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 (1) 3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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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 什么问题? 2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 3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 的决议有效吗? 4 .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分析
1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 3 )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 东请求时;( 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 本总额的 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 1/3 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 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 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 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李某。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 等的原则,不允话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案中,通知中是 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 2 人的任务,与通知 规定不符。 3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本案 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此外 ,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 议,因而也是错误的。 4 .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 。
Thank you!
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 10 万股(含 10 万股)以上的股东直 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 : ( 1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 ( 2 )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 90 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 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 80 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 决权 3/5 ,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 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分析 (1)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的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董事会决议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违法。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决 定董事的报酬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议违法。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董事会认为将公司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的 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净资产额达到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的观点不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 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要点回顾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 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 解析 ] 1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有 5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仩灶改建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少于 5 人,但应采取 募集设立方式。本案中,不属于国企改建的形式 ,发起人3 家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 2 .关于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有下述有关 规定:发起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 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 30 日 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 1/2 以上的认股人 出席,方可举行,本案中,汽车配件公司的发起 人在股款缴足并验资后不及时召开创立大会,拖 延两个月,损害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同时,创 立大会的股东人数低于法定比例,创立大会的组 成不合法。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 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 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 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 司2法02》0/1规0/1定8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2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 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 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 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 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 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 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 进行。
例题分析
3.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 1/4 , 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 1998 年 4 月 6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 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 1998 年 4 月 1 日发出召开 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其内容如下: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 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 《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 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 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 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案例分析
1. 董事会会议内容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1995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李 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 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 ຫໍສະໝຸດ Baidu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日益繁重,拟将财务科升级为财务部,并 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3名,招聘会计人员事宜及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 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4)鉴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已达2900万元,符合有关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 规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
例题分析
2.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66 年 4 月,某市经济协作发公司与长征汽车集团公司(私营)等 3 家公司 订立了以募集方式设立某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募集设立。
同年 5 月 6 日,省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组建该公司。 3 家发起人公司按协议制定 章程,认购部分股份,起草招股说明书,签订股票承销协议、代收股款协议,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募股。由于该汽车配件公司发展 前景光明,所以股份募集顺利,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经约定的验资机构验资证 明后,发起人认为已完成任务,迟迟不召开创立大会,经股民强列要求才在 2 个月后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为图省事,只通积了代表股份总数的 1/3 以上的 认股人出席,会议决定了一些法定事项。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 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 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 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 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 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 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 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 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 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分析
1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 3 )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 东请求时;( 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 本总额的 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 1/3 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 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 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 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李某。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 等的原则,不允话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案中,通知中是 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 2 人的任务,与通知 规定不符。 3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本案 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此外 ,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 议,因而也是错误的。 4 .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 。
Thank you!
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 10 万股(含 10 万股)以上的股东直 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 : ( 1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 ( 2 )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 90 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 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 80 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 决权 3/5 ,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 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分析 (1)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的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董事会决议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违法。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决 定董事的报酬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议违法。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董事会认为将公司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的 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净资产额达到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的观点不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 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要点回顾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 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 解析 ] 1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有 5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仩灶改建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少于 5 人,但应采取 募集设立方式。本案中,不属于国企改建的形式 ,发起人3 家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 2 .关于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有下述有关 规定:发起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 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 30 日 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 1/2 以上的认股人 出席,方可举行,本案中,汽车配件公司的发起 人在股款缴足并验资后不及时召开创立大会,拖 延两个月,损害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同时,创 立大会的股东人数低于法定比例,创立大会的组 成不合法。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 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 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 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 司2法02》0/1规0/1定8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2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 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 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 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 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 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 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 进行。
例题分析
3.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 1/4 , 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 1998 年 4 月 6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 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 1998 年 4 月 1 日发出召开 1998 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其内容如下: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 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 《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 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 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 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案例分析
1. 董事会会议内容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1995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李 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 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 (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 ຫໍສະໝຸດ Baidu监事会; (3)鉴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日益繁重,拟将财务科升级为财务部,并 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3名,招聘会计人员事宜及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 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4)鉴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已达2900万元,符合有关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 规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
例题分析
2.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66 年 4 月,某市经济协作发公司与长征汽车集团公司(私营)等 3 家公司 订立了以募集方式设立某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募集设立。
同年 5 月 6 日,省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组建该公司。 3 家发起人公司按协议制定 章程,认购部分股份,起草招股说明书,签订股票承销协议、代收股款协议,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募股。由于该汽车配件公司发展 前景光明,所以股份募集顺利,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经约定的验资机构验资证 明后,发起人认为已完成任务,迟迟不召开创立大会,经股民强列要求才在 2 个月后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为图省事,只通积了代表股份总数的 1/3 以上的 认股人出席,会议决定了一些法定事项。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 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 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 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 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 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 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 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 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 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