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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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不断变化,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已成为一个严重且不可忽略的问题,社会各界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以黑龙江省女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厘清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概念,揭示了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现状,在广泛借鉴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揭示性别不平等现象背后体制性、结构性因素,并探索合理的建议措施,以解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标签: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
一、中国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
我国律法还没有针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有关女性就业歧视的规定也是零散分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

例如,《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不得因为性别问题而拒绝符合条件的女性应聘者或者人为地提高女性应聘者的录用标准,以保障女性和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


性别歧视最权威的定义来源于1979年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这一定义由于其是对各个领域的性别歧视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的一个高度概括而被广泛认可。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
(一)录用条件上的性别歧视
据调查,黑龙江省许多应届女大学毕业生曾遇到求职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审查招聘大学毕业生时,用人单位拒绝女学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一些雇主只招聘男生或者男生优先;一些雇主在招聘条件中没有明确的性别要求,但在实际中以各种理由拒绝雇用女毕业生。

(二)工资收入上的性别歧视
“同工同酬,按劳取酬,绩效分配”是在当今社会的基本劳动制度,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在2011年公布的《二〇一一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显示,男女毕业生之间,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性别歧视现象。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在女性占优势的医护等行业中,男性大学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比女性要高。

在公安、采矿业等女性较少从业的行业中,薪酬比例显示女性更加不占任何优势。

(三)职业分布上的性别歧视
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职业分布也受到歧视。

根据收集从2007—2011年近五年来黑龙江省热门产业和具有代表性的就业领域的分析调查,对比分析男女大学生在这些热门领域所占比例,可以看出在金融、医药、能源、信息等热门的行业,从业者中男大学生的比例明显高于女生。

大多数女大学生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的行业,低端就业行业边缘化特点突出。

三、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
(一)社会文化因素分析
1.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
中国历经千载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模式,现今已经进入知识型经
济时代,社会对工作者就业的知识要求要远远高于体能要求,女性通过平等考试进入高等教育的比例增加,许多女性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社会参与度,以实现其社会价值。

但由于人们思想深处的传统观念,社会对于女性家庭角色的期望要远远高于对其社会角色的期望。

2.社会保障体制的制约
虽然中国的《宪法》、《妇女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妇女享有平等就业以及选择职业的权利。

但这些法律的保护多是宏观层面上的,并没有关于性别歧视的明确范围界定。

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却无法根据具体的法律和法规保护她们自身的权益。

法律界定不清、责任不明,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侵权行为屡屡发生。

3.学校教育模式的弊端
高等教育本身的缺陷也是导致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表现在:其一,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社会发展不同步。

黑龙江省许多高校的男生和女生修读同样的专业和课程,高校没有结合女生自身特点和优势设置专业或课程。

对传统女性学科的忽视,使得女性的特长和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其二,缺乏全面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目前高校专门针对女生的就业指导相对较弱,主要教学形式是上课、讲座、研讨会和咨询等,主要内容是介绍基本理论,而不是结合女生的实际情况,有效地进行就业指导和援助。

(二)经济形势因素分析
1.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
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突出造成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目标难以顺利实现。

劳动力丰富但为女性提供就业机会的岗位缺乏,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的。

由于招聘单位的歧视,女大学生往往是第一个被淘汰的对象,这样就难以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和经济利益的实现。

2.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优先
市场经济条件下,招聘单位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首要目标,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创造更多的价值。

女大学生毕业几年后,一般会遇到婚姻、生育问题,待产期和哺乳期妇女不仅无法正常工作,还需要单位拿出一定的费用,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成本。

此外,由于妇女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缩短了工作时间,女性比男性所创造的价值要少。

招聘单位认为同等条件下,女毕业生从业费用较大,将减少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成本。

(三)女大学生自身素质因素分析
1.心理因素
与男性相比,女性一般更有耐力和持久性,言语表达流畅、情感细腻、手比较灵巧,但比较胆怯、不够果断、易感情用事,这也是女性传统工作领域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

2.生理因素
女学生的体能往往不如男学生好,因此,无论是出于对从业者身体素质或是精力方面的考虑,招聘单位会认为男生较适合从事未来的岗位。

同时,女性主要担负生育和照顾家庭的责任,也是很多单位拒绝女大学生的原因。

四、消除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对策(一)改变社会传统性别观念
中国性别观念的封建思想沉淀已经很长一段时间,如今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种传统的性别观念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严重影响着男性和女性之间平等概念的普及。

为了彻底消除根深蒂固的传统性别歧视观
念,我们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建立为全社会广泛接受的公平意识,以消除在传统社会文化概念中的性别歧视与性别偏见。

努力促进正面的、成功的女性形象的树立,增加社会对于女性劳动力价值的认可度,让公众了解新时代的女性具有和男性相同的工作能力,并且完全可以从事和男性相同的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开始运作的时间很短,尤其是在没有自身经验可以作为参考的特殊情况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可以借鉴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日本制定的《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法》保护女性就业权利。

同时加快改革现有的生育保障机制,从就业成本中分离出女性的生殖价值,由社会保险补偿雇主所承担的损失,使企业不因招收女性员工而带来效益上的损失。

还应当努力建设公共育儿机构,积极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以减轻由于双重角色冲突造成的妇女的负担。

(三)改革高校人才培育机制
高等教育培养系统太过陈旧,缺乏多样化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高校应当针对女大学生的性别特点,实施性别差异教育,加强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教育,使其塑造自尊、自立、自信的现代女性形象,促进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再结合个人特点因材施教,把对女生教育培养与她们的职业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同时,高校应该根据现在的就业市场需求,结合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根据不同性质的招聘对女生给予系统的、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

只有这样,才能从教育角度彻底解决女大学生在这个阶段所面临的就业困难。

(四)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成经济、社会和人类的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

积极开辟适合女性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工种,如社区服务等职业领域,从而使女大学生超越自身缺陷,形成独具特色的就业优势。

另一方面,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例仍然非常低,而女大学生创办自己企业的比例更低。

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体系,联合其他非政府妇女组织的力量,共同对女性创业加以扶持,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女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五)提升女大学生自身素质
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关键。

女大学生应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和主动参与就业竞争观念,积极适应社会。

在校期间,女大学生应该自觉、主动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情操、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

在完成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广泛阅读各种书籍,适当选修其他专业学习,如理工科女生可以选修文科课程,以开阔眼界,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在择业过程中女大学生要正确客观地评价自己和当前的就业环境,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主动弥补劣势,扬长避短,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找到自身合理的社会定位和适合自己的工作。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普遍的就业性别不平等现象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其根源主要是我国社会正处于过渡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是不全面的。

在当今社会中,女大学生作为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其学习和发展将对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产生巨大作用,也会对全社会未来就业趋势产生巨大影响。

这就需要学校、个人、法律、舆论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携手合作,建立两性平等的就业制度,使男女学生平等就业由可能成为现实,真正的实现“全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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