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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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作品开题报告书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作品开题报告书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作品开题报告书
教学单位(学院):专业:年级:
作品题目
作品类型
□论文□设计□其他(请填写)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选题背景与意义方法和技术路线(或研究框架):
已有基础(可包括但不限于文献述评、研究方法或相关技能的学习情况、已完成的相关成果等):
实施进度安排(包括阶段性目标与时间节点):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填写说明:本表若版面不够,可自行调整大小;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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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小学期”实施内容计划表

“实践教学小学期”实施内容计划表
3、指导教师要定期到见习点,主持见习小组会议,负责所分工的见习点工作,
向见习领导小组汇报见习情况。
4、指导教师要与各见习单位经常保持联系,根据实践项目大纲的要求协调、
落实学生见习工作中的有关事务;严格执行实践教学小学期实施计划,组织好各种见习活动;与见习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团结协助,取长补短;加强学习,不断进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指导学生,完成见习任务。
推举地区见习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在见习过程中,地区见习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应该
与法学院指派的联系老师进行必要的联系,汇报本地区学生见习的进展情况,以及
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八、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做好见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见习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了解学生见习地点和他们的住宿等情况;
2、指导老师应提前到见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会同见习单位拟订学生见习的具体计划,做好学生见习准备工作;协助学生了解见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学生学习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4.部分学生进行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小学期的质量,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学院针对不同见习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见习内容:
(1)在法院见习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2)在检察院见习
①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等;
九、见习报告与调查报告的撰写与要求
见习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见习记录,撰写见习报告,并应在见习报告中总结见习的感受和收获,以及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具有要求如下:
(1)见习结束时,学生应提交3000字左右的见习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见习内容:见习的单位,从事的工作,自己独立完成或介入了哪些工作。②见习的感受。③见习的收获。④对实践教学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践教学进度安排。

本安排旨在明确实践教学的时间节点、内容安排、考核方式等,以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3.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4. 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5. 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实践教学时间安排1. 实践教学周期:本学期实践教学周期为16周。

2.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1)第一周:课程动员及实践方案介绍;(2)第二周至第四周:理论课程学习与实践操作准备;(3)第五周至第八周:实践操作及项目实施;(4)第九周至第十二周: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5)第十三周至第十四周:实践报告撰写及答辩准备;(6)第十五周:实践答辩;(7)第十六周:实践教学总结与评估。

四、实践教学内容安排1. 理论课程学习:根据实践教学要求,安排相关理论课程学习,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内容。

2. 实践操作:结合理论课程学习,安排实践操作环节,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3. 项目实施:组织学生参与项目实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4. 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学生完成项目后,进行项目总结,撰写实践报告,并进行成果展示。

5. 实践报告撰写与答辩:学生根据实践过程,撰写实践报告,并进行答辩。

五、实践教学考核方式1. 实践操作考核:根据实践操作环节的完成情况,评定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2. 项目实施考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3. 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考核:根据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展示情况,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

4. 实践报告撰写与答辩考核:根据实践报告质量和答辩表现,评定学生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模板】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模板】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西政校发〔2017〕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完善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服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第三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研究生院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的宏观管理、公共课程教学管理,以及各类研究生教学的检查、监督和质量监控工作。

二级教学单位作为研究生教学的实体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按照培养方案及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与监控,改进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四条研究生课程体系应充分贯彻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应以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学术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的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针对行业领域要求设置,重在研究生职业胜任力的培养,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

培养方案一经确定,课程不得随意更改,但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及时更新。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应制定课程简介与课程大纲。

必修课程由课程责任教授组织任课教师共同制定,选修课程由课程主讲教师制定。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开班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不得少于该年级本学科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连续三年均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的研究生课程,二级教学单位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原则上予以取消。

第八条支持和鼓励二级教学单位开发建设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网络视频公开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等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二级教学单位跨学科、跨学校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发课程。

第三章课程教学组织第九条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在每一学期结束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向各二级教学单位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

实践教学进度计划(3篇)

实践教学进度计划(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践教学进度计划。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2.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 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实践教学内容1. 实践教学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课程,如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2. 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志愿服务等。

3. 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基地。

四、实践教学进度安排(一)第一学期1. 第一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介绍实践教学体系和相关要求。

2. 第二周至第四周:完成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3. 第五周至第八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4. 第九周至第十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二)第二学期1. 第一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二周至第四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五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三)第三学期1. 第一周至第二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三周至第六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七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四)第四学期1. 第一周至第二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三周至第六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七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五、实践教学保障措施1.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介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

20XX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 ,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 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 个学分构成,其中2 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 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 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思政课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思政课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第1篇一、前言思政课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特制定本进度安排。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2.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4.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实践教学内容1. 爱国主义教育(1)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

(2)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如《英雄儿女》、《红海行动》等。

(3)举办爱国主义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活动。

2. 道德教育(1)开展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优秀党员等进行讲座。

(2)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支教、扶贫、关爱留守儿童等。

(3)开展道德故事分享会,让学生讲述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

3. 社会责任感教育(1)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环保宣传、文明交通劝导等。

(3)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如爱心捐款、义务献血等。

4. 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培养(1)开展团队拓展训练,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2)组织学生参与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

(3)举办班级活动,如联欢晚会、班级旅行等,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四、实践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学期(1)第1-2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

(2)第3-4周:开展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进行讲座。

(3)第5-6周: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支教、扶贫等。

(4)第7-8周:开展道德故事分享会,让学生讲述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

2. 第二学期(1)第1-2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第3-4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环保宣传、文明交通劝导等。

(3)第5-6周: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如爱心捐款、义务献血等。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西南政法大学第一学期新生选课相关事宜

西南政法大学第一学期新生选课相关事宜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新生选课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学院:请务必通知2015级新生以下选课相关事宜:一、网上选课时间安排2015级学生第一轮选课:9月18日12:00~9月24日12:00第二轮选课:9月25日12:00~9月30日12:00第三轮选课网上补选、退选课:10月08日12:00~10月11日12:00若选课时间有变动,教务处将另行通知;特别提醒:学生选课时每门课程上课时间必须与本年级专业的推荐课表上课时间一致;本次选课2015级课程性质为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核心职业能力必修课的必修类课程都不实行选课,由系统自动安排唯一例外情况为体育课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其他性质的选修类课程需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选课期间致知楼将开放计算机机房用于网上选课;选课机房安排详见致知楼教育信息中心一楼公告栏;系统自动安排的必修类课程会陆续进行,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二、选课阶段尽量使用电脑并使用标准IE浏览器登陆选课网站;1.第一轮选课:学生第一次上网选课,选课初始账号及密码都为本人学号,学生应及时登录选课系统修改本人密码,请特别注意保管本人的选课账号及密码,防止账号被盗用选课;特别提醒,财务处核算学分学费是以选课学分为依据;根据自己的选课意向选择本学期所要上的课程此轮选课不限定课程容量,所有学生的选课意向均可满足,允许选课或退选;本轮选课结束后,由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后台处理,对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将尽可能地扩大课程容量,对于选课人数超过课程容量的课程,将由系统进行随机筛选,筛选后将会导致部分学生课程落选;2.第二轮选课:学生第二次上网选课,允许选课和退选,此时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若学生在前一轮选课时所选的课程均存在,则表明无课程落选,该生本轮选课结束;2若在前一轮所选的课程中有部分课程落选,则该生可进行其他课程的选择因此轮选课限定了课程容量,学生只能在容量有剩余的课程中进行选择;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将有部分课程因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基数而取消一般情况下开班基数为30人,若专业招生人数不足90人的,则开班基数为专业人数的1/3;3.第三轮选课网上补选课:学生第三次上网选课,以确定自己本学期的最终课表,此时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若学生在前两轮选课时所选的课程均存在,则表明无落选课程,该生本学期选课结束;2若在前两轮选的课程中有部分课程因不足开班基数被取消,则该生可进行其他课程的选择此轮选课将同样限定课程容量,学生只能在容量有剩余的课程中进行选择;特别提醒:第三轮选课当教学班人数低于30人或专业人数的1/3,不允许退选前两轮已选的课程;◆特别强调:请学生务必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进行每一轮选课,选课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安排补退选;如因学生的疏忽而造成课程错选、漏选的,由学生自行负责;◆第一轮选课不分先后选,选课人数超量的由计算机随机筛选;为保障信息系统畅通,建议法学专业选课在2:00至14:00进行;法学以外的专业选课在14:00至次日2:00进行;选课期间每日9:00-10:00为系统数据维护时间,工作需要可能关闭选课功能;三、选课方法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方法:进入网址或网址在出现的界面上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学号和密码;2.进入系统主界面后,选择网上选课下的必修课与限选课,学生可看到本学期已经选定的课程;第一次登陆本系统,请进入信息维护菜单中的密码修改项,修改初始密码;如学生密码保管不当被他人窃取,恶意乱选课程,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1选必修类课和部分选修类课使用选必修课与限选课功能点击本专业选课按钮,学生可看到本学期需在网上选的必修类课与选修类课备注:本学期2015级各类必修课除体育外都不由学生在网上选,由系统随机安排,学生必须按照个人课表上课;各专业的各类选修课将全部由学生在网上选;学生通过点击“课程代码”或“课程名称”进入某门课程的选课状态,此时该门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地点等均显示出来,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点击“选择情况”选项框,再点击选定按钮选择上课教师若需删除某门课程,则点击删除按钮即可,;2选通识任意选修课使用公共选修课功能点击网上选课下的公共选修课按钮,弹出下图所示页面,学生可以根据“课程归属”或“上课时间”来查看本学期开设的通识任意选修课;学生在“选课”下的方框内划“√”,选择该门课程,再点击“提交”按钮,此时所选择的课程信息就会在“已选课程”下方显示出来,表明该门课程已被选中如下图所示;若学生对已选择的课程不满意,可单击该课程右端的“退选”按钮;学生应该根据本专业年级的培养计划要求决定选课的门数;请特别注意:在学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列为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学生不得再选课程名相同或相近的通识任意选修课,如有误选,考试成绩无效,在作毕业成绩审核时该课程学分不予认可;由于占用了选课资源,该误选课程仍要计入学生已经选课学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包含必修类课、选修类课以20~25为宜,但不得低于15学分,也不得高于32学分毕业学期除外;每学期任选课含通识任意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职业能力任意选修课学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3选体育课点击网上选课下的选体育课按钮,弹出下图所示页面,学生可以根据“按运动项目”查看本学期开设的体育课;先在左栏选择运动项目,再在右栏选择教师及上课时间注意与本专业年级推荐课表的上课时间要一致;最后点击下方选定课程按钮及提交按钮完成选课;五、查看选课结果每轮选课结束后,学生一定要通过点击已选课程或查看课表来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以免漏选课程;六、退出系统每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务必关闭web页面退出系统,以防止他人修改本人的选课数据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七、关于学分统计功能的特殊说明由于教务管理系统同时运行所有年级的教务信息,且每个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存在区别,导致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统计功能数据有误且软件公司无法修正,毕业学分审核不使用该功能相关数据;教务处在毕业审核时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历年成绩”、“课程最高成绩”的数据为基本数据审核,学生取得的合格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一致时,准予毕业;成绩统计项目下仅有“平均学分绩点”与“学分绩点总和”两个数据为正确数据;教务处教学管理科2015年9月18日。

常用表格教务处(2017版)

常用表格教务处(2017版)

教学工作表格汇编教务处二〇一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教师用表 (1)实践教学地点更换申请单 (1)理论课程教案 (2)实践项目教案 (7)《×××》课程教学大纲 (11)《×××》实践项目教学大纲 (15)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18)实践教学进度计划表 (21)丽江师专校级任选课教师上课情况登记表 (2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_______学院课堂教学情况反馈表 (25)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听课表 (26)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停、代、补课申请表 (27)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教师申请表 (28)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29)“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书 (35)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41)丽江师专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52)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54)教学名师推荐表 (60)教学团队建设申报表 (67)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书 (89)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验收自查报告表 (95)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97)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升本专业建设经费预算表 (99)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 (100)特色专业申请书 (11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119)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120)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情况登记表 (12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122)《XXXX》课程考核大纲 (12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试卷答题纸样例 (134)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样例 (140)丽江师专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审批表 (14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级成绩汇总表 (142)丽江师专学生成绩变动审批表 (143)第二部分学生用表 (144)丽江师专学生休学申请表 (145)丽江师专学生复学申请表 (146)丽江师专学生退学申请表 (147)丽江师专学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 (148)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149)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请假申请表 (150)丽江师专学生缓考课程申请表 (151)丽江师专学生免考课程申请表 (152)丽江师专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153)第一部分教师用表实践教学地点更换申请单注:1、由于实践教学的需要,在校内更换实践教学地点(时间、人员不变),须由任课教师填写此表,由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务与实验实训科备案即可,无需到教务平台中申请,但任课教师必须保证通知到学生,不影响到教学的正常进行;若更换至校外进行实践,还必须报教务处审批;若到校外实践的时间超过1天,由教务处审批后还必须报主管教学副领导审批。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渝教高〔2010〕26号)及《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规划》(西政校发〔2007〕2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实力。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及教学名师培育等内容。

第四条学校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鼓励跨学院合作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鼓励各教学单位发挥自身特点,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质量工程”的实施。

同时,学校设立“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校友奖励基金”,对获得市级、国家级立项和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予以奖励。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商决定“质量工程”的重大方针和总体规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质量工程”的日常工作,开展组织申报、检查和评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是“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主体,学院院长或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质量工程”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

《机械基础》授课进度计划

《机械基础》授课进度计划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
课程名称:机械基础
授课专业:纺织机电技术
授课班级:
任课教师:
授课时间:
专业审批:
学院审批: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编写说明(一)
教材情况
《机械基础》钟建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课程标准情况
《机械基础》课程标准(自编)
学生情况
专业
纺织机电技术
人数
班级
授课学期
第二学期
授课地点
主要教学设备
多媒体一体机、黑板
11
2
1齿轮传动的类型及特点

12
2
2渐开线直齿圆柱齿轮的啮合

8
13
2
3 渐开线直齿圆柱齿轮传动的设计计算

总4
任务3 分析蜗杆传动
14
2
1蜗杆传动的类型、特点、参数和尺寸

9
15
2
2蜗杆传动的失效形式、设计准则和常用材料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三)
第2页
周次
授课顺序
课时
分配
授课章节与内容提要
是否
作业教学耗材ຫໍສະໝຸດ 无课时情况总课时
60
教学周
15
本学期课时
60
周课时
4
其他学期课时
0
实践课时
0
理论课时
56
其他课时
4
学习资源
1.2014年,规划教材《机械基础》王少岩主编
2.《机械设计基础》徐起贺刘静香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规划教材
3.2014《机械设计基础实训指导》罗玉福王少岩主编,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能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问题的基本能力。

修完必修课68学分,选修课2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能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础,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修完必修课56学分,选修课2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配备西南政法大学辅修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通过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备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修完必修课58学分,选修课2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通过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修完必修课55学分,选修课2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

西南政法大学辅修新闻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闻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受到新闻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社会活动和科研的基本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2018 ~2019 学年第2学期
课程:民事诉讼法学主讲教师包冰锋、赵泽君、黄宣、谷佳杰等授课对象:行政法、国际法、民商法学院法学专业 2017 级
本学期共 16 周按教学计划共 64 学时
讲课 64 学时、实验 0 学时
附注:1.各学院组织教师编写或修订教学进度安排表,于开学第二周之前上传至各学院网页。

2.教学进度安排表中的授课进度安排应与教学大纲和教案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3.周学时较多的课程请在栏内增加行数(将光标置于表右,敲“Enter ”键)填写。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细则

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电子公文西政团发【2009】6号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授课进度计划【模板】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授课进度计划【模板】
2/2
(第二次课/第二周)
3/2
(第三次课/第二周)
1/3
(第一次课/第三周)
2/3
(第二次课/第三周)
1/4
(第一次课/第四周)
(以此类推…)

学时合计(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填写)
------
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
年月日
注:
1.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统一制定授课进度计划;
2.“课次”为本周的第几次课;
3.本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课程所属系(部)留存备查。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授 课 进 度 计 划
(~学年第学期)
系(部)
教研室
课程名称
总学时பைடு நூலகம்
课程性质
□必修 □选修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授课教师
该处应填写讲授同一年级同一专业该门课程的所有教师
授课对象
年级专业班级
课次/周次
教学内容
学时
作业或备注
1/1
(第一次课/第一周)
2/1
(第二次课/第一周)
1/2
(第一次课/第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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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周
附注:1.各学院组织教师编写或修订教学进度安排表,于开学第二周之前上传至各学院网页。
2.教学进度安排表中的授课进度安排应与教学大纲和教案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3.周学时较多的课程请在栏内增加行数(将光标置于表右,敲“Enter”键)填写。
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200~200 学年 第 学期
课 程:主讲教师:
授课对象:学院专业级
本学期共周按教学计划共学时
讲 课学时、 实 验学时
周次
日期
星期/节次
讲授内容
备注
第一周
月日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第六周
第七周
第八周
第九周
第十周
第十一周
第十二周
第十三周
第十四周
第十五周
第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周
第十七周
第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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