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名规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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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标准化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标准化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地名规范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标准化地名规范管理可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方便居民和游客的生活和出行。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地名规范管理体系,确保地名的准确、统一和规范。

二、范围和内容本实施方案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地名规范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1. 制定地名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进行宣传和培训工作,让相关人员明确其职责和义务。

2. 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审核和清理,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地名,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善措施。

3. 建立地名管理数据库,包括地名的标准化命名、编码、地理位置等信息。

为市民和行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地名信息查询服务。

4. 加强地名标识管理,确保地名标牌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制定标准化的标牌设计规范,并对现有的地名标牌进行整治和更新。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如交通、邮政等部门,确保地名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与各个部门共享地名信息,减少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6. 定期开展地名规范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规范的执行和效果。

及时纠正违反规范的行为,并进行处罚。

三、工作流程1. 制定并发布地名规范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 进行培训和宣传,让相关人员了解地名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

3. 对现有地名进行审核和清理,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建立地名管理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录入和整理工作。

5. 制定地名标识的设计规范,并对现有的地名标牌进行整治和更新。

6. 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共享地名信息,确保一致性和统一性。

7. 定期开展地名规范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纠正违反规范的行为。

四、资源需求1. 人力资源:建立专门的地名管理部门,并配备合适的工作人员。

2. 资金资源:用于地名标牌的整治和更新工作,以及地名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

3. 技术资源:建立先进的地名管理系统,用于地名信息的录入和查询。

五、预期成果1. 所有地名都经过审核和清理,确保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地名管理条例全文最新

地名管理条例全文最新

地名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地名管理条例最新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行政区划名称;(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四)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五)街路巷名称;(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七)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八)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命名、更名,以及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外交、国防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

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

第五条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外交、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林业草原、语言文字工作、新闻出版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地名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名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速发展,各地新建的小区、街区等多信息化建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地名的规范化整治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

这种不规范地名对于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因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已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城市地名规范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民众的正常生活,当地政府应该制定一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是本文介绍的内容:1.工作目的和基本原则2.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3.工作责任和协作机制4.工作成果和保障措施1. 工作目的和基本原则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城市管理的公共利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为此,当地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工作原则,以规范工作流程和效率。

(1)合理规划: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名的规范性,分配地名应该符合地理环境和土地利用情况。

(2)应用科技: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城市地名进行智能判别和识别,加强矛盾解决和快速处理。

(3)标准化工作:引导居民利用规范的地名,落实明确的地名标准,在行政方式上要建立有规可依的地名管理机制。

2. 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内容包括四方面的内容:(1)调查工作对城市中不规范地名进行实地调查和摸底,确定不规范地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形成调查报告,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规范地名登记对所有地名进行系统收集和整理,明确地名的含义和词汇规则,建立地名库,并编制完整的地名表。

(3)规范化地名更正对具有问题的地名进行修改,根据标准化规则,重新命名经批准的地名,并履行更正手续。

(4)宣传工作通过广告、宣传单等形式,向社区和居民群众宣传地名规范化重要性和工作实施的意义。

3. 工作责任和协作机制为了确保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顺利进行,当地政府应建立起科学科技的工作责任和协作机制。

(1)责任分工分工明确,对于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的工作,需要加强合作,在分工的同时,统筹协调,确保工作的整体性和效率。

市地名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市地名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市地名管理工作计划范文一、总体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地名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地名是城市的名片,具有文化传承、历史记忆、城市形象等多重意义。

因此,加强地名管理工作,促进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市地名管理工作计划旨在规范地名命名、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地名与城市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展现城市特色和历史魅力。

二、工作目标1、完善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2、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地名命名、变更和维护工作;3、推广城市地名知识,营造浓厚的地名文化氛围;4、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地名,弘扬城市文化传统。

三、主要任务1、完善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1)完善地名管理职责,明确各部门的地名管理职责和权限;(2)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地名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3)制定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健全地名管理制度,明确地名命名、变更和维护的程序和要求。

2、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地名命名、变更和维护工作(1)制定地名命名标准,规范地名命名原则和程序,确保地名名称合理、规范;(2)建立地名变更审核机制,加强对地名变更的审核和管理;(3)加强地名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地名信息,确保地名信息的准确性。

3、推广城市地名知识,营造浓厚的地名文化氛围(1)组织城市地名知识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地名的由来、含义和故事,增强市民对地名的认同感;(2)编写城市地名文化图书、手册等宣传资料,扩大地名文化知识的传播范围;(3)开展地名文化体验活动,让市民亲身感受地名文化的魅力。

4、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地名,弘扬城市文化传统(1)做好历史文化地名保护工作,制定保护规划和政策,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2)挖掘历史文化地名的故事,开展相关文化活动,提升市民对历史文化地名的认知度;(3)开展历史文化地名的保护利用,使其成为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凸显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对于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地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1.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2.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二、全面调查1.对全市范围内的不规范地名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摸底工作,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情况。

2.建立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数据库,记录问题地名的具体信息和整治情况。

三、核查评估1.根据调查结果,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核查和评估,确定需要清理和整治的地名。

2.制定相应的清理整治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透明规范地进行整治工作。

四、规范命名法规1.修订和完善地名命名管理法规,明确制定地名命名的程序和标准。

2.推广普通话地名命名,避免使用拼音、方言等不规范的地名。

五、舆论宣传1.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不规范地名的危害和整治的意义。

2.利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并监督整治工作。

六、清理整治工作1.按照清理整治的标准和程序,逐一清理不规范地名。

2.对于因历史原因而保留的地名,可以进行修正和调整,使其符合规范命名的要求。

七、监督检查1.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机制,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

2.加强与社区、居民代表等群众组织的合作,进行实地检查和意见征集。

八、奖惩措施1.建立相关奖励机制,鼓励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工作的个人和单位。

2.对于不配合、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

同时,需要注重公众参与,积极听取民意和意见,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的公正公平。

此外,还需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九、时间节点和计划1.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确定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时间节点和计划。

地名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地名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地名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名乱象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规范地名的命名和管理,提高城市地名的规范化水平,需要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地名管理机构建设。

地名管理机构是地名整治工作的核心,必须加强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完善地名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地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要加强地名管理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地名整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

地名管理制度是地名整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健全。

首先,要完善地名命名和变更的程序和规定,明确地名的命名原则和标准,确保地名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其次,要建立地名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地名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提高地名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三、加强地名命名的规范化管理。

地名命名是地名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必须加强其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建立地名命名的审核机制,确保地名的命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其次,要加强对地名的命名原则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群众对地名命名的规范化意识。

四、加强地名命名的监督和检查。

地名命名的监督和检查是地名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加强其力度。

首先,要建立地名命名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地名命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地名命名中的问题。

其次,要加强对地名命名的评估和考核,激励相关部门和个人规范地名命名,提高地名命名的质量。

五、加强地名标识的规范化管理。

地名标识是地名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其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建立地名标识的统一规范,确保地名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化。

其次,要加强对地名标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地名标识的清晰和完整,提高地名标识的识别性和便利性。

六、加强地名宣传和教育。

地名宣传和教育是地名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加强其力度。

首先,要加强地名宣传的力度和范围,提高公众对地名规范化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不规范地名的存在给市民生活和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不便。

不规范地名主要包括错误的地名拼写、不符合规定的地名命名、重名现象等。

为了提高城市地名的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规范化,制定本方案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2. 目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清理整治城市中存在的不规范地名,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城市地名管理水平。

3. 工作范围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都市区、市辖区、县级行政区等地名。

工作重点是城市区域内的重要地名和市民常用的地名,例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政府机构等。

4. 工作流程本工作实施方案将按照下述流程进行:步骤一:地名筛选与评估1.定义筛选标准:根据地名管理规定,制定合理的筛选规则,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这些标准包括地名拼写是否规范、地名是否重复、地名是否符合规定等。

2.地名收集与筛选:通过城市规划、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助,收集全市范围内的地名数据,并按照筛选标准进行评估和筛选。

步骤二:评估结果反馈与整改计划制定1.评估反馈:将筛选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与其进行沟通和交流,解释不符合规定的地名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整改计划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制定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整改计划,包括整治时间、责任部门、整改措施等。

步骤三:整治实施与监测1.整治措施实施:根据整改计划,责任部门开始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治。

具体的整治措施可以包括修改地名拼写、更换不规范地名、整合重名地名等。

2.实施监测:对整治活动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整治进展和问题,并及时修改整治计划。

步骤四:宣传与推广1.宣传计划制定:制定宣传计划,包括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活动等。

2.宣传活动开展:通过媒体、社交网络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清理整治工作的认知和理解,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整治工作。

地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地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地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背景和目标地名是反映地域文化、地理特点和历史变迁的重要标识,对于规范地名的命名和使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以及国家形象塑造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地名混乱、重名、错误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城市形象的整体品质。

为了有效解决地名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该地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是:1.对地名进行全面的普查,解决混乱、重名、错误等问题;2.提升地名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3.加强地名命名的文化传承和历史意义的表达;4.优化地名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水平。

2. 行动方案2.1 地名普查地名普查是整治行动的基础,通过对全市范围内的地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地名数据库,包括地名的位置、分类、来源等信息。

普查工作包括人工调查和技术手段,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摄影测量等技术手段,获取准确的地名信息。

2.2 地名整理和规范基于地名普查获得的数据,对地名进行整理和规范化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剔除重名地名:通过比对地名数据库,剔除同一地区重复命名的地名,确保地名的唯一性;•更正错误地名:通过对比地名数据库和历史文献资料,对存在错误的地名进行修正,确保地名的准确性;•规范化命名:制定严格的地名命名规范,根据地理特点、历史文化等因素,对地名进行规范化命名,提升地名的文化意义和表达能力。

2.3 地名鉴定和认定为了保证地名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设立地名鉴定和认定机构,对新命名和修改的地名进行鉴定和认定。

地名鉴定和认定机构可以由相关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组成,通过考察地名的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信息,确保地名的合规和可靠性。

2.4 地名宣传和利用优化地名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水平。

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地名使用规范,对地名的命名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地名的正确性和一致性;•加强地名的宣传推广,通过城市宣传片、标识牌、导览图等方式,宣传地名的历史文化意义,提升地名的知名度和文化价值;•鼓励地名的利用和开发,通过数据共享、文化创意等方式,充分发挥地名的价值和功能。

保护深圳老地名的措施

保护深圳老地名的措施

保护深圳老地名的措施
保护深圳老地名的措施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实施,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1.建立地名保护名录:通过普查和筛选,将具有历史、文化、地理等价值的老
地名列入保护名录,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

2.制定保护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和地名管理,制定老地名保护规划,明确保护
原则、保护措施和保护目标。

3.加强地名管理:建立地名管理制度,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等程序,
确保老地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推广地名文化:通过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途径,提高公众对老地名的认
知度和保护意识,增强地名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5.建立地名档案:对老地名进行建档管理,记录地名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
地理位置等信息,为地名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基础资料。

6.与旅游业结合:将老地名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旅游开发来保护和
传承老地名文化,实现地名文化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7.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老地名的保护工作,建立相关部门主导、
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老地名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保护深圳老地名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需要相关部门、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形成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根据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成都市的地名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1. 地名命名原则:地名应具有文化传承、地域特色、便于识别和记忆的特点。

2. 地名分类:成都市的地名分为村庄、城市街道、商业区、公园景区、建筑物等不同类别。

3. 地名命名程序:地名命名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审批,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后方可正式确定。

4. 禁止使用的地名:不得使用具有冒犯性、违反社会公德、违背历史文化传统的地名。

5. 地名标识:成都市的地名应在相应位置设置地名标识牌,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合理设置地名指示标识。

6. 地名变更:地名变更应由相关部门审批,事先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

7. 地名保护:成都市应加强对历史地名和传统地名的保护,禁止随意更改或删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

8. 地名标准化:成都市应推广地名标准化工作,建立统一的地名数据库和地名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以上是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落实由成都市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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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荆政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荆政发〔2013〕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推进地名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地名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地名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法定性原则。

各级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地名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编制地名规划,在地名命名、更名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稳定性原则。

各级地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地名更名的条件,一经命名的地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名。

对历史上约定俗成、老百姓使用多年、可改可不改及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三)系统性原则。

按照地名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局部与整体相衔接、新区规划与老区优化相结合、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相协调的原则,做好地名规划工作。

(四)文化性原则。

地名命名和更名要体现我市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二、地名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注意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环境特点,有利于人民团结;(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称,同一城镇的街巷、居民区名称,同一乡、镇的村庄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四)新建的居民区、城镇街道以及台、站、港、场等,要在施工前按审批权限确定名称;(五)新勘探、开发的地区使用的临时名称,事后应按规定申报,获得批准确认的,可继续使用;未获批准的要及时换用批准确认的新名称;(六)派生地名要与主地名统一;(七)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地名,避免使用生僻字和易产生歧义的字、词。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

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成都市地名的命名、更名、标识等管理工作,提高地名的规范化程度和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功能优化和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包括行政区划、道路命名、社区命名、公共设施命名等方面。

二、地名命名原则1.地名命名原则地名命名应符合以下原则:文化传承原则、历史继承原则、地理实况原则、社会发展原则和语言规范原则。

2.地名长度地名的长度应合理,不宜过长,避免造成标识不清晰或难以识别的问题。

3.地名标识地名的标识应醒目清晰,符合城市风貌,方便市民和来访者查找和识别。

三、地名命名程序1.命名提议对于需要命名的地名,应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向地名管理机构提出命名提议,提议内容应包括地名类别、位置、命名原因、命名意义等。

2.命名审核地名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命名提议进行审核,审查命名提议是否符合地名命名原则及相关规定。

3.公示与征求意见命名提议通过审核后,应依法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内容应包括命名地点、命名意义、命名原因等。

4.命名批准根据公示结果和征求意见,地名管理机构对命名提议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该地名命名。

四、地名更名程序1.更名提议对于需要更名的地名,应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向地名管理机构提出更名提议,提议内容应包括更名原因、更名意义等。

2.更名审核地名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更名提议进行审核,审查更名提议是否符合地名更名的相关规定。

3.公示与征求意见更名提议通过审核后,应依法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内容应包括更名地点、更名意义、更名原因等。

4.更名批准根据公示结果和征求意见,地名管理机构对更名提议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该地名更名。

五、地名变更登记1.地名变更登记地名发生变更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向地名管理机构办理地名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变更后的地名信息上报至相关系统或数据库。

地名规范实施方案

地名规范实施方案

地名规范实施方案地名规范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新的城市和乡镇陆续出现,并伴随着大规模的建设和发展。

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地名命名管理和规范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城市地名混乱、不统一,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推进我国地名规范化进程,提高城市地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并实施地名规范方案势在必行。

制定和实施地名规范方案的目的是:1. 统一城市地名的管理,确保地名的唯一性和规范性;2. 提高公众对地名的辨识度和度量标准,减少地名误解和混淆的可能性;3. 便于公众查找、标记和使用地名,提高生活和工作效率。

二、规划内容和原则地名规范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地名命名原则:地名的命名应遵循语言学和文化传统,注重本土特色和历史文化,尤其是对于历史建筑和名胜古迹等,应根据相关文化和历史背景进行命名。

2. 地名分类和命名规则:根据地名的用途和特点,对地名进行分类和规范命名。

例如,对于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和交通区等,分别按照不同规则和命名方法进行命名。

3. 地名拼写规范:确保地名的简洁明了,易于拼写和记忆,减少拼写错误和混淆的可能性。

对于多音字和异体字,应根据常用的书写方式和规范进行统一。

4. 地名标识和使用:为城市地名提供统一的标识和使用方法,包括路牌、地图、导航系统等,确保公众能够准确辨识和使用地名。

制定和实施地名规范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地名规范方案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调查,结合地理、文化和社会因素,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公众参与原则:地名规范方案的制定应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方案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3. 可操作性原则:地名规范方案应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避免过于复杂和繁琐的规定,尽量简化和统一地名的管理和使用。

4. 阶段性原则:地名规范方案的实施应分阶段进行,先从一些重点城市和地区开始,逐步推广和实施。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地名规范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1. 制定地名规范方案:成立专门的地名规范工作组,由地名专家、语言学家、地理学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制定地名规范方案,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市领导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强调意见

市领导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强调意见

市领导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强调意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名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市领导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加强地名保护
地名是一个地区的文化符号,是历史和文化的载体。

因此,加强地名
保护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市领导强调,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古镇、古村落等地名的保护,保护好这些地名的历史文化价值,
同时也要加强对新建区域的地名保护,避免出现重名、错名等问题。

二、规范地名命名
地名的命名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不能随意命名。

市领导指出,地名
的命名应该符合地方文化特色,同时也要遵循语言文字规范,不能出
现拼音错误、语法不规范等问题。

此外,地名的命名也要考虑到实际
情况,不能出现不合理、不方便的情况。

三、加强地名管理
地名管理是地名工作的重要环节。

市领导强调,要加强对地名的管理,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加强对地名的登记、审批、公示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地名的规范、合理、便利。

同时,也要加强对地名的监督和
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加强地名宣传
地名宣传是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领导强调,要加强对地名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地名的历史文化价值,增强对地名的保护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对地名的解释和说明,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地名的含义和背后的文化内涵。

总之,地名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市领导的强调意见,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加强地名保护、规范地名命名、加强地名管理、加强地名宣传,共同推动地名管理工作的发展。

《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地名管理,保障市民权益,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三条深圳市地名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便民、文明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地名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地名应当体现文化传承、雅俗共赏、历史沿革等特点,符合社会文明和风俗习惯。

第五条地名应当简洁明了、符合语言表达规范,便于市民记忆和使用。

第六条地名应当带有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文化特色等信息,便于导航和辨识。

第七条地名应当经过有关专业部门的审定和公示,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章地名的规范管理第八条深圳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地名管理数据库,对各地名进行归类、整理、命名,并建立地名申报审核制度。

第九条地名的变更应当经过审批程序,遵循程序规范,不得违背管理原则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地名涉及街道名称、社区名称、公共设施命名等,应当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命名,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一条地名的规范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不符合规定的地名进行整改和纠正。

第四章地名管理的公开透明第十二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相关地名的管理政策、规定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三条地名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地名变更、命名规范等信息,方便市民了解和参与。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法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政府地名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即为《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详绿内容,望周知。

地名管理工作要求

地名管理工作要求

地名管理工作要求以下是 8 条关于地名管理工作要求:1. 要尊重历史呀!就像咱自己家的老物件,那可是有故事有记忆的呀!咱对那些老地名就得像对待宝贝一样,可不能随便就给改没了。

比如说北京的胡同,那就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得好好保护它们。

2. 标准化很重要哇!地名不能乱七八糟的,得有个统一的规范,这就好比治军要有纪律一样!像有些地方的路名一会儿一变,那可不行,会让人摸不着头脑。

3. 得注重文化内涵嘞!地名可不仅仅是几个字,那里面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呢!像“长安”这名字多有韵味,一听就感觉有深厚的底蕴。

咱可不能弄些没文化的名字来替代呀。

4. 要广泛征求意见呀!这可不是一个人能决定的事儿,得听听大家的想法呀!人家都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大家一起商量,地名才能起得更合适嘛。

就好像起名字给孩子,不得一家人都参与嘛。

5. 要及时更新信息喔!如果地名有变化了,那可得赶紧跟上呀,不能拖拖拉拉的。

这就好比现在的手机软件,得实时更新才行,不然就落后啦。

像新修了一条路,就得赶紧给它个合适的名字呀。

6. 要保持地名稳定哟!不能今天改这个,明天换那个,那多让人烦躁呀!就好像你住的小区名字老是变,你能不郁闷吗?所以能不改的尽量就别改啦。

7. 不能随意起怪名啊!这就跟给人起名字一样,得正经点呀!要是弄些稀奇古怪的名字,那不是闹笑话嘛。

比如说什么“歪瓜裂枣路”,这像话吗?8. 要加强宣传普及嘛!大家得知道这些地名的由来和意义呀,这就跟了解自己家的历史一样重要!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更珍惜这些地名,更有归属感。

就像你知道自己家乡名字的故事,是不是会更热爱自己的家乡呀?我觉得地名管理工作真的非常重要,只有把这些要求都做好了,我们的地名才会更加规范、有意义,也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大家。

2023年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2023年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

2023年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的地名管理,促进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名管理应遵循统一、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地名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地名管理范围包括成都市范围内的地名的命名、修改、规范、公布、监督和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地名管理由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名管理的协调与配合。

第二章地名的命名第六条地名的命名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体现地域特色和地方文化;(二)简明扼要,易于识别和记忆;(三)符合语言文字规律和地名学原理;(四)尊重历史文化,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造成恶劣影响。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提出命名申请;(二)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三)经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四)公示期满,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正式命名,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地名的命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历史地名的保护和修复,应根据历史文化价值进行科学评估,并进行必要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第十条对于已经存在的地名,如有需要修改的,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公示。

第十一条对于写错、发音错误等不准确的地名,应及时纠正和修复。

第三章地名的规范和公布第十二条地名应遵循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淫秽、侮辱性、迷信、封建迷信等不当的命名。

第十三条地名应体现地区的历史、自然、文化等特点,不得随意命名或重复命名。

第十四条地名应定期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地名信息,提供地名查询服务,便于公众查询和使用。

第四章地名的保护和监督第十六条对于非法侵占地名、滥用地名等违法行为,成都市地名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5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5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的通知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城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地名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日渐突出,一些道路承建部门或单位擅自命名拟建、在建及新建的道路名称,未向地名管理部门申报审核及经市政府批准,就公开对外称呼和使用,随意定名、路名不标准、重名、名不副实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出口、城区主干道出现非法悬挂商业引导标牌现象,导致全市地名公共信息混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地名管理和使用,切实解决地名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实现全市地名命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城市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为本辖区地名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地名档案等。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坚持以法管理,其它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越权,更无权对地名命名或更名。

要切实规范管理程序,不得越级越位审批地名。

市规划建设区内的地名命名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分别向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辖区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审定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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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名规范措施
以《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前瞻性、规范性、延续性和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优化城市地名环境,提高城市地名文化内涵和品位,规范和美化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对外开放、互相沟通,适应信息时代,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与创新并举。

做到创新与继承的有机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地名最大限度地反映出我市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二)因地制宜。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已经命名的地名不搞一刀切,推翻重来。

对能够反映当地特色和群众已经熟知的地名,一般不作变更,以保持地名的特色和相对稳定性,方便群众社会交往。

(三)局部与整体相衔接。

每个地名区块根据各自的思想内涵和外在特征,确定不同的地名采词。

通过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体现地名方位特征。

同时地名在结构上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城市街道按规模、交通地位等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层次,并通过地名通名表现出来。

通过地名层次化、序列化建设,控制随意命名等混乱现象,加强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规范地名通名
(一)规范地名用字。

均应按照国家确定的规范汉字书写,各类地名名称。

不用自造字、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地名的汉字字形,以196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

(二)规范地名通名。

1道路通名层次。

市道路通名层次分为大道、街(路)巷三级。

大道—路面宽度在45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称大道。

街(路)路面宽度10-45米的城市主、次干道称街、路。

大体按照道路的性质和功能划分,市道路通名层次确定。

交通性道路称“路”生活性道路称“街”
巷—路面宽度在10米以下的城市街道称“巷”
2城市居民生活区通名层次。

有较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小区(新村)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相对独立集中的住宅区;
公寓—高层住宅楼或多栋占地面积较小的住宅群;
花)园、花)苑—花草林木面积较大的住宅区;
花园、草坪面积大于建筑占地面积的高级住宅区。

别墅—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3城市绿地通名层次。

绿化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公(游)园—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有娱乐设施,供市民休闲的大型公共场所;
作度假旅游使用,度假村—位于城区外围或风景区。

占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有较完善设施的大型旅游场所。

4城市大型建筑物通名层次。

大厦(楼)10层(含10层)以上建筑或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高层建筑物或大型楼宇;
尚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硬化地,广场—除地面建筑物占地面积外。

供市民聚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场所;
封闭或半封闭式的具有商务、办公、娱乐等综合性多功能大型建筑群。

城—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四、地名更名、命名程序
(一)住宅区、高层建筑的命名、更名程序。

1建设单位向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附立项批复一份、总平面图两份、商铺分布图两份、楼层户室分布表两份)
2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核。

3市地名委员会批复。

(二)道路、广场、桥梁等公益设施的命名、更名程序。

1建设单位向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附立项批复一份、总平面图两份)
2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核。

3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并反馈申报单位。

4市地名委员会批复。

(三)公告。

由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告,地名经批准后。

公告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四)说明。

1居民区、高层建筑名称的更名。

申报单位事前应征得业主委员会或产权单位同意。

2市区路、街、巷、桥梁、广场名称的更名。

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向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落实工作职责及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地名管理办法》召开动员大会。

为顺利开展城市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

掌握情况,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城区范围内已形成未命名的所有道、路、街、巷、建筑物、居民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并向市地名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征求意见阶段。

按照全市地名规划和地名法规对需要命名道、路、街、巷、建筑物、居民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申请。

召开听证会,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告阶段。

由市地名委员会下发命名批复,将拟命名的道、路、街、巷、建筑物、居民地等呈报市政府审批。

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城市地名规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史志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为成员单位的市规范城市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工作。

(二)经费保障。

市财政列支5万元作为规范城市地名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三)部门配合。

市城市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相关部门的职责是
负责市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审批的地名命名和更名事项;审核本市各类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申报,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公布标准地名;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管理。

及时到地名办申报住宅区名称,并把地名标志的设置列入工程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买卖、房屋产权变更、产权证发放及办理各房地产开发单位房屋预售许可证时,所涉及的地名必须以地名办公室发放的门(幢)牌证为准;确定风景点名称时,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对辖区范围的新建道路、桥梁和公共设施的名称、拟将命名、更名方案提供给市地名办;检查、督促房屋开发商执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

必须按规定申报批准,使用经批准的标准地名。

市交通局:协助做好长途汽车站、码头、公路桥等名称命(更)名。

同时做好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做好省道、县道沿线有关乡镇、村地名标志的设置。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名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用于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换和维修。

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中。

办理户籍登记以及变更名、户籍地址时,凭门牌证制发居民身份证和更换户口册,使门牌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

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发放及土地出让、划拨时。

所涉及到地名或地址的必须以市地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地名或地名办公室核发的地名使用批准书》及《门牌证》为准。

市史志办:负责提供有关地名的相关资料。

为地名命名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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