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第2次任务1.学生可以根据对教材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内容所感兴趣的问题自选题目,同时可以为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考核形式: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左右的论文。
要求学生用WORD修改功能,保持原始修改记录。
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
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摘要]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合同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其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如此,将什么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本身即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应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该三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关键词]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
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三、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一)合同自由是前提合同既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的表示就必须是自由的,不受非法干涉与强制的,才能体现主体的真实意思,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案例分析2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合同法作业一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答案: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答案: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答案:A.有效成立。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答案: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答案:C.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答案: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答案: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答案:B.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答案: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答案:A.当事人。
多选题: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答案: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答案: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答案: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答案:B.赔偿损失、D.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答案: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电大2016法学《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一、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 )。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B.合同承诺生效地 )。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 )。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B.一年 )。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C.通知主义 )。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B.出卖人承担 )。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12个月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承担连带责任 )。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 )。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A.当事人)。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保管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非格式条款 )。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驶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除斥期间 )。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
6.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若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卖出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 D.卖出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 B.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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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任务1.学生可以根据对教材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内容所感兴趣的问题自选题目,同时可以为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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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合同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其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如此,将什么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本身即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应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该三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关键词]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
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三、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一)合同自由是前提合同既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的表示就必须是自由的,不受非法干涉与强制的,才能体现主体的真实意思,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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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任务1.学生可以根据对教材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内容所感兴趣的问题自选题目,同时可以为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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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生用WORD修改功能,保持原始修改记录。
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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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合同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其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如此,将什么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本身即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应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该三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关键词]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1 / 18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
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三、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一)合同自由是前提合同既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的表示就必须是自由的,不受非法干涉与强制的,才能体现主体的真实意思,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当事人须受自己意思表示的约束,如果这种意思表示不自由,将导致非正义的发生。
(二)诚实信用矫正合同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现代,人类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原先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不复存在。
随着垄断的出现,劳动者与雇主、大企业与消费者、出租者与租借者之间地位的不对等日益明显,彼此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反映在民法领域,传统民法所推崇的合同自由原则受到怀疑。
对合同正义的追求,成了现代合同法矫正合同自由的一把锐利武器,这种矫正主要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
合同自由原则以个人为本位,诚实信用原则则以社会为本位。
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均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其有效弥补了合同自由对合同正义背离的不足。
(三)鼓励交易是目的法是一定经济基础的反映,它必须为其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服务。
合同法是规制市场交易的基本法,交易的繁荣是市场繁荣的体现,鼓励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2 / 18为此,也要求合同法以鼓励交易为目的。
合同自由是为了创造更多的交易机会,使更多的交易能够成功;诚实信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市场主体交易机会的获得,并同时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平的实现会激励人们进行更多的交易,从而同样起到了鼓励交易的目的。
] 参考文献 [查士丁尼著,张企泰译《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商务印[1] 版12月第1书馆1989年年版著《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6[2]周枏月第2002年12[3]龙卫球著《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版 2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5年7月第[4]李永军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王利明、崔建远[5] 3月修订版出版社2000年月第6 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王利明版1月1999年8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7]彭万林第2次修订版主编《罗马契约制度与现代合同法研黄名述、张玉敏[8] 月第一版5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3次任务第一、案例讨论题(共 1 道试卷,共 100 分。
)1.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3 / 18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类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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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任务(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同的标的。
(2)具体到本案,合同的标的就是蔬菜。
首先,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具体到本案,合同的标的就是蔬菜。
其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4 / 18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从上述材料来看,甲乙之间的合同对合同标的——蔬菜的具体种类约定不清,彼此的争端在于对蔬菜种类的理解不同,因此,需要依照《合同法》第125条对蔬菜种类进行解释。
(3)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彼此间有交易习惯——甲“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因此,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交付的蔬菜种类为大白菜、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
对于双方的纠纷,各方最好通过协商和解或请第三方调解解决,毕竟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各自退让一步,尽快处理小白菜。
协商不成的或起诉或申请仲裁。
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合同,不能达成补充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②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并无太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③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5 / 18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本合同成立并生效。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60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释方法适用于所有合同。
合同法根据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对方履行合同有无瑕疵。
甲公司需证明存在对己有利的交易习惯存在,对方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
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甲的主张。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次任务第 10 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卷,共)。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A. 婚姻关系收养关系 B.C. 监护关系财产关系D.分1 满分:)。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2.赠与合同A.买卖合同B.6 / 18C. 租赁合同D. 承揽合同分满分: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3.债务人承担A.代位权人承担B.C. 全体债权人承担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1 分满分: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4.A. 主体的变更B. 客体的变更C. 内容的变更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D.满分: 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B.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C.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分满分: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 6.),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价款的(同。
A. 二分之一B. 三分之一7 / 18C. 四分之一D. 五分之一分满分:1)不交租金的,出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7.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B. 3个月C. 6个月D. 12个月分满分:1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 8.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可以解除合同 A.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B.同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C. 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D. 分满分:1)。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9.可以是书面的A.可以是口头的 B.必须是书面的 C.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满分:1 分货运合同的货物()。
10.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A.8 / 18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B.失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C.不负责赔偿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D.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分满分:120 道试卷,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