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委托培养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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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式委托培养合作协议

甲方:×××学院

乙方:

为了培养龙岩水泥行业急需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实现企业及学校双赢的目标,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专业委托培养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委托甲方年招收专业(统招、大专学历)名学生(乙方企业各自计划委培学生数量见附件),并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三年,其中在校学习两年,企业见习、实习及顶岗实习一年,学生毕业后全部到委培企业工作。

2.乙方向甲方支付委培学生的全部培养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不再向学校缴交培养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三年期间享受其他统招学生的一样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待遇。

3.乙方负责安排学生的见习和实习工作,并向学生支付(办理)相关待遇(事项),具体项目和标准是:

(1)学生意外事故责任险

(2)见习实习补贴:3个月内每月按当年我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发给见习补贴;第4至12月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给实习补贴。在校期间的生活补贴停止发放。

(3)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劳保和福利,标准按各家企业具体标准执行。

4.甲乙双方合作完成委托培养专业的课程体系的核心内容、设计目标、教学方法、考试认证等方面的内容开发,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5.甲方负责完成委托培养专业全部专业教学任务及学生管理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委派相关专业教师及企业文化导师参及所需教学工作和思政工作,费用按甲方标准由甲方支付。

6.甲乙双方根据最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工艺要求,将合作对委培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持续创新和完善。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目的合作期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委托培养学生的招生工作和毕业工作(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宣传策划及实施、录取、注册、毕业教育、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2.甲方提供符合教学需要的师资、场地设施和实验实习设备,提供合格的学生管理团队和教务管理团队,并按统招学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培学生享受统招学生的一切在校待遇如奖学金、助学金、评优评先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3.甲方不得向委培学生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但按规定有权向学生收取除培养费、住宿费之外的教材代办费、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学生自愿)、体检费等;

4.甲方应及时下发学生生活补贴和见习实习补贴,并对乙方及时提供发放清单,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5.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学生服务企业合同的签订工作;

6. 甲方不得在委托培养项目之外运用乙方名称、标识、VI、品牌字样、商标、标志、名称或其组合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支付媒体宣传费用,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2.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培养费、住宿费及生活补贴等款项作为校企合作进校资金,乙方有权监督生活补贴的发放;

3.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甲方对专业教师的要求派出所需授课老师进行部分专业课程的授课;

4. 乙方应当为委培学生在见习实习期间免费提供住宿、办理工伤保险、提供合格指导教师、支付学生见习实习补贴及劳保和福利;

5. 乙方有权也有义务对委培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思想动态进

行监控和跟踪,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及学生进行见面和交流;

6. 乙方全权负责合格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四、费用标准及其支付

1.培养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其支付:专业每生每年培养费元人民币,每生每年住宿费500元人民币。第三学年学生培养费按上述标准六折支付。以上培养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乙方企业按各自委培学生数计算应付金额,每学年的九月三十日之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2.学生在校生活补贴标准及其支付:乙方按学生毕业后服务企业年限支付学生在校两年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学生生活补贴每月200元,签订8年服务合同的每月300元,签订10年服务合同的每月500元,每年按十个月计算,具体数额按学生签订服务合同情况按实结算。生活费补贴由乙方企业按各自委培学生数计算应付金额,每学年的九月三十日之前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提供的生活补贴由甲方代为全额发放。

3.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收到前述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收费发票。如延迟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甲方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五、保密义务

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终止,甲乙两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公开或依据法律规定应予披露。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公众披露本协议任何内容。

六、双方关系

双方互为委托培养项目的合作方,非对方代理人、合伙人,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合作教学结束或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合作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目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解除、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协议自动解除、终止

九、其它

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及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两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单位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企业申报委培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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