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一药品
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溯源,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注射剂空安瓿或者用过的废贴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5、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登记管理,集中监督销毁,并拍照、记录备查。
6、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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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
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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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
申请方药剂科主任签名:
申请日期:20 年月日。
医院麻醉药品空安瓿销毁流程
医院麻醉药品空安瓿销毁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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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空安瓿和废贴收回及销毁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取药人,再次取药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
2.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回手续。
3.门诊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门诊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发药人应当在回收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患者再次取药时,应核对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不对,不能发药。
核对无误后,应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4.住院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3.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备用药品科室: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使用完药品后,应当在回收登记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应定期将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送至药房,药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护理的回收登记本和药房销毁登记本上签字,并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3.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备用药品科室:护理人员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交回已使用过的空安瓿或者废贴;药房发放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发放药品和回收药品的批号、数量,在另一人监督下将回收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销毁。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麻精药品空安瓿
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的管理,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严防麻精药品流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二、适用范围涉及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及销毁相关的部门。
三、职责1. 调剂药师:核对信息、回收、空安瓿、废贴。
2. 药库和药房的专管药师:清点、登记、汇总并销毁空安瓿、废贴。
四、流程图五、细则1.回收空安瓿、废贴1.1使用麻精药品注射剂、贴剂的门诊患者再次取药时,调剂药师应当如数回收空安瓿、废贴。
1.2住院病人使用后的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由病区专管护士保管,在换领药品时统一交回住院调剂室。
调剂药师应当如数回收空安瓿、废贴。
2.填写明细表和清点数量、核对批号门诊调剂室调剂药师依据患者用药信息核对品规、批号、数量,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见附件13-1),并签字(章)。
住院调剂室调剂药师核对空安瓿、废贴与处方所列药品品规、批号和数量的一致性,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见附件13-2),并签字(章)。
3.汇总与保存专管药师定期汇总核对空安瓿、废贴,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并安全存放。
4.销毁与包封、登记药库和调剂室专管药师双人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后,进行空安瓿、废贴的销毁,双人签字(章)。
毁形的空安瓿、废贴应当分类打包/封箱后,交予废弃物处理员(见附件13-3)。
5.保管留档记录专管药师应当妥善保管各种相关留档记录,备查。
附件:13-1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13-2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住院专用)13-3 天津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13-4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登记表附件13-1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附件13-2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住院调剂室专用)附件13-3编号: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销毁部门:附件13-4天津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登记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施批号管理和追踪,必需时能够立即查找或追回。
3、医疗机构应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再次调配时,应该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空安瓿或用过贴剂交回,并统计收回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查对批号和数量,并作统计。
剩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员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统计。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该要求患者将剩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根据要求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过程:(一)销毁申请每三个月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统计,统计中必需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诊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实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和药品诊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实施。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统计,统计中必需说明已销毁空安瓿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与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统计,以兹证实。
麻醉精神药品回收与销毁
麻醉精神药品回收与销毁
一.空安瓿(贴)的回收及销毁
☐空安瓿(空贴)均需回收
☐专人计数、监督销毁,做好记录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
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
作记录。
☐第二十九条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第三十条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
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二.科室、患者药品的回收
☐剩余的药品:科室应退库;
患者应无偿交回。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剩余的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第三十条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三.药品的销毁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1、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负责人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焚烧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参与销毁,并签字,以兹证明。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应存档备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空安瓿销毁流程及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空安瓿空安瓿销毁流程及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存档备查。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流程:(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三)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斗门镇中心卫生院
2018.1.28。
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流程
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的销毁流程药剂科的药品废弃包装主要分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药库及调剂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药品废弃包装、过期失效药品的废弃包装3类。
针对这3类药品废弃制定了相应销毁流程,具体销毁流程如下:一、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销毁流程1. 我院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在使用后全部由临床科室交回调剂部门,调剂部门接手时仔细核对和记录空安瓿、废贴批号、数量以及交回人员名字、接收人名字,然后将废安瓿、废贴分类放入专门的容器中保存。
2. 调剂部门在药库领用麻醉品时,将收集的废安瓿、废贴送交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交接时记录空安瓿、废贴批号及数量,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清点确认后签字,然后将废安瓿、废贴分类放入药库专门的容器中保存。
3. 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向医院分管院长递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申请》,申请上必须写明空安瓿、废贴的批号、数量。
待分管院长审批后,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与安保部门、宣传部门协商销毁时间。
销毁方式为使用硬物砸碎安瓿、剪碎废贴。
销毁时,药剂科主任、安保部门人员、药库麻精药品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药库药工负责销毁,同时对现场进行照相留证。
4. 销毁后的空安瓿、废贴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二、药库及调剂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药品废弃包装销毁流程普通药品废弃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1. 调剂部门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 调剂部门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3. 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
三、到期失效药品包装销毁1.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到期失效后,药剂科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递交销毁申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空安瓿和废贴收回及销毁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取药人,再次取药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
2.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回手续。
3.门诊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门诊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发药人应当在回收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患者再次取药时,应核对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不对,不能发药。
核对无误后,应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4.住院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3.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备用药品科室: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使用完药品后,应当在回收登记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应定期将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送至药房,药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护理的回收登记本和药房销毁登记本上签字,并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3.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备用药品科室:护理人员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交回已使用过的空安瓿或者废贴;药房发放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发放药品和回收药品的批号、数量,在另一人监督下将回收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销毁。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和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
回收和销毁制度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本院相关规定制定。
一、调剂室在调配和发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进行专册登记,并符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对于门诊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在第二次调剂相同品种时,应要求患者(或代办人)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废贴交回。
药师需要记录回收的品种、批号和数量。
三、住院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急诊室、手术室)护士应凭医生处方和已使用的空安瓿或废贴一并交至住院调剂室。
药师需要核对数量,并记录回收的品种、批号和数量后进行调剂。
四、如果原批号的空安瓿或废贴缺失,应填写“空安瓿、废贴回收缺失报告单”,核实情况后再行调剂,并备存报告单(附表2)。
五、调剂室每月将回收的空安瓿和废贴清点封存。
六、药学部定期处理各调剂室封存的空安瓿和废贴,并汇总登记品种和数量,填写销毁登记表。
(完整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1、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负责人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焚烧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参与销毁,并签字,以兹证明。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应存档备查。
麻醉剂、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剂、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背景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是一类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药物,需要严格的管理和销毁制度来确保安全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的管理和销毁制度,以促进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正确操作和合规行为。
管理制度1. 登记和标识所有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都应当进行登记和标识,以确保药物的追溯性和可识别性。
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生产商等。
登记和标识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存放和保管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应当存放在安全、密闭的地方,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和使用。
存放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使用锁柜、密码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性;- 定期检查存放环境,确保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建立授权人员名单,限制接触和使用的人员范围;- 配备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3. 调拨和使用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的调拨和使用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追溯。
具体程序包括:- 建立调拨和使用的书面申请程序,明确使用的目的和数量;- 设立审批和监督机构,对调拨和使用申请进行审批和控制;- 追踪和记录药品调拨和使用的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核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销毁制度1. 销毁程序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的销毁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销毁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销毁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和人员等相关事项;- 使用符合标准的销毁设备和工具,确保彻底销毁药品;- 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数量、时间、人员等;- 定期进行销毁结果的复核和评估,确保销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 监督和审核麻醉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剂空安瓿销毁过程需要有相关机构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监督和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指定专门的监督和审核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审核工作;- 对销毁计划和过程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追踪和记录销毁结果,包括销毁的数量、时间、人员等;- 定期进行销毁工作的报告和汇总,以便相关人员了解销毁情况和效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肉体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
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
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
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
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
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
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麻醉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
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
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
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
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
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
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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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的管理,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严防麻精药品流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二、适用范围
涉及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及销毁相关的部门。
三、职责
1.调剂药师:回收空安瓿、废贴、清点数量、核对批号、填写回收登记表。
2.药品采购部门和调剂部门的专管药师:汇总并销毁空安瓿、废贴。
四、流程图
五、细则
1.回收空安瓿、废贴
1.1 门诊患者使用后的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再次取药时,由调剂药师如数回收。
1.2 住院病人使用后的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由病区专管护士保管,在换领药品时统一如数交回住院调剂部门。
2.清点数量、核对批号,填写回收销毁登记表
门诊调剂部门调剂药师依据患者用药信息核对药品规格、批号、数量,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登记表”并签字(章)(见附件13-1)。
住院调剂部门调剂药师与专管护士按处方所列药品规格、批号和数量的核对空安瓿、废贴的一致性,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回销毁收登记表”(见附件13-2),并签字(章)。
3.保存、汇总、销毁
门诊、住院调剂药师、专管药师每日进行空安瓿、废贴的销毁,填写“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见附件13-2),“麻精药品空安瓿、废贴汇总销毁登记表”存档。
4.包封、移交
各调剂部门、药品采购部门专管药师将毁形的空安瓿、废贴应当分类打包/封箱,交予废弃物处理员,填写“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登记表”(见附件13-3)。
5.保管留档记录
专管药师应当妥善保管各种相关留档记录,保存时限为3年,备查。
六、附件
13-1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登记表(门诊专用)
13-2 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登记表(住院专用)
13-3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物回收处理交接登记表
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登记表(门诊调剂部门专用)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
附件13-2
某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表(住院调剂部门专用)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