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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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管理制度条例

导游管理制度条例

导游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导游的工作行为,提高导游服务水平,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导游管理制度。

第二条导游的基本要求1. 导游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引导旅游团队;2. 导游应具备良好的旅游知识和导游技能,能够为旅游者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3. 导游应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能力,能够生动有趣地讲解旅游景点的历史和文化;4. 导游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为旅游者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第三条导游的权利和义务1. 导游在工作期间享有尊重和尊严,有权拒绝任何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2. 导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导游工作;3. 导游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私人事务影响工作效率;4. 导游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和景点管理部门的工作,维护旅游行业的形象和声誉;5. 导游应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不断完善自己;第四条导游的招聘与培训1. 旅行社应根据导游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进行招聘,确保导游的质量;2. 旅行社应对新招聘的导游进行全面的培训,包括旅游知识、导游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3. 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导游进行进修培训,不断提升导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品质;第五条导游的岗前准备1. 导游在工作前应了解旅游线路、景点信息和旅游团队的基本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2. 导游应整理好工作用具和资料,包括导游牌、工作手册、地图等;3. 导游应注意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庄重的形象;第六条导游的工作流程1. 导游应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与旅游团队会合,并向旅游者介绍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内容;2. 导游应根据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安排,认真解说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和特色;3. 导游应全程陪同旅游团队,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和顺利完成旅游行程;4. 导游应根据旅游者的需求,提供贴心的服务和周到的帮助;第七条导游的工作纪律1. 导游不得私自接受旅游者的任何礼物或财物,严禁索取小费;2. 导游不得在工作期间违法违规,不得参与旅游者的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3. 导游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和景点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规范和纪律;4. 导游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或喧哗;第八条导游的考核和奖惩1. 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业绩考核,评价导游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2. 旅行社应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奖励和鼓励,激励导游提高工作积极性;3. 旅行社对违规行为的导游应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旅行社导游应严格遵守;2.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旅行社,如有任何变更,将提前通知导游并进行调整;3. 本制度所涉及的未尽事宜,由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导游规章管理制度

导游规章管理制度

导游规章管理制度序言导游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旅游者的满意度和旅游目的地的形象。

为了规范导游的行为,提高其服务水平,加强导游管理,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一、导游资格导游必须具备相应的导游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应当是经过合法认证的,并且在有效期内。

二、导游形象1.导游必须穿着整洁,着装得体。

2.严禁在工作期间留长指甲,刘海、胡须、梳辫子等。

3.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得吸烟、喝酒、嚼槟榔等不良行为。

三、服务态度1.导游必须以热情、真诚的态度服务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周到的服务。

2.导游应当遵守旅游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向旅游者推销商品,也不得接受旅游者的小费。

3.导游应当尊重旅游者,认真听取旅游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善意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导游行为规范1.导游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变更旅游线路、减少或取消行程中的景点。

2.导游不得私自调换购买的旅游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服务。

3.导游不得擅自接受旅游者的私下约定,不得变相索要小费或者禁止在导游过程中打广告。

五、导游安全责任1.导游必须严格遵守旅游相关规定,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导游必须熟悉旅游线路的安全设施和紧急处理方法,必须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导游必须对旅游者的基本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和教育,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出行。

六、导游管理1.导游应当遵守旅行社或者旅游目的地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违反约定或者擅自行动。

2.导游应当积极配合旅行社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

3.导游必须在工作之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规行为或者擅自离岗。

七、导游服务质量1.导游必须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和专业常识,能够为旅游者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

2.导游应当熟练掌握导游讲解技巧,为旅游者提供富有特色的导游体验。

3.导游应当注重导游服务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景点介绍、历史故事、文化传承等方面。

八、导游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导游,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导游工作管理制度

导游工作管理制度

导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工作行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导游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导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承诚实守信、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第四条导游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导游各项工作的公平竞争。

第五条导游应当积极主动、细心耐心、热情服务,做到礼貌待客、规范服务、文明引导。

第六条导游应当具备较强的职业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灵活的应变能力,切实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

第七条导游应当尊重游客的文化差异,具备一定的外语表达能力,尤其要熟悉游客所属国家语言和文化习俗。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导游工作委托旅行社或相关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导游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并接受管理。

第九条导游应当遵守《导游管理条例》和《导游行业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接受导游资格认定和年度培训考核。

第十条导游应当具备健康体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和行为,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一条导游应当保持专业素养,提高服务水准,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个人的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导游应当尊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导游行业良好形象,树立良好的导游企业形象。

第十三条导游应当积极配合旅行社和相关单位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和合理指挥。

第十四条导游应当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擅自变更导游服务项目和工作安排。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导游应当热情周到地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讲解旅游地理知识、历史文化、旅游风俗和安全常识,指引游客参观游览,做好安全及文明引导。

第十六条导游应当遵守导游服务合同,诚实守信,不得捏造、传播谣言,不得编造迷信、虚假信息,不得向游客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导游应当与游客建立良好的交流沟通,热情帮助游客解决问题,不得与游客发生恶语相向,不得在公共场所争吵或斗殴。

第十八条导游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维护团队和谐稳定,不得随意破坏景区设施和自然环境。

导游及领队管理制度

导游及领队管理制度

导游及领队管理制度一、导游的基本要求1. 导游应当具备导游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游览行为规范。

2. 导游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熟练运用导游讲解技巧,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3. 导游应当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领队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

4. 导游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不同地域和气候条件下的工作环境,确保能够为游客提供稳定、安全的导游服务。

二、导游的职责和权利1. 导游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和指示,为游客提供全程导游服务,包括景点讲解、交通协调、餐饮安排、购物引导等方面的工作。

2. 导游应当积极协助领队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确保团队的顺利运转。

3. 导游应当对游客负责,保护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私人交易或其他违法行为。

4. 导游有权拒绝旅行行程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如游客酗酒滋事、涉毒、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导游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三、导游的考核和奖惩1. 公司将定期对导游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其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对合格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表现优秀的导游将进行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以激励其继续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3. 对表现不佳的导游将进行处罚,如降薪、停职、解聘等,以警示其牢记职业操守,提高服务水平。

四、导游的培训和发展1. 公司将为导游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导游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2. 公司将鼓励导游参加相关专业考试和资格认证,提升其职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

3. 公司将为导游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鼓励其不断学习和进步,实现个人职业目标和公司发展目标的双赢。

二、领队管理制度一、领队的基本要求1. 领队应当具备领队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导游管理制度篇一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使用文明语言、带团时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公司旗帜、行程安排书、确认书、意见表。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而可能的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全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合理安排时间停车休息。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与游客的。

利益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全陪联合鼓动、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与购物点。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就餐时了解游客就餐状况和餐饮的质量,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全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全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住、行、游、购、娱的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旅行社导游日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导游队伍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旅行社所有导游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奖惩分明,激励先进;(四)注重培训,提升素质。

第二章导游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二)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三)持有导游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四)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导游工作。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旅行社形象;(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游客安全;(三)尊重游客,热情服务,不得有损游客权益的行为;(四)遵守旅行社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行社管理;(五)积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导游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六条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向游客介绍旅游景点、风俗习惯、历史沿革等知识;(二)协助游客安排行程,提供旅游咨询和帮助;(三)负责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四)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协助游客解决旅游中的问题;(五)负责游客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为旅行社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第七条导游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一)认真执行旅行社的行程安排,确保游客行程顺利;(二)主动了解游客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注重团队协作,与旅行社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四)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游客推销商品或收取小费;(五)积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导游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导游部门如何管理制度

导游部门如何管理制度

导游部门如何管理制度导游部门是旅游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游客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引导游客了解目的地的文化、历史等信息。

良好的管理制度对于导游部门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导游部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导游部门。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 设立管理机构:导游部门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机构,包括部门主管、副主管、经理和团队领导等岗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导游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导游服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制度内容包括导游人员的资格要求、工作流程、安全规定等。

3. 建立考核机制:导游部门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导游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培训。

4. 完善培训体系:导游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提升培训等,提高导游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管理制度的实施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导游部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导游人员按照规定工作,不擅自违反规定。

2. 加强人员管理:导游部门应定期进行人员调岗、晋升和淘汰等工作,避免出现人员能力不匹配的情况。

3. 加强团队协作:导游部门应加强团队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精神,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4. 强化沟通渠道:导游部门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保持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5. 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导游部门应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三、管理制度的监督1. 领导监督:导游部门主管应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部门的正常运作。

2. 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导游部门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主动搜集反馈信息:导游部门应主动搜集导游人员和客户的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和客户满意度,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导游人员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导游人员,是指在旅行社或者其他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活动组织、接待、讲解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导游人员管理的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导游人员资格管理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与旅行社或者其他旅游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三)参加导游人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四)取得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申请、颁发、变更、撤销和注销,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参加导游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导游人员培训由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导游人员行为规范第八条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二)遵守旅游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三)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沿革、旅游景观、旅游线路、旅游设施等情况,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遵守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五)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六)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误导旅游者;(二)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三)未经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游经营者;(四)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五)以侮辱、诽谤、殴打等行为对待旅游者;(六)其他违反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

景区导游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管理制度一、导游资格认证制度为确保导游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服务技能,所有导游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

景区还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更新导游的知识体系,确保其能够准确传达景区文化和历史信息。

二、导游行为规范制度导游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礼貌和耐心,不得有欺诈、诱导消费等不当行为。

同时,导游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以便游客识别。

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导游,景区应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或吊销导游资格。

三、导游服务监管制度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导游服务的监督机制,包括游客反馈系统、同行评价系统和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通过这些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导游服务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导游激励与考核制度为激发导游的工作热情和提升服务动力,景区应设立导游激励机制。

根据导游的服务态度、专业知识、游客评价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物质奖励或职业晋升机会。

五、应急预案与安全教育制度导游需熟悉景区的安全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引导游客安全疏散。

景区应定期对导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导游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

六、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景区应将导游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透明化,让游客在享受服务前能够了解相关费用和服务内容,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七、投诉处理与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游客的投诉应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

同时,鼓励游客提供反馈意见,对导游服务进行持续改进。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导游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体验。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游客对景区的满意度,还能够增强景区的竞争力,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相应分数:1.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扣除10分;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扣除10分;3.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扣除10分;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扣除10分;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扣除10分。

此外,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将扣除相应分数:1.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扣除8分;2.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8分;3.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8分;4.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扣除8分;5.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1.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二、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导游人员每年需参加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将暂缓年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暂缓年审:1. 累计扣分达10分的;2. 一次被扣8分的;3. 一次被扣6分的。

三、导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导游人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旅行社应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导游业务知识;2. 导游服务规范;3. 旅游法律法规;4. 旅游安全知识;5. 地方文化知识。

四、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包括:1. 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2. 尊重旅游者,热情服务,耐心解答;3. 诚实守信,不欺骗、不误导旅游者;4. 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活动;5. 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旅游者隐私。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导游管理制度一、导游管理目标1. 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旅游体验。

2. 加强导游队伍的自律和素质建设,确保导游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导游管理职责1. 组织引导导游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导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 制定和解释导游服务规范,监督导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3. 组织导游队伍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强调导游的言行举止对旅游形象的重要性。

4. 监督导游队伍的工作日常,及时解决导游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5. 定期评估导游队伍的综合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导游进行奖励和激励。

三、导游管理制度1. 导游资格审批制度导游应具备相应的导游从业资格,申请人需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合格方可获得导游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考核。

2. 导游行为规范(1)导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导游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不得使用有侮辱性、低俗或不雅的言语和动作。

(3)导游应遵守旅游线路和计划安排,不得私自更改行程和停留时间。

(4)导游应保护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介绍或推销虚假或不合法的产品和服务。

(5)导游应保持耐心和友好的态度,及时解答游客的疑问和问题。

3. 导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1)游客可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2)导游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游客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4. 导游队伍培训和考核制度(1)导游队伍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2)导游队伍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综合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导游进行奖励和激励。

5. 导游服务责任制度(1)导游应对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不得丢失或损毁游客的财物。

(2)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积极协助游客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四、导游管理制度的执行1. 导游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导游队伍开展培训和教育工作,并进行考核和评估。

2. 导游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投诉和问题。

导游管理制度总则

导游管理制度总则

导游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确保游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游导游工作的个人和单位。

第三条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维护国家形象,传播文明旅游理念。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五条导游应按照游客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旅游行程安排,并对其进行全程陪同和服务。

第七条导游应合法经营,不得参与非法旅游活动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导游应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旅游信息,并不得编造虚假信息误导游客。

第九条导游应关心游客的安全,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条导游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导游从业资格证件,开展从业活动。

第十一条导游须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礼貌待客、态度亲切、服务周到。

第十二条导游应当自觉遵守旅游行为规范,尊重游客个人隐私和权益。

第十三条导游不得随意更改旅游线路和行程,未经游客同意,不得私自变动。

第十四条导游应随身携带导游证件,并合法、合规使用导游标志。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第十五条导游应定期参加相关旅游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第十六条导游表现突出、服务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将被列入优秀导游名单,并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导游应按规定提交个人业绩和服务质量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导游,实行警告、记过甚至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导游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将受到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导游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为导游管理制度总则。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导游行业,提升导游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导游应承担起良好的导游形象,以专业、真诚和负责任的态度,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本制度对导游的职责与权利、管理要求、考核与奖励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导游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导游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导游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旅游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包括旅行社专职导游、兼职导游和自由职业导游。

第三条导游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导游服务人员职责:1. 按照旅行社安排,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确保旅游活动顺利进行;2. 严格遵守旅游行程安排,确保旅游者安全;3. 主动了解旅游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4. 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旅游投诉;5. 积极宣传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提高旅游者对我国的了解;6. 保持导游证有效,按时参加年审。

第五条导游服务人员权利:1. 享有合法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参加导游培训、进修和交流;3. 对旅行社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训练与考核第六条导游服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 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3.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 熟悉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旅游景点。

第七条导游服务人员考核分为以下几类:1. 导游资格考试;2. 导游业务考核;3. 导游服务质量考核;4. 导游职业道德考核。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八条导游服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导游证等处罚:1. 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 殴打或谩骂旅游者的;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7.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8.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9.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10.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11.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2.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13.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14.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15.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16.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17.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18.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19. 无故不随团活动的;20. 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的;21. 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民俗的。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行办法》及《导游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从事导游活动。

2.爱岗敬业, 服从派遣.按照导游操作程序, 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地做好带团旅游各项服务工作。

3.以“游客至上, 服务至上”为己任, 严格遵守旅行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爱社如家、和谐共事, 自觉维护公司信誉, 树立良好形象。

4.不超计划安排购物。

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 不私拿回扣, 不索要小费。

5.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规范服务行为, 遵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

6.共同抵制行业内“零服务费”接团及“黑团”、“黑社”、“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参与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疾病防止、政策法律、时事政治、特殊语种等导游专业知识培训,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增强自身素质, 为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奉献。

公司员工守则1.员工在任职期间要爱岗敬业, 尽职尽则, 遵纪守法, 讲求诚信, 热情服务,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

3.坚持天天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的常规制度,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发明整洁优美和谐的良好工作环境。

4.值班制度及规定: 每周星期日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轮流值班, 值班时要认真接听电话, 解答业务征询, 作好值班记录, 对紧急重大事情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请示报告, 及时解决和解决。

5.请假制度及手续: 病假: 须当天早上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者, 在复工当天将病假条连同医生证明书交付公司负责人。

6.事假: 须在不少于两天前向公司负责人递交请假申请, 批准后方能认可, 复工当天履行销假手续。

7.考勤制度: 每月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进行考勤, 无端不到者按旷工计算, 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8.公司员工应服从上级的工作部署、调派及指示。

监守工作岗位, 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外出联系业务, 必须事先做出安排, 并提前告知公司负责人所去时间、单位、地点等事项。

导游的管理制度

导游的管理制度

导游的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队伍管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及其下属单位的导游队伍管理工作。

第三条导游队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和旅行社的要求开展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形象。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导游队伍管理制度,推行信息共享和监督检查,促进导游队伍规范运营。

第二部分:导游队伍组成第五条导游队伍应当由持有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导游队伍应当根据旅行社的业务需求,合理配置导游人员,包括中文、外语、方言等特长导游。

第七条导游队伍应当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文化和历史知识,能够准确、生动地讲解游览景点的历史、文化、景观。

第八条导游队伍应当按照旅行社的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和岗前指导,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导游队伍管理第九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导游队伍档案,包括导游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证书、服务经历等。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定期对导游队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合理激励优秀导游,对不合格导游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对导游队伍的管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导游队伍的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导游队伍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和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其工作内容和行程。

第四部分:导游队伍服务第十三条导游队伍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愉快的旅行体验。

第十四条导游队伍应当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游客的问题,协助游客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第十五条导游队伍应当遵守导游承诺,不得夸大景点、虚构事实,不得接受游客的私人招待和赠送。

第十六条导游队伍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当地环境卫生、安全稳定,不得违法乱纪,不得破坏公共秩序。

第五部分:导游队伍执业第十七条导游队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要求执业,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对于导游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应当及时处理,不能纵容。

导游人员的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导游人员的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导游人员的基本要求1. 导游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2. 导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旅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3. 导游人员应持有导游证,并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三、导游人员的职责1. 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 导游人员应按照旅行社的安排,为旅游者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旅游服务。

3. 导游人员应熟悉旅游线路、景点、文化、历史、民俗等方面的知识,为旅游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讲解。

4. 导游人员应关心旅游者的需求,及时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导游人员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

四、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1. 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一次扣分达10分者,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者,暂缓年审。

2.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4.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管理制度1. 简介导游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旅游质量、确保导游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对导游的入职、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旨在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2. 制定目的导游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提高导游素质:通过制度的规范约束和培训教育,提高导游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服务质量。

•维护旅游形象:规范导游行为,促使导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保障旅游权益:明确导游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管理效果:通过制定明确的制度,加强对导游队伍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具体内容导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导游招聘与入职•招聘条件:明确导游招聘的基本条件,如身份证、导游证等。

•招聘程序:规定导游招聘的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面试、体检等环节。

•入职培训:对新招聘的导游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入职考核:针对新入职的导游进行一段时间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2 导游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规定导游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服务礼仪、讲解技巧、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方式:明确培训的形式,如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可以结合线下和线上的方式进行。

•培训考核:对完成培训的导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以影响导游的晋升和奖惩措施。

3.3 导游日常管理•工作时间:规定导游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导游的工作和休息合理安排。

•工作纪律:明确导游的工作纪律,包括服装着装、服务态度、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禁令规定:规定导游的禁令规定,如不得收受回扣、不得散播虚假信息等。

•工作记录:要求导游做好工作记录,包括服务情况、投诉处理等,以备查阅。

3.4 导游奖惩措施•奖励制度:制定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奖励,鼓励导游积极向上。

•惩罚措施:设立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导游进行惩罚,以维护导游队伍的纪律性。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一、导游的安全责任导游作为旅行社工作人员之一,承担着带领游客旅游并确保他们的安全的重要责任。

导游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旅游目的地的安全情况,并保证在旅行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二、行前准备工作1. 游客信息核实:在行前,导游应核实所有游客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2. 旅行目的地的安全评估:导游应及时了解旅行目的地的安全情况,并与旅行社保持联系,以获取必要的安全信息和建议。

3. 行程计划制定:导游应制定详细的行程计划,包括游览景点、交通安排、就餐酒店等,并确保计划合理、可行。

三、旅行中的安全管理1. 交通安全:(1)导游应确保游客使用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并严禁使用无资质的非法交通工具。

(2)导游应通知游客遵守交通规则,如佩戴安全带、不乱扔杂物等。

(3)导游应督促游客不超速行驶,保持车辆安全距离,并及时报告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

2. 景点安全:(1)导游应向游客介绍景点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不靠近边缘、不攀爬危险地带等。

(2)导游应确保游客在景点间良好的秩序和安全,避免发生人群拥堵或交通事故。

3. 酒店安全:(1)导游应检查酒店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并向游客介绍酒店的安全逃生通道。

(2)导游应提醒游客保管好贵重物品,避免被盗或丢失。

4. 食品安全:(1)导游应选择卫生可靠的餐饮场所,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

(2)导游应指导游客正确的饮食习惯,避免食物中毒或消化不良。

5. 紧急情况处理:(1)导游应了解旅行目的地的医疗和紧急救援机构,并随身携带游客的紧急联系方式。

(2)导游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报告旅行社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导游自身安全保障1. 导游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随意与陌生人交谈或接受陌生人的物品。

2. 导游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安全装备,如急救包、防晒伞等。

3. 导游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旅行社的工作规定,不饮酒、不吸烟等。

五、导游安全培训与考核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导游安全培训,包括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旅游目的地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导游的安全管理能力。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尊敬的客户,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人员的管理,规范导游服务行为,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导游人员应当全面了解和宣传展示本国和所在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社会风情,为旅游者提供有关旅游目的地的全面、准确、及时、优质的旅游服务。

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导游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导游人员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导游人员的资格条件第四条导游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三)具有从事导游工作必备的语言、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四)熟练掌握本国语言文字;(五)根据需要,具备熟悉外语和其他方面的专业技能;(六)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七)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接受旅游行业职业素质培训,了解本国和所在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和社会风情,并掌握向旅游者提供优质、安全、舒适、便捷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导游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职业道德,谴责重商主义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公正、公平、和谐的秩序。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向旅游者说明行程安排、费用构成和行程中的注意事项,提醒旅游者加强安全防范,为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和疑惑解答等服务。

第八条导游人员应当维护行业声誉,不得捏造或者歪曲历史、文化事实,不得播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音像制品,不得在导游过程中进行任何形式的营销。

第九条导游人员应当在旅游过程中,照顾、关心、帮助具有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身体状况的旅游者,营造和谐、互助的旅游氛围。

第十条导游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导游工作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旅行社或其他旅游服务企业以外的各类机构合谋欺诈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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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导游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从事导游活动。

2.爱岗敬业,服从派遣.按照导游操作程序,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地做好带团旅游各项服务工作。

3.以“游客至上,服务至上”为己任,严格遵守旅行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爱社如家、和谐共事,自觉维护公司信誉,树立良好形象。

4.不超计划安排购物。

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不私拿回扣,不索要小费。

5.树立优质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遵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

6.共同抵制行业内“零服务费”接团及“黑团”、“黑社”、“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7.积极参与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疾病预防、政策法律、时事政治、特殊语种等导游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增强自身素质,为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员工守则1.员工在任职期间要爱岗敬业,尽职尽则,遵纪守法,讲求诚信,热情服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

3.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的常规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良好工作环境。

4.值班制度及要求:每周星期日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轮流值班,值班时要认真接听电话,解答业务咨询,作好值班记录,对紧急重大事情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请示汇报,及时处理和解决。

5.请假制度及手续:病假:须当天早上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者,在复工当日将病假条连同医生证明书交付公司负责人。

事假:须在不少于两天前向公司负责人递交请假申请,批准后方能认可,复工当日履行销假手续。

6.考勤制度:每月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进行考勤,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计算,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7.公司员工应服从上级的工作部署、调派及指示。

监守工作岗位,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外出联系业务,必须事先做出安排,并提前告知公司负责人所去时间、单位、地点等事项。

8.员工在办公时间内要遵守纪律,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玩电脑游戏、聊天,MSN、QQ不能设个人密码。

同时不准在办公时间内大声喧哗,做有碍工作的事情。

9.员工必须注重公司形象,爱护公司名誉,应避免自身行为及语言损害公司声誉。

对待客人必须文明礼貌,倘若由于服务态度而受到客人投诉,造成损失,视为违规行为,应受到处罚。

10员工要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公司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诚信经营公约1.遵守国家法律、法制,贯彻落实《青海省旅游条例》、接受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杜绝各类欺诈行为,营造诚信光荣、欺诈可耻的市场环境。

3.旅游线路、项目、时间等内容明确,价格真实合理、合同规范、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不误导游客,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4.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许可证,不接“零团费”、“负团费”。

5.不组织和诱导游客涉足色情等不健康场所,倡导有益身心健康的消费,努力树立行业新风。

6.尊重游客的意愿,不胁迫游客购物和增加自费项目,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公收佣金制度,导游人员不私自收受回扣,不向游客索要小费。

7.树立诚信文明的经营理念,自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8.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2.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4.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5.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6.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7.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8.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9.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10.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11.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十五年。

12.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对公司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与领导。

3.建立实施公司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行安检员、调度等岗位职责。

4.严格执行旅行社责任险制度,认真做好旅游者投保和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工作。

5.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警惕性,增强责任感。

同时做到使广大旅游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加强安全防范思想意识。

6.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对紧急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加强旅游行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

要求驾驶员、导游等人员严格按照旅游行程规范操作,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遇重大事故和紧急事件要迅速请示汇报,以利及时妥善解决。

导游服务质量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导游服务的质量要求,提出了导游服务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旅游者过程中提供的导游服务。

1、全陪服务全陪服务是保证旅游团(者)的各项旅游活动按计划实施,旅行顺畅、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全陪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应自始至终参与旅游团(者)全旅程的活动,负责旅游团(者)旅行中各环节的衔接,监督接待计划的实施,协调领队、地陪、司机等旅游接待人员的协作关系。

全陪工作是全陪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

要求做到以下几点:A做好各项准备工作B熟悉接待计划C做好物质准备D与接待社联络E首站(入境站)接团服务要求F进住饭店后办理入住手续以及处理旅游者进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G核对商定日程H各站服务工作、离站服务工作、途中服务工作I 处理好遗留问题2、地陪服务地陪服务是确保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活动的顺利,并充分了解和感受参观游览对象的重要因素之一。

地陪应按时做好旅游团(者)在本站的迎送工作;严格按照接待计划,做好旅游团(者)参观游览过程中的导游讲解工作和计划内的食宿、购物、文娱等活动的安排;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出现的问题。

地陪应严格按照服务规范提供各项服务。

要求做到以下几点:A做好各项准备工作B熟悉接待计划。

C落实接待事宜D做好物质准备E接站服务工作F旅游团(者)抵达前的服务安排G旅游团(者)抵达后的服务H移交给行李员。

I入店服务工作J核对、商定节目安排K参观游览过程中的导游、讲解服务要求L出发前的服务M抵景点途中的讲解N景点导游、讲解O 旅游团(者)就餐时对地陪的服务工作P 旅游团(者)观看文娱节目时对地陪的服务工作Q结束当日活动时的服务工作R送站服务要求S处理好遗留问题行政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耗材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档案管理第一条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车辆招投标材料、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因由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四条档案的销毁: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业务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

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严禁以销毁名义,外借、带走或挪用。

印鉴管理第一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直接负责保管。

第二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许可后,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四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经理同意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公文打印管理第一条公司的打印工作由计调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各部室打印的资料须经本部门经理负责。

第三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等,必须妥善保管。

或交档案管理人员留底存档。

办公耗材的管理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购发: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

2.总经理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预算及购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

由业务经理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业务经理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

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及外单位人员进入库房。

库房管理第一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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