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原木检量方法和计量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出口原木检量方法和计量单位
1•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原木的长度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最短距离处检量。
②直径检量: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中心垂直量取长径,不带皮检量,如短径不足26cm,
其长短径之差2cm以上或短径26cm以上,其长短径之差4cm以上的,以其长短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的,均以短径进舍后为检尺径(见G B 144 —95《原木检验,尺寸检量》)。
③原木材积计算:
A )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 D +0.45L+0.2) 2 - 1000确定;
B )检尺径自14cm 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 +0.5L+0.005L 2 +0.000125L • (14-L)• (D -10)〕2
-10000 确定。
式中:V —材积(m 3 ); L —检尺长(m); D—检尺径(cm)。见G B 4814—84《原木材积表》。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及部分进口合同规定的原木。
2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必须与材长方向垂直的大小头两端断面最短距离处检量。见梦岩2292—88《原木及打号、分类和验收规则》;
②直径检量:量取通过小头断面中心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平均值(不需垂直),去皮检量。见梦岩2292 —88《原木及打号、分类和验收规则》;③材积计算:从梦岩2708 —75《原木材积表》查得单材积后进行
计算。本方法适用于进口俄国、蒙古原木。
3•采用英制单位以英尺、英寸和板英尺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在原木两端断面最短的一侧检量。当原木一端或两端折断或损坏,应该在能显示出原木直径
的一端或两端最近的两点检量。见《美国原木检尺和评等官方规则》(1982年1月1日版);②直径检量:原木直径以小头通过断面中心,互相垂直交叉,量得长径和短径的平均值为检尺径,不带皮检量。见《美
国原木检尺和评等官方规则》(1982年1月1日版);③材积计算:采用美国斯克莱布诺(SCRI B NER)材积表(1972年7月1日修订版)。
材积计算公式:V= AX L - 12英寸/英尺°
式中:V —材积(板英尺):A—绘在小头断面中的板图形的面积(平方英寸);L —材长(英尺);12英寸/英尺
—换算系数。本方法适用于进口美国、加拿大的原木。
4•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沿圆材的轴线,在圆材的两端间短距离检量;
②直径检量:采用木材专用围尺,在距原木两端断面与厘米处,分别检量原木的大头围径和小头围径,经
进舍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检尺径,不带皮检量。
检尺径公式:D =(d 1 +d 2 )- 2。
式中:D—直径;d 1 —原木大头围径;d 2 —原木小头围径;③材积计算:采用“威廉克莱米”(WILLI A MKLEMME)原木材积表,公式:V=4 十刃XD 2 X L X (1 - 10000)或V = 0.7854D 2 L - 1000
式中:V —材积(m 3 ); D—检尺径(cm ); L —检尺长(m );刃一圆周率(3.1416)。本方法适用于进口马来西亚(沙巴)原木。
5.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材长是洞圆材的轴线,在原木两端间的最短距离检量;
②直径检量:在原木实际材长中央,使用木材专用围尺,检量中央围径,不带皮;
③材积计算:采用沙捞越森林处制定的原木材积表查定,材积计算公式和“443”项“威廉克莱米”原木
材积计算公式同。本方法适用于进口马来西亚(砂捞越)原木。
6.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检量平行于轴线的两端断面之间的最短距离(如检量弯曲的原木才材时,则随弯就弯检量);
②直径检量:分别检量原木大小头断面的长径和短径(先通过断面中心量其最短直径,后通过短径中心垂直
量其长径)取其平均值,然后将大小头平均值相加除以2,即为原木的检尺径;
③材积计算:采用“勃莱尔登”(E RERETON)材积计算公式,该公式和“威廉克莱米”材积计算公式同。
见“印度尼西亚硬质原木检尺分级规定”。本方法适用于进口印度尼西亚,新西兰原木。
品质标准及检验方法:各国原木品质标准和检验方法差别很大,主要分为两类:
(1)分等级品质:将原木本身存在的各种缺陷,按缺陷不同的类别,缺陷尺寸的大小和缺陷轻重程度去划分
等级,一般分为三至五个等级,使用等级品质标准的国家有中国、俄国等国家。品质标准和检验方法一般
分为十大类:即节子、变色、腐朽、虫害、裂纹、树干形状的缺陷、木材构造缺陷、伤疤(损伤)、木材加工缺陷、变形缺陷等。
(2)扣尺品质:将原木本身存在的各个不同种类的品质缺陷,按缺陷尺寸的大小,缺陷严重程度从原木材长或径级中扣除,最后每根原木扣除缺陷尺寸后所得材积为净材积,个别严重缺陷也可结合降低品质等级,使用缺陷扣尺品质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