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员配置及要求

卫生部人员配置及要求
卫生部人员配置及要求

卫生部人员配置要求

护理人员配备:

1 医疗机构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2 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至少达到0.4:1,三级甲等医院达到0.6:1。

3 ICU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2.5-3:1,三级甲等医院达到3:1,有创呼

吸机使用超过30%时护理人数适当增加。CCU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

到2.5:1。

4 供应室护士与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2.5:100。

5 手术室护士与实际开放手术床位比达到3.5:1。

6 急诊流水护士与流水量(300/日时)比达到 0.1:1。

7 急诊留观护士与实际留观人数比达到0.5:1。

8 口腔科护士与医生比达到1:2。

9 产房分娩量大于800/年,配备护士 12人。

10 血液净化室护士与实际开放血透机比达到1:4。

11 门诊护士与门诊医师比达到2:1。

12 三级医院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50%,二级医院护士具有大专

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30%。

13 在各专科护理领域中,固定的专科护士比例不低于80%,护师以上人员不低

于50%,年选送专科护士培养比例不低于所在专科护理领域护士的5%。

某某医院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计划

GG医院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计划 一、医院基本定位:GG医院是一所以内科为基础,以外科为龙头,以创伤急救、骨科、神经内外科、妇科、医疗康复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性医院。 二、规模:核定病床800张。第一期(20X0 20XX为500张;第二期扩展到800- 1000张;第三期,争取在8- 10年的时间达到1200- 1500张。 三、领导体制,两种选择:一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一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院长负责制。 四、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 (一)总经理一名。董事会指派,向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医院工作,重点兼管医院经营、企划、财务、人事等工作。 (二)副总经理(相当于行政副院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院长聘任。其主要职责是,配合总经理分管院办、经营、企划、后勤供应等工作。 (三)名誉院长(或院长)一名。由董事会聘用,最好是国内知名专家、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主要利用其知名度,扩大医院影响力,作为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智囊团成员。 (四)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一名。由董事会聘用,向董事会负责,担任实际的院长角色,全面负责医院医疗行政业务等工作。 (五)业务副院长1-2名,从优秀的专业人员中选拔,由院长总经理提名,报 请董事会同意由院长总经理聘任(也可先聘为院长助理,作为过渡)。主要协助院长 分管医疗、教学、科研等相关范围内的工作。 五、政职能科室设置。 根据卫生部对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要求,需要设置的行政职能科室有:院办室、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设备科等,另外预防保健科也应设置,现在不少医院专门成立信息科,有的医院还把门诊部列入行政职能科室范围。 我们是一所新建的医院,应从实际出发,精兵简政,减少运行成本,但以下几个职能科室必须设置:院办室、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包括总务、设备科任务),可增加一个经营部,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 六、临床科室设置 (一)一级临床专科:按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三级综合性医院必须设的一级临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安全培训规定 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

《建设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 企业承包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物业公司人员配置标准与人员编制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定额(建议) 物业管理——刘大山一.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 .目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一般原则及调整方法。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制定和管理。 4 .程序要点 1 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 a 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一般模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管理单一物业时,公司设置为:办公室(含行政、人事部)、经营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含绿化); 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人数在 800 人以上或管理处数量在 2 个以上时,公司机关设置为: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

各管理处设置为: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 未导入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公司可不设品质部。 b 组织架构的设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c 一般情况下,组织架构每年末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调整必要时)由人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写出组织架构的运作情况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议定,需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时,报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d 各部门职责 品质部职责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编制、培训、实施监控与维持和改进; 负责具体组织 ISO9000 质量体系内审和质量运行状态的检查与考核;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处理其他与运作质量有关的事务;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 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职责 3.1 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2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 管理内容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a)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b)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D)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

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C)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D)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4.3 人员的任命 a)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b)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5、相关文件 5.1 关于成立(调整)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5.2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编制审核批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511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完整版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住宅类型服务等级配置人均面积㎡/人(R1)人员配备调整系数(R2) 高层一级 1900 高层二级 2200 注: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50%(30000㎡以下) 5、容积率在以下可适当上浮5% 一、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以上写字楼 二、其它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依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增加1人; 3、保洁人员:每10000㎡配置1人,设班长1人,商务楼每5000㎡配置1人; 4、绿化:按建筑面积8万㎡(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30万㎡设班长1人,30万㎡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以下可增加设1人。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定岗定编的数量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机构的设置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计算,大致为:多层房屋配6人,高层大楼配8人,不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人。 一、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多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 1、管理人员:主任,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设1人,10~20万平方米,设一正一副,25万以上,设一正二副;助理,总建筑面积10万以下设1人,在10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1人;社区文化设一人,活动中心、场所的值班人员另计;管理处财务相对独立,一般设出纳、会计各一人,但可以兼职;其他人员如资料员、接待员、仓库管理员可根据物业的大小和工作需要来设置。 2、维修员:建筑面积每4万平方米设置1人。 3、绿化员:绿化面积每4000平方米左右设1人。 4、保洁员:每140户设1人。 5、保安员:每120户设1人。 6、车管员:根据道口或岗亭设置,车辆流量大的每班设2人,流量小的每班设置1人,一日3班。 二、高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 高层住宅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 1、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设主任1名,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副主任1名;助理每350户设1人;社区文化设1人,活动中心、场所值班人员另计;会计、出纳各设1人;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机电人员:高层住宅楼宇机电设备设施一般都有电梯、消防、供水、供电设施,要相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楼宇每1万平方米配人。 3、保洁、绿化人员:建筑面积每7000平方米左右或90~100户配1人;公共场所或商业场所可适当调整人员。 4、保安人员:每40户配1人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配1人。 5、车辆管理人员:依据岗亭或道口设置,车辆流量大的每班每岗设2人,流量小的每班设1人,一日3班。 三、高层写字楼物业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标准 高层写字楼物业管理人员的定编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平方米配置15~18人左右(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配置及标准如下: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中规定: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八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十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备注:高危行业指:属于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以及危险物品使用、储存、运输单位; 较大危险行业: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电力、装卸、道路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简称较大危险行业)的; 三、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安监总局11号令《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 工程概况 紫金山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黄土铺镇东北侧,风电场距祁东县公路里程约40km。风电场场区为不规则形状,南北长约6.0km,东西宽约9.6km,风电场面积约32.0km2,海拔高度在200m~650m之间。风电场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经紫金山风电场升压站以1 回110kV 线路接至白地市110kV变电站。 2 编制目的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湖南省祁东县紫金山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祁东县紫金山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PCR实验室人员配置及管理守则

PCR实验室人员配置及管理守则 时间:2009-1-7 15:06:07,点击:975 1.目的:保证实验室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具备开展该类实验能力的实验人员。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人员配置、管理、培训及考核。 3.负责人: 4.细则: 4.1 人员要求 4.1.1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为医学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 4.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参加卫生部或省临检中心举办的PCR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4.1.3 对于新进入本室的人员,如尚未取得PCR技术培训合格证,应在实验室有培训合格证的上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工作,实验报告由有资格人员出具,并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 4.2 人员配置 4.2.1 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目前实验室有主管技师2人、技师1人,3人都已获得培训合格证,视工作量的增加和业务发展需要,会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4.2.2 各级技术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4.3 人员培训及考核 4.3.1 实验室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每年卫生部PCR室间质评总结会。 4.3.2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1~2年至少参加1次PCR技术的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参加相关学术交流会议。 4.3.3 安排未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在合适的时间内参加技术培训。 4.3.4 科室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内部实验人员学习、更新核酸扩增方面的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的理论学习水平。特别是在标本接收区采血、接收标本的人员,需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核酸扩增技术,标本采集、保存、运输等知识的培训。一些科室的送检标本由该科室的人员送到标本接收区,对这些临床医护人员也要定期进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范文3篇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范文3篇 制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下面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范文1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职责 3.1 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2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 管理内容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a)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b)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

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D)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C)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D)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4.3 人员的任命 a)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b)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被任命的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940-95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

理人员(安委会副主任)。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主任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席1名,安委会主席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

人员配置标准

2017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 1、公寓类(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 2)建筑面积15—30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60—9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建筑面积30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900万元以上或平均物业管理费在3.8元/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别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2)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65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3、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6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称人数(名)备注 1 经理兼该岗位配兼职经理1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6万㎡或6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2个。 2 副经理 1 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1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项目。 3 经理助理 (2)建筑面积6—15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300—8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称人数(名)备注 1 经理或副经理 1 配经理或主持工作副经理1名,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职其他项目。 2 经理助理 1 (3)建筑面积15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8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号岗位名称 人数 (名) 备注 1 高级项目经 理或经理 1 高级项目经理监管的项目面积在15万㎡以内的项目 原则上不超过3个。 2 经理或副经 理 1 3 经理助理2 建筑面积在15万㎡以上的,每增加5万㎡可增配副 经理或经理助理1名;每增加10万㎡可曾配经理1 名。 二、综合类人员配置标准 1、二级综管: (1)住宅项目:≥1200户以上配置专职1名;<1200户配置标准见前台客服项。

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3.2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2.3.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必须经原流程审批,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应当通过专家论证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2.3.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安全培训规定 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

工地人员配备要求

附件1: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附件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员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四、安全员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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