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全)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一般安全规定(一)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打闹、玩耍、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特定作业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护面罩、耳塞、反光马甲等。
(三)进入作业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安全确认制》的要求进行安全确认。
(四)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严格遵守。
第三条交通、车辆安全规定(一)上下班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二)严禁在铁路上行走、停留;在铁路沿线行走停留、避车,必须距铁轨外侧2米;禁止通过无人行道的铁路桥梁和涵洞。
(三)行人、车辆通过铁路应该走道口、人行过道;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或横穿铁路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
(四)各种机动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驾驶前应对车辆的状况进行检查,保证车况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
(五)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非司机和无证照牌驾驶,禁止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保证车况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
(六)严禁曲线行驶、逆向行驶和空档溜车,不得将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
(七)车辆装载严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运送其它不规则形状的物品必须固定,严禁客货混运。
(八)严禁钻越各种车辆,严禁扒乘货车、运料车等非载人车辆。
(九)在距铁轨枕木外侧1。
5米以内不准停(堆)放任何物品。
(十)厂区公路及人行道临时施工的坑、井、沟、池等必须设有安全栏杆、盖板及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有警示灯。
第四条作业安全规定(一)严格按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程的规范进行作业,掌握本岗位、区域内危险源的分布。
(二)在生产作业现场或施工现场,应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作业现场要做到照明齐全,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在易燃、易爆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安全管理目标:1.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二、安全管理组织: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安全工作。
2.组织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
三、安全责任: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2.部门负责人要制定并执行部门安全管理措施。
3.员工要认真履行个人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四、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疏散演练。
3.安全培训记录需保存,并及时更新。
五、安全生产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操作合规安全。
2.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六、风险评估和预防:1.对工作岗位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2.预防事故发生,定期检查并修复隐患。
3.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七、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能够迅速进行应急处理。
3.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增强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八、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2.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宣传和奖惩:1.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对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教育。
这些是一个安全管理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组织或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改进和更新。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安全管理责任1. 学校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
2.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安全检查与管理1. 学校应定期对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并分类归档保存。
2. 学校应在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围栏。
3. 交通行政部门应协助学校对学校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规划,设置规范的学校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机动车泊位标志。
三、交通安全管理1. 学校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
2. 禁止学生在学校内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滑轮、滑板。
四、消防安全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1.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场监管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2. 学校内的食品经营场所,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安全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其他安全管理要求1. 学校应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多层建筑物的每一楼层及楼梯间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施划区分上下楼梯标线。
2. 学校应保证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的正常使用,发现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损坏,应当即时维修和更换。
3. 学校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4. 学校应加强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附件: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境内各类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类生产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矿山、建筑工地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并行、层层负责、合理分工的方式,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五条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是贯彻落实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机制,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安全风险情况,科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的组成和编制要求、危险源辨识及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定的应急等级进行分类和编制,确保应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管理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将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报告。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专职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预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适应突发事件的能力。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
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
(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
(八)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第八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条例细则
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条例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条例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食品相关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等。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生产环节管理2.1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食品前,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计划,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2.2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验收、仓储、投料、生产过程、成品检验、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3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等相关规定。
2.4 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流通环节管理3.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2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3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4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审核和管理,确保网络食品安全。
四、餐饮服务环节管理4.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4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五、食品安全监管5.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3篇)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全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降低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细则,通过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本文将详述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
一、安全生产管理实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各层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生产作业程序、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并通过内部宣传、培训等方式确保全员知晓并遵守。
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理制度,任何员工在发现事故隐患时都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并且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和消除。
6.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过程全程监控和数据记录,提高事故预警和检测能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细则1.安全生产目标达成奖励:对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可以是奖金、荣誉称号、升职加薪等形式,鼓励大家共同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安全工作优秀奖:定期评选表彰安全工作做得特别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对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和奖金,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安全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并实施了安全创新措施,有效降低了事故风险和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可,鼓励广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深入思考并提出创新建议。
国有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1.2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是全公司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1。
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2。
1 安全教育是保证公司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重要措施。
目的在于强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2。
2 接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干部、各类工种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
重点在于特殊工种工人、新员工、变换(调岗)工种和复工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等.2.3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2。
3。
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
3。
2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2。
3。
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其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电气安全技术与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
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2。
4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4.1 坚持三级教育.对新工人、外部调入和委培人员必须施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分公司)、部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2。
4。
1。
1 公司级教育内容a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纪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遵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准则,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b 介绍公司的生产基本情况,阐明公司界区内危险地区和要害部门,突出讲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c 进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科学知识和工伤事故急救知识的教育,使每个员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提高预防和排除事故的技能,增强预防职业危害的意识和本领.2。
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巫山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2号)、《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国烟生〔1995〕第50号)、《重庆市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渝烟局安〔2005〕4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及“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业领导、企业负责、部门监察、群众监督、员工遵纪守法”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局(公司)各科、室、专卖管理所、烟叶收购站点及仓库,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能职责第四条局(公司)组织机构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内部治安保卫”、“职业安全健康”、“两烟防霉渡夏”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公司)专卖保卫科,负责组织主指导局(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成立局(公司)安全检查组,负责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
第五条局(公司)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按《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区县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部门负责人聘任方案>的通知》(渝烟局人劳〔2003〕405号)要求,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机制。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制定本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制定本单位和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参与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管理工作。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要求每个相关职员都要遵守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制度:要求企业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防范制度:对企业的重要资产、设备和人员等进行安全防范,包括安装安全设备、制定安全巡检和监控制度等。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员工和资产的安全。
5.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定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6.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信息进行保护,包括制定密码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防止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
7.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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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加油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某加油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安全责任制度1.加油站应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加油站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加油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3.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对加油站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1.加油站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2.加油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加油站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火灾防范、安全用电、防爆防暴等方面的知识。
4.加油站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应急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1.加油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确保设备和容器符合国家标准。
2.加油站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3.加油站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确保进行定期检查和核查。
四、消防安全管理1.加油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2.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记录。
3.加油站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安全设施管理1.加油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识、警报器、监控设备等。
2.加油站应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并记录检查结果。
3.加油站应对安全设施进行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员工安全管理1.加油站应对员工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业岗位要求。
2.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劳动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3.加油站应建立员工防范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制度,指导员工应对各种风险和应急情况。
七、安全监督管理1.加油站应制定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对加油站的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第三条水电厂动火作业分为工业动火作业(指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和非工业动火作业(指除工业动火以外的其它生产性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同时实行《水电厂动火作业计划书》(参见附件1)和《水电厂动火作业许可票》(参见附件2)的要求,先在危险作业审批系统审批《水电厂动火作业计划书》,开始作业前现场签发《水电厂动火作业许可票》。
第五条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六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动火作业许可票、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许可票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各类工业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提升一个级别。
第八条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管辖范围内的油田基本建设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业动火作业和非工业动火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武装保卫科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负责推行、实施本细则,并提供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各级HSE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动火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监督。
第十二条员工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参加动火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工业动火作业分级第十三条按照公司动火作业等级划分标准,水电厂无一级动火作业,等级划分为二、三级,具体如下:(一)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m~__m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变电所内动火;2.容量小于1000m成品油罐动火;3. 在天然气净化(处理)厂、配气站围墙内的变电所、发电站内的动火;4.直径在114mm~426mm(不含114mm)的配气管线(伴生气)上的动火;5、天然气(伴生气)发电厂发电机组及燃气管线上的动火;333(二)三级动火1.原油储量小于1000m (含1000m)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变电所内的动火;2.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动火;3.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4.直径114mm以下(含114mm)的配气管线(伴生气)上的动火;5.除二级动火外其他的工业动火。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工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实施细则的角度论述现场安全管理,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首先,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需要明确工地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安全管理工作。
工地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事项得到充分的关注和落实。
其次,现场安全管理细则还应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员工应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的能力。
他们应时刻保持警觉,严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此外,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意见和建议,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
然后,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还应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
例如,对于高空作业,应规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临时安全围护栏等设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操作,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等。
这些细则的制定能够帮助工人清晰地了解工作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并促使他们切实执行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
此外,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应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施工期间各种风险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安全检查应以循环为基础,每日、每周、每月进行,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管理台账中,以备后续参考和改进。
同时,安全检查应涉及工地周边环境、设备设施、材料存放等多个方面,确保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
最后,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还应包括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无论是突发意外事件还是常规的安全事故,都需要有针对性的预案和措施来处理。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对不同情况的能力。
综上所述,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的关键所在。
通过明确责任人、规定员工职责和权利、设定具体安全规范、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等措施,能够有效地保障工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论证)、公布、备案、演练、实施、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实用性负责。
第五条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下同)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含)以上(企业分类和规模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下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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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严格遵循公司安全管理的办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2、适应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 公司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1.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车间)及各岗位的职责严格按章执行.
3.2 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小组并履行如下职责:
3.2.1 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2.2 落实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制定操作规程.
3.2.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3 安全小组组长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根据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一般由助理担
任)
3.4 各车间负责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
操作规程。
做好工具、机器设备、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3.5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
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车间班组长或负责人,并迅速予以排除。
3.6 对员工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厂级、车间与生产部门、生产岗位),才能上岗操作机
器,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对口安全技能培训才能上岗。
3.7对特种作业员工,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取得合格上岗证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员工,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性维护,定期检
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式或接零保护措施。
4.工程、设备仪器: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
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
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4.3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
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4 进口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
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4.5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种,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
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
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
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4.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
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9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
措施。
4.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
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安室登记;需明火作业
者须到安委会登记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开工动火。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品种的安全规定。
4.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
一切隐患。
检查设备需要运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
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电梯和叉车的安全:
5.1 签订电梯和叉车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市劳动和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
要求。
5.2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每年年检由长兴公司负
责(具体按租赁合同执行)。
5.2.1叉车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准行证》,每年的年检由技术部负责。
叉车司机须持有效的叉车驾驶证。
5.3 技术部负责日常电梯和叉车管理,要切实加强电梯和叉车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保养、督促年审等工作。
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和叉车带隐患运行。
5.4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维修、检测电梯和叉车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和
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5.5电梯和叉车管理部门须将电梯及叉车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
副本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5.6驾驶操作电梯和叉车时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7运输危险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5.8违反电梯和叉车安全,造成事故,对责任人罚款二个月工资的20%,并追究部门
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触及刑律的,追究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员工劳动安全与防护:
6.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职工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6.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
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6.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实行每年体检制度。
6.4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
查,各车间实行周检查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4.1生产安全检查内容:
①查现场、查隐患;
②查管理、查制度;
③查思想;
④查事故处理。
6.4.2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主要物资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②用火用电情况及其他火源管理情况;
③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水源道路情况;
④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⑤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情况;
⑦职工消防安全思想状况;
⑧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6.4.3保安安全检查内容:
①查队伍管理;
②查制度执行情况;
②查防盗措施;
④查保安素质、工作态度、执勤情况。
6.5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
统一安排整改。
6.6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材料和费用,由整改责任人凭整改通知单报总经理审批后,
交由采购部统一采购。
财务部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完成,否则,给予整改责任人警告一次罚款50元。
特殊情况需向安委会说明原因。
7.事故处理及奖惩:
7.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评
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和先进个人。
7.2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的基本条件:
7.2.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2.2部门安全小组人员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
7.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7.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7.2.5一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重伤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7.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7.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