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函[2016]12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5.24【实施日期】2016.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24日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逐步改善。
1.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8万个,其中医院132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01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77个。
卫生技术人员62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9万人、注册护士25.4万人。
医疗机构床位43.6万张,其中医院34.5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4万张、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院2.5万张。
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50万台。
第五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省96.2%的家庭可以在20分钟内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2.服务利用和需求状况。
全省2015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89亿人次,其中医院3.55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1亿人次、其它医疗机构0.43亿人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25•【字号】云府办〔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府办〔2014〕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5日云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154号)、《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4〕45号),以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13〕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
按照《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加快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纳入规划,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或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总量75%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公立医院。
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已开设特需床位的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量不得超过其诊疗服务总量的10%。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建设标准,公立医院病房应当以3-6人间为主。
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云浮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二)面临形势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医疗合理用药(五)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四、保障措施(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机制(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七)加强推进医学科技进步(八)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五、重点工程(一)市级医疗机构综合提升工程(二)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四)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加快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09〕16号)和《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十一五”时期,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协调发展,统筹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大投入,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称新农合),扎实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201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5.3岁,比2005年提高0.51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5.29‰和15.76/10万,比2005年分别下降39.95 %和22.48%。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绿道网建设总
体规划(2012-202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11.06
•【字号】云府办〔2013〕50号
•【施行日期】2013.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
(2012-2020)的通知
云府办〔201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揭府办〔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揭府办〔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9日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为加强揭阳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加快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揭委发〔2016〕6号)和《关于印发<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揭府〔2016〕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揭阳市基本情况。
揭阳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北靠兴梅,南濒南海,东邻汕头、潮州,西接汕尾,面积5240.5平方公里,2015年末总人口为699.25万人。
现辖榕城区、揭东区和惠来、揭西2县,代管普宁市(县级),并设立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空港经济开发区、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和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二)揭阳卫生资源状况。
我市建市以来,特别是2009年中央部署深化医改工作以来,把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较快发展。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增长较快。
至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270个,比2010年增长40.15%;床位数15515张,比2010年增长98.43%;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380人,注册护士7526人,较2010年分别增长21.88%和86.33%。
云浮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规划文本
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近期建设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结合云浮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包括云城区的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都杨镇和云安县六都镇,总面积692.23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11年-2015年。
第四条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屋第五条文中黑体字表示的部分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发展目标第六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5%。
——外贸出口总值年均增长9.4%,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6.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2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9 %。
——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
——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七条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成为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八条道路交通建设目标完善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持续增长的压力,提供安全、畅达、经济、舒适的城市交通服务。
对外交通:落实“七三三三一”交通工程建设计划,全力拓展大西关交通网络,以加快促进融入珠三角1.5小时核心经济圈的步伐,加快汕湛高速建设。
城市交通:在增强三个组团之间交通联系的前提下,优化与完善各等级道路网结构,加强各街道(镇)内部交通以及之间联系通道的打通,以适应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合理引导中心城区空间拓展。
《云浮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印发本)
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9月26日经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3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9月26日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23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第三章市容管理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经费的保障,建立健全发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多元化投资融资促进机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等,运用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方法,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9•【字号】云府函〔2021〕89号•【施行日期】202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云府函〔2021〕89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质量水平,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2020年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经自我评价、初步评审、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A级:云城区、云安区。
B级:郁南县、新兴县、罗定市。
按照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规定,市政府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级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印发。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我市“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9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云府办函〔2017〕121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云府办函〔2017〕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云浮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云府〔2015〕41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44号)有关规定,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考评结果及等次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从考评结果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有新的提升,各地、各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持续加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更加完善,广大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中,最高分90.67分,最低分81.2分,平均分86.06分。
其中:内部考核最高分92分,最低分80分;社会评议最高分84.6分,最低分79.2分。
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为83.62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考评等次:云安区政府为优秀等次;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政府为良好等次。
(二)市政府部门考评等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为优秀等次;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编制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市公路局为良好等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云府办[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09〕31号)云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四月十日云浮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云浮市人民政府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和城市排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其属下的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监大队)负责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房管、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公路、经贸、工商、林业、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云城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新闻媒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合政府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学校、幼儿园应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教育,使学生和幼儿从小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简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域城乡协调发展 (2)第三章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14)第四章城市总体用地布局 (16)第五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23)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3)第七章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37)第八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42)第九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46)第十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4)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 (62)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71)附录1 规划用地平衡表 (7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其中近期:2008-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远景考虑到2030年。
第2条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云城区和云安县六都镇所辖行政范围,具体包括云城、高峰、河口、都杨、安塘、思劳、腰古、六都8个镇(街),总面积975.92平方公里。
第3条规划层次本规划编制按地域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指云浮市行政区所辖范围,包括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云安县、郁南县在内的一区一市三县,总面积7779.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云城区的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都杨镇和云安县六都镇,总面积692.23平方公里。
第二章市域城乡协调发展第一节市域总体发展战略第4条总体发展定位云浮的总体发展定位:“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的大西关”。
第5条总体发展战略(1)集聚优势战略引导资源和相关企业向优势地域集中,使同一行业的产业链相对密集与完整,多企业、多环节紧密联系,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市域产业的整体升级,发挥规模效应,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特色主导战略选择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技术进步快的产业作为区域主导产业培植,集中资源投入,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3)中心崛起战略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推进云城、云安同城化发展;推动中心城区滨江延伸,构筑现代化功能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增强中心城区的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云府[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2013〕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24日云浮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2〕15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主要明确我市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云浮的核心任务,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云府办函〔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连续性、计划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根据国家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前,要认真评估论证,全面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制定过程中,做好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冲期,除发布后不立即执行将有碍规范性文件实施外,一般情况下实施日期与发布日期应当间隔30日以上,为文件执行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制定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贯穿全程,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听取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要及时公布或者反馈。
(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属重大行政决策的,还要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按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部门合法性审核责任(一)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责任,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其内设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部门集体审议。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十三五”
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2.06
•【字号】云府〔2017〕6号
•【施行日期】2017.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十三五”近期建
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云府〔2017〕6号云城区、云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中心城区“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编制委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6日。
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简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域城乡协调发展 (2)第三章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 (14)第四章城市总体用地布局 (16)第五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23)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3)第七章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37)第八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42)第九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46)第十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4)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 (62)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71)附录1 规划用地平衡表 (7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其中近期:2008-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远景考虑到2030年。
第2条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云城区和云安县六都镇所辖行政范围,具体包括云城、高峰、河口、都杨、安塘、思劳、腰古、六都8个镇(街),总面积975.92平方公里。
第3条规划层次本规划编制按地域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指云浮市行政区所辖范围,包括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云安县、郁南县在内的一区一市三县,总面积7779.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云城区的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都杨镇和云安县六都镇,总面积692.23平方公里。
第二章市域城乡协调发展第一节市域总体发展战略第4条总体发展定位云浮的总体发展定位:“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的大西关”。
第5条总体发展战略(1)集聚优势战略引导资源和相关企业向优势地域集中,使同一行业的产业链相对密集与完整,多企业、多环节紧密联系,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市域产业的整体升级,发挥规模效应,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特色主导战略选择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技术进步快的产业作为区域主导产业培植,集中资源投入,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3)中心崛起战略壮大中心城区规模,推进云城、云安同城化发展;推动中心城区滨江延伸,构筑现代化功能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增强中心城区的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31
•【字号】云府办函〔2020〕60号
•【施行日期】2020.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
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府办函〔2020〕42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云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云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4.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云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云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编制委反映。
附件:《广东云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4-2030年)》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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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以及《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1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府办〔2017〕21号),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逐步改善。
1.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2015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83个。
其中,医院1间(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村卫生站161个,门诊部4个,民营医疗机构7个,其他2个。
卫生技术人员91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55人、注册护士365人。
医疗机构床位264张,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293台。
2.服务利用和需求状况。
全区2015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1.94万人次,其中医院20.67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1.27万人次。
出院人次7万人次,其中医院3.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万人次。
全区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48.29%,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75天。
3.居民健康状况。
我市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1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2.21/10万和1.90‰。
(二)主要问题。
1.资源总量相对不足。
总体上,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
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9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6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68人,全市排名相对靠后。
2.资源配置不均衡。
云城区人民医院尚未通过“二甲”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技术人员“低学历、低职称、低待遇”问题突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专科医院空白,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待加强,社会办医发展空间仍受到诸多限制,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3.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亟需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部分不同层级、类别医疗机构存在无序竞争现象。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有效联通共享不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亟待完善。
(三)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的原因及对策云城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基层医疗机构设备不足,卫技人员待遇偏低,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缺乏。
我区以创建卫生强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卫生的投入,强基创优,重点加大对基层的投入,改善服务环境。
加大培养和引进人才的力度,提高卫技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全面提升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
(四)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
2016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的重大战略部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
201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卫生强市的决策部署,对医疗卫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逐步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将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1.疾病谱变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影响我区居民健康和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主要疾病逐步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不良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等导致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病等慢性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负担,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威胁增加,多重健康问题并存。
客观现实要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疗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相协调的健康服务体系。
2.医疗需求变化。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要求,社会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任务。
同时,全区老龄化、高龄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护理、疗养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加凸显,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资源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
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
3.信息技术发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能够有效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益,推动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等诊疗服务,切实改善居民看病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深刻转变。
二、规划目标和原则(一)规划目标。
立足卫生强区建设,增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建设卫生强区、打造健康云城,实现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目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2020年云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
同时,注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以“强基层、补短板”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
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整合。
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区域、城乡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系统性、协同性建设,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5.坚持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
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6.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立足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全方位为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实现居民健康长寿提供服务保障。
三、总体布局全区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总体上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的方针,坚持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方向。
(一)机构设置。
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见图示)。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
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区办医院。
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二)床位配置。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主要依据人口数量结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及现有床位使用情况等因素制订,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疾病谱等因素实施总量控制。
在床位总量控制范围内,确保公立医院床位,重点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的要求,以及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疾病谱因素等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云城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单位:张(三)信息资源配置。
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实现全区人口全覆盖和数据共享。
全面建成互联互通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推进就医“一卡通”,有效整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实现功能和应用集成。
为每一位居民建立一个覆盖一生的动态电子健康档案,到2020年覆盖率达90%以上。
开展健康云服务行动计划。
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
全面推动建设以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健康信息云平台。
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推动移动医疗、精准医疗发展。
建立健全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全民健康信息化规范体系,确保全民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
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各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打造分级诊疗平台,完善全面预约式服务体系,加强远程医疗建设,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部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和60%以上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
(四)医疗设备资源配置。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放。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有效使用原则,重点满足区级医院建设与装备需要,重点保障装备空白地区配置需求;采取梯度配置政策,新增配置以临床实用型为主。
要预留规划指标空间,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需求。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一)医院设置。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的骨干作用。
主要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区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