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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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志愿者等。

全部员工在工作中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保密、限制和授权。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为患者隐私保护供应技术、制度和管理上的支持。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第四条医院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明确告知患者信息的收集目的、范围和用途,并取得其同意。

医院不得擅自收集与诊疗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收集和存储机制,对患者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医院应合理使用患者信息,并遵从数据最小化原则,即仅在诊疗过程中必需的环节和供应医疗服务时使用相关信息,不得超出合理需要范围。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障第七条医院应对患者信息进行合理的安全防护,采取技术、物理和管理等多层次的措施,确保患者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访问、泄露、窃取或窜改。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系统访问权限掌控机制,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设置不同的权限,严格掌控和监管员工对患者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信息安全事件,妥当处理泄露、丢失或被窜改的患者信息,并自动采取挽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第四章信息共享和转移第十条医院在患者信息共享和转移中应遵从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经过患者明示同意或法定途径,确保共享和转移的信息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目的、范围、方式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禁止未经患者及其监护人同意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患者的个人信息转移给其他医院或机构。

第五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

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随着医疗技术和信息化的不断进步,病人隐私保护成为医疗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确保病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具体的医疗机构病人隐私保护制度范本,旨在帮助医疗机构制定并执行有效的隐私保护政策。

一、背景介绍医疗机构是处理和管理大量敏感病人信息的场所,因此,保护病人隐私是医疗机构的重要职责。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保护病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二、隐私保护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疗机构必须根据法律和伦理要求,以及病人的知情同意为前提,收集、使用和披露病人信息。

2. 最小化原则:医疗机构应仅收集、使用和披露必要的病人信息,避免收集过多的信息。

3. 保密性原则:医疗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病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透明性原则: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要求告知病人有关信息收集、使用和披露的目的和方式。

三、信息收集与使用1. 病人信息收集:医疗机构应在病人就诊时,收集必要的个人身份和健康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使用范围:医疗机构应仅在医疗服务和管理需要的范围内使用病人信息,并严禁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3. 数据共享与披露:医疗机构应仅在法律和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其他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法律机构共享或披露病人信息。

四、信息安全措施1. 技术措施:医疗机构应采用安全的信息系统和网络,确保病人信息不被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

2. 组织措施: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处理病人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

3. 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员工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信息保护的意识和技能。

五、病人权利保护1. 访问权:病人有权查看、复制和更正自己的信息,医疗机构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支持。

2. 同意权:医疗机构应征得病人的知情同意,明确告知信息收集、使用和披露的目的和方式。

3. 抱怨与投诉权:病人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抱怨和投诉,并要求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
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
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
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
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
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
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
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
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
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病患隐私保护工作制度范本

病患隐私保护工作制度范本

病患隐私保护工作制度范本1.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病患的隐私权益,确保医疗机构在处理病患相关信息时遵循合法、安全、保密的原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病患信息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3.病患隐私保护原则3.1 保密原则:工作人员应将病患信息视为机密,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

3.2 合法原则:工作人员在处理病患信息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3 安全原则:工作人员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病患信息的丢失、被盗或被非法使用。

3.4 公正原则:工作人员应根据职责范围,正确、公正地处理病患信息。

4.病患隐私保护措施4.1 病患信息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患信息记录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权限控制:医疗机构应对不同工作人员的权限进行明确分配,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特定的病患信息。

4.3 安全措施:医疗机构应采取技术和物理措施,保护病患信息的安全,包括加密存储、网络防火墙、访问日志等。

4.4 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患隐私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隐私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5 销毁处理: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安全地销毁不再使用的病患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5.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监督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病患隐私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生效日期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8.其他对于本工作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以上为病患隐私保护工作制度范本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对病患隐私进行有效保护。

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法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护士护理核心制度范文(3篇)

护士护理核心制度范文(3篇)

护士护理核心制度范文护理是医疗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护士的职责就是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

为了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护理服务,建立护理核心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护理核心制度的范本,旨在提供护士进行工作时的参考。

一、患者权益保障:1. 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护士在执行护理工作时要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避免在他人面前公开患者的私人信息。

2. 充分听取和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护士在护理过程中要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听取和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 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护士在进行护理工作时要注意患者的人身安全,提供安全的护理环境,预防跌倒、滑倒等事故的发生。

二、护理过程规范: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护理计划:护士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确保护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根据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措施:护士要根据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措施,如给药、更换敷料、监测生命体征等,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护理。

3. 定期进行护理评估和记录:护士要定期对患者进行护理评估,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护理措施的效果,为医疗团队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三、沟通协作规范:1. 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护士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传达护理信息,解答疑问,提供情绪支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2. 与医疗团队进行协同工作:护士要与医疗团队进行密切的协作和沟通,参与病情讨论,提供建议和意见,确保患者获得全面、协调的医疗服务。

3. 与其他护士进行有效的团队合作:护士要与其他护士进行有效的团队合作,相互支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四、护士职业素养规范:1. 遵守护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规:护士要遵守护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规,保守患者的隐私和机密,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2. 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护士要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与时俱进,提高护理质量和水平。

3. 热情、耐心并保持良好的职业态度:护士要以热情、耐心的态度对待患者,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保持良好的职业态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一、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并将其确立为机构的核心价值观之一、领导层要强调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都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明确患者的隐私权与保密责任。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隐私权保护政策:明确患者隐私权的定义、特点和重要性,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的尊重和保护责任。

2.隐私保护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隐私保护规定的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

3.隐私保护流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流程和规范,包括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环节,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4.隐私保护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患者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5.隐私保护监督和评估: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加强患者信息的保护:1.严格限制患者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患者同意的范围和目的来使用其个人信息,并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2.建立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技术手段来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加密技术和权限管理等。

3.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意识: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信息保密的意识培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不得将患者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士或机构。

四、建立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1.建立投诉渠道:医疗机构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以便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对隐私权侵犯的投诉和建议。

2.及时处理投诉: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违反隐私权保护规定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对投诉的反馈和整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投诉的跟踪和反馈,并改进相关制度和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义务,医疗机构应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来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中心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通知如下:
一、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

四、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者隔离措施,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必须用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五、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 (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病人同意后进行。

六、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签字同意。

七、要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如下:一、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

二、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需要交流。

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需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拍摄、报道。

三、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当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

比如被查出传染病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权力按照规定上报,并告知与病人亲密接触的人。

四、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五、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

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六、男性医务人员在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七、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八、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九、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

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

十、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

同时,患者应懂得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如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有权拒绝回答与诊治疾病无关的询问;当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并且要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对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严格执行患者保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不被泄露。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第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用药记录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得到患者的同意。

第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保护制度,明确保密职责和保密措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泄露、篡改、毁损。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查阅、复制、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篡改、毁损、伪造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患者保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XXXX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人权,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二、本制度引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相关内容作为本制度的内容。

三、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个人史、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2、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进行相关信息交流,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等。

4、加强病案管理,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篇: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

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

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五、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

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包括: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这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实验室管理一、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1.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医治患者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重其人格权和隐私权。

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

2.医院的服务理念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医生由于自己职业的特点而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负有不得泄露和公开的义务;涉及患者隐私的特殊检查报告单,不得向他人泄漏。

医师询问病史中获得患者的隐私,不得向他人泄漏;特别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向其配偶泄漏。

4.检查或查体暴露患者身体时,应有哀伤观念,应有防护设备,避免其他非医务人员围观,必要时患者亲属在场。

医生给妇女身体做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男医生检查妇女时,应有亲属或其他女性在场)。

5.医院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治疗等,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见习医生不得介入,否则视为严重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6.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相关材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7.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关系,制定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院。

3.制定依据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4.释义患者隐私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5.内容5.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5.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信息、病史、病程及诊疗资料。

5.3病历的借阅与复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书。

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简介本文旨在制定一份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合法、安全和保密的管理和使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患者隐私保护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疗机构在收集、使用和处理患者个人隐私信息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性原则:医疗机构应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和披露。

3. 保密性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患者个人隐私信息时应保守秘密,禁止将其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4. 透明性原则: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清晰、明确的个人隐私信息收集和使用说明,确保患者了解其个人隐私信息的处理情况。

患者隐私保护措施1. 数据收集和使用:医疗机构只能收集和使用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个人隐私信息,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收集和使用其他信息。

2. 数据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加密、防火墙、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确保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

3. 访问控制和审计:医疗机构应建立访问控制和审计机制,对工作人员的访问和使用行为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操作。

4. 员工培训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员工对患者隐私保护意识的培训,规范员工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的医疗机构或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以上为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所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应向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宣贯,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一、制度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8.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知丁。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1.目的:保护患者隐私权。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3.定义:患者隐私权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的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

4.内容:4.1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4.1.1 隐私包括病人不愿意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私有领域、可造成病人精神伤害的疾病、病理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身体的隐蔽部位、病人不愿他人知道的隐情等。

医护人员自觉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保护病人隐私。

4.1.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 23条规定: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护士管理办法》第 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4.2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4.2.1 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4.2.2 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2.3 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4.2.4 医护人员为异性患者查体时,原则上应当有第三人在场。

4.2.5 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4.2.6 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4.2.7 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4.2.8 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5.参考文件:无。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精选3篇)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精选3篇)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精选3篇)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篇1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1、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入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工作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工作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工作制度
医院在开展人性化医疗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一切制度、措施、执业行为均已患者的合理需要为根本,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治病以外的要求,使其拥有温馨感、亲情感和安全感,促进早日康复。

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治病人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二、医院的服务理念要以“病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

三、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严禁医护人员对所掌控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或以所掌握的隐私信息为筹码对患者进行威胁。

五、医疗人员由于职业的原因获知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

六、与治疗不具备直接的联系,但经过患者或其家属明
示同意后医院的其他医师或其他人员也可了解与患者疾病有关的隐私。

七、医生由于职业原因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不得泄露和公开。

八、医生给女患者体格检查时,除了医生检查外,其他人员回避,必要时有护士或家属陪同检查。

九、医院为患者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等治疗时,医生在未事先挣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严禁见习医师介入。

十、单位集体体格检查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资料,必须一人一档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格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

医院对患者保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制度。

第二条患者隐私保护2.1 患者有权对其个人信息、病历资料、诊疗过程等保密。

医院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隐私不受侵犯。

2.2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与诊疗无关的用途。

第三条保密措施3.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3.2 医院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患者病情。

3.3 医院应当设立保密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患者和工作人员反映和处理隐私泄露问题。

3.4 医院应当对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保障4.1 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方案、病情、费用等相关信息。

4.2 医院不得隐瞒患者病情,不得误导患者。

4.3 医院应当及时解答患者疑问,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条培训与宣传5.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5.2 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隐私保护知识,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条监督与检查6.1 医院应当设立隐私保护监督机构,对医院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2 医院应当定期对隐私保护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

第七条法律责任7.1 违反本保密制度,泄露患者隐私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7.2 违反本保密制度,给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8.1 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保密制度范本,医院可以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诊疗环境。

医疗患者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患者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患者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范文医疗患者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患者信息保护工作,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及信息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患者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患者信息的人员和工作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护制度和管理机制,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患者的个人信息是指与患者身份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医疗影像、诊断结果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患者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及销毁,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二章患者信息收集和使用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来院挂号或就诊时,向患者说明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限制收集信息的范围,并明确告知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不得随意获取和使用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患者个人信息,除非依法需要提供或经患者同意。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不出现信息泄露和错用的情况。

第三章患者信息存储与传输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存储系统,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存储系统应当采取物理隔离、密码保护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在患者信息传输过程中,应当采用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患者信息传输管理规范,对患者信息的传输进行严格控制,并建立传输日志,记录传输的时间、地点和接受人。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防止患者信息在网络中被非法盗取或篡改。

第四章患者信息销毁第十四条患者信息不再需要或达到法定保存期限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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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目的:加强检验科所有信息的管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所有信息(包括患者信息、检验结果、文件资料等)。

职责:检验科主任负责信息的管理和落实情况。

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患者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本制度。

具体制度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2.全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程序。

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息。

患者应当知道所收集的信息和收集目的。

3.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或负责医生提供。

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知患者本人。

5.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

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或收费明细单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

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医师。

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

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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