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2•【字号】京环办〔2023〕59号•【施行日期】2023.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办〔2023〕59号相关区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规范、指导尾矿库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我局组织制定了《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5月12日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防控尾矿库周边土壤污染,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尾矿库原址和周边的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Z/T 0270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术语和定义1.尾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2.尾矿库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四、工作程序尾矿库原址和周边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监测,识别土壤和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及其含量,评估污染风险,明确需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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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这一主题,可以考虑以下结构:1. 引言:介绍尾矿库土壤污染的背景和重要性,概述监测与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
HJ 740—2015
图 1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4.3.2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等。 4.3.3 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
从类型、规模、周边环境敏感性、安全性、历史事件与环境违法情况五个方面,对尾矿
3
HJ 740—2015
库环境风险进行预判,判断是否属于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环境风险评 估。 4.3.4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015-03-06 发布 2015-04-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次
HJ 740—2015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2 5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准备.............................................................................................................4 6 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4 7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4 8 尾矿库环境风险分析与报告编制.................................................................................................8 9 标准实施与监督..............................................................................................................................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表...........................................................................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尾矿库环境危害性指标评分表.............................................................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尾矿库周边环境敏感性指标评分表..................................................... 14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尾矿库控制机制可靠性指标评分表.....................................................20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26
2024年尾矿库安全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2024年尾矿库安全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尾矿库安全评价是针对尾矿库的潜在风险、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
为了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需要收集大量的资料。
以下是2024年尾矿库安全评价可能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仅供参考):一、基础信息资料:1. 尾矿库的名称和位置;2. 尾矿库的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3. 尾矿库的规模和设计参数;4. 尾矿库的建设时间和历史安全记录;5. 相关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6. 尾矿库的土地使用情况和相关许可证明。
二、设计文件资料:1. 尾矿库的设计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 尾矿库的工程设计图纸;3. 尾矿库的建设和运营规划;4. 尾矿库的设计说明和技术参数;5. 尾矿库的设计审查意见和相关许可证明。
三、施工、验收和竣工文件资料:1. 尾矿库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日志;2. 尾矿库的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3. 尾矿库的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4. 尾矿库的验收意见和相关许可证明。
四、运营记录资料:1. 尾矿库的运营日志和巡检记录;2. 尾矿库的监测数据和报告;3. 尾矿库的维护保养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4. 尾矿库的运营管理规程和制度文件;5. 尾矿库的突发事件记录和应急处置方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及监测资料:1. 尾矿库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意见;2. 尾矿库的环境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3. 尾矿库的环境监测报告和相关许可证明;4. 尾矿库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 尾矿库周边环境变化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六、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1. 尾矿库所在地区的地质调查报告和地质图;2. 尾矿库所在区域的地质构造和地下水位情况;3. 尾矿库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和应对措施;4. 尾矿库的附近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水监测报告。
七、安全生产管理资料:1. 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程;2. 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3.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4. 尾矿库的安全培训记录和事故应急预案;5. 尾矿库的应急演练记录和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doc 37页)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吉林省梓楗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1.1 评估依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 年7月1日、《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尾矿库重大风险源识别》、《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
1.2 尾矿库基本信息吉林省梓楗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原料堆场)工程位于吉林省磐石市石咀镇与富太镇交界处,行政区及林业归两个镇分别管辖。
矿区地理座标为:东经126°10′30″~126°13′15″;北纬43°02′45″~43°04′30″。
尾矿库位于磐石市北东30°方位17km处,位于吉林省三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小红石砬子铅锌矿采选工程选矿厂东北侧约1.2Km,尾矿库南侧有乡镇级水泥公路,小红石砬子铅锌矿西侧有吉—沈铁路、磐石—吉林省级公路构成南北向交通大动脉,交通极其便利。
该尾矿库设计等别为五等,尾矿坝的重要性级别为5级,该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渗流及稳定计算指标参考类似矿山及设计规范提供的尾矿砂平均物理力学指标。
渗流及稳定分析均采用河海大学的商业软件Autobank6.06进行。
1.3 尾矿库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该尾矿库库区位于长白山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吉林哈达岭山脉北西侧的低山区。
地势中间高四周低,起伏较大,沟谷多呈“U”型谷。
库区内大面积为次生灌木林、人工落叶松林和农作物覆盖,仅陡坡、冲沟、山顶有部分基岩露头。
库区水系属松花江水系,多为3~5级支流,最大河流为富太河,经由石咀镇汇入柳阳水库后,由北西向南东流去,水系多为季节性河流或树枝状冲沟。
库区位于吉林省中部,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为湿润、半湿润季风带。
四季气候变化差异较大,年平均气温4.3~6.7℃,最高月平均温度23°(7月) ;最低为-16°~-17°(1月) 。
2023年尾矿库闭库环评
2023年尾矿库闭库环评(原创版)目录1.尾矿库闭库环评的背景和意义2.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具体内容3.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实施流程4.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挑战与对策5.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未来展望正文尾矿库闭库环评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对于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
尾矿库作为矿山企业重要的矿产资源储存场所,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尾矿库闭库环评应运而生,旨在确保尾矿库在闭库过程中遵循环保原则,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具体内容尾矿库闭库环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基本情况:包括尾矿库的地理位置、建设时间、设计容量、实际储量等基本信息。
2.尾矿库环境影响:分析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
3.闭库措施:根据尾矿库的具体情况和环境影响,制定相应的闭库措施,如尾矿覆盖、排水系统建设、生态修复等。
4.闭库后的环境管理:对闭库后的尾矿库进行长期监测,确保其不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实施流程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前期准备:收集尾矿库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明确环评的目的和任务。
2.方案编制:根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尾矿库闭库环评方案,明确环评的内容、方法、时间等。
3.环评实施:按照方案开展环评工作,进行资料收集、现场监测、数据分析等。
4.报告编制:根据环评实施结果,编制环评报告,提出闭库措施和环境管理建议。
5.报告评审:对环评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报告内容,形成最终报告。
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挑战与对策尾矿库闭库环评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技术难题、资金短缺、监管不到位等。
针对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技术研究,提高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技术水平。
2.完善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进行尾矿库闭库环评。
3.强化监管,对尾矿库闭库环评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环评质量。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
根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的各项工作需要,收集相关资料与信息,主要包括: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及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安全生产评价文件、环境监理报告、 环境监测报告、特征污染物分析报告、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文件、日常运行台账等。
6 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
从尾矿库的类型、规模、周边环境敏感性、安全性、历史事件与环境违法情况五个方面, 利用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表(附录 A)对尾矿库环境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对于满足预判表中 任何条件之一的尾矿库即认定为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需要进一步开展后续的环境风险评估 工作。非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只需开展风险预判工作,并记录风险预判过程和预判结果。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31尾矿库基本信息32尾矿库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33尾矿库涉及特征污染物情况34生产工艺35生产安全管理3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37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38现有相关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情况41环境风险预判情况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情况421尾矿库环境危害性评估情况422尾矿库周边环境敏感性评估情况423尾矿库控制机制可靠性评估情况424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及其表征情况43环境风险分析情况431环境风险特征分析情况432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因素分析情况433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情况44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编制441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表编制情况442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治理计划表编制情况443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编制情况附件尾矿库地理位置图特别是水系流域分布尾矿库平面布置图坝体库区输送
7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1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 利用层次分析法,从尾矿库的环境危害性(H)、周边环境敏感性(S)、控制机制可
2023年尾矿库闭库环评
2023年尾矿库闭库环评摘要:一、引言二、尾矿库概述1.尾矿库定义2.尾矿库的作用三、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背景及意义1.我国尾矿库现状2.环评政策的推动3.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意义四、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具体实施1.环评流程2.环评方法3.环评标准五、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挑战与对策1.面临的挑战2.对策及建议六、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日益繁荣,尾矿库作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其安全、环保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于保障我国尾矿库安全、促进绿色矿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尾矿库概述1.尾矿库定义尾矿库是指用于存储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建材等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渣等固废的专门设施。
尾矿库在保障生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尾矿库的作用(1)保障生产安全:尾矿库能够有效防止尾矿、废渣等固废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破坏,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2)减少环境污染:尾矿库对尾矿、废渣等固废进行集中处理,降低其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风险。
(3)合理利用资源:尾矿库中部分尾矿具有再利用价值,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背景及意义1.我国尾矿库现状我国尾矿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
然而,由于尾矿库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部分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2.环评政策的推动为加强尾矿库环境保护,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环评政策,要求尾矿库在闭库前进行环评,确保其安全、环保。
3.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的意义2023 年尾矿库闭库环评有助于全面了解我国尾矿库的环境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绿色矿业发展。
四、尾矿库闭库环评的具体实施1.环评流程(1)环评前期调查:收集尾矿库基本信息、环境状况等资料。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前 言........................................................................................................................................................ - 1 -
2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 - 20 2.1 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 - 20 2.2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 20 2.2.1 尾矿库环境危害性(H) ..................................................................................................... - 20 2.2.2 尾矿库周边环境敏感性(S).............................................................................................. - 21 2.2.3 尾矿库控制机制可靠行(R) ............................................................................................. - 21 2.2.4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 ........................................................................................................ - 23 2.3 尾矿库环境风险分析................................................................................................................... - 23 2.3.1 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 - 23 2.3.2 尾矿库环境风险特征分析 .................................................................................................... - 25 2.3.3 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因素分析 .................................................................................... - 25 2.3.4 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 - 26 2.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分析........................................................................................... - 38 2.6 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 - 41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03•【文号】环办[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企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张龙毛剑英电话:(010)6655698966556461传真:(010)66556988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4月3日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 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尾矿库预评价编写大纲
附件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前言简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1.评价对象与依据1.1评价对象及范围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评价对象、评价项目名称和安全预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宜从空间角度或生产系统角度进行描述。
评价范围包括库内回水浮船或运输船,但一般不包括尾矿库输运管道和回水管道。
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列出预评价依据的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列出的法律法规应为最新版本,并标注其文号及实施日期,要有针对性和完整性,要有序排列。
1.2.2标准规范列出预评价采用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并标注其标准号。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顺序排列,每个标准层次内按照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出。
列出的标准规范应为最新版本,并为现行有效。
所列标准应与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相关,在报告中没有引用到的标准规范不列入。
1.2.3项目技术资料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建设项目试验报告;技术资料应列出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
1.2.4其他评价依据(1)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2)安全预评价的其他依据。
2.建设项目概述2.1建设项目概况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等。
2.2自然环境概况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包括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地震烈度等。
2.3地质概况简要介绍区域地质情况,库区地层、地质构造和岩石等库区地质情况,库区自然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和特征,库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30•【文号】环办[2010]138号•【施行日期】2010.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尾矿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尾矿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我部组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针对我国目前尾矿库种类复杂、数量繁多、分布广泛的现状,以及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实际情况,为构建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体系,实现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指南。
1总论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放射性选矿之外的金属与非金属选矿项目的尾矿库(含干式处理的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
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的环境应急管理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1.2术语和概念(1)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湿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2)尾矿库企业:指建设和使用尾矿库的企业。
(3)突发环境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指南(试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2.05.20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0号
•【施行日期】2022.05.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2年第10号
关于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
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我部制定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现予公布。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22年5月20日。
《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尾矿库企业编制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各项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我部起草了《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编制指南》),《编制指南》是对《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附三《尾矿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以下简称《编制内容》)的完善和补充。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编制的必要性(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
《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要求企事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部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制定编制指南,指导尾矿库企业解决何时编、怎么编、编什么的问题。
(二)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必然要求。
当前,很多尾矿库企业对预案编制不够重视,有的企业把环境应急预案等同于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对事故可能次生的环境污染疏于关注,导致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还有的企业不了解自身风险,不掌握可调用应急资源,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有必要制定《编制指南》,规范预案内容,针对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重点,切实指导尾矿库企业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八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11.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公开征求《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54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尾矿污染防治要求,规范尾矿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对《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了《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李超电话:(010)65645755传真:(010)65645745邮箱:***********.cn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政编码:100006附件:1.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1月29日附件1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尾矿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
赤泥、锰渣、磷石膏等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可参照本规定。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放射性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污染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
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前言简述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1.评价目的与依据1.1评价对象和范围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安全评价范围。
安全预评价范围一般从空间范围或生产系统组成进行说明,应说明不包括哪些方面(一般不包括输送系统和回水系统)。
1.2评价目的和内容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简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1.3评价依据1.3.1法律法规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3.2标准规范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1.3.3项目合法证明文件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日期和文件号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1.3.4建设项目技术资料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1.3.5其它评价依据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
1.4评价程序简要描述开展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应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2.建设项目概述2.1建设单位概况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库区周边环境等。
2.2自然环境概况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厚度等)、地震烈度等。
广东省尾矿库闭库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模板】
附件广东省尾矿库闭库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2015年12月对于尾矿库闭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2010年环保部令第16号修订)第十七条规定,“尾矿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必须进行处置,保证坝体安全,不污染环境,消除污染事故隐患。
关闭尾矿设施必须经当地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批准”。
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尾矿库闭库需进行环境保护验收,但是具体的验收依据和验收程序并没有明确。
针对尾矿库闭库环境保护验收问题,环境保护部在对我厅《关于尾矿库闭库环保验收相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示:在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规程时,应重点从库区覆土绿化及生态恢复、库区封场防渗及渗滤液收集处理、库区排水设施建设、环境监测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因此,为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我省尾矿库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闭库的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
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闭库环境保护验收除外。
一、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二)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740—2015)《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5]48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 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2010)《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64—2013)二、定义术语尾矿库企业是指建设和使用尾矿库的企业。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附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为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组织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提高评审的规范性、客观性、针对性,有效发挥评审作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组织评审环境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并附有评审表等表格,供企业和评审人员参考。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备案的企业组织对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评审。
2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5〕48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环境应急预案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编制组二○一九年四月项目名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项目统一编号2018-53项目承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组主要成员於方、张衍燊、朱忠军、徐顺清、段小丽、徐伟攀、只艳、向明灯、李琴、陈棉彪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李琴技术管理负责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标准管理处(环境健康处)项宛悦王泽林目负责人目录1项目背景 (1)2必要性与可行性 (1)3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2)4编制原则 (17)5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18)6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29)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总纲》(以下简称《总纲》)是201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统一编号为2018-53,编制任务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担,协作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工作过程2017年8月—2018年2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标准编制组,系统开展国内外相关文献调研,针对《总纲》总体定位、适用范围、编制思路、环境管理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需求等问题召开研讨会,明确了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总纲》开题论证报告。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明确了《总纲》的编制原则、方法、技术路线和标准草案的基本框架。
2018年4月—2019年4月,标准编制组根据开题论证会意见开展《总纲》编制工作,经多次专家咨询,形成《总纲》(征求意见稿草案)》及其编制说明,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召开的技术审查会,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总纲》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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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编制组二零一四年六月项目名称: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项目统一编号:2013-94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编制组主要成员:申文明、肖如林、付卓、熊文成、史园莉、曹飞、於方、贾倩、杨茂华、林星杰、白飞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朱静标准处项目负责人:应蓉蓉目 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编制过程 (1)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3)2.1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3)2.2督促落实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 (3)2.3指导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的迫切需要 (3)3标准编制的依据与原则 (4)3.1标准编制的依据 (4)3.2标准编制的原则 (5)4标准技术方法确定 (6)4.1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6)4.2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的研究 (8)4.3相关调研与交流 (21)4.4专家意见征集 (22)4.5实践验证与应用 (22)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4)5.1标准适用范围 (24)5.2术语和定义 (24)5.3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准备 (25)5.4环境风险预判别 (26)5.5评价指标体系 (26)5.6评估方法 (30)5.7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因素识别 (32)5.8环境风险分析 (32)5.9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编制 (32)6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33)《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尾矿库是矿山选矿厂重要的生产设施,同时也是一种具有高势能、高危害性的危险源与环境风险源。
其尾矿及尾矿水中常含有重金属、化学药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一旦事故,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人群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我国是尾矿库大国,各种自然、人为的不利因素时刻威胁着尾矿库的安全,同时也对周边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特别是近年来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频发,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是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与监管,提高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但目前在环境保护领域,尚未建立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与分级分类的技术方法。
为了能更准确的掌握尾矿库的环境风险状况,指导尾矿库企业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与监管,提高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必要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建立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基于环境风险的分级分类方法。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将《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统一编号为2013-94,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主持承担,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协作承担。
项目开展过程中得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大力支持。
1.2编制过程2011年5月,在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委托下开展了“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研究”项目研究,旨在指导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尾矿库环境风险信息,并在分级分类基础上进行差别化管理。
2011年底前,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等单位在总结国内外技术指南和方法、赴尾矿库现场调研、咨询专家等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初稿。
2012年5月,以张家口市尾矿库环境风险信息试填报为基础,进行了初步的应用实践,并对《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的相关指标和参数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完善。
2012年8月,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讨论稿)》进行评审,并做相应修改。
一方面为使本标准的名称与内容更贴切,另一方面与环境影响评价中风险评价相区分,经过多次会议的交流讨论,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及相关领域专家一致建议将本标准的名称由“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技术方法”改为“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为此,2012年10月,在总结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中尾矿库情况的基础上,将名称修改为《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并规定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由尾矿库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作为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行差别化、科学化监管的依据。
2012年11-12月,先后深入河北、内蒙古、贵州、陕西、云南、江西等多省区进行尾矿库现场调研,听取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尾矿库企业代表关于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加强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学习,对《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做进一步修改。
2013年2月-6月,根据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经过多次交流讨论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初稿)》。
2013年6月14日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进一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
2013年7月-9月,围绕指标选取、指标权重、指标评分等多方面内容,征求了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试评稿)》。
2013年10月-2014年3月,在河北承德、湖南郴州、广西河池等地,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试评稿)》对典型尾矿库进行了试评估,并根据相关试验情况对技术方法进行修改完善。
同时,按照201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要求,对技术方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4年3月,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所的组织下,邀请了管理应用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对技术方法进行了开题论证。
与会专家对《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指导,肯定了技术方法,并给出了相关修改建议,尤其是对其中关于技术方法与管理部门的结合、技术方法的名称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相关意见。
2014年3-4月基于开题中专家的相关修改建议和意见,对技术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试验验证(广西)。
2014年4月,在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组织下召开司务会讨论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征求意见稿)》。
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2.1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尾矿库企业应当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
这些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在相关技术方法的指引下,深入分析尾矿库环境风险,充分了解尾矿库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引发的后果。
因此,制定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基础。
2.2督促落实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当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技术规范或标准,导致部分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突出表现为只关心安全,不关心环保,对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频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还有部分企业虽对强化尾矿库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但在日常工作中不知道从何着手做好环境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等。
为此,有必要制定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督促落实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2.3指导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的迫切需要部分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监管力量有限,尾矿库的管理工作应全部由安监部门负责,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甚至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尾矿库放任不管,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频发。
还有部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应当重点监管的尾矿库和监管范围把握不清,把干滩长度、浸润线是否符合标准等本应安监部门监管的内容纳入到环境监管中,导致职责不清,监管不到位。
因此,十分有必要制定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尾矿库和监管范围,指导地方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3标准编制的依据与原则3.1标准编制的依据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T 14848-9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HJ 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6-2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T 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338-20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T/T 299-200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AQ 2006-2005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令第11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环办[2010]138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2标准编制的原则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在综合考虑:1)适用性、可操作性原则,2)科学性、先进性原则,3)经济技术可行性原则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着重采取了以下原则:(1)突出环境管理特点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尾矿和尾矿水成分、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以及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落实情况是关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