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范本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149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本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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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
(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别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所谓“重点防火区域”是指在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问题的重要区域,划分的原则是将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者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存在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出现故障可能导致一定范围不利连锁反应的重点区间、要害部位在平面设计中通过防火间距、分隔设施等加以限制、分隔,并分别考虑其独立的建筑与防火设计。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是重要的能源设施,为了确保运行安全,设计防火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1. 设计布局: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建筑布局应考虑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和电气设备的合理距离。
建筑物应设置防火墙,并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以避免火势传播。
2.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应选择防火性能好的材料,如防火墙应选用不燃材料。
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隔离构件也应使用防火材料。
3. 消防设施:在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设备和消防水源。
防火门、防火卷帘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也应设置在必要的位置。
4. 电气设备防火设计:电气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过载短路保护装置,以及防火隔离开关装置。
设备周围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5. 定期维护: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除了以上规范外,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还应考虑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最重要的是,设计防火规范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以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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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文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文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运营涉及到安全和防火等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必须遵守严格的防火规范。
下面是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规范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设有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并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枪,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设置合适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
该系统应能及时探测到火灾,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提醒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3.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设置合适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车等。
这些设备应放置在易燃物质存放区、高温区等重要区域,以便在火灾初期进行灭火。
4.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设置相应的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安全标识,以方便人员迅速找到和使用。
二、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防火规范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防火标准,并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在高温和易燃区域,应选用防火材料和防火涂料进行装修。
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机电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并配备防火设施。
电线和电缆应采用阻燃材料,并设置良好的电线管路,以防止火灾蔓延。
3.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燃料存储区和油库应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规定,并设置安全距离。
燃料存储区和油库周围应清理干净,并配备消防设施,如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
三、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的规范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防火培训,并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和模拟火灾,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防火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以便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2)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1. 引言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其涉及大量的电气设备以及能源传输及转换,防火安全问题成为设计和运营过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
本文档旨在总结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中的防火规范,以提供给工程设计师和管理人员参考。
2. 防火设计原则在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防火设计原则:2.1 分区设计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和火灾危险性级别,对厂区进行合理的划分,设置相应的隔离带和消防设施,以降低火灾蔓延的风险。
2.2 火灾报警系统应配置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以便及早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2.3 消防通道与逃生通道设置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内部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与逃生通道,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灭火设备配置根据实际需要,在关键区域设置合适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具和固定灭火系统,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
2.5 电气设备布置和防火材料选择选择防火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并通过合理的布置和防火材料的选择来保证设备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性。
3. 火力发电厂防火规范3.1 燃料存储区域•燃料存储区域应设置在距离厂区较远的地方,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燃料堆放区域应保持干燥,定期清理积存物料以防止火源产生。
•灭火器宜配置在近距离的位置,并保证灭火器的有效期。
3.2 锅炉与发电机房•锅炉与发电机房内应设置汽烟分离装置,以防止烟气回流。
•锅炉和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合适数量的烟雾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并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电缆线路与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安全间距布置,且使用防火导管进行保护。
3.3 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各主要区域以实现快速响应,并与消防部门或值班人员的中控室相连。
•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3.4 废气排放管道•废气排放管道应使用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进行建造,并应设置隔热层防止热点引发火灾。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CHM) (消防)
1 总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设计防火规范本对于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建设和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的内容,并对其进行具体解释。
一、火力发电厂设计防火规范本1.建筑设计方面(1)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防火要求,如使用具有一定防火性能的材料。
(2)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和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以防止火势扩散。
(3)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隔离区域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以降低火势传播的风险。
(4)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障消防救援的有效性。
2.电气系统设计方面(1)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防火要求,如设置电气设备的防火分隔间和防火屏障。
(2)电气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如设置敷设桥架和保护管等,以提高电缆的防火性能。
3.消防系统设计方面(1)建筑物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如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以提高火灾发现和扑灭的速度和效果。
(2)消防水源和消防水泵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保证消防水源的充足和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
4.操作管理方面(1)要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消防演习的进行等,以提高组织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2)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火灾危害和防护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巡检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1.建筑设计方面(1)变电设备的布置应合理,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如避免在变电所内存放稻草、木材等易燃材料。
(2)变电所内通道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通畅。
(3)设备间距和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以防止火势扩散。
2.电气系统设计方面(1)变电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如选择抗火性能好的设备。
(2)电气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如设置敷设桥架和保护管等,以提高电缆的防火性能。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引言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承担着电能的发电、传输和分配任务。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操作环境和大量的电气设备,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面临着火灾的风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防火规范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向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者、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介绍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的防火规范,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以帮助设计和运营中建立有效的防火措施和管理体系。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规范建筑物设计火力发电厂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并根据火灾风险进行合理布局。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设计建筑物应具备良好的耐火性能,并且应考虑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 建筑物内部的通道和走廊应保持畅通,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 为重要的设备、走廊和疏散通道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电气设备与线路布置火力发电厂的电气设备与线路布置也是防火规范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其的质量和可靠性。
- 设备间或线路之间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设备的过热导致火灾发生。
- 进出火力发电厂的供电线路应采取防火措施,例如采用非可燃材料进行保护或设置防火墙等。
防火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和维护一套完善的防火监控与报警系统可以及时检测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安装火灾探测器和报警器,并连通到中央监控室。
- 合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的布局,确保其能够覆盖到每个区域。
- 训练工作人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操作和应急处理,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灭火器材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初期灭火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火力发电厂应保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 - 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风险,选择适宜的灭火器材。
- 灭火器材的部署位置应能够快速捕捉到火灾,并且方便工作人员操作。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是能源领域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设计和建设需要遵守严格的防火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的防火要求和设计规范。
一、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规范1. 建筑材料选择:火力发电厂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
例如,建筑墙体可以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混凝土或砌块,屋顶可以选用防火性能好的金属材料等。
2. 建筑布局:火力发电厂的建筑布局应保证建筑之间有足够的间距,以防止火势蔓延。
同时,建筑之间的通道和道路宽度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以便人员和车辆的疏散和逃生。
3. 配电装置安全:火力发电厂的配电装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物质,设置在良好的通风与防水的地方,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电缆敷设应合理,保证电缆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避免电缆敷设与其他设备、管道交叉,并标明清晰的标识。
4. 防火隔离:火力发电厂中的火源与易燃易爆的物质应进行有效的隔离,并在隔离处设置防火门等防火设施。
同时,要对易燃物质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储存区域与其他区域的严密封闭,防止火源传播。
5. 消防设施:火力发电厂应设有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同时,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标志和指示。
6. 防静电措施:火力发电厂中的静电火灾是一个重要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如静电接地装置的设置,使用防静电设备和材料等。
7. 周期性巡查和维护:火力发电厂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火力发电厂的安全。
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规范1. 建筑布局:变电所的建筑布局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建筑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以防止火势蔓延。
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标志和指示,以便人员疏散和逃生。
2. 建筑材料选择:变电所的建筑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
例如,建筑墙体和屋顶可以采用防火墙板或防火保温材料等。
火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火电厂防火设计规范篇一: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消防)1 总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 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 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 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方案说明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 总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3~600MW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
(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别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消防安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总则1.0.1 为保证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联合”的消防工作目标,防备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富安全,拟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燃煤的 3~600MW 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 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 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联合工程详细状况,踊跃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合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履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吻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发电厂建 (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吻合表 2.0.1 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 (构)筑物外,其余建 (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吻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② 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纳防备电缆着火后延燃的举措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焚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吻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焚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焚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该小于;犯难焚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该小于。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周边的钢质构件应采纳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 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部署或运行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内装饰应采纳不焚烧资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余房间的隔墙应采纳不焚烧体,其耐火极限不该小于1h。
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纳耐火极限不小于 1h 的不焚烧体。
(完整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2007-04-01实施总则1.0.1为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厂和变电站:1、3~600MW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2、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250MW级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3、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
600MW级机组以上的燃煤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MW级以下及250MW级以上的燃机电厂、500kV以上变电站可参照使用。
1.0.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主厂房main power house燃煤电厂的主厂房系由汽机房、集中控制楼(机炉控制室)、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燃机电厂的主厂房系由燃气轮机房、汽机房、集中控制室及余热锅炉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2集中控制楼central control building由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3 主控制楼main control building由主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4网络控制楼net control building由网络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蓄电池室、交接班室及辅助用房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
2.0.5特种材料库special warehouse存放润滑油和氢、氧、乙炔等气瓶的库房。
2.0.6 一般材料库general warehouse存放精密仪器、钢材、一般器材的库房。
GB50229_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1 总则1.0.1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燃煤的3~600MW机组的新建、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2 发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2.0.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2.0.2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2.0.3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2.0.4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1h。
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0.5h。
2.0.5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集中控制楼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7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
电缆夹层的顶棚为外露钢梁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2.0.8主厂房的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其地下部分不应大于1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在能源供应领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涉及大量的电气设备和高温工作环境,这些场所也面临着较高的火灾风险。
因此,制定合适的防火规范对于保障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一、场所布局规范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场所布局直接关系到火灾的蔓延和扩散。
根据防火规范,应合理划定不同功能区域,如机组区、变电区、办公区等,并在布局时考虑到防火分区的要求。
同时,在重要场所设置防火门和防火墙是必要的,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有效隔离火势。
二、电气设备安全规范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中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首先,在设备选型环节,应优先选择耐火性好、稳定可靠的设备。
其次,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此外,防火规范还要求电气设备须配备防火保护设施,例如,电源插座应采用防火型插座,以避免插座火蔓延到周围物品。
三、消防设施规范火灾发生时,及时安全的疏散人员和灭火是关键。
根据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内应设置一套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和灭火系统。
消防器材应易于使用和接近,并定期维护检修,以确保其有效性。
此外,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方便人员迅速撤离。
四、安全培训规范提升员工的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是防火规范的重要一环。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有关火灾安全的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知识、逃生技能和灭火操作等。
同时,制定紧急预案并进行演习是必要的,以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通过制定和遵守防火规范,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火灾风险。
然而,仅仅制定规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加强安全管理,并逐步完善防火设施和培训机制。
只有在整合各种防火措施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运行。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一、火力发电厂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建筑和结构设计:(1)根据当地消防法及相关规定,采用防火建筑材料和抗火构造,满足一定的防火等级要求。
(2)设备安装要求合理布局,设备间距、通风道和疏散通道等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设备之间的间隔和通道畅通。
2.电气设备安全:(1)使用防火电缆和阻燃线管,电设备若有运行火花,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防护罩等。
(2)对于油浸式设备,需要设置泄漏控制系统,确保油品泄漏或火灾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消防设备与系统:(1)设置有效的消防设备和系统,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和演练,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
4.停电和紧急疏散:(1)进行停电计划和控制,并设置相关的开关设备和电源切换系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2)设置足够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标明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标识。
二、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指导性文件:(1)根据国家有关变电工程的技术规定和法规要求,进行变电所的设计。
(2)变电所设计需按照电力工程建设和消防设施设计的相关规范进行。
2.建筑和结构设计:(1)变电设备的室内布置要合理,设备间距、通风道和疏散通道等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2)根据变电方式和等级,设置消防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控制火焰蔓延。
3.消防设备与系统:(1)根据变电所的特点设置适当的防火墙和消防门,确保可能需要的区域隔离与控制。
(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并配备手提式灭火器。
4.电气设备安全:(1)使用防火电缆和阻燃线管,并按照标准和规范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2)对于油浸式设备,需要设置泄漏控制系统,确保油品泄漏或火灾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人员管理与培训:(1)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2篇)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本防火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规范。
下面将就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规范进行详细探讨。
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电源安全是火力发电厂防火的基础。
在设计火力发电厂时,应考虑电源与其它设备之间的距离,以确保电源设备的安全。
同时,还要将电源所在地与易燃物质分隔开来,避免因短路、漏电等原因引发火灾。
此外,电源室内的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其次,火力发电厂的设备安装也需要符合防火规范。
例如,发电机与火源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避免火源直接接触设备,发生火灾。
此外,各种设备的配电箱、电缆线路等也要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安装,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同时,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
其三,火力发电厂需要建立完善的灭火设备和防火措施。
在建设火力发电厂时,应配备灭火器、喷淋系统等设备,以便防止火灾发生或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灭火。
此外,还需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在火力发电厂内应设立合适的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并进行防火标识和疏散示意图的设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火力发电厂的周边环境和防火管理也需要重视。
火力发电厂周边应设置防火带,并进行定期清理和管理,避免杂草、垃圾等易燃物质的聚集,减少火灾的发生。
同时,在火力发电厂附近应建立良好的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变电所的防火规范。
首先,变电所的建筑和燃烧物应有一定的防火等级。
变电所的建筑材料应选择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的材料,避免火灾发生。
同时,变电所内的易燃液体、气体等材料的储存应符合防火要求,采取防火措施,避免火灾的蔓延。
其次,变电所的设备安装和维护也是防火的重要环节之一。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防火规范,避免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2023年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2023年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在设计2023年的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时,防火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概述:第一部分:背景介绍(200字)2023年的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设计需要遵循严格的防火规范,以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随着电力需求的增加,这些设施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高。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是电力供应链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着火灾风险。
因此,在设计这些设施时,必须考虑防火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风险并确保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部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规范(800字)1. 地理选择:在选择火力发电厂的位置时,应避免高火灾风险区域,如森林地带等。
地理选择对于降低火灾风险非常重要。
2. 安全设备:火力发电厂应配备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烟气排放措施。
这些安全设备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烟气排放,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3. 防火隔离:在火力发电厂的设计中,需要设立合适的防火隔离带。
这些隔离带可以将不同的设备和区域分隔开来,以减少火势的扩散。
4. 安全通道:火力发电厂应设计安全通道,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这些通道应宽敞、明亮,且易于识别和使用。
5. 周边环境保护: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还应考虑周边环境的保护。
例如,在火力发电厂附近应设置适当的绿化带,以减少火灾风险。
第三部分:变电所的防火规范(800字)1. 设备防火:在变电所的设计中,应考虑到各类电气设备的防火。
例如,电压变压器应设置在防火构筑物内,以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火灾风险。
2. 预防电弧故障:变电所应配备防止电弧故障的设备,如电弧探测器和电弧灭火器。
这些设备能够及时探测到电弧,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以减少火灾风险。
3. 燃料存储和处理:变电所的设计还应考虑燃料的存储和处理。
应采取措施确保燃料的安全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
4. 预防操作失误:变电所的设计应考虑到操作失误可能引发的火灾风险。
例如,应设置良好的标识和防止错误操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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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LX-FS-A87276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
(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别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所谓“重点防火区域”是指在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问题的重要区域,划分的原则是将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者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存在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出现故障可能导致一定范围不利连锁反应的重点区间、要害部位在平面设计中通过防火间距、分隔设施等加以限制、分隔,并分别考虑其独立的建筑与防火设计。
主厂房是火力发电厂生产的核心,围绕主厂房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室外配电装置区内多为带油电气设备,其安全运行是火力发电厂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点火油罐一般贮存可燃油品,包括卸油、贮油、输油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火灾几率较大,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按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乙炔站、制氢站为甲类,制氧站为乙类,各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贮煤场常有自燃现象,尤其是褐煤,自燃现象较严重,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消防水泵房是全厂的消防中枢,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
火力发电厂的材料库及棚库是贮存物品的场所,同生产车间有所区别,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
重点防火区域划定之后,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厂区出入口、重要装置的布置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等总平面设计便可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顺利进行。
(二)耐火构造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和锅炉房),其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级,要求厂房的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随着我国电力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火电机组容量不断增大,火电厂厂房随之增高变大,过去惯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很难适应;同时,为了缩短电厂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火力发电厂厂房采用钢结构的逐渐增多。
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需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以达到防火要求。
建筑构件允许采用难燃烧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必须独立建造,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的不燃烧体。
根据防火分区划分合理设置防火墙,在防火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则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门窗。
(三)安全疏散设计要求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三个车间划分。
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每个车间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地下室可能有一定困难,两个出口可有一个通至相邻车间。
主厂房集中控制室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当建筑面积小于60㎡时可设1个)。
疏散距离决定疏散所需时间,为了满足允许疏散时间的要求,要分别计算出由人员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允许的最大距离。
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
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往往不易通至胶带层,因此要求有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为安全起见,要求两个安全出口通至地面。
运煤系统中地下构筑物有一端与地道相通,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在尽端设一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
(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墙面、顶棚装修使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使用Bl级材料。
其他建筑物如资料档案室,图书室,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等的墙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采用A级,地面采用Bl级材料。
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与部件以及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管件及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及其附件应采用A级材料,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或Bl级材料。
所有的防火构件与材料如消防设施、防火门窗、防火涂料等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满足相关防火技术指标要求。
(五)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备各自性能、适用范围合理选择产品类型,并分别说明其火灾危险性及其防火要求。
蓄电池室、供氢站、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汽车库及运煤(煤粉)系统建(构)筑物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氢冷发电机的排气必须接至室外;配电装置室、油断路器室应设置事故排风机;变压器室通风系统应与其他通风系统分开,变压器室之间的通风系统不应合并;蓄电池室送风设备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风机室内。
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在穿越重要房间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时应设置防火阀。
蓄电池室、油系统、联氨间、制氢间以及氢冷式发电机组汽机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采用防爆型。
(六)防排烟系统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在进行平面设计时需合理划分防火、防烟分区,并根据建筑的规模、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采用防烟、排烟方式,合理选用排烟风机(用于排烟的风机主要有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两种,必要时选用耐高温的专用轴流风机)。
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应设排烟设施,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可按房间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计算。
防烟、排烟设备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排烟口、送(排)风机和活动式挡烟垂壁等的控制,同时对与防排烟有关的防火门、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等进行控制。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按照要求,合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之能准确报警,并与有关消防设备联动。
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
根据火力发电厂的特点,一般200MW机组及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火灾报警区域的设置是:每台机组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网络控制楼、微波楼和通信楼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运煤系统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水型;点火油罐区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爆型。
火力发电厂的特点是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和热、湿等,因此在选择火灾控测器时,务必注意这些特点,以免在火灾发生时探测器拒报或平时误报。
消防报警的音响应有别于所在处的其他音响。
事故广播通过语音广播向火灾及临近场所发出信号,引导建筑内人员迅速撤离火灾危险区域,应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当火灾确认后,应能够将生产广播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大型火力发电厂的主厂房建筑面积、高度和体积都很庞大,受工艺布置和生产运行要求的限制,难于形成较小的防火分区,各种管廊、桥架、通道纵横交错,难以分隔,一旦失火容易扩散蔓延。
因此,除建设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设置消火栓并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外,还需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设施设置固定灭火系统。
目前,对于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其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和设施以及对发电至关重要的场所通常所采用的灭火系统型式如下:1.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汽轮机油箱、电液装置(抗燃油除外)、氢密封油装置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抗燃油除外)、汽机贮油箱(主厂房内)、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本体内消防,由其制造厂提供)、电缆夹层、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封闭式运煤栈桥或运煤隧道(燃用褐煤或易自燃高挥发分煤种)、煤仓间带式输送机层、柴油发电机室及油箱。
水喷雾灭火系统在设计中应考虑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管道、阀门、喷头锈蚀和寒冷地区的冰冻以及杂质进入水统等均会影响系统的有效性。
2.气体灭火系统集中控制楼内的单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继电器室、DCS工程师站房或计算机房、原煤仓、煤粉仓(无烟煤除外)(惰化),宜采用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宜设100%备用。
3.泡沫灭火系统点火油罐区宜采用低倍数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单罐容量大于200m?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小于200m?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九)消防供电系统设计要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微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中央消防控制盘、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
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水系统的核心,其动力必须得到保证,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Ⅱ类负荷供电。
上级电源某段母线发生故障时,为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仍能保持一路电源供电,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它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