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补偿标准
树木补偿标准
树木补偿标准名称胸径单位补偿标准备注松、杉、柏等针叶用材树种胸径5厘米以下元/株6胸径5-10厘米元/株17胸径11-15厘米元/株33胸径16-100厘米当地上一年木材产值倍数乘以林木蓄积量胸径≥100厘米属“大树”花椒、油桐、经济林木苗期元/株6未挂元/株17初挂Φ5-8厘米元/株55盛挂Φ8厘米以上元/株165柿子、板栗、核桃、樱桃、梨、桃、桔、李、拐枣、杨梅、琵琶等果树苗期元/株9未挂元/株22初挂Φ8厘米元/株110盛挂Φ10厘米元/株330葡萄、猕猴桃等藤本果树不成片苗期元/株9未挂元/株33初挂元/株165盛挂元/株220杜仲胸径6厘米以下(苗期)元/株17胸径7-12厘米元/株55胸径13厘米以上元/株88茶叶苗期元/株2成长期元/棚39每棚10株以上竹楠竹元/株17绵竹、金竹元/株6水竹元/株4其他杂竹元/株2其他杂树胸径厘米以下元/株3胸径3-5厘米以下元/株7胸径6-12厘米元/株11胸径13-18厘米元/株40胸径19-100厘米当地上一年木材产值倍数乘以林木蓄积量胸径≥100厘米属“大树”刺梨、无花果、漆树苗元/株5产前期元/株20初产期、衰产期元/株50盛产期元/株100黄柏、香椿树、厚朴、橡皮树胸径6厘米以下元/株15胸径6—12厘米元/株50胸径13—20厘米元/株80胸径21厘米以上元/株100罗汉松米径2—4厘米元/株50米径4.1—6厘米元/株80栾树胸径2—6厘米元/株40胸径6.1—10厘米元/株80胸径10.1—16厘米元/株300胸径16厘米以上元/株600古大珍稀树木确认不能移植,必须采伐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测算评估定价后补偿。
农村征地树木赔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树木赔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农村征地树木赔偿标准二、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一)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二)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三)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四)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三、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
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天保林国家补偿的标准
天保林国家补偿的标准如下:1、林地补偿费(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5)“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
Make yourself happy every day, happiness is given to yourself.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怎么计算?1、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
2、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
想要发展就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改革,征收土地包括城市用地、农村的耕地以及林木果树类等等,征收任何一种土地都需要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因为林木和果树的种类、生长期不同,所以各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的标准很难统一,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计算方法和公式,这样可以计算补偿金额。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补偿标准的依据1、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
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
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2、正常情况下,果树属经济林木,可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
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林木与果树类补偿标准计算公式1、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2、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a、果树种类: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树b、林木种类:杉树、国外松、樟、梓、楠、稠、马尾松、泡桐、其他乔木、其他树木及竹类c、青苗生产期标准:果树类按栽种年限划分;林木类按树苗高度和胸径来划分。
d、附:水池、粪池、井、排水沟、晒坪、挡土墙护坡、围墙、水渠、坟地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烟台市关于园林树木砍伐赔偿标准
烟台市关于园林树木砍伐赔偿标准
按照以下的规定补偿:
占用、征用林地的补偿费标准为:
(一)郁闭成林林地,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3至5倍计算;
(二)天然幼龄林地和灌木、薪炭林地,视林木生长状况,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至60%计算;
(三)人工幼龄林地,按造林、抚育、管护成本费的4倍计算;
(四)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盛产期年产量价值的6倍计算;
(五)特种用途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
(六)防护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
(七)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八)宜林地、未成林林地,按郁闭成林林地的30%计算。
为保护城市绿化设施和绿化成果,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出城市树木赔偿和补偿费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下列情况应当缴纳树木补偿费:
(一)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其补偿费应当按照树木赔偿费的10倍缴纳;
(二)经批准迁移树木未成活的,应当补栽同等规格未成活数量3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
(三)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应当补栽同等规格迁移数量10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
擅自修剪城市树木的,应当缴纳树木赔偿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一半收取。
因抢险确需砍伐、迁移、强行修剪树木的,可以先行处理,但应当在48小时内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补办有关手续,免收树木修剪费用。
超过48小时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按擅自修剪城市树木处理。
为保证管线安全使用、道路交通运输等特殊情况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树木修剪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树木赔偿费的10%计收。
农村征地树木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树木补偿标准
(一)征地林木补偿标准
1、森林植被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每棵林木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50%;
(2)植物补偿标准:每棵植物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50%。
2、其他植物补偿标准:
(1)景观植物补偿标准:每株景观植物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30%;
(2)其他植物补偿标准:每株其他植物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20%。
(二)征地林木移栽补偿标准
1、森林植被移栽补偿标准:
(1)林木移栽补偿标准:每棵林木移栽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30%;
(2)植物移栽补偿标准:每棵植物移栽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20%。
2、其他植物移栽补偿标准:
(1)景观植物移栽补偿标准:每株景观植物移栽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10%;
(2)其他植物移栽补偿标准:每株其他植物移栽补偿标准为其当地市场价格的5%。
注:以上补偿标准仅适用于农村征地补偿,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征地补偿。
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I am a slow walker,but I never walk backwards. 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二)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江西省政府颁了新征地补偿标准,此后批准用地或实施征地的,都将按照新标准进行执行。
广大农民对此非常关注,一些林地承包人对此更是非常关注,因为林地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比一般耕地更大,耗费的精力和金钱也更多,相应的,也更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
那么,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具体标准是什么?(一)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二)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平谷区林木、果树、蔬菜、大田作物、水产养殖等评估补偿标准
平谷区林木、果树、蔬菜、大田作物、水产养殖等评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平谷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 林地:按照林地面积的大小和树种的不同,每亩补偿1-3万元不等。
2. 果树地:根据果树生长情况和果园面积大小,每亩补偿2-5万元不等。
3. 蔬菜地:根据蔬菜种植面积和品种的不同,每亩补偿5000-10000元不等。
4. 大田作物地:根据农作物生长情况和种植面积大小,每亩补偿1000-3000元不等。
5. 水产养殖地:根据养殖面积和养殖品种的不同,每亩补偿5000-15000元不等。
二、地上物补偿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地上物,根据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 建筑物、构筑物:根据评估价值,按照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结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2. 水利设施、电力设施:根据设施类型、规模和实际价值,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 其他地上物:如温室、大棚、围墙等,根据评估价值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青苗补偿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按照不同的生长阶段和品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 林木、果树、蔬菜:根据林木、果树、蔬菜的种类和生长情况,按照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 大田作物:根据农作物生长情况和种植面积大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 水产养殖:对于正在养殖的水产品,根据品种和养殖周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四、安置补偿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民或生产单位,因土地征收而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 住房安置: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一定的住房安置,包括房屋建设和购买商品房等。
2. 就业安置: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一定的就业安置,包括就业培训和推荐就业等。
3. 社会保障: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五、农业生产能力损失补偿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民或生产单位,因土地征收而造成的农业生产能力损失,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零星林木类补偿标准
120 株/亩
65 元/株 50 元/株 12 元/平方米
7800
≤180 株/亩 160 株/亩 120 株/亩 25 元/墩 75 元/墩 185 元/墩 少于 4000 株/亩
9 元/株
1620
15 元/株
2400
25 元/株 10 元/墩 30 元/墩 70 元/墩
3000 1800 3300 4000
3500 8000 12600
女贞
冠幅 0.5 米 冠幅 0.8 米 景 观 树 桂花 (丛生) 冠幅 1.5 米 冠幅 1.0 米
60 元/株 40 元/株 130 元/株 280 元/株 380 元/株 100 元/株 200 元/株 300 元/株
冠幅 2.0 米
项目
附着物 名称
规格
亩合理 株数
月季花
35 元/株 25 元/株
10500
75 元/株 55 元/株 100 元/株 155 元/株 210 元/株 40000 元/亩
5250
70 元/株 115 元/株 160 元/株 30000 元/亩 90 元/株 120 元/株 140 元/株
6000
树龄 8-18 年 50 株/亩 树龄 18 年 香椿 以上 以亩计 树龄 3 年 以下 其他 无花果 树龄 4-7 年 树龄 8 年 以上 花椒树、 铁篱寨 树龄 3 年 以下 树龄 4-7 年 ≤80 株/亩 60 株/亩 40 株/亩 ≤220 株/亩 180 50 株/亩
直径 5-10 厘米 直径 11-20 厘米 直径≤5 厘米 直径 5-10 厘米 直径 11-20 厘米
15200
60 株/亩 ≤100 株/亩 80 株/亩 60 株/亩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林地林木补偿费是指在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征收、占用等行为中,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征收标准的确定。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
具体来说,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林地类型,不同类型的林地具有不同的生态、经济价值,应当根据其类型确定不同的补偿费标准。
2. 林木资源量,林地上的木材资源量是确定补偿费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资源量丰富的林地应当支付更高的补偿费用。
3. 生态效益,林地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应当考虑其对生态系统的贡献,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
4. 土地利用方式,林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方式确定不同的补偿费标准。
二、征收标准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在进行调整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经济发展水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林地的生态价值也在不断增加,补偿费标准应当与之相适应。
2. 生态环境变化,受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林地的生态环境可能发生变化,补偿费标准需要相应调整。
3. 政策法规变化,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调整,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征收标准的执行。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补偿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地补偿费的监督检查,确保征收标准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开透明,征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 合理调解,在征收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应当通过合理的调解方式解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林地林木补偿费征收标准的确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和利用林地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指在临时占用林地中所需支付的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景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价补偿:根据该地区的土地市场价格和林地面积,计算出临时占用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 林木补偿:根据林木品种、年龄、直径、高度及林分结构特征等因素,计算出占用林地造成的损失,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3. 生态环境维护费用补偿:占用林地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影响程度和环保要求,计算出补偿费用。
4. 其他费用补偿:如搬迁、修路、破坏林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对因占用林地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
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要遵守政策法规,并确保合理、公正、公平。
林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林地补偿
林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林地补偿一、林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林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林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如下:1、防护林,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每年增加500-800元;2、材料林,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每年增加500-800元;3、经济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投入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4、特殊用途林,以防护林林木补偿2-3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另根据相关法例的规定,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或者占用林地;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和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征迁林木什么补偿标准
一、征迁林木什么补偿标准(一)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3、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二)柞树林木补偿费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3、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4、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三)红松林木补偿费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3、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5、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四)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2、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3、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4、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征迁林木什么补偿标准二、征地工作程序有哪些(一)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三)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
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需求的不断增长,吉林省面临着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需求。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并合理利用林木资源,制定和执行补偿标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原则、范围、计算方法等内容,并且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
内容1. 补偿标准的原则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补偿标准应符合以下原则:•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生态环境是首要目标,补偿标准应充分考虑林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公平合理原则: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透明,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的保障。
•可持续利用原则:补偿标准应鼓励林地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林木资源的合理管理和利用。
•协调发展原则:补偿标准应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补偿标准的范围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补偿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各类土地开发项目中,需要占用林地并砍伐林木的情况。
•需要进行林地改造、林木更新等工程项目的情况。
•其他需要占用林地并砍伐林木的情况。
3. 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林地类型:不同类型的林地具有不同的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砍伐林木的面积和数量:根据砍伐林木的面积和数量,计算出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总量。
•林木的品种和生长周期:不同品种的林木具有不同的价值,同时考虑其生长周期,确定补偿标准。
•林木的年龄和直径:考虑到林木的年龄和直径在补偿计算中的影响,进行适当的折算。
4. 补偿标准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实现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情况,确保补偿标准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鼓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和森林植被恢复工作,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寻求更加精准和科学的补偿计算方法,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求。
北京市平原造林补偿标准
北京市平原造林补偿标准
一、造林建设补助
1. 造林建设补助是指对合法合规的造林地块进行绿化建设所给予的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
(1)林木种苗补助:根据造林地面积和林木种类,按照每亩200-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造林作业补助:根据造林作业设计和实际完成情况,按照每亩300-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森林抚育补助:对成片林木进行抚育作业,按照每亩100-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4)政策性林木保险费补助:对合法合规的林地林木投保政策性林木保险的,按照实际保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2. 造林建设补助的申请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由造林主体向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核查。
(3)公示:审核通过后,将拟补助对象和金额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造林主体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荒山造林后管护
1. 荒山造林后管护是指对荒山进行绿化建设后,为确保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具体标准如下:
(1)管护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建设相应的管护设施,如围栏、巡查道路、监控设备等,按照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
(2)管护人员工资:根据管护面积和管护难度,按照每亩每年50-100元的标准给予管护人员工资补助。
(3)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对荒山森林进行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
国家对杨树的赔偿标准
国家对杨树的赔偿标准:
杨树林木根据年限不同,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柞树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红松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落叶松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村民房前屋后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最新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及征地苗木补偿实施
最新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及征地苗木补偿实施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 〜800 元。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森林植被恢复费:暂定每亩30000兀,免父垦复基金。
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林地补偿费: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四、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
《上海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3」66号)。
(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注:单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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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