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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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医嘱开写做到"五不执行":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3、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执行,用过的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以备记录。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生补齐医嘱并签字。
4、转抄和整理医嘱执行单后,须经二人查对并签全名。
5、处理医嘱者,要及时填写执行医嘱时间并签全名。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
7、做好医嘱查对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具体内容:
(1)查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安瓿、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
(2)查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3)查针筒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针头是否锐利,有否带钩弯曲。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用前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床号、性别、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2、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1)查血液有效期(2)查输血装置是否完整(3)查血液质量
十对: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交配试验结果,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配试验结果,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员时,应查对病员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科室、住院号、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病历、患者禁食等情况。
2、手术前护士、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再次核对以上有关内容无误后方可手术。
3、查无菌包的灭菌标记、日期、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应在开胸(腹)腔和关胸(腹)腔前、后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做好记录并签名。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由医生填写病理报告单后送检。
6、巡回护士应正确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打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放无菌物品时,要查对名称、灭菌日期及无菌标志。
3、发放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查对包装上的品名、厂名、厂址、批号、灭菌标记、有效期、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的标识是否规范,包装有无缺损。完好者方可发出。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效果指示剂、干湿度,符合要求方可发放。
六、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查对制度
1、打开包装前应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对已破损包内的灭菌物品不准使用。
2、应查对包装上的品名、厂名、厂址、批号、灭菌标记、有效期、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的标记是否规范,符合要求时方可开包启用。
3、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批号产品,及时与器械科、控感办、护理部或相关部门及领导联系。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认真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腕带项目填写齐全,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等,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3、对于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ICU、急诊科实施,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4、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腕带识别制度
1、在护理工作中,对于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
能力的重症患者,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14岁以下儿童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
2、“腕带”应按规定表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科室、床号等。“腕带”佩戴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损伤,手部血运良好。
3、确保“腕带”标识准确无误。“腕带”项目内容填写完毕后,需由双人核对(护士——患者、护士——家属、护士——护士、护士——医生)无误签名后方可给患者佩戴。
4、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一次,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血运情况良好,有记录。
5、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实行三级护理质量控制。
患者坠床、跌倒登记报告制度
1.责任护士需评估病人容易跌倒的高危因素(年纪大于65岁,无人照顾的年老体弱患者,曾有跌倒病史、意识障碍、视力模糊、虚弱头晕、肢体功能障碍等)。
2.对有跌倒高危因素的患者,加强预防措施,并列入交班内容。必要时留家人陪护。
3.注意保持病区地面干燥,洗手间应有注意防滑的警示标志。
4.值班护士发现患者不慎坠床、跌倒,立即赶赴现场,同时马上通知医生。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抢救室或患者床上。
5.对患者的情况做初步判断,测量BP、P、R、意识及判断有无皮肤擦伤、骨折等。
6.医生到场后,协助医生进行检查,为医生提供信息,遵医嘱进行正确处理,包括检查和治疗。
7.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若无家属在场,应设法立即通知患者家属。
8.记录事件经过及病人情况,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