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word版本
GSP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河北华康纳医药有限公司文件操作规程文件名称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总页数共4页文件编号HBHKN-YPGL-GC-004-0 版本号第一版起草人:杨素英审核人:批准人:日期:2014年08月01日日期:年月日文件执行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变更记录时间:变更原因:1、公司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流程及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储存、运输等管理系统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2、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应有相应管理制度,以保证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2.1各操作岗位应当通过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后,方可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2.2修改业务经营数据应在职责范围内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应当在系统中记录;2.3系统对各岗位操作人姓名的记录,应当根据专有的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或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2.4系统操作、数据记录日期和时间应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3.企业应当根据计算机管理制度对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进行安全管理。
3.1企业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和备份各类记录和数据;3.2企业应当按日备份;3.3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3.4数据的保存时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4.企业应当将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及采购品种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4.1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4.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应当与对应的企业或产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由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4.3当任一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失效,系统应当对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自动锁定,直至该数据更新、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4.4各操作岗位只能按照规定权限查询、应用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能修改数据的任何内容;4.5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保障,应由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据实录入、更新。
8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药店新版GSP认证
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企业内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操作规程(一)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1、采用医药连锁软件系统,将GSP规范贯穿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查询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信息化。
2、质量负责人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进行维护,确保系统准确无误运行。
依据各质量岗位的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登陆名和密码,根据系统设定的质量工作岗位及操作流程,按时做好各项质量工作。
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质量负责人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3、各质量岗位系统操作员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
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操作相应的管理软件。
4、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应及时通报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如果软件发生异常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除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外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5、网络发生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系统管理员,同时找出发生异常的因素,明确因素后立即进行处理;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不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二)计算机操作规程1、质量负责人不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培训,整体提高员工的计算机及业务操作水平;定期检查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性,做好各项数据备份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上报总部并详细记录;每月对各项质量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平台直接将自己的管理贯彻到最终的实际工作上去。
(完整word版)新版GSP附录(1--5)
附件1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及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运输等管理系统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第三条系统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二)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以及质量管理等岗位应当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三)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四)批发企业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五)有符合《规范》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第四条批发企业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二)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三)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及操作系统;(四)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五)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六)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七)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当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二)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三)指导、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四)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录入、修改及锁定;(五)对业务经营数据修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六)对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药店计算机操作规程
药店计算机操作规程一、概述为了规范和提高药店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和信息安全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药店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的操作,包括使用电脑、网络和其他计算机设备的操作。
二、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药店计算机应设置密码登录。
每个员工只能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不得分享账号和密码。
2.管理层应根据员工工作职责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权限,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访问权限。
三、计算机保护1.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应摆放在安全、稳定的地方,并定期清洁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2.计算机设备应防止受潮、震动和尘污等,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风良好。
3.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网络使用管理1.员工上班时应确保计算机连接到合法的网络,禁止私自接入公共网络或其他不受管理的网络。
2.员工在使用网络时,应遵守公司的网络管理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传输、储存和传播非法、淫秽、恶意软件等信息。
3.不得随意更改网络设置,包括修改IP地址、DNS服务器等,如需更改,须经管理层批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五、电脑硬件和软件使用2.员工应妥善保管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以及存放重要数据的U盘等物品,确保不外泄。
3.员工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安全可恢复性。
六、信息安全和保密1.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窃取和散布公司和客户的重要信息。
2.员工应保密药店的经营和用户信息,不得将相关信息外传,不得利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个人盈利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注销个人账号并锁定计算机屏幕,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七、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管理层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扣工资、降职或解雇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因违反规程造成的药店和客户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损失,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新版GSP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操作程序1、目的:为规范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实现药品质量及流通数据的可追溯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提供)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4、职责:信息员、质管部、业务部、行政部、财务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2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5.3药品的购进:5.3.1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厂商、药品基础信息;5。
3。
2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5.3。
3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入库验收通知单”;5.3.4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通知采购部进行系统审核过账,生成采购记录。
5.4药品的储存养护: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分配储存库区。
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5.5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5.6药品销售5.6.1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拒绝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销售订单的生成,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打印《药品销售发货/出库复核单》;5.6。
药品批发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编写内容要点
文件名称: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编号: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目的:
适用:
执行: 内容:企业各岗位人员涉及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应严格遵守的以下操作规程(流程图示及具体描述说明):
1. 开机:
1.1.
时间,负责开启的人; 1.2. 故障。
2. 授权登陆操作:
2.1. 计算机软件系统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谁负责,如何做?
2.2. 药品采购
谁负责,如何做?涉及哪个岗位的计算机操作要写清楚,下列各环节相同。
2.3. 药品收货
2.4. 药品验收
2.5. 药品购进退出
2.6. 药品储存及盘点
2.7. 药品养护
2.8. 药品销售
2.9. 药品出库复核
2.10. 药品销后退回
2.11. 系统故障
操作使用
数据备份,工作结束关机 开机 授权登陆 故障处理
3.备份数据关机3.1.具体要求。
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模版
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模版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模板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操作行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的所有使用人员。
第二章电脑账号设置1.系统管理员根据需要设置员工账号,并确保账号和密码按规范设置。
2.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借用、泄露或外传。
3.员工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当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注销或更改账号和密码。
第三章数据备份1.制定合理的备份计划,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能够在事故时恢复。
2.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确保备份数据能够在需要时及时使用。
3.备份数据的存放时间,根据不同数据的价值确定,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第四章病历记录1.对每位患者建立电子病历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
2.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填写病历记录,确保病历记录真实准确。
3.禁止篡改、伪造病历记录。
第五章药品管理1.对医药公司(连锁店)的药品进行编码管理,并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对药品新进销售和库存管理,实行足月结存和年度盘点制度。
3.对“三精一大”等重点药品,实行严格的管制和监控。
禁止私自调度和销售。
第六章系统安全1.联网的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应当安装防火墙,确保系统不受外部攻击。
2.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应当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
3.严格限制外部设备的接入,防止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通过外部设备传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1.禁止将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中的软件、文档、资料、图标等非授权信息外传。
2.所有开发的软件、工具等应当备案并保护知识产权。
3.禁止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八章处罚1.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
2.对于影响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安全和运行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1.本规程立即生效。
2.如有需要修改本规程,应当由主管领导部门下发文件,经制度审核后生效。
药店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药店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为确保药品经营质量符合法规要求,本规程针对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定了具体操作和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全过程,涉及门店验收、陈列检查、收营员、系统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为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信息化,采用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并将GSP规范贯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
该系统可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查询进行记录和管理,实现质量情况的及时准确记录。
质量负责人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进行维护,确保系统准确无误运行。
同时,按照各质量岗位的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登陆名和码,根据系统设定的质量工作岗位及操作流程,按时做好各项质量工作。
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质量负责人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各质量岗位系统操作员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
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相应的管理软件。
当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应及时通报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
软件发生异常时,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硬件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除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网络发生异常时应立即上报质量管理人员,同时找出发生异常的因素,明确因素后立即进行处理。
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不损坏的前提下进行。
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药品批发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岗位的计算机操作,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
3、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4、职责:信息管理员、质量管理科、业务科、储运科、财务科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计算机系统由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行本岗位的操作。
5.2、系统操作权限及密码的设置:5.2.1、质量管理部依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或审核各岗位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交由信息管理员设定并设置密码;5.2.2、各操作岗位及相关人员只能通过输入各自的用户名及密码的身份确认方式登录,在设定的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
5.2.3、各相关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相互借用,否则,要为因此发生的越权、越岗操作行为负全责。
5.2.4、信息管理员收回或者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时,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5.3、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操作:5.3.1、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等相关内容;5.3.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由质量管理部指派质量管理员专人负责审核、录入、修改及锁定;5.4、药品采购的操作:5.4.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申报:采购员登录系统后,在系统中填报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表,录入相关资质资料数据,并将所需相关资质材料交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合格后,质量管理员在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后确认审核,系统提醒公司质量负责人,后者在系统中确认批准后,所报信息资料数据进入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
5.4.2、药品的采购订单必须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员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从系统选择供货单位和品种,系统能对各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也能对药品品种的合法性进行自动识别,拒绝法定资质不符规定的品种进入订单;5.4.3、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GSP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1目的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和公司《质量管理手册》文件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以指导各岗位人员在药品经营过程中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软件。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需要操作计算机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
3责任各岗位计算机操作人员对本SOP的实施负责。
4内容4.1权限的设定公司所用的计算机系统软件为《恒润•财贸通-药业版》,质量管理部指定人员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进入财贸通-药业版系统,依此选择系统维护-系统管理-用户口令权限设置,按照附件1~附件5对各岗位人员权限进行设定。
4.2基础资料的录入质量管理部指定人员在基本资料及期初项下按要求分别录入商品资料、单位资料、职员资料、仓库资料、科目资料、部门资料、地区资料、经营范围等资料。
4.3计算机系统GSP流程操作4.3.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采购员准备好厂商资料和药品资料,经业务部经理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审查核实)后交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单位资料和商品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同时在单位资料中或者商品资料-其他资料中手动生成首营企业审批表、顾客资格审核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生成后进入GSP管理-GSP报表综合查询-采购进货-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和销售与服务-顾客资格审核表对资料进行完善。
业务部经理、质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依次在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顾客资格审核表签署同意并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签字。
4.3.2制定采购订单及采购首营资料审批合格后,由采购员在采购管理-采购合同中制定采购订单,确认无误后点击单据过账。
采购员待订单药品验收入库后,用授权的账号、密码进入财贸通软件单击GSP管理-GSP报表综合查询-采购进货-药品采购记录,对自动生成的采购记录进行审核,选中相应采购记录,单击记录上方的审核报表。
有采购退货的情况,采购员单击采购管理-采购退货单制定采购退货单,确认无误后点击单据过账。
医药公司(连锁店)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模版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1、目的:为规范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实现药品质量及流通数据的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3、定义:无4、内容:4.1、计算机系统制定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4.2、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越权、越岗操作。
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4.3、药品的购进4.3.1 业务相应人员收集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在系统录入厂商、药品的基础信息,并提交业务主管、质管员、质管部经理、质量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审核,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系统生成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4.3.2 首营资料审批合格后,业务相应人员依据日常销售数据在系统做好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由业务主管审核后发给相应的合作厂商。
4.3.3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根据厂商的随货同行单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在系统提取采购订单,在采购订单中录入商品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收货记录”。
4.3.4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核对药品的批号、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与入库验收通知单一致后,在系统审核,并生成“采购入库验收记录”。
验收后交由保管员存放至相应库区。
4.3.5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员将药品交由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生成库存记录。
4.4、药品的储存与养护4.4.1 系统依照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生成养护计划,养护员依据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4.4.2 系统根据对库存商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并生成“药品近效期催销表”4.5 药品的出库4.5.1 保管员提取分店请货单系统识别有库存数据商品后生成“商品配送开票单”。
4.5.2 保管员根据“商品配送开票单”对商品进行拣货;4.5.3拣货工作完成后,出库复核,并在系统确认后生成“配送开票GSP复核”4.5.4 复核员对商品进行复核后在系统确认,并将商品交由司机配送出库,生成出库记录。
药店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准确运行,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全过程。
责任者:门店验收、陈列检查、收营员、系统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1.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1.1采用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将GSP规范贯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查询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信息化。
1.2质量负责人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进行维护,确保系统准确无误运行。
依据各质量岗位的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登陆名和码,根据系统设定的质量工作岗位及操作流程,按时做好各项质量工作。
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质量负责人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1.3各质量岗位系统操作员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责。
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操作相应的管理软件。
1.4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应及时通报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如果软件发生异常应先检测操作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除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外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1.5网络发生异常时应立即上报质量管理人员,同时找出发生异常的因素,明确因素后立即进行处理;进行异常处理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不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因网络故障丢失或毁坏的数据,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2、计算机操作规程2.1质量负责人不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培训,整体提高员工的计算机及业务操作水平;定期检查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性,做好各项数据备份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上报总部并详细记录;每月对各项质量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平台直接将自己的管理贯彻到最终的实际工作上去。
药品GSP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药品GSP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文件名称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文件编号XX-XX-012-00执行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明确该系统质量控制功能的操作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计算机系统的操作。
3职责各岗位人员: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计算机系统的操作4.内容4.1基础数据维护操作流程4.1.1供货单位资料新增或维护:4.1.1.2新增路径:信息管理协供商资料白供商资料浏览旨点击新增台在出现的资料卡片录入供货单位各项资料信息热点击存盘。
4.1.1.3修改已有供商的资料信息路径:信息管理协供商资料热供商资料浏览肩双击选中需修改资料的供商行肩在出现的供商资料卡片修改供货单位各项资料信息6点击存盘。
4.1.2商品资料维护:4.1.2.2授权岗位:质管员。
4.1.2.3新增路径:信息管理3商品资料各商品资料浏览旨点击新增台在出现的商品资料卡片中录入商品资料信息台点击存盘。
4.1.2.4修改已有商品资料路径:信息管理协商品资料办商品资料浏览热双击选中需要修改资料的商品行旨在出现的商品资料卡片中修改商品资料信息3点击存盘。
4.1.3客户资料维护:4.13.1授权岗位:质管员。
4.13.2新增路径:信息管理协客户资料台客户资料浏览旨点击新增台在出现的资料卡片录入客户各项资料信息》点击存盘。
4.13.3修改路径:信息管理协客户资料3客户资料浏览热双击选中需要修改资料的客户热在出现的资料卡片修改客户各项资料信息台点击存盘。
4.2首营供商审核操作流程:4.2.1首营供商申请4211授权岗位:采购员。
4.2.1.2路径:GSP管理热首营供商审批台首营供商申请白选择要申请首营的供应商热点击首营供商申请6输入申请理由热点击申请。
4.2.2首营供商审核4.2.2.1授权岗位:业务部负责人。
4.2.2.2路径:GSP管理热首营供商审批台业务审核意见台选择待审批的首营供商台点击首营供商审批办输入审批意见台点击审批。
药房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药房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药品的配送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在库所购进的药品的配送管理。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人:信息部内容:1、计算机操作制度1.1质量副总不定期举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培训, 整体提高员工的计算机及业务操作水平;定期检查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性,做好各项数据备份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上报信息部并详细记录;每月对各项质量工作进行抽查,通过平台直接将自己的管理贯彻到最终的实际工作上去。
1.2各质量岗位操作人员利用金博达软件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配送及特殊药品管理的过程,并自动生成符合GSP规范的工作纪录性文件,确保各项质量工作记录真实、准确、按时完成。
对于有电子监管要求的药品按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执行。
1.3各岗位的电脑操作员要爱惜设备,对公司商业资料要保密,在未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同意许可之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网络系统内复制或打印任何文件或资料;不得使用非公司使用的任何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在公司网络系统内的机器上使用。
1.4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负责记录公司所有操作员及其使用电脑、附属设施的购买、使用和维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
定期对计算机的硬件进行检测,并对其数据、病毒进行检测和清理,保证系统进行正常运行。
2、计算机设置和应用2.1由质管部门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质检部批准后,由计算机管理员分配相应人员岗位的权限操作功能。
2.2质管部门应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评审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明确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配送、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岗位职责。
2.3公司通过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2.4信息部门保证计算机系统服务器和终端机支持系统正常运行。
某医药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目的: 规范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管理,确保各环节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岗位对本制度负责,信息部、质管部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操作规程:1、计算机系统要求:1.1公司确定XXX软件为本公司的药品经营管理软件,XXX软件技术客服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的使用指导和维护服务,信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为XXX软件的管理部门,负责整个系统的维护管理。
1.2公司各主要岗位配备专用的客户终端,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相关信息的检索以及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实行电子监管的药品可以实时上报与管理。
1.3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不符合GSP要求的行为自动识别及控制。
各部门、岗位之间通过互联网和安全的局域网平台进行数据传输,共享和交流。
2、计算机系统管理权限设置:2.1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信息管理部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2信息管理部按各部门岗位设置,设置岗位人员的密码、权限,填写“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表报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质量副总审批,信息管理部按审批后的人员在各岗位计算机系统软件设置密码、权限。
2.3岗位操作人员按各自的密码、权限登录后方可进行数据的查阅、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应当经质量管理部和涉及部门协商、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
3、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录入、查询:3.1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将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等相关信息据实录入、更新,录入、更新的时间应当由系统自动生成,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并有效运用。
3.2各岗位操作人员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并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
3.3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药品批发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岗位的计算机操作,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程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版及附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4、职责:药品经营过程中使用计算机管理的部门对该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质量管理人员或信息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服务器的开具,并检查网络是否正常:5.1.1、每天早上上班前前开具计算机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检查网络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查找原因并予以解决,保障网络正常通讯;5.1.2、若有其他终端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处理。
5.2、各岗位根据授权,开启计算机并根据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职责工作范围内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操作:5.2.1、系统操作权限及密码的设置:5.2.1.1、质量管理部依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审核各岗位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交由信息管理员设定并设置密码;5.2.1.2、各操作岗位及相关人员只能通过输入各自的用户名及密码的身份确认方式登录,在设定的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
5.2.1.3、各相关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相互借用。
5.2.1.4、信息管理员收回或者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时,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5.2.2、计算机软件系统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5.2.2.1、质量管理员在基本资料及期初项下按要求分别录入职员、仓库、科目、部门资料等。
由质量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核、修改及锁定;5.2.2.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新增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由业务部的采购员在计算机软件系统里录入相应数据,上传资质扫描图片暂存,业务部负责人在软件系统里签名确认,连同收集的纸质资质资料转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员负责初核,若符合要求,提请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登陆系统审核,质量负责人登陆系统批准生效使用;若不符合要求,质量管理员要求业务部的采购员补充相关资质凭证,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完整word版)医药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首营资料审批合格后,由采购员在采购管理—采购合同中制定采购订单,确认无误后点击单据过账。采购员待订单药品验收入库后,用授权的账号、密码进入财贸通软件单击GSP管理—GSP报表综合查询—采购进货—药品采购记录,对自动生成的采购记录进行审核,选中相应采购记录,单击记录上方的审核报表。
4.2基础资料的录入
质量管理部指定人员在基本资料及期初项下按要求分别录入商品资料、单位资料、职员资料、仓库资料、科目资料、部门资料、地区资料、经营范围等资料。
4。3计算机系统GSP流程操作
4.3.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
采购员准备好厂商资料和药品资料,经业务部经理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审查核实)后交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单位资料和商品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同时在单位资料中或者商品资料—其他资料中手动生成首营企业审批表、顾客资格审核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生成后进入GSP管理-GSP报表综合查询—采购进货-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和销售与服务—顾客资格审核表对资料进行完善.业务部经理、质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依次在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顾客资格审核表签署同意并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签字.
4.3.6销售
销售员用授权的账号、密码进入财贸通系统,单击销售管理-销售出库单开出销售出库单,复核员出库复核后将出库单过账,有销售退货的情况,销售员单击销售管理—销售退货单开出销售退货单。单据过账后做销售记录,单击GSP管理—GSP报表综合查询—销售与服务—药品销售记录,找到相应的销售记录,双击进入确认无误后审核报表。
4。4.7业务查询
在业务查询项下可以对各类单据进行查询
XXXX医药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号:Q/QS-WI-18
版本号/修订号: A / O
gsp操作规程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XX/CX/GSP/009 编制部门XXX大药房起草人XXX 审核人XXX
批准人XXX 批准日期2016.10.15 生效日期2016.10.15 变更记录版本号第一版
1、目的:通过制定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有效控
制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全过程。
4、责任者:门店验收、养护、收营员等相关人员。
5、内容:
5.1 门店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身份确认信息,
登录计算机系统,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数据信息.
5.2 进入系统后各岗位人员根据公司培训的操作方法,进行规范
操作
5.3 验收人员负责验收的系统全套工作,收银员负责系统总全套
工作,养护人员负责系统中养护全套工作。
药店计算机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管理把持规程之吉白夕凡创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准确运行, 保证经营药品质量, 制定本规程.目的:通过制定计算机系统的把持和管理把持规程, 有效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把持和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适用范围:适用计算机系统的把持和管理全过程.责任者:门店验收、摆设检查、收营员、系统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管理法式:1.1采纳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 将GSP规范贯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 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查询进行记录和管理, 对证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信息化.1.2质量负责人指定专门的系统管理员, 按期对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进行维护, 确保系统准确无误运行.依据各质量岗位的工作职责, 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把持权限并设置登岸名和码, 根据系统设定的质量工作岗位及把持流程, 按时做好各项质量工作.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把持.质量负责人有权根据各部份人员配置的变动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把持权限.1.3各质量岗位系统把持员对自己的把持行为负责.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把持相应的管理软件.1.4计算机及相应外设异常时, 应及时通报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检查维修, 如果软件发生异常应先检测把持系统、参数文件等是否正常;如果是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硬件修理和更换;除系统管理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外严禁其他人员自行处置异常现象.1.5 网络发生异常时应立即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同时找动身生异常的因素, 明确因素后立即进行处置;进行异常处置时应在尽可能保证整体网络不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因网络故障丧失或毁坏的数据, 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立即补上, 以保证网络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2、计算机把持规程2.1质量负责人不按期举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培训, 整体提高员工的计算机及业务把持水平;按期检查系统和数据库平安性, 做好各项数据备份工作, 一旦发现有不服安的现象时, 应立即上报总部并详细记录;每月对各项质量工作进行抽查, 通过平台直接将自己的管理贯彻到最终的实际工作上去.2.2各质量岗位把持人员利用软件系统, 及时准确掌握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销售及特殊药品管理的过程, 并自动生成符合GSP规范的工作纪录性文件, 确保各项质量工作记录真实、准确、按时完成.对有电子监管要求的药品按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执行.2.3各岗位的电脑把持员要爱惜设备,对药店商业资料要保密,在未经负责人同意许可之下,不得擅自从网络系统内复制或打印任何文件或资料;不得使用非使用的任何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在系统内的机器上使用.2.4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记录公司所有把持员及其使用电脑、附属设施的购买、使用和维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按期对计算机的硬件进行检测, 并对其数据、病毒进行检测和清理, 保证系统进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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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岗位的计算机操作,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
3、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4、职责:信息管理员、质量管理科、业务科、储运科、财务科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计算机系统由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行本岗位的操作。
5.2、系统操作权限及密码的设置:
5.2.1、质量管理部依据各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或审核各岗位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交由信息管理员设定并设置密码;
5.2.2、各操作岗位及相关人员只能通过输入各自的用户名及密码的身份确认方式登录,在设定的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
5.2.3、各相关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相互借用,否则,要为因此发生的越权、越岗操作行为负全责。
5.2.4、信息管理员收回或者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时,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5.3、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操作:
5.3.1、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包括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经营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等相关内容;
5.3.2、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由质量管理部指派质量管理员专人负责审核、录入、修改及锁定;
5.4、药品采购的操作:
5.4.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申报:采购员登录系统后,在系统中填报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批表,录入相关资质资料数据,并将所需相关资质材料交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合格后,质量管理员在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后确认审核,系统提醒公司质量负责人,后者在系统中确认批准后,所报信息资料数据进入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
5.4.2、药品的采购订单必须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员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从系统选择供货单位和品种,系统能对各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进行自动识别、审核,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也能对药品品种的合法性进行自动识别,拒绝法定资质不符规定的品种进入订单;
5.4.3、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5.5、药品的收货和验收操作:
5.5.1、药品到货时,收货员登录系统,在系统中调出采购记录,对照实物、随货凭据等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收货,并在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入库验收通知单;
5.5.2、验收员按照规定进行药品的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按药品
验收操作规程进行验收,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验收记录。
5.6、药品的入库储存和养护操作:
5.6.1、药品保管员登录系统,对经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确认,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的储存库区,并形成有效库存记录;
5.6.2、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并提示养护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养护;
5.6.3、系统根据药品有效期的数据信息设定,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对近效期药品进行提示预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自动锁定停销,养护员依据提示对近效期药品进行重点养护,采购、销售人员对滞销效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货促销。
5.7、药品销售及出库的操作:
5.7.1、销售药品时,销售员登录系统后,录入销货单位和药品品种后生成需要的药品销售订单,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药品有效库存数据,拒绝无药品品种或有效销售单位数据销售订单的生成,拒绝各购货单位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销售订单生成,拒绝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销售订单生成,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5.7.2、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会将确认后的销售数据传输至仓储部门,并提示保管员出库及出库复核;
5.7.3、保管员登录系统,并打印药品销售出库单,依据出库单办理药品出库,复核员依据销售出库单对出库药品实物进行逐件复核后,在系统中确认,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5.8、药品退货的操作:
5.8.1、药品销售退货:
5.8.1.1、销后的药品须退回时,销售员应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办理,销售员登录系统,在系统中制作药品销售退货通知单,系统将依据原销售单和出库复核记录数据自动核对,拒绝非本企业售出药品品种或批号的销售退货通知单生成,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5.8.1.2、销售退货通知单确认后,将自动提示收货员收货,收货员依据系统中的销售退货通知单,核对退货药品实物,一致无误后收货,并在系统中确认;
5.8.1.3、收货确认后,系统将提示验收员对销售退货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员按照验收操作规程完成验收并系统确认后生成销售退货药品验收记录;
5.8.1.4、验收员验收确认后,系统将通知仓储保管员入库、财务部依据系统生成的入库单过账。
5.7.2、采购退货的操作:
5.7.2.1、采购员登录系统,在系统中制作采购退货通知单,系统将依据原始药品入库单和库存药品的数据自动核对后生成采购退货通知单,并根据需要提示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确认后生效;
5.7.2.2、采购退货通知单确认后,系统将数据传输给储运部,提示保管员进行退货药品出库操作,保管员、复核员按照药品出库复核操作规程完成操作后,在系统中确认,运输员根据确认的出库单办理运输。
5.7.2.3、财务部从系统中打印采购退货单做账。
5.8、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的控制;
5.8.1、各岗位质量有疑问药品,应按照本岗位的操作权限实施锁定,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
5.8.2、质量管理人员接到各岗位通知后及时检查进行质量确认,经确认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由系统生成不合格药品记录;
5.8.3、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5.9、系统对药品运输的在途时间进行自动跟踪,对有运输时限要求
的应当提示,警告相关部门及岗位,系统应按照《规范》要求,生成药品运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