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韶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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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韶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的

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韶府[2014]7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韶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韶府〔20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鉴于韶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已有变动,为利于工作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

艾学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陈向新市委副书记

陈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邹永松副市长

李安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

钟裕荣市政府秘书长

文火玉市委副秘书长

黄宣剑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立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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