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常用形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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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的常用形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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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税务检查的形式是指税务检查采取的组织形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年发布了《税务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三种形式。
税务检查与其他税务检查形式相比有明显的优点:一是由于税务检查实行了专业化,有利于提高检查的工作效率;二是对问题查得较深透,可有效地加强税收监督;三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相互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四是有利于规范执法。
(一)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指对纳税人申报和纳税情况进行的常规检查,它是对通过计算机或人工筛选出来的检查对象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这类检查具有以下特点:
() 检查对象的来源是根据计算机或人工筛选产生的,一般不是由举报、转办或案中案带出来的;
()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是全面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因此,这类检查又常被称为审计式检查;
() 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义务和遵守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
() 检查时一般要事先通知纳税人及其他相关的被查对象。
(二) 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检查,它是对根据特定目的和要求而被挑选出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检查,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商业企业增值税的检查等。这类检查具有以下特点:
() 检查对象是根据特定目的而被挑选出来的;
()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侧重在某个方面,或者某一类问题上,而不是全面的、综合的;
() 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对税收征收或管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予以揭露,以加强这些方面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 检查的时间和检查的所属期间是特定的。
(三) 专案检查
专案检查是指根据对公民举报、上级或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的以及前两者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税务案件进行的检查。这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 检查对象是由公民举报的、上级领导交办的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国际情报交换的,也有是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
()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一般是指明的线索;
() 检查的直接目的是查处举报、交办、转办、情报交换中所列举的违法行为;
() 这类案件往往需要单独组织力量进行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税务检查的方法是实现税务检查目的、完成税务检查任务的重要手段。在税务检查工作中,采用何种方法,应视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及被查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的具体情况而定。税务检查的方法很多,但一般说来,其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类。(一) 税务检查的技术方法
税务检查的技术方法是税务检查工作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按检查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按检查的详细程度不同,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检查的顺序不同,可
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审阅法和核对法
() 审阅法。是指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仔细阅读和审查,以判断其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的一种税务检查方法。一般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审阅。如对会计报表的审阅,主要注意各项经济指标有无异常变动,各种比例是否正常,平衡关系、勾稽关系是否正常等;对账簿的审阅,着重注意记账是否正确,核算有无错误,费用开支是否正常等;对凭证的审阅,则应注意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字迹有无涂改,手续是否完备,会计分录和科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等;对其他资料如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合同、各种定额、生产记录、考勤记录等,审阅时应注意其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发生的时间和金额是否与会计记录一致。
() 核对法。是指依据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相互对照和审查的一种检查方法,又称为联系查法。核对法可按账内的勾稽关系进行,也可按账外的逻辑联系进行。根据会计核算原理,企业的表表、表账、账账、账证、证证、账实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勾稽关系,如果企业财会人员不按记账规则和记账程序记账,或是汇总计算错误,或有意弄虚作假,势必破坏了企业会计资料之间应有的逻辑关系。因此,这种方法可以用来查证纳税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生产经营情况,有无错账、漏账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而造成少缴或不缴税。核对法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表表核对。是指将企业纳税申报表和不同会计报表中有相应关系的项目或指标的数据进行核对。如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与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栏的有关项目和数据进行核对。
②表账核对。是将企业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中的有关项目及数据与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中的有关项目和数据进行核对,查明各指标数据是否正确。如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工资"项目与"应付工资"总账或明细账进行核对;将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与"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账及明细账进行核对。
③账账核对。是指将有内在联系的总分类账或各总分类账与其所辖明细分类账之间的有关项目和数据进行核对。如将"库存商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与同期"主营业务成本"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发生额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如不相符,还要进一步查明产品的去向。
④账证核对。是将总账和明细账与企业的记账凭证和相应的原始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如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时的有关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看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将"原材料"明细账与材料购进时的有关凭证进行核对,看材料的进价是否真实、合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准确记载等。
⑤证证核对。是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据及经济业务内容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有关联的凭证进行核对。如对购入原材料的检查,可将供货单位开具的发票等单据与购货单位的入库验收单核对,再与记账凭证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若不相符,则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⑥账实相符。是指将实物类资产账户与各类实物类资产的实际盘存或清查数量进行核对。如将"固定资产"各明细账与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盘点情况进行核对;将"原材料"、"包装物"等明细账与这些实物的盘存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等等。
.详查法和抽查法
() 详查法。又称全查法,是指对被查单位检查期内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细致地检查的一种检查方法。适用于经济业务比较简单,或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或进行企业重组予以清算的纳税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检查比较彻底,易于从多方面发现问题,检查结果确实可靠。但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太广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