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委农工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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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

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

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

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农工党2024年工作计划

农工党2024年工作计划

农工党2024年工作计划引言农工党是为了保障农民和工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政党。

我们致力于推动农工阶层的发展和改善,为他们谋求更多的福利和机会。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农工党在2024年的工作计划,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策略等,旨在为农工党2024年的发展和行动提供指导和建议。

主要目标1.提高农民工的待遇:努力争取更多的福利和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工作条件。

2.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支持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提高农业收入和农民生活水平。

3.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培育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重点任务1. 组织力量,扩大影响力•发展党员:组织各项活动,积极吸纳新党员,提高党内凝聚力和组织力。

•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觉悟。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党在农民和工人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2. 提高农民工的待遇和保护•建立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享受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医疗、失业和养老等基本权益。

•加强劳动力培训:组织多样化的培训班,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3.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发展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和就业机会。

•支持农业合作社建设:鼓励农民成立农业合作社,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发展农村金融: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为农村企业和农民提供贷款和金融服务。

4.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研力量建设:增加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农业科技研发能力。

•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培训和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和良好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党支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支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支部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工作职责概述党支部办公室是党支部的工作机构,负责协助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党支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党务管理、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党员管理、宣传工作等方面。

二、党务管理1. 组织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制定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

2. 负责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等党内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跟踪党支部党员的发展情况,做好党员档案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4. 组织党支部的党员培训和学习,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文件管理1. 负责党支部的文件起草、审核、印发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 组织党支部的文件传阅和签批,做好文件的流转和记录工作。

3. 跟踪党支部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时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四、会议组织和协调1. 组织党支部的党务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的召开和记录工作。

2. 协调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其他支部的联系和合作,推动工作的协同开展。

3. 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支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

五、党员管理1. 负责党支部的党员信息管理,做好党员名册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2. 组织党员的转正、转移、退党等手续办理,确保党员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3. 协助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引导和服务指导。

六、宣传工作1. 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党支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编写党支部的宣传材料和报道,及时向党员和群众传递党的政策和信息。

3. 组织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七、其他工作1. 协助党支部负责人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负责党支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办公环境的整洁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3.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党支部办公室是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机构,承担着协助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职责。

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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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下载目 录第一篇 支部日常工作制度 (1)一 党支部的职能和任务 (1)二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 (3)(一)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主要职责 (3)(二)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 (3)(三)党支部书记及其职责 (4)(四)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8)三 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11)四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2)(一)集体领导制度 (12)(二)“三会一课”制度 (13)(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6)(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8)(五)党内监督制度 (21)(六)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21)(七)发展党员制度 (22)(八)党员管理制度 (22)(九)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23)(十)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25)(十一)廉洁自律制度 (25)(十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26)(十三)教育谈心制度 (27)(十五)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29)(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33)第二篇 党务公开制度 (34)一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34)二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41)三 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43)四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45)五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48)六 党务公开自查评价制度 (50)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51)一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制度 (51)二 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52)三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54)四 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55)五 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56)六 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57)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58)第四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64)一中心组组长负责制度 (64)二学习计划制度 (65)三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 (65)四党员集中学习制度 (66)五个人自学制度 (67)六调查研究制度 (68)七主题教育制度 (69)八考勤制度 (69)九学习档案制度 (70)十学习考核制度 (70)第五篇其它工作制度 (72)一、“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72)精品文档。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公司改革与发展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公司党支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并结合各部门的自身特点,做好党的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和直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本着党员分布均衡,有利于自身建设,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要求设置。

第五条支委会的产生和组成(一)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换届选举时,支部委员候选人由上届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选出的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支委会一般设委员3-5人。

可设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群工委员等。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委员不足5人的,委员可以兼任。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

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指派党支部书记。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第六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

党员大会和由它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

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党支部的职责(一)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024农村党支部工作计划标准范文(6篇)

2024农村党支部工作计划标准范文(6篇)

2024农村党支部工作计划标准范文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村党支部党建工作,____和践行____,努力营造和谐村庄工作氛围,促进我村其他工作的全面开展,我村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着重加强____和组织建设、廉洁自律的建设,努力把我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勤政为民的模范基层党组织,带领全体党员为我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1、抓____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____保持一致。

2、抓____组织建设,不断壮大____队伍,全面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3、抓____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4、抓____作风建设,树党员形象,群众满意度达____%。

5、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支部利用学习日组织党员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6、加强____监督保证作用,实行党务公开。

7、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探索____政治工作,使政治思想工作适应新的形势,营造人人做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8、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抓好流动党员中的典型,形成党建新特色。

9、一如既往抓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全村无计划外生育。

三、主要措施1、加强思想建设,要求重新学习党纲及____、权利和义务,使全体党员从思想上牢固树立____远大理想和____信念,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____保持一致。

2、加强____组织建设。

一是按照____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____,本着谈心、交心、沟通思想、交换观念、换位思考、达成共识、加强团结、促进工作,分别做好生活会记录备查。

二是在“____”____生日之际,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三是党政齐抓共管,组织庆“五一”、“____”、“十一”爱党、爱国、爱家园的各种文艺活动,展开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增加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3、继续开展每周五政治学习日活动,时刻保持着____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真正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党支部的责任第四条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其基本责任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置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

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

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农工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

农工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

农工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本次农工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我们将围绕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进行整理和汇总,以便领导们全面了解我们支部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指导和帮助。

在过去的一年里,农工党支部在党的领导下,全体党员团结一心,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领导们能够给予指导和帮助。

一、支部基本情况本支部成立于20XX年,现有党员30余人,其中包括一些在职干部和退休老党员。

支部下设5个党小组,每个小组均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

在党的领导下,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活动,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支部在20XX年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二、重点工作情况汇报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本支部始终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定期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在20XX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和党章,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上有了明显提升。

2.加强支部建设在支部建设方面,我们注重提高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议,确保全体党员了解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支部党员的个人思想和工作动态的了解和关心,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和支持有困难的党员。

3.深入基层宣传工作20XX年,我们注重加强对党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宣传政策、传达精神、宣传典型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

在宣传方面,我们还注重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

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

4.加强对在职干部和退休党员的关爱本支部不仅关心在职党员的工作和生活,也非常关注退休老党员的安康和生活。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字号】安政〔2016〕7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6〕7号安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号)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市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以稳粮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推进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基本遵循,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

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五大工程”建设,推动我市农业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向可持续发展转变,着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努力使我市农业不断在扩规模、调结构、强产业、可持续、提素质上取得实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业多种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国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领导所在支部党员,团结带领党员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第三条党支部要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市局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完成本科室各项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及其委员会的产生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由市局党委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尽可能与组织对应,形成健全严密的组织网络。

第五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保证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支委会一般由 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委会设书记1人,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人选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七条支委会每三年改选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改选。

选举结果和委员的分工要报市局党委备案。

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缺,应及时请示市局党委,召开支部大会补齐。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八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调动本支部党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

2.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研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等,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不断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责任感,提升党员能力。

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doc

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doc

农村党支部工作制度篇一:村党支部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总支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总支书记请假。

2、召开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并将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前两天通知每个党员,会议召开时要请乡镇党委派人参加。

3、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暴露思想,严格解剖自己,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对他人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任何人不得借机泄私愤,搞报复。

4、会后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每个党员要认真纠正和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5、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要向乡镇党委抄报会议原始记录。

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总支大会:党总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总支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总支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党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总支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党总支、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1、党总支、村委会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工作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

工作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

工作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市直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3年,其中,由各单位机关党委直接管理的党支部任期为2年,由市直机关工委或各单位机关党总支直接管理的党支部任期为3年。

4.纪检组织: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支委班子建设5.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的关系直接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机关党支部,一般应设专职副书记1人,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机关内设机构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

上级党组织与部门党组(党委)共同负责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的选配。

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必须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6.自身建设: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定期安排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支部负责人进行轮训。

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支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整体作用功能强;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每年度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点评和党员测评。

四、基本制度落实7.“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党支部工作详细具体制度

党支部工作详细具体制度

范文:________ 党支部工作详细具体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党支部工作详细具体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

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第 2 页共 7 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无非凡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安政[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安政[2009]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等方面的活动。

九、市长出差或者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十、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落实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和市长交办的事项。

【实用文档】中国农工民主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

【实用文档】中国农工民主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

中国农工民主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入党申请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党组织建设,保证组织发展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是本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的规定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发展座谈会纪要》的精神以及当前组织发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组织发展应有利于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

第三条组织发展工作应坚持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的原则,注重政治素质,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党员。

要坚持发展是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巩固、数量与质量、重点与非重点、发展骨干党员与发展一般党员的关系;吧组织发展与履行参政一怔、民主监督职能,培养骨干、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章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各省级组织应根据本省各级地方组织的实际情况,从发展数量、界别、地域分布、代表性、年龄结构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并在每年3月10日前报中央组织部。

中央从总体上把握年增长5%的党员发展速度。

第五条我党组织发展对象主要是医药卫生界以及科技、教育等界别的高、中级知识分子,重点发展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

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要注意适当发展经济、法律、管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代表人士,这部分人士一般掌握在发展党员总书的30%以内。

第六条组织发展工作要坚持政治标准,政治素质应放在首位,严格把握发展党员的条件,严格组织发展程序。

第七条新建省辖市级组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执行;对已建立的县级组织,重点做好巩固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工作;原则上暂不建立的县级组织,特殊情况需要新建县级组织的,应报中央审批。

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局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支部的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在市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提出支部工作安排和员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方面的意见。

三、支部组织员认真学习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章》、法律法规、形势和任务等,并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统。

四、支部带领全体员完成好各阶段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坚持员标准,培养发展新员,做好费收缴工作。

六、完成上级组织和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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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委农工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机关党支部建设,逐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拓宽工作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部门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五条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

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

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

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勤政廉洁,遵纪守法。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部门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六)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单位“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党支部的基本制度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

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1次。

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

支委会。

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

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

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

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

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

党员司局长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1次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吸收处级党员干部参加。

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

其基本要求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

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年2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党小组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

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组织相适应。

一般应以机关的处(室)为单位来划分。

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如果1个处(室)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他处(室)的党员合编党小组。

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

根据机构变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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