、相关法律问题1. 跨国抚养权纠纷的法律适用本案中,涉及跨国抚养权纠纷,因此需要考虑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涉外抚养权纠纷,适用被抚养人一方住所地法律。
本案中,小张在我国有住所,因此,法院适用我国法律审理本案。
2. 跨国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权问题在跨国抚养权纠纷中,确定管辖权是关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抚养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抚养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符合管辖权规定。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研究的开题报告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研究的开题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0c7bc021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3e.png)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人才交流、留学、旅游等境外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未成年人涉外问题日益突出。
未成年人出境受到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影响,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
尤其是一些家长疏于管理、忽视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涉外活动遭遇困难和危险,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我国是签署《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也是儿童保护工作的积极推动者和实践者。
针对未成年人涉外问题,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未成年人出境监护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然而,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涉外监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仍然较多。
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出境涉外的监护制度和措施仍有待完善和改进,缺乏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家长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仍有欠缺,监护工作不够到位,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在涉外环境中面临较大风险和挑战。
因此,在加强未成年人涉外监护方面的法律与实践研究,探索未成年人涉外监护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内容和思路本研究拟就我国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理论和实证研究,选取部分案例进行探讨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制度及其演变历程。
包括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相关规定及其演变历程,国际上相关法律和公约的规定和趋势等。
2.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分析了在未成年人出境涉外活动中存在的监护责任认识不足、监护工作不到位、涉外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探讨其成因和对策。
3.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问题。
包括未成年人涉外监护法律适用原则、监护职责的认定和扩展、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问题的探讨。
4. 未成年人涉外监护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主要包括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提升家长和监护人的监护水平、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等方面的探索和尝试,推进我国未成年人涉外监护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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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随着跨国婚姻以及国际收养的日益增多,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而带来的涉外扶养问题日渐增多,如何更好地保护扶养权利人的利益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于2007已经签署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扶养义务法律适用议定书》,为了更好地融入国际公约,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渐渐成为当前学界的热点。
该篇文章主要从涉外扶养概念、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我国涉外扶养法律制度的完善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此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三章对此论题进行阐述。
第一章是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
在此章中首先明确了扶养的概念,扶养法律关系是基于扶养权利人与扶养义务人之间的特殊身份而赋予扶养权利人从扶养义务人获得救济的一种法律关系。
接着从扶养义务人范围、扶养的顺位、扶养费数额、扶养费支付方式、扶养义务人抗辩权等方面阐述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
第二章主要涉及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为了完善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我们可以适度借鉴各国的涉外扶养法律制度。
本章对于各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进行比较和归纳,并重点考察我国涉外扶养冲突法规范与当前主要的几种法律适用方式的差异性。
第三章是我国扶养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较西方国际而言还是有差距的。
无论是立法技术、实质内容、还是可期待的法律效果等都有待改进。
本章先对我国现行的以及《民法典草案》中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进行分析,找出可
能存在的缺陷,然后再探讨如何对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加以完善。
通过对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对我国完善涉外扶养法律制度是大有裨益的,希望可以通过此文引起学界的重视,共同致力于对涉外扶养法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