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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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控制,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农业部有关规定、规范制定。
1.3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适用范围
发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时适用本预案。
2、基本情况
2.1概况
**县是一个农业县,主要以水稻、柑桔、花生、玉米、蔬菜生产为主经济作物。全县实际耕地面积38万亩。近年来,受农业结构调整、农作物栽培制度变化、气候变暖、病虫抗性增强等因素影响,病虫种类繁多,发生规律复杂,为害加重。
2.2 病虫害发生特点及原因
2.2.1受农业结构调整、农作物栽培制度变化、气候变暖、病虫抗性增加等因素影响,病虫种类繁多,发生规律复杂,主要特点为发生范围广,发生量大,发生时间提早,为害加重。
2.2.2由于农民喜欢使用高毒、高残留及菊酯类农药,而且使用量偏大,导致病虫抗药性增强,给防治工作带来困难。
2.2.3农民对病虫害防治不够重视,存在盲目用药、重复用药、防治时期不当等,加之农村当前主要植保施药器械落后单一,“跑、冒、滴、漏”问题严重,农药利用率低,对环境和农产品污染重,防治效果差。
3、组织体系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长任组长,分管病虫测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病虫测报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成员由植保站专业技术人员、种植股有关人员和各镇农业站人员组成。
**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农业生物灾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主持灾情会商,公布救灾情况,监督检查现场指挥等工作;储备防治物资,调度应急队伍;处理其它有关病虫害防控的重要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害调查监测,发布病虫害趋势预报,制订病虫危害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对应的病虫害防治意见;做好防治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开展防治工作,抓好督促检查,促使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全县病虫害发生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防控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办公室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影响进行评估;承担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镇农业站负责本区域发生的农作物病虫害普、上报和其它工作。
3.2 专家组
县设立农作物病虫防治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名称的确定和灾情的认定,并提出应急防控技术方案。
4、应急防治技术
应急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采取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基础,配合施用生物制剂和既经济又与环境相容性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应急防治措施。
4.1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确认
水稻病虫害:稻瘟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螟虫、纹枯病、稻曲病、细条病等;
桔柑病虫害:溃疡病、炭疽病、疮痂病、红蜘蛛、潜叶蛾、蚧壳虫等;
突发(暴发)性病虫害:斜纹夜蛾、小菜蛾、豆天蛾、粘虫等突发性病虫害;
国家、省实施检疫的其他病虫害。
4.2 灾情分级
根据发生程度、传播特征和涉及范围,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灾情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 II级)、较重(III级)三个等级,分别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严重(I级)灾情
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纹枯病在全县出现特大流行态势,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50%;
(2)稻飞虱穗期田间平均百丛虫量达30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60%;
(3)稻纵卷叶螟孕穗期田间平均百丛幼虫量达1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60%;
(4)螟虫田间平均株害率达20%,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70%;
(5)发现桔小实蝇为害,预计主栽果树的果实受害率达10%,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50%;
(6)农田平均鼠害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60%;
(7)发现从国外传入我县的国内从未发现且风险极大的有害生物,或我县尚未发生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某地突然暴发危害;
(8)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灾情的。
严重(II级)灾情
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纹枯病在全县出现大流行态势,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稻播种面积40%;
(2)稻飞虱穗期田间平均百丛虫量达30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50%;
(3)稻纵卷叶螟孕穗期田间平均百丛幼虫量1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50%;
(4)螟虫田间平均株害率达20%,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60%;
(5)发现桔小实蝇为害,预计主栽果树的果实受害率达10%;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40%;
(6)农田平均鼠害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50%;
(7)本县发生(发现)我省未分布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
(8)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灾情的。
较重(III级)灾情
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纹枯病在全县出现流行态势,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30%;
(2)稻飞虱穗期田间平均百丛虫量达30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40%;
(3)稻纵卷叶螟孕穗期田间平均百丛幼虫量100头,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40%;
(4)螟虫田间平均株害率达20%,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水稻播种面积50%;
(5)发现桔小实蝇为害,预计主栽果树的果实受害率达10%;发生面积占全县种植面积30%;
(6)农田平均鼠害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预计发生面积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40%;
(7)我县虽有零星发生或偶然传入但发生范围不大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乡镇暴发危害。
(8)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三级灾情的。
4.3 灾情报告
凡发现农作物病虫害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严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农业植物保护机构报告。植物保护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灾情,并在 2 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到县农业部门。县农业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派人核实,确定为重大灾情的,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业部门。
4.4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Ⅰ、Ⅱ级灾情时,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部门;发生Ⅲ级灾情时,灾情发生乡镇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启动乡镇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农业部门和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应急办公室。
4.5 防控措施
一旦发生农作物病虫害灾情,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早控制”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扩散蔓延。
4.5.1调查灾情,分析原因
对灾区进行调查,认真分析农作物苗情、病虫害发生情况,结合病虫害发生规律、流行学、当地地理、作物布局、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的原因。对可能引起病虫害灾害的各项因子(包括病虫源、传播及流行的媒介和途径)等进行跟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