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环境监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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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区环境检测规程

1目的

规定洁净区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有效的控制洁净车间和实验室洁净区环境的洁净度,满足生产和检测环境的要求。

2范围

本规程适用本公司洁净区环境的洁净度检验。

3职责

化验员负责洁净环境检测各项技术要求的检验。

4.工作程序

4.1检验项目

温度、湿度、压差、风速(换气次数)、尘埃粒子数、菌落数。

4.2温度、湿度

4.2.1要求

洁净区温度(18-28)℃,相对湿度(45-65)%

4.2.2仪器与设备

温湿度计

温湿度计必须在检定合格周期内

4.2.3操作方法

目测温湿度计

4.2.4测定频次

1次/班

4.3压差

4.3.1要求

洁净室与室外压差≥10Pa,洁净室与非洁净室≥5Pa,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5Pa。

4.3.2仪器与设备

微压计

微压差计或手持式数显压差计须在检定合格周期内。

4.3.3操作方法

用微压计或数显压差计测试各室的静压力,由两室静压力之差,为静压差。

4.3.4测定频次 1次/月

4.4换气次数/风速 4.4.1要求如表1所示:

表1各级别洁净区风速的技术指标

4.4.2仪器与设备 风速计

风速计必须在检定合格周期内。 4.4.3操作方法

4.4.3.1用风速计距风口下25cm 处测量风速,采样点为风口的四个顶角及中心位置(不少于5点)。计算5个点风速平均值,为一个风口的风速。 4.4.3.2换算公式:

换气次数=

∑(高效送风口风速×高效送风口面积)

被测房间体积

4.4.4测定频次: 1次/

月 4.5尘埃粒子数 4.5.1要求如表2所示:

表2各级别洁净区尘埃粒子数的技术指标 4.5.2仪器与设备 尘埃粒子计数器

4.5.3内容

(1)用尘埃粒子计数仪在高度0.8米水平面上的位置采样,总采样次数不少于5次。(2)最少采样点数目的确定如3表所示:

表3:最少采样点数目

(3)采样点的位置

采样点一般在离地面0.8m高度的水平面上均匀布置。

采样点多余5点事,也可以在离地面0.8m至1.5m高度区域内分层分布,但每层不少于5点。

采样点分布见附录A

(4)采样次数的限定

对任何小洁净室(区)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的数目不得小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多余一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5)采样量

不同洁净度级别每次最小采样量见表4

表4最小采样量

(6)采样注意事项

对于单向流洁净室(区),粒子计数器的采样管口应正对气流方向;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区),粒子计数器的采样管口宜朝上。

布置采样点是应尽量避开风口。

采样时,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并尽量少活动。

采样完毕后,宜对粒子计数器进行自净。

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采样过程的污染。

4.5.4采样结果的计算

(1)采样点的平均悬浮粒子浓度A

采样点的平均悬浮粒子浓度A的计算公式:

A=∑C i n

i=1

n

式中:

A—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粒每立方米(粒/m3)

C i—某一采样点的粒子浓度(i=1,2,3,…,n),粒每立方米(粒/m3)n—某一采样点的采样次数,次

(2)平均值的均值M

平均值的均值M的计算公式:

M=∑A i L

i=1

L

式中:

M—平均值的均值,即洁净室(区)的平均粒子浓度,粒每平方米(粒/m3)A i—某一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i=1,2,3,…,n),粒每平方米(粒/m3)L—某一洁净室(区)内的总采样点数,个

(3)标准差SE

标准差SE的计算公式:

SE =√

(A 1−M )2+(A 2−M )2+(A 3−M )2+⋯+(A L −M )

2

L (L −1)

式中:

SE —平均值均值的标准误差,粒每平方米(粒/m 3

) (4)95%置信上限(UCL ) 95%置信上限(UCL )计算公式:

UCL =M +t ×SE

UCL —平均值均值的95%置信上限,粒每平方米(粒/m 3

) t —95%置信上限的t 分布系数,见表5

4.5.5结果的判定

判断悬浮粒子的洁净度级别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每个采样点的平均悬浮粒子浓度必须不大于规定的级别界限,即A i ≤级别极限; (2) 全部采样点的悬浮粒子浓度平均值均值的95%置信上限必须不大于规定的级别

极限,即UCL ≤级别界限。

4.5.6测定频次 1次/月 4.6沉降菌 4.6.1要求

(1)判定标准如表6所示 (2)最少采样点数目 最少采样点数目见表3 (3)采样点位置

工作区采样点位置离地面0.8m ~1.5m (略高于工作面)。

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测点。

采样点位置分布见附录A

(4)最少培养皿数

在满足最少采样点数目的同时,还需满足最少培养皿数,见表7

(5)采样次数

每个采样点一般采样一次

4.6.2仪器与设备

仪器设备包括:培养皿、培养基、恒温培养箱、高压蒸汽灭菌器

(1)培养皿:采用ø90mm×15mm规格的培养皿

(2)培养基: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或沙氏培养基。配制方法见附录B。

(3)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恒温培养箱进行校验。

4.6.3测试步骤

(1)测试前,培养皿表面需严格消毒。

(2)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采样要求逐个放置,然后从里到外逐个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在空气中。

(3)静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30min以上;动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不大于4h。

(4)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5)采用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配制的培养皿经采样后,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2d;采用沙氏培养基(SDA)配制的培养皿经采样后,在20℃~2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5d。

(6)每次采样应有对照试验,避免培养皿运输或搬动过程中造成影响,每次或每个区域取不低于1个对照皿,与采样皿同法操作但不需暴露采样,然后与采样后的培养皿一起放入培养箱中培养,结果应无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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