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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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经技字[2006]304号【发布部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11.08【实施日期】2006.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宁经技字[2006]304号)各产业集团,区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切实规范和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现将《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核心,具有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科技活动组织与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与交流、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等主要功能。

企业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而定,应设立技术中心办公室、专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产品设计开发室、实验室、中小试基地、工艺标准室及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机构。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企业技术中心应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企业进行技术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权威咨询和顾问。

技术委员会主要由企业内部有关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对产品开发方向、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进行评定,对产品开发立项、方案设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产品开发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等;专家委员会主要由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企业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认可、评审、评定提供技术支持。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指标解释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指标解释

附件三: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指标解释1、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按照会计“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2、软件业务收入合计: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增值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六项业务收入的合计。

3、利润总额:指企业按照会计“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科目发生额填列。

4、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在报告年度销售自己生产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的总额。

此项目由企业按照会计“损益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5、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等后的余额。

此项目由企业按照会计“损益表”中的“产品销售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6、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

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有效期是从认定日期开始统计,消费类新产品两年以内,投资类新产品三年以内),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新)产品。

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其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与规范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第三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第四条技术中心的任务是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其经费由本企业提供。

在主要服务于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六条技术中心的任务与职能:(一)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超前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本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三)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范围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创造一流的工作条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的技术人才以各种形式为企业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培训,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申报企业(盖章):所属区或国家级开发区:申报日期: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六年2016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目录一、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数据表三、评价数据表证明附件(一)申报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3、2015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科技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5、企业技术中心人员数证明材料(二)评价指标证明材料1、企业2015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利润证明材料2、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证明材料3、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级专家证明材料4、企业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证明材料5、企业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证明材料6、通过国家和省认证实验室的证明材料7、企业拥有专利证明材料(有效期内)8、企业拥有的有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9、企业2013-2015年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证明材料10、企业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证明材料11、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证明材料2016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正文一、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1、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组织机构图。

3、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4、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1、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组织机构图。

3、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4、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主要仪器设备等。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一)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超前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本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三)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范围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创造一流的工作条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的技术人才以各种形式为企业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培训,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六)开展技术经营和服务,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内外的推广应用;对企业内其它研究开发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服务。

第七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从产业和行业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重点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产生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的升级。

第八条国家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第二章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第九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确定全国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第条申请国家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有较好的企业经营机制;(二)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五)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并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6•【字号】宁政发[2004]124号•【施行日期】200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4]1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人事局拟定的《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关于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意见为鼓励博士后人员进入本市企业开展科研工作,提高企业科研、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等部门颁发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促进本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

设立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博士后办公室),由市人事局牵头,财政、科技、经济、计划、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具体负责本市企业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组织本市企业申报设站,管理使用博士后资助经费,组织开展博士后工作宣传、外出招聘、考察交流等活动,考核评估设站单位的工作情况,协调处理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的具体问题。

市博士后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二、鼓励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降低企业申请建站的门槛,凡本市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大型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一支水平较高的科技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且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的企业,均可提出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申请。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30•【字号】宁委办发〔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8〕40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两落地、一融合”工程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把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加快建设创新名城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密切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为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市“两落地、一融合”推进办公室、市科委就备案的条件、程序等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在此基础上,会同各区(园区)、市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提出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建议名单。

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对于纳入备案管理的新型研发机构,将给予授牌,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每家50万元的平台资金补助;委托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年底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给予35%的机构绩效奖补。

今后,市里将常年开展备案受理工作,并按季度公布新的备案名单。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以培育高科技企业为追求,以服务为手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量质并举,加快建成更多“老母鸡”式的平台型机构,扶持优质机构做大做强,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

附件: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30日附件。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通知)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通知)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管理办法(省科技厅通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管理办法第⼀条为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快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以下简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主创新能⼒建设中的引导与⽰范作⽤,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的认定和评价⼯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中⼼是指:在全省⼯业重点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新技术产业中建⽴的具有技术创新⽅⾯⽰范和导向作⽤以及⾏业促进和带动作⽤的企业、⾏业内的技术经济组织。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中华⼈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以下简称南京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的认定和评价⼯作。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的认定每年组织⼀次。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期为每年5⽉15⽇。

第五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机制和投⼊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在全省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企业年销售收⼊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中⼼经费纳⼊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财务实⾏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科技⼈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拥有技术⽔平⾼、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在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才优势。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员数不低于50⼈;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中心是指:在全省工业重点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建立的具有技术创新方面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内的技术经济组织。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以下简称南京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

第二十一批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模板】

第二十一批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模板】

第二十一批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1 江苏中路交通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 江苏铨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 江苏博睿光电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 南京贝迪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 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7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 南京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 南京天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 中铁大桥(南京)桥隧诊治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 江苏九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 江苏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 南京英尼格玛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 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 南京东屋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 江苏电无忧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数中心19 南京华兴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 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 南京慧尔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2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3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4 桑德斯微电子器件(南京)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5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6 南京蓝泰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27 南京汇川图像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8 江苏天美健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9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0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1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2 南京洛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3 南京轩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4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5 汉桑(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6 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7 南京海泰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8 南京曙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9 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0 南京睿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1 南京优科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2 南京悠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3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4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5 南京索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6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7 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8 江苏康龙医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9 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0 南京中钞长城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1 南京首勤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2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3 南京枫叶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4 矽柏(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5 南京维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6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7 南京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8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9 南京擎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0 南京市腾阳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1 南京开关厂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2 江苏省新通智能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3 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4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5 南京普天大唐信息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6 南京沃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7 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8 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9 江苏星网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0 南京佳盛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1 南京东华传动轴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2 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3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4 南京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5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6 南京森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7 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8 南京市**区天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9 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0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1 南京电气绝缘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2 南京冠佳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3 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4 江苏常宁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5 江苏久鑫铜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6 南京华捷艾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7 南京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8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9 江苏贯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0 南京云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1 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2 南京时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3 江苏平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4 江苏大全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5 南京亚太嘉园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6 南京国林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7 南京恒翔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8 南京高崎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9 江苏金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0 江苏骏环昇旺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1 南京华德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2 南京航天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3 江苏南极星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4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5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6 佳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7 江苏达科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8 和鼎(南京)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9 南京金城三国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0 南京控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1 南京市嘉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2 南京六和普什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3 南京赛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4 江苏其厚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5 南京分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6 南京我乐定制家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7 江苏银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8 南京振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9 江苏长诺运动场地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着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需求,以目标为导向、规范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指依托本市企业建设的内部研发机构。

主要任务是开展技术工程化研究,进行中间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技术的熟化或完备的生产工艺,提升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并能通过开放服务和辐射示范,带动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三条工程中心应以企业为建设依托单位。

此前建立在高校、科研机构的工程中心需逐步明确自身定位,通过与企业共建,或向重点实验室转建等形式进行过渡。

第四条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工程中心发展的政策、规划制定,市级工程中心的审核认定、定期考评及监督等工作。

各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工程中心的审核推荐、过程管理、建设指导及归口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中心的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4.22•【字号】宁人社[2013]119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1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有关委、办、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麒麟科技创新园管委会: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4月22日附件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的意见》(宁政发[2012]305号)精神和要求,做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下称“团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高端人才团队是指由我市企业自主引进,以承担企业设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发项目为主要任务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第四条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团队计划的总体协调工作。

市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下称“市专项办”)具体负责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发改、经信、住建、科委、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卫生、国税、地税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

附件2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南。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市工信局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三年进行一次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包括:《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价。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市场销售、经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结合产业链分布和企业在同领域中的市场排位,分析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同领域市场竞争优势,与国际、国内同领域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在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状与成绩(一)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谈判运行体系建设。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实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优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技术创新的管理和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范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一)拥有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技术集成等方面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并为企业主营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中心机构;(二)拥有稳定的人员和资金投入,能够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所在省、市制定的公司技术中心认证条件;(四)其他符合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

第三章认定标准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应符合以下标准:(一)研发体制及人员: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占技术中心员工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技术骨干人员具有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具备吸引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二)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入比例占比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达到3%以上;研发经费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三)研发主要领域:研发主要围绕企业主营业务、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展开;在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领先优势;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

(四)研发成果:关键技术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能够针对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一定的科技成果产权,可经营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章认定程序(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由企业自行申请,由企业所在省、市实施。

(二)企业应按照认定标准自查,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资料准备和整理,提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

(三)省级技术部门应组织专家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评估。

(四)省级技术部门应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制定认定报告,报省级政府批准。

(五)省级政府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认定结果报国家机关备案。

第五章认定效力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效力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颁发《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颁发《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颁发《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6.01.06•【字号】•【施行日期】2006.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新颁发《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科技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推动我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我们重新拟制了《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原立项批准建设未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原建设计划任务书和科技项目合同要求进行考核和验收,验收通过后,按本办法实施管理。

二ОО六年一月六日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构建我市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我市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指依托本市有关行业或领域内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组建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三条组建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为目标,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对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科技进步。

(二)实行开放服务,承接国家、省、市、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技术服务任务,进行工程化的辐射和推广,并提供技术咨询。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2.01.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确定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的通知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强化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拟建研发机构的发掘、培育工作,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的相关要求,经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南京市智慧交通智能网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等226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拟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的培育辅导;相关企业要依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明确目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能通过开放服务和辐射示范,带动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2022年度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从纳入培育名单中产生。

附件:202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苏州市第二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苏州市第二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苏州市第二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苏府〔2020〕127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市政府关于认定苏州市第二十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各地推荐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张家港海陆沙洲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229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二十四批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

获认定的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在项目扶持、科技计划、税收优惠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

附件:第二十四批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5日附件第二十四批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1.张家港海陆沙洲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张家港市中悦冶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江苏清能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江苏普格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张家港中天达工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苏州晶台光电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张家港市乐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苏州华创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张家港市锦明环保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海力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江苏中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海力达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常熟市大发经编织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常熟市异形钢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常熟市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延锋安道拓(常熟)座椅机械部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2.江苏萃隆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3.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4.常熟市龙特耐磨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5.常熟市电力耐磨合金铸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6.常熟美桥汽车传动系统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7.苏州辽鞍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8.苏州锦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9.常熟特联精密器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0.博众优浦(常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1.苏州正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2.凡甲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3.江苏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4.骏伟塑胶制品(太仓)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5.三樱包装(江苏)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6.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7.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8.苏州娄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39.太仓市鑫海纸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0.阀安格水处理系统(太仓)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1.台玻太仓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2.苏州博元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3.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4.苏州联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5.上海阿美泰克工业设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6.昆山阿基里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7.昆山力盟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8.鼎镁(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49.昆山康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0.昆山希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1.勋龙智造精密应用材料(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2.昆山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3.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4.昆山科望快速印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5.昆山聚达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6.昆山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7.旭东机械(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8.永胜机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59.昆山裕锦环保包装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0.皇裕精密冲件(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1.昆山新力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2.乐美包装(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3.昆山陆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4.江苏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5.昆山佑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6.苏州汉扬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7.昆山康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8.旺诠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69.昆山雷匠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0.昆山嘉丰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1.苏州鸿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2.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3.昆山兴协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4.苏州安通林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5.富钰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6.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7.苏州普热斯勒先进成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8.昆山拓可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79.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0.凯扬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1.苏州古河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2.苏州高求美达橡胶金属减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3.吴江古乐包装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4.吴江市天缘纺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5.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6.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7.江苏丁是丁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8.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89.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0.苏州嘉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1.苏州科伦特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2.苏州亿迈化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3.常宝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4.苏州华兆林纺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5.苏州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6.崧腾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7.苏州海仑士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8.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99.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0.苏州新东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1.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2.沪华五金电子(吴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3.吴江市永顺达喷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4.苏州华德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5.苏州安特威阀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6.吴江市亨达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107.苏州前航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8.吴江精美峰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09.广泰电机(吴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0.苏州苏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1.苏州扬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2.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3.苏州英维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4.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5.苏州吴中供水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6.苏州快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7.苏州石川制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18.苏州药明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119.苏州天立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0.苏州天裕塑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1.苏州盛亿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2.苏州瑞得恩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3.苏州创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4.科沃斯商用机器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5.苏州东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6.苏州市安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7.追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8.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29.苏州华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0.苏州瑞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1.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2.苏州嘉盛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3.苏州嘉盛集团装配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4.苏州市乐能光伏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5.苏州科韵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6.苏州市恒升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7.久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8.江苏银奕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39.苏州市双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0.苏州恒源盛模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1.苏州市恒顺纸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2.苏州呈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3.苏州市海泉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4.苏州强新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5.苏州市利明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6.苏州华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7.苏州韵安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8.苏州永皓电线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49.苏州市嘉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0.大源非织造(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1.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2.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3.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4.苏州市富耐佳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5.苏州迪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6.苏州欧美克合金工具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7.苏州运宏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8.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59.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0.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1.苏州聚天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2.菲斯达精密工业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4.苏州特瑞特机器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5.苏州佳祺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6.众达光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7.普尔思(苏州)无线通讯产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8.苏州奥塞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69.辉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0.鸿硕精密电工(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1.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2.虹光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3.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4.苏州苏试广博环境可靠性实验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5.苏州安泰空气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6.迈柯唯医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7.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8.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79.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0.苏州信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1.联塑(苏州)精密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2.度亘激光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3.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4.苏州康宁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5.苏州恒瑞宏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6.艾信智慧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7.优必得石油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8.创发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89.苏州银瑞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0.苏州苏净安发空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1.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2.苏州海光芯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4.江苏为真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5.联宁(苏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6.伊顿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7.大金制冷(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8.苏州贝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199.万通(苏州)定量阀系统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0.苏州蓝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1.维苏威高级陶瓷(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2.苏州微创关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3.安特(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4.宏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5.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6.嘉盛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7.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8.AW(苏州)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09.美利龙餐厨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0.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1.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2.苏州卡利肯新光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3.梵利特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4.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5.华澳轮胎设备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6.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7.苏州市联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8.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219.苏州工业园区顺风速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快递业)220.科大讯飞(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1.苏州德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2.苏州云联智慧信息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3.苏州瑞小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4.苏州纳智天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5.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6.天聚地合(苏州)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7.江苏省通付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8.苏州清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229.苏州清研微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软件业)。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宁经技字[2006]304号)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宁经技字[2006]304号)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南京市经济委员会文件宁经技字[2006]304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各产业集团,区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切实规范和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现将《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二○○六年十一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核心,具有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科技活动组织与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与交流、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等主要功能。

企业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而定,应设立技术中心办公室、专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产品设计开发室、实验室、中小试基地、工艺标准室及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机构。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企业技术中心应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企业进行技术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权威咨询和顾问。

技术委员会主要由企业内部有关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对产品开发方向、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进行评定,对产品开发立项、方案设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产品开发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等;专家委员会主要由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企业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认可、评审、评定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对全市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南京市予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给予重点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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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核心,具有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科技活动组织与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与交流、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等主要功能。

企业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而定,应设立技术中心办公室、专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产品设计开发室、实验室、中小试基地、工艺标准室及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机构。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企业技术中心应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企业进行技术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权威咨询和顾问。

技术委员会主要由企业内部有关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对产品开发方向、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进行评定,对产品开发立项、方案设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产品开发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等;专家委员会主要由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企业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认可、评审、评定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对全市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南京市予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给予重点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对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请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经济规模基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

2、具有较好的创新装备基础,有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和设备,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组织运行机制,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工作,企业组织结构中,已经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具有健全的创新管理机制,有完善的技术开发立项、实施、评估、鉴定验收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管理办法,以及部门配合、协作创新的高效管理体系,积极实施运行信息化开发及管理系统。

5、具有良好的创新投入机制,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纳入企业年度财力预算,且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与产品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有较高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具有较好的人才激励机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技术中心人员数不低于3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优势。

7、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中心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积极开展联合创新,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的技术战略联盟、联合实验室、共建技术开发机构或长期合作协议等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与全部开发项目数之比不低于5%,联合创新绩效显著。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程序第六条企业于每年5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一,可在中国技术创新南京信息网下载),报经各归口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市经委。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第七条市经委组织专家组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数据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开展专家质询,并将经核查后的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计算,得出评审结果,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八条市经委依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年度技术创新工作目标、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在评审结果为75分以上的申报企业中,择优认定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予以发布和授牌。

第四章管理与政策第九条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在下一年度安排市工业科技三项费用技术创新项目的财政补助,支持企业技术开发;同时,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各类重点技术创新专项,在项目评审中予以适当加分,促进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十条每逢尾数为3、6、9的年份,市经委对国家、江苏省、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另文制定。

对于评价不合格的技术中心,市经委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并予以摘牌,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第十一条对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为优秀,且符合江苏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企业,市经委积极推荐申报江苏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宁经技字[2001]132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二:《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指标解释》附件一: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申报单位:主持单位: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印制二OO 年月日一、企业基本情况三、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实施情况1、企业组织结构图2、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与调整3、年度工作包括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1、企业技术中心成立的机构职责及人员任命等文件2、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图3、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开发立项、实施、评估、鉴定验收等管理文件4、企业技术创新仪器、仪表及设备的能力情况5、科技活动经费预、决算及其投入强度分析6、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7、知识产权保护8、产学研合作及国际合作创新(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1、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2、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3、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技术创新情况(四)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1、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办公自动化(OA)等管理信息化建设2、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制造信息化建设(五)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200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七、全部科技开发项目清单注:1.项目来源指国家、省、市重点开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其他项目2.项目类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九、技术中心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十、企业技术中心人员名册十一、技术中心高级职称及博士人员表注:高级专家类型指国家级政府津贴、省部级政府津贴、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以上政府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其他(请说明)十二、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注:地区指专家所在国家或地区,外国专家请注明国别,国内专家请注明所在地区十三、通过国际或国家、省有关部门和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检测中心名称注: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十四、拥有的有效专利情况注: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十五、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情况注:受理的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十六、拥有的有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十七、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注2: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十八、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注: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十九、拥有的名牌产品注:企业拥有的名牌产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二十、当年获得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奖项情况注:所获奖项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附件二: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指标解释1、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取得的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总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未执行2001<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业企业,用“产品销售收入”年末累计数代替。

其他营业收入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其他业务的收入。

企业填写营业收入总额(全年营业收入合计)指标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各自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写。

2、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年未累计数填列。

对非单体企业,要求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合并数据填列。

下同。

3、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自己生产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的总额。

对非单体企业,要求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合并数据填列。

对工业企业,其相当于合并报告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4、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等后的余额。

对非单体企业,要求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合并数据填列。

5、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

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企业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新)产品。

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其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注意,在统计新产品之时,其统计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的统计口径相一致。

注意按照合并报表的原则进行统计。

6、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其由新产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新产品的销售成本、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新产品应该分摊的期间费用等费用之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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