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2019
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标准20191、市内交通费上调50元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市内交通费上调50元,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旧版规定每人每天30元,还包括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城际交通: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卧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增加高铁/动车一、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二等软座;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卧。
旧版规定中只有火车软、硬席的选择。
高铁被纳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的交通工具中也是必然之选。
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殊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改发交通补贴。
具体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2、出国不得违规乘包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
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还规定: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互相宴请。
新规进一步规范了乘坐包机、与驻外机构或企业的交往活动。
3、不再必须两人一间房新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远郊区县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完整版).doc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公出交通补助管理制度
公出交通补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出交通补助的管理,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其他工作需要,可以申请交通补助的情况。
三、交通补助标准1. 公交车:根据员工公出所需乘坐公交车的实际费用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2. 出租车:根据员工公出所需乘坐出租车的实际费用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3. 自驾车:员工自行驾驶车辆出差的,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路费和停车费。
四、交通补助管理流程1. 提交申请:员工应提前向公司出差审批人员提交出差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所需的交通补助方式及金额。
2. 审批通过: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员工可以按照申请中的交通补助方式和金额进行出差。
3. 出差结束: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准备相关发票或者票据,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4. 报销核算: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报销材料进行核算,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报销。
5. 报销发放:报销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交通补助费用发放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五、其他规定1. 公司员工出差需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如有违反规定,公司有权不予报销交通补助费用。
2. 公司领导人员的出差,交通补助标准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提高,但须经公司审批确认。
3. 出差期间的车费、停车费等其他交通相关费用如有超支的情况,员工需自行承担超支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4. 员工应妥善保管交通费用的相关票据和发票,如果发票丢失或不完整,公司有权不予报销。
5. 公司对员工的交通补助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不合理报销的情况,公司将给予处理。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夸大交通补助费用、虚报交通费用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交通补助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修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以上即为本公司公出交通补助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有效管理公出交通费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机关交通补助管理制度
机关交通补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交通补助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务人员出行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公务人员出行享受交通补助的管理工作。
三、交通补助标准1. 公务人员因公出差的交通费用,应依据实际情况根据下列条件给予适当的补助:(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按照票价或实际花费给予补助;(2)自驾车的,按照当地规定的里程补偿标准给予补助;(3)乘坐出租车或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实际花费给予补助。
2. 公务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不包含在交通补助范围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3. 公务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用应符合规定标准,否则不予补助。
四、申请及审批流程1. 公务人员出差前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包括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等信息,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 出差结束后,公务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详细信息,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票据。
3. 出差报销单经单位财务审核核实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并负责下发补助款。
五、管理要求1. 各级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保障公务人员出行的合法权益。
2. 公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行事,不得违规私自套取补助,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公务人员出差的费用核实和审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安全和有效。
4. 各级机关应配备专门负责机关交通补助管理的工作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
六、处罚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公务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回非法补助。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机关。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核心提示《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方案》。
国家发展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问:您认为公车制度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
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
通过推进这项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
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酝酿多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的第一年。
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答:任何一项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的指导思想,公车虽然是一项具体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是制度创新的。
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doc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12月7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以降低公务交通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方案》规定,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
《方案》要求,12月10日前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改范围《方案》规定,参改的人员范围主要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对参改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在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衔接。
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
车辆处置《方案》同时规定,对保留的车辆实行编制管理。
省直机关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不超过30%的标准执行。
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
保留的车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
这些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同时,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要根据需要统一喷涂标识。
《方案》要求,省直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
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公务员交通补贴是指为了解决公务员工作中的交通费用而发放的一种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合理合法,能够真正解决公务员在工作中的交通问题,保障其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需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根据所在城市的交通状况和生活水平来确定。
一线城市的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可以适当高于二线城市,而二线城市则可以适当高于三线城市。
这样的差异化设计能够更好地反映不同城市的交通成本和生活水平,确保公务员的交通补贴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公务员的工作地点和通勤距离。
对于工作地点位于市中心或交通拥堵区域的公务员,其交通补贴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而对于通勤距离较远的公务员,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
这样的差异化设计能够更好地照顾到不同工作情况下的公务员需求,确保补贴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再次,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与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
对于需要频繁外出办公或者工作地点分布在多个地点的公务员,其交通补贴标准可以适当提高;而对于工作地点固定、通勤距离较短的公务员,则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这样的个性化设计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公务员的实际工作需求,确保补贴标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最后,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与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相适应。
随着交通成本和生活费用的不断上涨,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也应当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其能够真正解决公务员的交通问题。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补贴标准的合理性和适时性。
综上所述,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应当合理合法,能够真正解决公务员在工作中的交通问题,保障其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需求。
需要根据城市的交通状况和生活水平、公务员的工作地点和通勤距离、实际工作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补贴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适时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是指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公务车辆出行所给予的补贴标准。
公车补贴是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出行时的一种经济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需要而设立的。
公车补贴标准的设定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补贴标准可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需要合理控制,避免资源的浪费。
首先,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工作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状况存在差异,因此公车补贴标准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
合理的补贴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工作人员的出行需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
其次,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公车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需要,因此补贴标准的制定需要公平公正,不能偏废某一部分人的利益。
同时,补贴标准也需要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过高的补贴标准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过低的补贴标准则无法满足工作人员的出行需求。
最后,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
一旦补贴标准执行不当,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管理混乱。
因此,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车补贴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补贴标准可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
因此,事业单位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补贴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xxxx中心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
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
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
为了确保中心安全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四、相关规定(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一、目的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
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
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
为了确保中心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四、相关规定(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公务员考试热点-备考⽅案快捷导航【公务员开领车补】截⾄14年底中央层⾯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从14年12⽉开始发放。
据中央车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每⽉1300元,处级每⼈每⽉800元,科级及以下每⼈每⽉500元。
其中,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般地区不⾼于130%。
部委⼯作⼈员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14年11⽉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12⽉⼯资⾥包括了800元的车补。
受访⼈员说:“改⾰对我们来讲就是统⼀调配的车没了,取消了⼀般公务⽤车,所以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
”此外,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透露,各省份2015年预算编制⼯作已经展开,在“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费将不再出现。
但相关车改专家表⽰,地⽅车改的难度远远⾼于中央。
为此14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年的车改计划。
12⽉19⽇,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批改⾰单位就有1.6万个。
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步改⾰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同时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表⽰,车改后⽤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费⽤,但车辆处置和⼈员安置却难以⼀步到位,仍要费⽤⽀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控制的红线,⼯作难度较⼤。
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管理的规定》开始进⾏公车制度改⾰。
2014年7⽉,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推进公务⽤车制度改⾰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车制度改⾰⽅案》,明确了公车改⾰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标是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车制度改⾰,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党政机关公务⽤车制度改⾰,⽤2⾄3年时间全⾯完成公务⽤车制度改⾰。
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项目及发放标准(附违规发放案例)
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项⽬及发放标准(附违规发放案例)来源:社保⽹查询津贴和补贴是指基本⼯资外,为了补偿职⼯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付给职⼯的津贴、补贴。
简单地说,津贴与补贴都包含在⼯资当中。
津贴和补贴本质上没有区别,但是补贴是对⽇常⽣活费⽤开⽀的补助,侧重于⽣活性;⽽津贴是对额外和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侧重于⽣产性。
国家规定的津贴和补贴是什么?《关于⼯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付给职⼯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资⽔平不受物价影响⽀付给职⼯的物价补贴。
1、津贴。
包括:补偿职⼯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
包括:为保证职⼯⼯资⽔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付的各种补贴。
津贴和补贴有什么区别?⼀、⽬的不同津贴是作为补偿⼯作条件或额外劳动⼒消耗的⼀种辅助性⼯资,主要包括特殊劳动消耗津贴,保健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津贴和地区性津贴等⼏种形式。
补贴是为了保证职⼯⼯资⽔平不受物价上涨⽽导致影响的⼀种福利性⼯资。
主要包括车补、话费补贴、餐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补贴主要是⽤来降低物价变动对劳动报酬的实际购买⼒影响的⼀种⼿段,相对于津贴,补贴与⼯作性质的联系相对较弱。
⼆、性质不同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劳动者符合发放津贴的条件,就必须⽆条件向职⼯发放。
补贴的发放属于⼀种福利性质,属于⽤⼈单位⾃主经营权的范畴内,⽬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但⽤⼈单位⼀旦对发放补贴做出承诺,即应该履⾏承诺,按时按量向劳动者发放该项补贴,否则可能会⾯临拖⽋⼯资⽽产⽣的不利后果。
三、是否计⼊最低⼯资标准不同。
津贴是不纳⼊最低⼯资标准的计算的,未计⼊该类津贴的⼯资不得低于最低⼯资标准。
⽽依据该规定,补贴是属于最低⼯资的⼀部分,不计⼊补贴部分,职⼯⼯资收⼊是可以低于最低⼯资标准的。
津贴、补贴与⼯资什么关系?⼯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资;(⼆)计件⼯资;(三)奖⾦;(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资;(六)特殊情况下⽀付的⼯资。
20XX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内容
20XX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内容2017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内容根据方案,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按照属地化原则,省(中)直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
2017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焦点关注2017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公车改革涉及谁?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市)局级及以下人员改革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各级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方案要求,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做到应改尽改、不留死角。
全省整体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各市整体和市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
节支率不达标的地区要降低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2017辽宁事业单位车补规定:车改后补贴多少?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方案指出,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方案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方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点击查看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真题<<<点这里看 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
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
”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
“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
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
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配合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障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常驻地范围内公务出行,规范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参照《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直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是指《平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车领〔2019〕1号)确定的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和参改人员。
第三条参改事业单位中的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公务出行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常驻地范围内从事的公务活动。
在平单位常驻地按《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平凉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6〕37号)明确的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执行,即平凉市中心城区,崆峒区安国镇、崆峒镇、柳湖镇、四十里铺镇;平外市直事业单位常驻地按该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常驻地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优先使用车改后保留的业务用车;无业务用车或业务用车保障不足的,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任务需要,经单位批准,可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车辆租用,除团体活动、学生活动、来宾接待等活动,在单位车辆不能满足的条件下可租用车辆外,一般在常驻地开展公务活动不得租用车辆。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常驻地范围开展公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所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应是真实合法的纸质票据或电子票据。
乘坐出租车出行的,按平凉城区出租车的收费标准,以公开的电子地图数据为依据,据实报销。
租用车辆应签订租车协议,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
第八条一次公务出行需要到达两个及以上目的地的,按实际出行顺序及其距离累加计算公务交通费用;同一公务活动多人出行的,应按照节约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实际交通工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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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3月20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今日下发《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公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做好地方车改等进行了部署。
哪些车辆可以保留使用?以保障工作需要,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切实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避免车辆闲置浪费。
相关政策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后,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在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扩大机要应急等相关车辆的使用范围,切实做到公车公用规范合理用车,特别是保障好重要公务、下基层调研、跨区域出差和突发情况下公务出行用车需要。
如何切实保障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根据机构设置和编制的法规、政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充分考虑到基层现实情况,鼓励地方探索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
一是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
县乡在党政机关车改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内,提高统筹比例,集中部分重点保障好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有利于工作,这本身也是车改要把握的重要原则,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二是鼓励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
允许县乡在党政机关车改核定的交通补贴总额内,按照实际承担工作岗位来核定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三是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
在保证节支率的前提下,全省统筹从现有保留车辆中向基层县乡调剂配备使用,纳入平台管理;通过引入新能源车辆分时租赁等办法保障基层县乡公务出行。
杭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2020)
杭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2020)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管理,根据《杭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车改〔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我们制定了《杭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财政局2020年3月24日附件杭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障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进一步厉行节约、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根据《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单位是指列入车改范围的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工作人员是指采用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工作人员在杭州市主城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和临安)范围内公务出行适用本办法。
常驻地不在主城区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可按常驻地所在区、县(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单位公务交通费用实行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管理。
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包括单位开展日常公务活动和专项工作的公务交通费用。
五、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并在“其他交通费”科目中核算。
单位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车改时核定的公务交通报销额度。
特殊情况,需对单位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进行调整的,应在主管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确因工作需要,且主管部门内部无法调剂的,单位提供相关依据,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核定。
六、各类学校、体育训练单位用于学生、运动员出行保障的租车费用,不列入单位公务交通年度报销额度。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驻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驻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交
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4.09.10
•【字号】苏财行[2004]45号
•【施行日期】2004.09.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驻宁行政事业单位
职工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苏财行[2004]45号)
省各委、办、厅、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省级驻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交通费补贴标准调整如下:住处与工作地点距离达到或超过两公里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住处与工作地点距离小于两公里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外勤交通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
本规定自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其他事项仍以苏财行[20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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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心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
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
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
为了确保中心安全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
(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
(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相关规定
(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六)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上,扣发当月10交通费;每月迟到5天以上(含5天),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
2、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的交通补贴费用;全年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取消
该员工的交通补贴享受政策。
五、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试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