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现状
最新-体育法制建设现状与问题 精品
体育法制建设现状与问题摘要以体育立法为背景原型,首先将建国以来我国体育法制建立进程划分成一些不同的发展阶段,然后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行了探讨,在对问题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的对策。
《体育法》实施至今经历了20多个年,或多或少与现代体育事业相冲突,所以应尽快实施修改,同时加强同国际领域的体育合作,增强法制观念,使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体育法制时代。
关键词体育法制;发展;建设1995-08-29国家发布的体育相关政策法规时,我国体育发展基础还十分薄弱,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经过21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形成由法律至地方政府规章的立体的体育法规体系,这个体系支撑和调整着我国各个方面的体育法律关系。
2008年,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开幕,这是中国有史以来举办的最盛大的一次体育盛宴,中国把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展示给世界,向世界宣读了国人的体育梦。
此外,中国还饯行了法治奥运的承诺。
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离不开法律武器作保障,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渐成熟的大背景下,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法律清理已经展开。
首先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阶段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划分,然后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行了探讨,在对问题深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的对策。
1、中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阶段划分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将静态的概念认为是狭义的,即指一国法律制度的总和。
动态是相对于静态来讲的,动态概念不仅包括法律制度本身,还包括司法等其他法律活动。
本文主要从静态的视角对中国体育法制建设进行了研究。
对中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研究离不开其发展的大背景,从诸多文献来看,一些学者将其分成3个阶段,也有分成4个的,视角不同,划分的层次也有所不同。
在笔者来看,中国体育法制发展可以分为5个阶段,同样也是十分合理的。
1949年以前,中国长期处于战乱状态,这个时期我国的体育事业几乎一盘散沙,所以不予讨论。
1949—1956年是中国体育法制的初创阶段。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法治的需求日益增加,法治观念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在法治视域下加以思考和改革。
本文将就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和发展出路进行探讨。
一、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1. 学校体育课程不足目前,学校体育的课程设置比较薄弱,体育课的时间和内容都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
体育课程设置不足,也使得学生缺乏充分的体育锻炼,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
在城市和农村的一些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不够完善,无法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炼条件。
这使得学校体育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也影响了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参与度。
3. 学校体育竞赛氛围不浓学校体育的竞赛氛围和参与度都相对较低,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机会较少,导致了学生对体育竞技的热情不高。
这也制约了学校体育的发展和提升。
以上这些问题都反映了我国学校体育在法治视域下存在的现实难题,需要通过法治的手段和措施来加以解决。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当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学校体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强化对学校体育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法律的规范,可以促进学校体育的发展和提升,确保学生在学校得到充分的体育锻炼。
2. 增加体育场地和设施投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增加对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的投入,改善学校体育条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的水平。
学校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鼓励学生参与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
可以设置一些奖励机制,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和竞赛的兴趣,促进学校体育的发展。
4. 强化体育教育的全方位发展学校体育教育应当从育人的角度出发,注重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培养学生的体质和体育技能的也应加强对学生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提升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的重要力量,他们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体育法制建设是推进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和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保障。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立法、制度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育法制体系。
但是,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对策进行改进。
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尽管我国现行体育法规较为完备,但是与国际接轨、适应国内体育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监管不够到位。
尽管我国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完善,但是在实际监管中仍存在缺位、疏漏等问题。
三是法律适用和执行不够规范。
尽
管我国体育法律法规较多,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法律适用和执行不够规范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有效对策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立法。
应当不断完善体育法规,加强对体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其与国际接轨、适应国内体育发展的需要。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
应当加强对体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体育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提高法律适用和执行水平。
应当加强对法律适用和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法律适用和执行的机制,确保体育
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总之,我国体育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在法治视域下,学校体育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
学校体育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更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团结精神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的学校体育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法治的角度出发,探讨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和出路。
一、现实:我国学校体育面临的问题1. 体育投入不足在我国的学校体育中,体育投入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学校的体育设施不完善,学生的体育训练条件有限,导致学校体育教学水平整体较低。
2. 教师队伍不足学校体育教师队伍的短缺也是学校体育面临的问题之一。
很多学校的体育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且学校体育教师的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
3. 竞技化倾向严重学校体育的竞技化倾向严重,导致很多学生被迫放弃其他学科,全身心投入体育训练,而忽略了综合素质的培养。
4. 缺乏法治教育在学校体育中,缺乏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很多学校重视体育运动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体育教育中应有的法治意识教育。
二、出路: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改进建议1. 加大体育投入政府应当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提高学校体育教学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发展,为学校提供更多的支持。
2. 增加体育教师数量政府应当增加对体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提高学校体育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确保学校体育教师数量的充足。
3. 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学校应当强化综合素质教育,不应当只重视体育运动能力的培养,而应当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避免竞技化倾向过重。
4. 加强法治意识培养在学校体育中,应当加强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通过体育教育的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5. 建立健全的法治监管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法治监管机制,加强对学校体育的法治监管和管理,规范学校体育的发展,确保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学校体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培养体育人才的重要途径。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现状
地方立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方面, 有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义务, 对它们欠缺或不便操作之处予以补充; 另一方面, 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尚不具备条件的事项, 可由地方先行立法。改革开放30 年, 地方立法对中国政治、经济、法制、文化和其他事业的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体育法制建设从全国层面的立法情况来看, 不尽人意, 中国幅员辽阔, 各地的体育发展水平不尽相同, 可根据各地情况, 推动体育地方立法的发展。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北京地方立法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申奥成功至奥运会成功举办, 北京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历时七年, 围绕奥运筹备与举办, 制定、修订了18 项地方性法规, 并做出了《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为奥运会、残奥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因此, 体育地方立法为完善体育法制建设、推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用显著, 应高度重视体育领域的地方立法。
3.推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3. 1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推动中国体育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人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期待。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阶段, 城乡居民除了生存需求之外, 对体育休闲需求日益增长。同时, 人类也面临既要享受现代文明, 又要保持人类固有野性, 使人类不断进化和优化的问题, 体育是目前为止找到的最有效、最有益、最有趣的方法。因此, 加快体育事业的法制化建设, 推动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化的发展, 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是顺应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事业的发展, 离不开法制建设的推动和促进。2003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出台和实施, 对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发展体育公益事业, 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被列入2009 年国务院立法计划的《全民健身条例》, 按计划将在今年出台, 这对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将产生重要意义。体育彩票自1994 年发行以来, 已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 为规范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和使用, 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 , 已于2009年7 月1日施行。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法制的引领下, 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确保了体育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 在全社会都在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要强化依法治体, 用法制来保障体育社会事业所取得的成就; 另一方面, 体育社会事业的发展, 也在不断促进体育法制建设的完善。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在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学校体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健康体魄、锻炼意志品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途径。
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却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运动设施不足、教师师资不足、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
在法治视域下,我们需要正视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出路,努力改善学校体育的发展环境,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体育教育。
我们需要加强学校体育的立法规定。
当前,我国学校体育法律法规相对比较滞后,对学校体育的规范化要求和保障并不够充分。
我们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明确学校体育的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开展体育教育活动,保障学生的体育权益。
法律的规范,可以为学校体育的教学质量、师资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有助于规范学校体育的发展,推动学校体育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监管力度。
法治下的学校体育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对学校体育的教学质量、师资建设、设施条件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建立学校体育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确保学生能够得到优质的体育教育。
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
学校体育的发展需要保障运动场地、器材设施等硬件条件。
而目前我国很多学校的运动场地都存在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导致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面临着困难和安全隐患。
需要增加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和设备的质量水平。
也需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确保学校体育教育能够得到保障和支持。
要加强学校体育的科学管理。
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日常教育的一部分,需要科学的管理模式来保障其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
在法治视域下,学校体育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师管理、学生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管理,保障学校体育能够顺利实施,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全面的体育教育。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学校体育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但是,我国学校体育仍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运动文化缺失、运动场地不足、教练员素质不高等等。
本文将围绕着法治视域下,探讨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和出路。
一、学校体育现存问题1、运动场地不足。
我国基础设施落后是学校体育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运动场地不足往往会影响学生们的体育锻炼。
2、运动文化缺失。
许多学生对体育没有兴趣,这与运动文化缺失有很大关系。
学校应该加强对体育运动文化的推广,让学生们感受到运动的乐趣和意义。
3、教练员素质不高。
学校体育的教练员水平不高,这也是制约学校体育发展的因素之一。
许多学生的体育素质差,与教练员的教学能力有关。
二、学校体育发展的出路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学校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运动场地的数量。
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的投入,改善学校体育设施的现状。
2、加强对运动文化的推广。
学校应该注重对运动文化的传承和推广,让学生们了解到运动所能带来的收益,激发他们的体育兴趣和热情。
3、加强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
学校应该加强教练员的培养,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注重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
同时学校应该建立科学的体育教育教学体系,提高学生们的体育素质。
三、建立法治视角下的学校体育管理机制近年来,以法制为基础的治理已成为我国大力推进的方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加大力度,推动教育领域的法制建设。
学校体育管理也需要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体制机制。
1、加强学校体育管理的法制建设。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体育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实行法制化的体育管理,营造良好的体育环境和氛围。
2、强化体育赛事的法制管理。
学校应该加强对体育比赛的安全管理,确保体育赛事的规范化运行,避免比赛中出现安全事故。
3、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学校应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起完善的违规行为惩罚机制,确保体育管理工作有严格的实施效果。
总之,在当前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推进学校体育的发展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
中国体育法治的现状分析及完善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体育法治的现状分析及完善对策研究的开题报
告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体育运动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也愈发重要。
而体育法治作为保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体育行为、保护运动员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也应当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得到更加重视和完善。
然而,目前中国体育法治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加强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执法体系的建设和能力建设、体育纠纷的解决机制建设等等。
因此,对于中国体育法治现状的分析以及完善对策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
本次研究将采取文献调研、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研究方法,旨在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体育法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完善对策。
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一)中国体育法治的现状分析
1. 中国体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 中国体育执法机构的建设及执法标准,执法效果等。
3. 运动员权益保护机制、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情况。
4. 中国体育法治问题分析。
(二)中国体育法治完善对策研究
1. 健全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及加强执行力度。
2. 加强体育执法机构建设及能力建设。
3. 完善运动员权益保护机制及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4. 提高体育文化水平及加强社会监督等。
三、研究预期结果及展望
通过本次研究,预期可以全面客观地掌握中国体育法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对策的科学合理性,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同时,这也为未来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中国体育法治及其相关问题提供了基础和框架,有望开启新的研究领域。
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探讨
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支柱产业也逐渐崭露头角。
然而,由于对体育产业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设相对滞后,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进行探讨,重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的现状1. 法律缺乏完备性当前,我国的体育产业法律制度相对滞后,整体建设较为薄弱。
针对体育产业发展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数量不多、条文不全、制度不健全,无法全面覆盖体育产业各个环节和主体。
这种不完备性使得运营者在实践中无法依法办事,同时也给相关权益的保护带来难题。
2. 标准体系不完善体育产业涉及多个领域,如体育赛事组织、运动员合同、商业赞助、知识产权保护等。
但针对这些领域,我国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导致市场行为和交易难以规范化,甚至出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因此,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是发展体育产业的迫切需求。
二、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面临的问题1. 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体育产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对体育产业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尚不完善,缺乏依法保护的机制。
这就给企业和个人创新和投资带来了不确定性,限制了体育产业的创新发展。
2. 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缺乏规范体育赛事是体育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缺乏一套规范的法律制度。
赛事组织者存在规模不一、行业准入门槛不明确、竞争秩序混乱等问题,极大地制约了我国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3. 违约问题频发在体育产业中,因为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和执行机制,违约问题时有发生。
运动员与俱乐部、企业与赞助商之间的合同纠纷频繁出现,给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风险,阻碍了体育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弥补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的方法与对策为了完善我国体育产业法律制度,以下措施可以被采取:1. 健全立法法规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法律建设力度,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填补空白,健全一系列与体育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以确保各方行为有法可依,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体育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体育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体育法作为一门专门研究体育活动相关法律问题的学科,其现状和发展趋势与社会经济、法治进程、人们对体育的认知和关注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
下面将从体育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体育法的现状:1.理论研究逐渐深入:体育法的理论研究逐渐深入,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建立了体育法研究中心,大量体育法研究成果被发表在相关学术期刊上,丰富了体育法理论体系,提高了研究水平。
2.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我国相继出台了《体育法》、《体育场馆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现行体育法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修订和完善的力度加大,保障了体育的合法权益和运动员的权益。
3.专业化人才培养加强:体育法的研究和实践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支持,高校体育法专业的设立及培养体系逐渐完善,培养了大批体育法专业人才,提高了体育法的实践水平。
4.体育争议解决机构建立:随着体育竞赛和运动产业的发展,体育争议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增加,建立了体育争议解决机构,提供了专业的、快速的争议解决服务,维护了体育运动的公平性和正常秩序。
二、体育法的发展趋势:1.国际化发展: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间体育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体育法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未来体育法将更加注重国际化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体育法律制度建设,提高我国体育法在国际层面的影响力。
2.专业化发展: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崛起,体育法在商业运作、赛事组织、合同纠纷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
体育法将更加专业化,关注体育运动的商业化、专业化发展,出台更加细化、科学的法律规定。
3.个人权益保护:随着人们对体育的热爱程度不断提高,个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权益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未来体育法将更加注重个人权益保护,完善运动员权益保障机制,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4.草根体育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草根体育运动在国内兴起,众多社区和基层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法律问题。
未来体育法将更加关注草根体育法律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基层体育法律规范的建设。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摘要】学校体育在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学校体育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师资不足、设施老化等现实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评估机制、提升师资水平等出路。
在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得到凸显,加强法治建设可以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
最终,共建健康体育环境,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通过这些措施,我国学校体育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键词】学校体育、法治视域、现实问题、完善法律法规、监督与评估、师资水平、重要性、法治建设、健康体育环境、全面发展1. 引言1.1 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学校体育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学校体育可以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学生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抗压能力。
学校体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在体育比赛和训练中,学生需要与队友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实现团队的目标,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领导才能。
学校体育还可以促进学生的情商和人际交往能力的提升。
通过体育活动,学生可以学会尊重他人、合作共赢,培养和谐的人际关系。
学校体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学生身体健康,还能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为其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提高学校体育的地位和质量,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法治视域下的学校体育在法治视域下,学校体育不仅仅是一种体育教学活动,更是一个重要的法治领域。
法治视域下的学校体育注重规范管理、公平竞赛和法律意识培养,将法治理念融入体育教学和管理之中,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和维护法律权益的能力。
法治视域下的学校体育也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
在当今社会,法治视域下的学校体育不仅仅是为了培养体育健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尊重规则、勇于担当、团结协作的精神,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和法治观念。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一、现状
1.1 研究领域扩大
近年来,我国的体育法学研究领域逐渐扩大,除了传统的体育法、体
育仲裁、奥林匹克法等领域外,还涉及到了体育知识产权、体育反兴
奋剂、体育教育法等新兴领域。
1.2 理论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法学的理论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体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框架,并逐步加强了与经
济法、行政法等相关领域的交叉研究。
1.3 实践应用亟待提升
虽然我国在体育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践应用
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特别是在体育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执行等
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展望
2.1 推动立法工作
未来,我国体育法学研究需要重点推动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包括针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法规制定、学校体育法的完善、个人体育权益保护的法规制定等。
同时,还需要强化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2 加强实践应用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体育产业和实现体育法学的社会价值,未来需要加强实践应用方面的研究,包括体育法规的执行情况调查、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研究、个人体育权益保护实践的探索等方面。
2.3 推进国际化研究
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国际化进程加快,未来的体育法学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国际化进程,在加强与国际体育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同时,开展对国际体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深入研究。
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必要性(5篇)
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必要性(5篇)第一篇: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必要性体育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调整体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制定体育法是体育战线酝酿已久和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
1988年国家体委开始着手草拟体育法,1994年3月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送审稿)》。
1995 年8 月29 日,经过8 年反复酝酿,8 年艰苦起草,《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制订体育法是落实宪法有关规定的需要,是巩固体育改革成果的需要,是扩大体育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实现依法治体的需要,是保证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而易见的成绩。
但是,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不断出现。
1、体育法治观念淡薄。
体育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却仍屡见不鲜。
如在体育系统个别单位甚至有些个别领导同志仍未完全树立依法治体的观念,将执法工作单纯作为维护部门利益和扩大经济收人的手段;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与保护方面,也存在着将公共体育设施挪作他用或商业开发或人为破坏的问题等。
(如:中国的足球事业)2、体育法制体系不完整。
这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高层次立法少,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数量少。
第二,规范竞技体育的较多,规范社会体育的较少。
同时,体育产业作为体育领域的一个新兴的产业其立法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此外,在体育运动中出现的伤害、伤亡事故以及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也比较缺失。
(如:桑兰、汤淼等)3、缺少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国家体育总局在《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中对强化体育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完善体育执法监督体系做了明确规定。
但是,体育违法案件和对体育违法查处不力的状况依然存在,体育执法机构和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对体育执法的监督存在着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监督,在体育实践中导致问题出现后,证据难查。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问题与对策(全文)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展问题与对策1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社会意义(1)体育法制建设是健全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
体育法制即体育中的法律与制度,由GJ机构颁布并确定调整体育活动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体育法制在体育活动中不仅具有静态的体育法律意义,亦有动态上的体育法律意义。
因此,体育法制是有体育立法、体育执法、体育司法以及体育法律监督等方面共同构成的一种系统。
体育法制建设亦是法治GJ中法律制度的一种,能够体现出法治社会的现实意义。
(2)为我国建设体育强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我国作为世界体育大国屹立在世界体育舞台上,但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壮进展,使我国正逐步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而体育法制建设在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一直致力于体育事业的进展不仅仅是为了向全世界展示我们GJ的体育竞技水平,更重要的是将我国的文化和精神通过体育竞技展现出去,而体育法制作为体育事业进展的重要保障,它不仅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垫脚石”,亦是一个“绊脚石”,因此,有效的结合体育法制和体育进展两者的关系,规范体育运动规则和运动员行为是完善健全体育法制的重要手段。
2我国体育法制建设进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前面说过体育法制亦是社会法律法制的一部分,那它必定是一个办法复杂的体系,尽管随着我国现代体育事业的不断进展进步,使得体育法制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但由于其存在的特别性,使得在进行体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滞后性,体育行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体育监督机构的执法力度欠缺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因此,下面就现阶段体育法制建设中的普法、立法以及执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究2.1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普及法律意识是我国在进行GJ法治时最为重要的策略,随着社会XX络化的不断扩大化和普及化,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到较为良好和正确的法制教育。
但仍有不少人对体育法制的了解少之又少,可以说,群众对体育法制接触少并且一般群众也不愿过多的学习相关体育法制知识。
体育产业的法制建设
体育产业的法制建设一、引言体育产业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日益重要,不仅给人们带来娱乐和健康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经济体系。
然而,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依靠法制建设的支持和规范。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和体育市场秩序等方面探讨体育产业的法制建设。
二、政策法规1. 目前的情况体育产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各自的政策法规问题。
在一些国家,体育产业的政策法规相对完善,能够为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但是,在一些地区,体育产业的规范和保护还不够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管理。
这给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2. 改善的措施为了解决体育产业的法制建设问题,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体育产业能够在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下发展。
(2) 加强对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应用能力。
(3)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的公正竞争。
三、知识产权保护1. 目前的情况在体育产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尤其是在体育赛事、品牌和形象等方面,侵权和盗版行为屡禁不止,对体育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 改善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体育产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打击侵权和盗版行为。
(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维权的效率和成本。
(3)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侵权行为,保护体育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
四、体育市场秩序1. 目前的情况体育市场的秩序是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然而,目前体育市场中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2. 改善的措施为了维护体育市场的秩序,体育产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3) 提倡诚信经营,建立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逐渐透明化,法治已逐渐成为社会的代名词。
而体育在现代社会应有的地位,也在国内逐渐得到认可。
但是,在学校体育的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法治方面的问题。
本文拟从法治视域下,分析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一、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1. 学校体育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学校体育经费一直不足。
虽然政策一直在鼓励学校加强体育建设,但是实际执行中投入仍不充足。
导致许多学校无法提供足够好的体育设施,无法聘请更好的教练,无法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体育课程。
2. 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不合理:学校体育与其他科目相比,其名义上的“必修”地位,与实际上被忽略的重要程度存在较大反差。
其次,学校体育课程由于没有基础教材的支持,教育局对课程的垃圾化,无奈的志愿者教练,学生课外加班等原因,导致了学校体育课程内容简单,低俗的问题,老师水平参差不齐。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学生成长与身体素质的发展。
3. 学校体育教师素质不高:一些体育教师并不具备专业的体育知识,对学生的安全也没有足够的重视。
这导致了部分学生在体育课上受到了伤害。
4. 学校体育竞赛存在问题:学生参与各项运动比赛是体育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各种比赛的种类和要求不一,管理不当,过于注重比赛的结果而不关注参与的过程,产生了一些不良问题。
如:“点球大战”,“换球员上场”等不合理的比赛规则导致了竞技过程的不公平。
更有甚者还为了获得好名次,出现了比赛舞弊现象甚至是假证现象。
二、我国学校体育的出路1. 增加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国家对教师培训的重视始终存在,而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则相对较少。
应加强针对体育教师的职业化教育,帮助体育教师成为专业的教育者。
2. 提高学校体育的投入:政府在加强体育建设、提高教育投入方面宏观的部分已经有所考虑,但如何具体落实体现在教育现场,各级政府和管理者的具体行动值得关注。
建立体育设施借用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校外体育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学校体育的整体管理。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
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与出路在我国,学校体育一直被视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竞技精神以及良好的体育习惯的重要途径。
在法治视域下,我国学校体育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如体育设施不完善、体育教育资源不足、学校体育师资力量薄弱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学校体育的发展。
急需通过法治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为学校体育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将从法治视域下分析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和出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一)体育设施不完善。
许多学校的体育场馆设施较为简陋,甚至缺乏足够的体育场地供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比赛活动。
这给学校体育教育带来了困难,也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教育资源不足。
一些学校缺乏专业的体育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缺乏专门的体育教师,导致学生在体育教育方面的学习和锻炼质量不高。
(三)学校体育师资力量薄弱。
许多学校的体育教师师资力量不足,专业水平和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学生的体育教育质量。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学校体育的发展,也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在法治视域下,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为学校体育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学校体育发展的出路(一)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
政府应该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完善学校体育设施,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资源以及改善体育教师的待遇。
通过法律途径,加强对学校体育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学校体育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保障。
(二)建立健全的体育法律法规。
通过建立健全的体育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学校体育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运行。
规范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获得全面的体育教育。
(三)提高体育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这样可以提高学校体育教学的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以上出路是从法治视域出发,提出的对学校体育发展的建议。
通过法治手段来解决学校体育的现实问题,为学校体育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保障。
体育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体育法的现状与开展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体育运动就技写人我国«宪法»,成为政府的法定责任。
历属政府均设体育行政部门主管体言工作,并以举国体制方式推进体育事业开展。
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之路,开启启, 从此职业体育和体育产业井始成为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开展方式的组成局部。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职业体育和体育市场逐步得到开发。
指中国体育产业学会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体育产业已占我国 GDP的3%,从业人口超过5oo万。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开展和时代的进步,体育市场主体和体育参与主体的权利意识日新觉醒.传统的管理型体育体制受到挑战、体育领域的纠纷和法律同题速渐凸显。
体育法学研究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最和理实需求中得到推动和开展。
什么是体育法学中国有体育法吗"国外有吗"国际上有人研究有体育法学这门学科吗" 面对国人的这些质疑,不得不感体育法学这门新兴的学科要想得到广泛认同仍需要时问,更需要体育法学者和相关人士的共同努力。
体育法学是提醒体育法律社会现象和体育法律规产生开展的在规律性以及他们在机制的综合性穿插学科,是介于法律科学和体育社会科学的边缘学科。
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体育法律社会现象的一门新兴的法律科学,属于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分支学科,在体育人文社会科学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它主要研究体育法律的本质、形式、特征和作用;研究体育法律的产生、开展及其消亡的规律;研究体育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研究制定体育法律规、执行体育法律和构建体育法律关系,以及运用体育法律为社会效劳等问题。
体育法学是随着体育运动的不断进步而开展的。
20世纪60年代起,体育法学研究随着世界各国体育立法热潮的兴起而出现,到80年代,出现了一些专著,如B. 乌瓦洛夫的"体育运动的法律问题"〔前联〕、J. 达尼斯的"体育与加拿大的法律"〔加拿大〕、J. 奈夫西格的"国际体育法"〔美国〕、A. 里森的"体育运动有关法律问题责任与保证"〔法国〕、T. 祖特的"有组织的体育运动法律问题"〔德国〕、G. 尼格德的"体育法指南"等。
我国体育产业法制建设的完善
体育经营活动税收优惠办法、体育经营活动物价管理规 定、体育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办法等行政规章和
部门规章,在政企分开、官办分离的原则下,强化国家
对体育产业的宏观管理,使体育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 的整体发展相结合。 在体育市场的经营管理方面,根据体育市场发展状 况,当务之急是要加快高层次的立法。 真对我国体育主体产业立法严重缺失的状况,尽快 建立起配套健全的经营法规。
体育产业化进程中政府职能未实现真正转变, 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状况依然存在,符合 法治建设需要的体育产业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起来
国家在对体 育产业的宏 观调控方面 缺乏长期的、 稳定的政策 法律支持, 体育产业法 制建设没有 得到充分重 视。
在面临问题与落后状况
体育产业 立法薄弱, 水平不高, 数量有限, 严重制约 了体育产 业的发展。
础,结构合 理、层次衔接有序的体育产业法律体系 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产业执法监督及法 律服务体系
在宏观上面,完善我国的体育产业政策和法规,结 合国家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及土地使用等相关
政策规定,逐步颁布加强体育市场宏观管理的若干规定、
基本 内容
我国体育 产业法制 建设的完 善
CONTENTS
1 2
我国体育产业的法治现状
我国体育产业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我国体育产业法制建设的目标及基 本内容
3
我国体育产业处于发展初期,而且带有
我国体育 产业的法 治现状
浓厚的政府色彩,发展时间短,产业规 模小,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使得 落后于发达国家,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 总体基础薄弱。进而使得体育产业政策 和法制不适应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的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真 正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体育产业法治框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现状摘要: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是巩固体育改革成果, 促进和保障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体育法制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体育法制建设, 对我国今后体育法制建设提出建议和决策。
关键字:中国; 体育法制; 建设现状;建议体育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推进和保障。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 填补了我国在体育领域的立法空白, 结束了我国体育事业无基本法可依的历史, 标志着我国体育事业开始进人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新阶段。
但是也应看到,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仍是体育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体育法制建设滞后的状况仍然存在。
为此, 本文通过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 提出加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建议, 为我国体育法制建设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现状1.1 体育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199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同年1O月1日开始实施。
之后,以体育法为依据,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三部与体育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全民健身活动被纳入了法制轨道,与此同时,国家体育总局的立法工作和地方立法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共颁布实施了1部体育法律、7部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和78件法规性文件、1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这一时期我国体育立法初具规模,基本上形成了以体育法为核心,体育法规为重点,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为基础的立法格局,为依法治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体育执法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在体育执法工作过程中,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确认和体现。
如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作为承担国家体育总局法制工作任务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能明确包括“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工作,承办全国人大、国务院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法律事务,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体育执法检查”等。
全国省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设立政策法规处,不断加强体育执法队伍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大部分经过培训,获得了行政执法岗位资格。
各地普遍针对体育执法工作的特点,对体育行政执法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立了各种配套的体育执法制度和措施。
1.3 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开始启动,并积累一些有益的成功经验《体育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组织体育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先后对北京、湖南、四川、江西、辽宁等地贯彻实施《体育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
从1997年起,福建、陕西、北京、广东等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大和政府加强了体育法的执法监督检查。
近年来,各地在体育行政执法的实际操作中,制止和纠正了一些体育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体育事业发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如河北省制定并实施了体育部门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体育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体育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体育行政复议制度和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
其他地区也根据当地的情况和特点,日益强化了行政执法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我国体育法制存在的问题2.1 体育法制意识薄弱许多领导干部对体育立法认识也很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后没有很好地组织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理解,甚至有少数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不知道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没有对体育立法认真研究,不注重用立法的手段去规范目前体育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仍习惯用行政方法去应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很普遍。
2.2 体育立法层次不高,面较窄我国体育立法明显存在四多四少问题。
2.2.1 计划经济年代的法规多,适应市场经济的法规少,截止到1994年,我国共制定体育法规523件,明令废止的有240件,需要修改的有170件,仍然有效的不足100件,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体育改革思想的也就是50件左右。
体育工作的不少方面处于“立法真空”、“无法可依”的状况。
2.2.2 国家体委本级管理的法规多,系统管理的法规少长期以来,国家体委很多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只管国家体委本级和直属单位,而对于整个体育系统,如省、市、自治区的体育如何搞,地、县的体育工作如何进行,管得较少。
在523件体育法规中,涉及系统管理的只有38件,只占总数的7.2%。
2.2.3 对国家体委自身管理多,社会体育管理少国家体委下发的很多文件。
大都只是管体委自身的事,而对全国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体育管理做出规定、提出要求的很少。
对社会体育管理的法规仅32件,占法规总数的6.1%。
这样就使政府体育行政职能部门很难发挥领导、协调、监督的三大职能。
2.2.4 部门规章多,国家立法少截止到1997年底,经全国人大颁布的全国性的体育专门法律,也仅为1995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经国务院颁布或批转的行政法规,也只有4项(2项是体育锻炼标准,1项是登山管理办法,另一项即是1995年6月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而自1949年至1993年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的法律和条例中,教育有41项,文化有32项,卫生有29项,科技有24项。
2.3 体育法学研究十分薄弱,体育法制队伍尚未建立体育立法是一项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技术性很强、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需要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指导。
虽然目前我国有部分热心体育法学研究的同志正着手进行基础理论的研究,少数体育院校开设了体育法学讲座或专修课程,但从总体上讲,我国体育法学理论的研究还十分薄弱。
全国从事体育立法工作和研究的专、兼职人员不过三四十人,人员很缺乏,队伍尚未建立起来,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也很不够。
3.推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3. 1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推动中国体育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人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期待。
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阶段, 城乡居民除了生存需求之外, 对体育休闲需求日益增长。
同时, 人类也面临既要享受现代文明, 又要保持人类固有野性, 使人类不断进化和优化的问题, 体育是目前为止找到的最有效、最有益、最有趣的方法。
因此, 加快体育事业的法制化建设, 推动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化的发展, 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是顺应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事业的发展, 离不开法制建设的推动和促进。
2003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出台和实施, 对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发展体育公益事业, 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
被列入2009 年国务院立法计划的《全民健身条例》, 按计划将在今年出台, 这对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将产生重要意义。
体育彩票自1994 年发行以来, 已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 为规范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发行和使用, 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 , 已于2009年7 月1 日施行。
体育彩票公益金在法制的引领下, 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确保了体育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 在全社会都在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要强化依法治体, 用法设的完善。
3. 2 在国家法律层面, 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仲裁法的制订》在我国, 随着现代体育运动的发展, 体育运动中的各方主体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和纷争, 与体育运动相关的纠纷的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大, 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得到共识。
但体育仲裁制度应如何建立, 却众说纷纭。
目前, 制约体育仲裁制度建立的最关键性问题,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与《立法法》两部法律规定的不一致: 根据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3 条的授权性规定, 国务院应以行政法规的形式, 建立体育仲裁制度。
而国务院在《立法法》出台前, 一直没有制订有关体育仲裁的行政法规。
而根据2001 年《立法法》第8 条的规定, 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订法律, 也就是说, 仲裁事务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与《立法法》的规定相冲突, 以谁为优? 因此, 必须重视体育立法的研究, 加强宣传,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改和《体育仲裁法》的制订。
3. 3 重视地方立法对完善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地方立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方面, 有实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义务, 对它们欠缺或不便操作之处予以补充; 另一方面, 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尚不具备条件的事项, 可由地方先行立法。
改革开放30 年, 地方立法对中国政治、经济、法制、文化和其他事业的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
体育法制建设从全国层面的立法情况来看, 不尽人意, 中国幅员辽阔, 各地的体育发展水平不尽相同, 可根据各地情况, 推动体育地方立法的发展。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北京地方立法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申奥成功至奥运会成功举办, 北京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历时七年, 围绕奥运筹备与举办, 制定、修订了18 项地方性法规, 并做出了《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为奥运会、残奥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因此, 体育地方立法为完善体育法制建设、推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用显著, 应高度重视体育领域的地方立法。
3. 4 加强国际领域的合作, 并用国际立法的形式来加以推动体育是最具国际性的一项事业, 体育无国界。
萨马兰奇把体育与政治、金钱、艺术、性爱列为世界五种通用语言, 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竞技大国, 有责任、有条件更充分扮演重要角色。
伴随着现代法治的发展, 体育法正在成为许多国家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 体育发展也面临着全球化的法制背景。
现代体育的规范要求与国际社会普遍的法制规则相契合, 使世界体育呈现出日益明显的法制化趋向。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提高体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是我国体育与各国和国际体育平等对话与交流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
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 应注重在国际体育领域通过国际协定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广泛的合作关系, 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体育的发展, 以更加适应全球化的体育法制背景。
3. 5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 重视将法制建设落到实处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2009 年1 月召开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强调, 中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仍要坚持“举国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