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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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漯政办[2016]22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3.18【实施日期】2016.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8日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我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持续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着力推进和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各县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逐级划分环境保护网格,确定监管对象,区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责任机制,将各项环境保。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12月13日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制约和阻滞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打造中原中部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名城。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矛盾纠纷必化解、违法行为必严惩、举报投诉必反馈、违纪违规必查处、懒政怠政必问责的要求,严惩敲诈勒索、阻工闹事、寻衅滋事等不法行为,化解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查处涉企腐败案件,问责在项目建设中履职履责不力的人员,全面综合整治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放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整治重点重点围绕全市项目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投资商反映最强烈的以下七个方向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一)聚众闹事,恶意阻碍施工、生产;(二)借项目建设之机漫天要价,敲诈勒索;(三)幕后策划阻工,干扰破坏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四)在服务项目建设中,不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实干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五)精神不振,措施不实,干劲不足,在征地拆迁、项目推进中工作滞后,未按要求或承诺完成工作任务;(六)本位主义严重,不配合支持项目建设,吃拿卡要、效率低下、设置门槛,影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或证照办理;(七)其他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4•【字号】漯政[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漯政[2009]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城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漯河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义务植树活动和整个绿化工作。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

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均有绿化、美化城市和养护林木、绿地的义务,应当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含量,提高城市绿化的艺术水平。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绿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其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1•【字号】漯政办〔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1日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豫政办〔2018〕31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经过充分论证,科学谋划了我市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

一、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按照集约节约、保护优先、综合施策、预防为主的原则,考虑投资规模大、环境效益好、三五年能建成等因素确定的我市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包括水源建设、水系建设、湿地建设、水环境改善、水灾害防治等项目,是四水同治战略性、全局性重点工程,是中原生态水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我市实施四水同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十大工程”分别是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幸福渠城区段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湖一水系建设工程、澧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淍河(南环河)水系及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临颍县“颍水入城”生态水系和南水北调调蓄池建设工程、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源汇区唐江河生态综合整治及南水北调调蓄池建设工程,总投资105.6亿元。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漯政办[2007]167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14【实施日期】2007.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7]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县区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管理养护职责(一)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审核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并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监督和考核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市场的监督和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7] 44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7] 44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7]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9日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是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降低PM10污染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

按照省环境攻坚办第六次扩大会议要求,决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在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漯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二、行动内容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三、行动时间从2017年6月16日起,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四、主要措施(一)城市道路1.对树木树叶落尘进行清扫。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4日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城乡绿化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生态绿城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城乡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目标和“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开展大造林活动,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国储林建设为抓手,在城市周围广泛布绿,大面积修复防护林带,形成密集的城市防护林带,沿过境交通大通道建设生态廊道,沿境内路网、水网、农田林网建设“三网合一”的防护林体系,加快“中原生态水城”和“生态绿城”建设,着力把漯河建设成绿树环抱、绿意盎然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坚持兴林富民,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坚持科技兴林、量质并重,确保城乡绿化成效。

三、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完成生态林营造20130亩,花卉苗木5000亩,森林抚育10430亩。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4•【字号】漯政办[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办[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8号)文件精神,结合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特制定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决策,以城乡重点绿化工程为载体,以林权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建设任务(一)造林。

总任务9.95万亩。

其中,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1.24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4.52万亩,村镇绿化工程2.37万亩,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1.82万亩。

(二)森林抚育。

总任务1.44万亩。

其中,抚育面积1.22万亩,低产林改造0.22万亩。

(三)育苗。

总任务1.31万亩。

其中,园林绿化苗木基地0.81万亩,用材林苗木0.5万亩。

三、建设重点2008年,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突出抓好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4个重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9] 3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9] 3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3日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2018〕1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8)71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投资建设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建设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施范围凡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一般性投资建设项目,均可开展“多评合一”。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报告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8项评估事项(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5•【字号】漯政办[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漯河市2008年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打造中原地区富有魅力的生态宜居名城、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和承载力,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新亮点,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省建设工作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打造中原地区富有魅力的生态宜居名城为目标,按照“沿河出特色、新区出形象、旧城换新貌”的总体要求,通过大投入、实施大工程,形成大亮点、实现大变样,打造基础设施配套、城市特色明显、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管理有序的城市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原则。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立足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放眼城市长远发展,着力在完善功能、提高品质、彰显个性、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可持续发展上实现突破。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把人文关怀理念体现在城市建设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期盼的工程放在首位,大力实施“民心工程”,使群众充分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三)坚持特色建市原则。

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要求,把握我市的个性特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集中精力寻求突破,努力打造具有漯河特色的城市形象。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11•【字号】漯政办 [2014] 110号•【施行日期】2014.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漯政办 [2014] 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64号文精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维护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打击我市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双违”),经市政府研究,现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突出治理违反土地使用程序,擅自占地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

重点治理以套取拆迁补偿为目的,在重点项目建设、城市两改项目等重点开发区域内的“双违”行为。

按照“打击违法、拆除在建;清理遗留、杜绝新增;完善制度、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做到“应纠必纠、应罚必罚、应拆必拆”,确保在三个月内彻底杜绝“双违”增长,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工作原则坚持严格治理、疏堵结合、控拆及时、依法行政的原则。

对新出现的违法建筑,要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将“双违”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重拳打击“双违”行为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做到宣传有强度、教育有深度、整治有力度。

治理“双违”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要求,文书、要件齐全,量罚、处置准确,紧扣法定程序操作,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漯政办[2016]60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06【实施日期】2016.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6日漯河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全市环保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的治理力度。

通过对我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G107(北商桥至驻马店交界段)、S241(阴阳赵镇至G107段)、南环路(G107至中山路段)、漯上路(燕山路口至邓襄镇段)、龙江路(G107至京珠高速段)五条路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达到路面清洁无尘,散装物料(含渣土车)运输车辆全覆盖、无抛洒,路况良好无病害,路面管控有序无堆物,沿线堆积物全覆盖,路边砂石场管理规范无扬尘,城区路段平交路口全硬化的标准。

对正在进行道路施工的龙江路(G107至京珠高速段)路段确保做到严格按照扬尘治理要求作业,全面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标准。

从而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有效控制我市主要市区出口道路扬尘污染,实现道路扬尘在大气污染中的比重明显降低,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范围对我市G107京深线北商桥至驻马店交界段(K866+917-K894+227,共27.31㎞)、S241时南线阴阳赵至G107段(K129+824-K137+137,共7.313㎞)、南环路(S241K141+041-K148+533、S330逍白线K37+567-K36+300,共8.759㎞)、漯上路燕山路口至邓襄镇段(S241K148+533-K155+200,共6.667㎞)的路面保洁、洒水、路面病害处治、治超、渣土车运输、路面路边堆积物,沿线道路两侧砂石场及城区段、平交路口;龙江路施工路段的施工扬尘等进行综合整治。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1]74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1]74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制定的《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漯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办〔201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有效载体,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等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引导农村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倡导农村环保、绿色生活方式。

具体指标为:(一)自来水普及率≥95%,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06•【字号】漯政办 [2015] 20号•【施行日期】2015.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5] 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6日2015年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持续提升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漯政办〔2013〕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建设为载体,突出“生态惠民、兴林富民”两大主题,进一步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为建设美丽漯河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任务(一)完成新造林1.52万亩。

(二)完成林业产业工程0.73万亩。

(三)完成森林抚育工程1.1万亩(中幼龄林抚育0.7万亩,幼林抚育0.4万亩)。

(四)全市完成育苗任务0.6万亩。

三、建设重点(一)“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

全市完成造林0.25万亩。

按照“一路两行树、一路一沟三行树、一路两沟四行树、300亩一个网格”标准,扎实抓好舞阳县泥河洼16万亩方、临颍县颍河10万亩方、郾城西大坡10万亩方3个十万亩方农田防护林建设。

各县区打造1处以上万亩农田林网示范方。

召陵区全面做好省级生态区复检、迎检工作。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漯政[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通知(漯政[200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日漯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结合漯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植树,是指有植树义务的公民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劳动或者其他绿化劳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义务植树工作的领导,把义务植树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规划,对义务植树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义务植树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义务植树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每年3月为本市义务植树活动月。

第六条凡居住在我市范围内的公民,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七条县级以上绿化委员会应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制定本辖区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城市居民义务植树的重点是营造城市近郊生态防护林和参加城市公共绿地建设。

农村应以乡或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到义务植树基地或国家、集体林场参加义务植树,也可参加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与绿化有关的义务劳动。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和绿化示范村活动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和绿化示范村活动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和绿化示范
村活动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漯政办[2009]128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09.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和绿化示范村活动的意见
(漯政办[2009]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乡(镇)、村庄绿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村镇绿化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绿色漯河、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总目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活
动,推进全市村镇绿化向纵深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生活环境。

二、建设目标
乡(镇)和新型社区,按照市级园林式单位、庭院(社区)绿化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与城市绿化的同步推进;主要道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规划建设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坚持水、林、田、路、房综合整治,使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位置偏远、经济落后的村庄,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以围村林为主,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造林绿化与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相结合。

每年创建“园林式乡(镇)”3-5个、“绿化示范村”7-10个。

三、申报程序。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漯政办[2006]108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的通知(漯政办[2006]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漯河市2007年度植树造林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河南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豫政〔2006〕12号),切实搞好林业生态县创建,强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十乡百村万户生态林业示范工程、高标准农田林网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林业生态县创建工程、林业重点工程五大绿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林业经济,建设先进生态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度全市植树造林目标任务,即:全市计划植树554万株,完成林业重点项目工程6.65万亩,绿化通道202公里,新建农田林网9.9万亩,完善农田林网21.8万亩。

具体目标任务如下:1.十乡百村万户生态林业示范工程。

全市完成15个乡镇、36个村、10000户庭院绿化,植树129万株。

以深入开展“漯河市新农村建设十乡百村万户生态林业示范工程”为载体,以所在地的厂区、医院、学校、宅院、街区、道路、河渠等绿化美化为重点,改善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

2.高标准农田林网工程。

新建林网面积9.9万亩,完善林网面积21.8万亩,植树96.7万株。

按照林业生态县创建标准要求,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消除县区、乡镇结合部空档部位。

突出抓好临颍县窝城镇、王孟乡、繁城镇、大郭乡、王岗镇、台陈镇,舞阳县九街乡、孟寨镇、北舞渡镇、章化乡、侯集乡,郾城区商桥镇、新店镇、龙城镇、孟庙镇、黑龙潭乡,召陵区召陵镇、万金镇、老窝镇、邓襄镇,源汇区空冢郭乡、问十乡等空档部位绿化。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台账的通知-漯政办 [2015] 5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台账的通知-漯政办 [2015] 5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台账的通知
漯政办 [2015] 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台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台账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台账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5.01.15
施行日期
2015.01.15
文号
漯政办 [2015] 5号
主题类别
城市建设
效力等级
地方----------------------------------------------------------------------------------------------------------------------------------------------
2015年1月15日
——结束——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0•【字号】漯政[2006]60号•【施行日期】2006.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2006]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漯河市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6〕12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结合漯河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积极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一体发展的城乡绿化新格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建设目标通过创建林业生态县、生态林业示范乡镇、生态林业小康村,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林业经济,建设先进生态文化,初步建成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使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

到“十一五”末力争全市二县三区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争创“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先进市”。

三、申报条件1.县区制定有《林业生态县(区)建设实施意见》(或建设方案)和相关的保障措施,并将林业生态县建设纳入县区、乡镇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2.连续3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林业目标任务。

3.连续3年辖区内林木采伐量不超过采伐限额,征占用林地审核率≥95%,并且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

4.连续3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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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漯政办[2013]18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6
【实施日期】2013.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3]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2月6日
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任务,大力优化我市城市绿化景观,有效提升城市绿化品位,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统领,按照园林出文化、森林出特色、规划出精品、管理出形象的工作思路,遵循“政府组织、市区分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牵头、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道路绿化水平大为提升,沿河绿化景观更加突出,城市总体绿量迅速增加。

二、总体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围绕“一年大见成效、两年改变面貌、三年争创成功”的总体目标,点、线、面相结合,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程、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城市绿化细胞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为主要任务,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显著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唱响“绿色名片”,把漯河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城乡绿化一体化示范市。

具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区新增绿地2000公顷,绿地率达到35.5 %,绿化覆盖率达到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6平方米,建成区范围内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程
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2013年3月底前完成《沙河国家湿地公园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2013年6月底前完成《漯河市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修编工作。

突出历史文化与绿化景观的有机结合,2013年9月底前完成《郝家台遗址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
在巩固、提高沙澧河一期滨水景观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沙澧河二期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形成独具滨河特色的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显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力促进我市生态宜居名城建设。

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稳妥有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任务市区共担、五年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建投公司,市沙澧河建管委,郾城区、源汇区政府,西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三)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对中山路、金山路、泰山路、黄山路、天山路、嵩山路(含支一路、支二路)、太行山路、***山路、淞江路、黄河路、淮河路、长江路、人民路、大学路、湘江路等15条城市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景观进行提升,突出文化内涵,增加园林小品,体现一路一景。

同时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流向需要,结合道路路口渠化对道路路口绿化带进行改造。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制定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景观提升方案,市、区按管理权限,分段完成提升任务。

2013年完成“三口、一路”:高速公路市区北入市口、东入市口、西入市口绿化景观提升任务和***山路西侧绿化建设任务,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2014年完成金山路、天山路、嵩山路(含支一路、支二路)、淞江路、黄河路、淮河路、长江路、人民路等8条道路市管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和***山路东侧绿化建设任务。

2015年完成中山路、泰山路、黄山路、太行山路、大学路、湘江路等6条道路市管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

各区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同步完成管理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建投公司,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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