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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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矿业有限公司与
XXX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合作合同
签订日期:2017 年1月3日
签订地点:
甲方:xxxxr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X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双方利用甲方机制灵活、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
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在遵循甲方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公开负责的合作方式。合作开发经营XXXX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项目。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项目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定为三年,即从2012年月日至2015 年月曰。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可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人员。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三)
第二条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的米掘规划;
2、矿井的生产接续管理;
3、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4、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
5、公司煤炭销售(包括筒仓装车系统操作);
6、矿井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公司财务全面管理(乙方财务管理除外);
9、宏观管理范围的公司对内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0、公司矿井项目的技术改造工作。
(二)乙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的煤炭生产和安全。具体包括:
1、公司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和员工选用;
2、原煤安全生产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3、矿井综采安全生产和综掘安全生产施工管理;
4、机电系统、自动化系统和维护和管理;
5、“一通三防”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6、矿井辅助生产系统的生产维护和管理(包括地面生产系统);
7、煤炭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指挥和管理;
&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维护;
9、灯房浴室供排水系统和供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10、后勤服务管理。
乙方人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原煤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生产任务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和回采率计划组织生产,在正
常情况下,核定三年产量为800万吨,在煤场将煤移交甲方销售。掘进煤不计入
总产量。
(二)甲方应根据矿井回采、掘进工作面实际情况安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之和不能超过年度总产量)并进行考核,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市场销售等因素除外,按超欠量每超欠1吨对等奖罚5元。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安全监督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决定。
(三)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甲方予以积极配合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其他指标
(一)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
准为:煤炭含矸率不超过10%(除地质构造及煤层中夹矸除外),水分不超过10%煤质检验由甲方质管部按规定进行检测,以甲方质管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及时汇报甲方,严禁人为将矸石、
杂物混入煤中。
(二)回采率指标
1、综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95% (当遇到地质条件重大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2、5-2煤边角煤炮采回采率不低于65% 5-1煤炮采回采率不低于93% 4-4煤炮采回采率不低于93%
3、回采率指标按月考核,按考核指标期的实际产量,回采率每降一个百分点,处罚1元/吨;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1元/吨。
(三)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价款与结算办法
(一)吨煤单价按48元计取。配采产量:炮采2012年》6% 2013 年》25% 2014年》25%当地质变化或遇断层、陷落柱等单价按1.5 系数调整。
(二)掘进巷道单价:煤巷4500元/m,半煤岩巷5000元/m,岩巷6000/m (其中喷浆900元/m,地坪550元/m),若不需要施工喷浆、地坪从单价中扣除。
(三)合同期内,不受国家政策调整或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
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
(四)结算办法
每月25日按照乙方所施工的巷道和原煤产量分别验收。巷道按实际掘进进尺结算;原煤产量根据工作面面长和采高以及每月的推进长度,计算出采煤体积及产量(煤的比重按 1.3t/m 3计)
(五)结算时间
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将掘进工程结算款90%r次性付给乙方,余10%乍为质
保金,年度没有质量问题一次付清;采煤按产量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充分利用矿井井下涌水及外面河沟蓄水水源,如水量不够由
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前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矿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停工减产、欠产甲方不予补偿。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
甲方承担责任。
3、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技改费用由
双方共同商定承担。
第七条队伍管理
(一)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工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根据生产需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
等组织机构。对所聘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所聘人员的从业资质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
(二)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的资质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配足人员或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三)乙方所聘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乙方安排上岗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